美国的故事(111)- 乌鸦

在继续讲德克萨斯(Texas)的故事之前,我们必须认识一个人。他是拓荒者、牛仔、战士、将军,他是英雄,他是一个传说。他神奇的人生缔造了神奇的德克萨斯。他的名字叫山姆·休斯顿(Sam Houston)。

 

山姆·休斯顿生于1793年3月2日的弗吉尼亚西部罗克布里奇县(Rockbridge)。他父亲塞缪尔·休斯顿是位陆军少校,母亲是伊丽莎白·帕克斯顿(Elizabeth Paxton)。山姆是他们的第5个孩子,上有4个哥哥,下有1个弟弟3个妹妹。9个孩子的大家庭是个不小的负担。塞缪尔·休斯顿少校虽然置办了木脊庄园(Timber Ridge)的产业,但他太热爱军旅生活了,经常不在家,庄园的大小事务都由伊丽莎白打理。

 

山姆小时候很野很皮,特别不爱上学,经常逃课。但不爱上学并不意味着不爱看书。事实上,他的阅读量很大,脑子也很聪明,只是不喜欢坐在教室里受约束罢了。母亲看他不是上学的料,想让他在家帮着干农活。谁知,山姆像讨厌上学一样讨厌农活。在休斯顿少校的六个儿子中,山姆最像父亲,因为他像父亲那样渴望战争,渴望开疆拓土。可是,天下太平,哪有仗打?

 

休斯顿少校的常年缺席使庄园渐渐入不敷出,与此同时,他像当时很多美国人一样,被1803年的“路易斯安那购地案”撩得豪情万丈。他决定卖掉木脊庄园,举家西迁。1806年9月,他卖掉了庄园的最后一块地。但他没能踏上西进的旅途。在山姆·休斯顿14岁这年,父亲病逝。母亲伊丽莎白忠诚地执行了丈夫的遗嘱,变卖家私后准备西迁。1807年春,伊丽莎白雇了三辆大马车,带着9个孩子和几个仆人、奴隶,离开弗吉尼亚,向田纳西走去。在那个交通极为不便的年代,这一路的艰辛和凶险是今天的我们无法想象的。伊丽莎白也许觉得自己与其他西进的移民没什么两样,但她的勇敢和坚毅显然给14岁的儿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姆·休斯顿崇敬母亲非凡的勇气和聪慧,一生以她为傲。

 

大约四个星期后,他们来到田纳西州的马里维尔(Maryville),买了490英亩(2940市亩)土地,在这里安了家。山姆·休斯顿与他的兄弟姐妹们就是在这片田野中长大的。即使换了地方,山姆的毛病一点没改,一如既往地不安分。别人都勤勤恳恳地种地,他除了看书就是闲逛,还时不时地挑点事。母亲见他当不了农民,便送他去大哥詹姆斯在纳什维尔开的杂货店里干活,学着做生意。对一个满脑子罗马史诗、向往冒险的男孩来说,小小店铺里的那张柜台要多无聊有多无聊。一天早晨,16岁的休斯顿没来上班。他消失了。

 

孩子丢了,母亲和哥哥们一通狂找。最后,根据路人提供的线索,两个哥哥来到田纳西境内的切诺基族(Cherokees)印第安人部落。他们被带到首领欧罗特卡(Oo-loo-te-ka)的营帐。欧罗特卡一向对人友善,他指点兄弟俩向山上走去,他们终于看到了正悠闲地在一棵大树下看书的休斯顿。哥哥们骂弟弟不负责任,弟弟说:我宁可和印第安人一起猎鹿也不想回去受哥哥们的“暴政”!

 

不管多不情愿,山姆·休斯顿还是跟着哥哥们回到家。但好景不长。不出一年,休斯顿再次不告而别去了印第安人部落,而且一住就是一年。回来没多久,他第三次去了印第安部落。母亲彻底没辙了,爱咋咋吧,这个儿子算是白养了。欧罗特卡倒是非常喜欢休斯顿,认他做儿子,还给他起了个印第安人的名字“考隆纳”(Co-lon-neh),翻译成英文是“Raven”,音译为“拉文”,意思是乌鸦。从此,休斯顿的“别号”就成了“乌鸦”。他对印第安名字和身份特别骄傲。正是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他找到了归属感,找到了喜欢的生活方式,也找到了自己。此时,他已长成身高1.88米的健壮、英俊的青年。

 

19岁的休斯顿回到马里维尔。他想搞点营生,但因花钱不慎,欠了一屁股债。怎么才能快速还债呢?几乎从没受过正规教育的休斯顿居然决定开一所学校(小学)。就在大家嘲笑他从“印第安人大学”拿到的“学位”时,他真的把学校办起来了,亲自当老师。农闲时上课,农忙时关门。短短九个月,他收的学费已足够还债了。当然,休斯顿还是休斯顿,思维跳越太快,做什么都不长久。过完当老师的瘾,下一步折腾点啥?他没徘徊太久,因为他的“梦想”突然变成了现实:“1812年的战争”爆发了。

 

1813年3月24日,刚刚过完二十岁生日的休斯顿参加了美国陆军。临行前,伊丽莎白给了儿子一枚金戒指作成人礼和护身符,又给了他一杆滑膛枪。她说:“拿着这杆枪,不要辱没它。。。去吧。记住,我的大门永远为勇敢者敞开,但它会把胆小鬼关在门外。”休斯顿一辈子都记着母亲的这些话。他发誓,不打出点名堂来绝不返乡。

 

经过一年的训练,休斯顿所在的第39步兵团开上前线。然而,他们不是去跟英国人打仗,而是跟印第安人打仗。这也不算奇怪,美国挑起战争的原因之一就是扫除西部印第安人的势力(参看《美国的故事(89)- 一八一二》),在战争中扬名立万的安德鲁·杰克逊和威廉·亨利·哈里森都是靠打印第安人起家。休斯顿他们打的是克里克族(Creeks),因为克里克族站在英国一边。与休斯顿亲如一家的切诺基族跟美国是一伙的。在战争中,休斯顿认识了他的上级、朋友、人生导师:安德鲁·杰克逊。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对杰克逊的忠诚从来没有动摇过。

 

1814年3月27日,休斯顿的军团在杰克逊的指挥下与克里克族激战。休斯顿非常勇敢,第一个冲进敌阵。他的大腿上中了一箭,大喊着让一个战士给他拔出来。那个战士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箭拔出,休斯顿血流满地。刚好杰克逊从旁经过,他问了休斯顿的伤势,命令他退出战斗。休斯顿想起了离家时的誓言,这点伤怎么能下火线呢?

 

在随后几天的战斗中,休斯顿依然是一副不要命的架势,哪儿危险往哪冲。当最后的胜利到来时,休斯顿的右臂和右肩各中一枪,彻底起不来了。因为伤势太重,无法远行,休斯顿只能躺在附近的医疗所。照看他的是两个没有医疗经验的战士,他们只希望休斯顿不要咽气就好,就甭提做手术了。也幸亏休斯顿年轻命大,在卫生极差、营养极缺的条件下,他硬挺了两个月,终于被抬到家。伊丽莎白简直认不出形容枯槁的儿子了。

 

在母亲的精心照顾下,休斯顿总算恢复了一些元气,但胳膊和肩上的伤没有好转。他勉强撑着来到诺克斯维尔(Knoxville)一个外科医生那儿。医生一看,得了,别说你胳膊没救了,你的命也就剩几天而已,别浪费资源了,回去躺着等死吧。休斯顿找了个小旅馆躺了两个星期,没死,又去找医生。医生见他命这么硬,总算同意给他治疗。后来,另一个医生又给他做了手术,取出子弹。伤倒是基本上好了,但休斯顿的右臂从此变得无力。

 

休斯顿伤愈归队之后不久,“1812年的战争”结束了。杰克逊在新奥尔良的辉煌胜利让他成了全国人民的英雄,也成了休斯顿的偶像。休斯顿因功升为中尉。他本来想跟着杰克逊在军中多干几年,但因看不惯战争部长约翰·卡尔霍恩,他请求退伍,希望做跟印第安人有关的工作。他的要求得到杰克逊的大力支持,他以美国政府代表的身份回到切诺基族的领地,与义父欧罗特卡和印第安人弟兄们重温友情。那里是他的家。

 

1818年,休斯顿辞去公职回到田纳西,像他的“导师”杰克逊当年那样学了六个月法律,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在那个年代,律师是绅士的职业。从华盛顿到杰克逊,七位总统,六位律师(只有华盛顿没有律师证),当律师简直就是通往“神殿”的第一个台阶。看样子休斯顿很上道,他似乎在追随着先贤们的脚步。

 

因为有杰克逊的背书,年轻的律师休斯顿顺利成为纳什维尔(Nashville)地区的检察官。他干得非常出色,神似当年的杰克逊。一年后,他辞职并开始了自己的法律业务。当律师一点也没耽误他当军人,他被田纳西州授予“少将”军衔,统率民兵。田纳西是杰克逊的大本营,休斯顿是杰克逊的铁杆粉丝,他对杰克逊阵营的贡献换来了丰厚的回报。1823年,休斯顿当选为代表纳什维尔地区的联邦众议员。短短五年的时间,休斯顿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了将军和众议员,足见杰克逊和正在形成中的“民主党”多么强大。他很得瑟地来到首都,打算跟战争部长约翰·卡尔霍恩算算账。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要在国会中为杰克逊站台。除了在国会上班的时间,休斯顿经常穿着印第安人的打猎装,戴着河狸皮的帽子,在华盛顿招摇过市。开始时大家觉得他有病,时间长了就习惯了,还有人问他哪里能弄到河狸皮帽子。

 

休斯顿像其他“杰克逊主义者”一样,满腔热情地期盼着1824年的大选。然而,大选的结果让所有的人大跌眼镜。在普选中领先的杰克逊因没过半数只能听凭众议院决定自己的命运。在亨利·克莱的影响下,众议院第一轮投票就把约翰·昆西·亚当斯送进了白宫。随后,亚当斯任命克莱为国务卿。杰克逊的追随者从此开始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大骂这是一场“腐败的交易”(参看《美国的故事(99)- 肮脏的交易》)。

 

作为杰克逊阵营的骨干,休斯顿在这场政治大戏中竭尽全力为杰克逊呐喊,他代表的是杰克逊的家乡田纳西州,也是当时政治上最重要的州之一。1827年,田纳西州长换届。根据州宪法,州长不能连任超过三届。现任州长是杰克逊的得力干将威廉·卡罗尔(William Carroll),他已经当了三届,不能再选。为了不让田纳西落入“敌手”,杰克逊阵营决定推举众议员休斯顿竞选州长。凭着卡罗尔强大的政治机器,休斯顿顺利当选。这一年,他34岁。

 

在休斯顿看似一帆风顺的政治旅途上,他得到了安德鲁·杰克逊像父亲一般的关爱。杰克逊爱休斯顿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爷俩脾气秉性太像了,都是“钢铁直男”,都不喜欢守规矩,也都好勇斗狠。就在竞选州长前夕,休斯顿因名誉问题要跟人决斗。他特意跑去向决斗高手杰克逊请教。“老核桃树”告诉他的小朋友:开枪前用牙咬咬子弹,这样打得准。决斗中,休斯顿一枪打中对方腹股沟,幸亏没致命,人家躺了四个月才恢复健康。后来,休斯顿又跟另一个人决斗,两人都没打中对方。

 

1828年,杰克逊当选总统,美国政治翻开新的篇章,休斯顿的前途也一片光明。无比强大的“民主党”,如日中天的杰克逊,有了这两大靠山,还愁不发达?但是,接下来,剧情急转直下,休斯顿从山之巅跌到谷之底。这一切,源于一个女人。有位传记作者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用如此戏剧性的方式改变了美国历史。

 

当初,以卡罗尔为首的田纳西的“民主党”大佬们之所以帮休斯顿竞选,是想让他顶一届州长,然后卡罗尔可以再出山,这样既符合宪法的规定,也遂了卡罗尔的愿。卡罗尔从新奥尔良时期就是杰克逊的左右手,“民主党”的大功臣。但他与杰克逊有根本的不同。杰克逊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为朋友两肋插刀,为国家公而忘私。休斯顿与杰克逊心意相通,而卡罗尔的眼里只有权力和无限的野心。

 

休斯顿当上田纳西州长之后干得风生水起,大受欢迎,他渐渐切断了对卡罗尔的依赖。当下一届州长选举来临时,羽翼渐丰的休斯顿打破“默契”,拒绝“让贤”,积极争取连任,这就跟卡罗尔干上了。眼看着两个下属打架,杰克逊不能不表态。出乎很多人的预料,他支持休斯顿。一时间,休斯顿成了“明日之星”,他争的岂止是州长,明明是杰克逊的接班人嘛。照这个路子下去,白宫早晚是他的。就在选战胶着之际,州长先生恋爱了。

 

被休斯顿疯狂爱恋的女孩是伊莉莎·艾伦(Eliza Allen)。艾伦家是田纳西的大户,有钱有势。伊莉莎的父亲一听“霸道总裁”爱上了自己的女儿,可高兴了,高调宣布订婚的消息。他也许没注意到,伊莉莎可能无法交给休斯顿一颗完整的心。1829年1月22日,36岁的田纳西州州长休斯顿迎娶18岁的伊莉莎。那是田纳西上流社会的盛宴,宾客们真诚地祝福着这对看上去如此般配的眷侣。

 

但是,过了不到三个月,休斯顿忽然与伊莉莎分开。原因是什么?没人知道。休斯顿发誓,他要让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随他一起进棺材。他最好的朋友,他最贴心的医生,他最信任的牧师,任何人,都不能让他开口。伊莉莎回了娘家,休斯顿把自己锁在屋里,谁也不见。是不是杰克逊亲自问他才会说?但杰克逊偏偏不问,他知道,休斯顿像他一样,不会拿女人说事,更不会向女人开战。如果是他的错,他愿意承担后果;如果是她的错,他愿意保护她。没有借口,没有抱怨,没有争吵。他愿意为她舍天下,愿意为她走天涯。

 

休斯顿的沉默引来漫天流言。有人说,在新婚夜,伊莉莎向休斯顿坦白,她爱着另一个男人,休斯顿大怒;有人说,休斯顿一些生活习惯过于野蛮,吓坏伊莉莎。反正不管事实是什么,最高兴的是卡罗尔的竞选团队。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你不是不说吗?我们替你说!于是,关于休斯顿家暴、羞辱大家闺秀的消息瞬间刷屏,这种人哪有资格当州长?

 

1829年4月16日,休斯顿向田纳西议会递交了辞呈,为自己引起的风波道歉。此后,在所有的场合,他都说他对不起妻子,伊莉莎是个纯洁的女孩,她的清白不容玷污。伊莉莎也保持沉默,没说过休斯顿一句坏话。她以“休斯顿太太”的名义自我封闭了很多年后才开始了新的生活。

 

从拥有权力、女人、前途到一无所有,休斯顿看尽世态炎凉,他决定告别“文明世界”,永远离开田纳西,回到印第安人的怀抱。这个转折对他、对美国都至关重要。如果这一切不曾发生,后面的故事可能是不同的结局。休斯顿也许失去了成为美国总统的机会,但他将在另一片土地上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

 

孑然一身的休斯顿翻山越岭、跋涉一个多月才来到已迁往落基山区阿肯色领地的切诺基族领地。当他站在欧罗特卡面前时,老首领热情地拥抱了他的儿子“乌鸦”,整个部落欢天喜地迎接他的归来。休斯顿进入切诺基族的决策层,宣誓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因为印第安部落被视为“外国”,这意味着休斯顿不再是美国人了。当然,他与杰克逊的情义是断不了的。不管相隔多远,他都会给总统写信,告诉他自己的处境。

 

1830年1月,休斯顿作为印第安人的特使来到华盛顿,敦促美国政府遵守承诺,按时按数付给印第安人他们应得的款项和物资。他的到来成了首都的一大风景。他浑身上下都是印第安人的打扮,穿着欧罗特卡送给他的漂亮的鹿皮袄,领子是河狸皮做的。杰克逊对休斯顿一往情深,但他对印第安人的态度我们已经在前面的故事中讲过了。1831年3月,最高法院在“切诺基诉佐治亚案”中否定了印第安人部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参看《美国的故事(102)- 血泪之路》)。休斯顿很受打击,他开始酗酒,什么正经事儿都干不了。9月,他母亲伊丽莎白去世。休斯顿在她床前大哭一场,终于下决心从沉沦中奋起。他必须像母亲那样勇敢地面对残酷的生活。

 

1831年12月,休斯顿与切诺基族代表团再次启程去华盛顿。他不是正式代表,但那封写给“伟大的父亲”杰克逊的信是他起草的。路过杰克逊在田纳西的家时,休斯顿顺手捡了一根核桃树枝,用刀子把它削成手杖,带到华盛顿。像以往一样,休斯顿每次出现必起波澜。众议员威廉·斯坦伯里(William Stanbery)在国会中攻击休斯顿,暗示他与前战争部长有不正当交易。休斯顿哪里肯吃这种亏?他放出话去,要收拾斯坦伯里。斯坦伯里知道休斯顿是个浑小子,他有点害怕,走到哪都随身带着两把手枪防身。

 

1832年4月13日傍晚,休斯顿和几个国会的朋友在街上撞见斯坦伯里。休斯顿走上前问:“你是斯坦伯里先生吗?”答曰:“是。”休斯顿说:“那你就是个流氓!”说罢,他挥起那根用杰克逊家的核桃树削成的手杖,劈头盖脸朝斯坦伯里打去。斯坦伯里是个像休斯顿一样的大块头男人,身材上不吃亏,但架不住休斯顿突然袭击,他完全懵了,本能地用手挡住手杖,企图逃跑。他跑出没两步,休斯顿纵身一跃把他扑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匆忙中,斯坦伯里拔出一只手枪顶着休斯顿的胸部扣动了扳机,但扳机卡住了,子弹没出膛。休斯顿把枪夺过去扔到一边,继续用左臂猛击斯坦伯里,直到他无还手之力。最后,还是朋友们上前硬把两人拉开。

 

第二天,首都的大报小报都疯了,这新闻太“劲爆”好不好?休斯顿还能更野蛮点吗?但吃瓜群众说:这有啥稀奇的?你还指望杰克逊的“学校”里能培养出绅士?他用的“凶器”还是从杰克逊家搞来的呢,正宗的“核桃树”噢。躺在床上的斯坦伯里给众议院发言人安德鲁·斯蒂文森(Andrew Stevenson)写了封信,控诉休斯顿。尽管休斯顿的朋友、田纳西众议员、未来的总统詹姆斯·波尔克(James Polk)竭力反对,众议院仍以145票比25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逮捕休斯顿的决议。

 

第三天,休斯顿在警察的押送下来到众议院,身上披着鹿皮袄,手里拿着那根手杖。因为休斯顿曾是众议员,受害人也是众议员,这桩案子没去法院,就在众议院审,算是给双方个面子,也算众议员的“特权”。此时的休斯顿从理论上说不是美国公民,他仍是印第安人的使节,由国会处理这件事也比较合适。斯蒂文森是休斯顿的朋友,他不动声色地宣读了众议院对他的指控。休斯顿请求给自己二十四小时准备辩护材料,他得到了四十八小时。

 

两天后,休斯顿来到众议院。跟他一起来的是他的律师,美国国歌《星条旗》的词作者,弗朗西斯·斯科特·基(Francis Scott Key)(参看《美国的故事(92)- 星条旗》)。弗朗西斯·基是个出色的律师,但大部分的辩护是休斯顿为自己做的。他说,他袭击斯坦伯里的原因是斯坦伯里在报纸上诽谤他。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报纸”。宪法赋予国会议员最充分的言论自由,议员们在国会中说什么都不违法,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权力。但在报纸上说就不一样了,信口雌黄有可能构成诽谤。斯坦伯里说休斯顿伤害他是因为他在国会中的言论,休斯顿说是因为斯坦伯里在报纸上的言论。前者是重罪,后者轻多了。事实是,斯坦伯里确实是在国会指责休斯顿的,但他的话被原封不动地搬到报纸上。现在就看双方的狡辩水平了,

 

当然,貌似远离美国政治的休斯顿并不是孤身一人。知情者仍然把他看成杰克逊的人,他在国会也有铁哥们儿,包括号称“小核桃树”的詹姆斯·波尔克。休斯顿与斯坦伯里之争实际上折射了杰克逊与亨利·克莱的“辉格党”之争。在华盛顿这个竞技场,任何偶然事件都不是孤立事件。就算有个偶然的开始,也不会有偶然的结束。

 

休斯顿的胡作非为让杰克逊生气又心疼,他大概没想到,天底下还有比自己更浑的人。他把休斯顿叫到白宫,劈头盖脸一通臭骂。休斯顿后来回忆说,他从没见杰克逊发过这么大的脾气。发泄完了,杰克逊看着一身鹿皮的休斯顿说:你有没有其他的衣服?休斯顿说没有。杰克逊扔给他一个钱包:去做套绅士的衣服,好好为自己辩护。于是,休斯顿到首都最好的裁缝店置办了一套上好的西装,从里到外焕然一新,那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又回来了。他也许没意识到,他又回到了他曾离开的世界。

 

5月7日,休斯顿来到爆满的国会大厅。前一天晚上,波尔克和几个朋友来休斯顿的旅馆陪他喝酒聊天,给他打气,直到每个人的舌头根子都硬了才离开。过去这段时间,好像全国的媒体没干别的,都不厌其烦地报道了“休斯顿案”的每一个细节。今天,他将为自己做最后的陈述。

 

休斯顿的声音宽厚洪亮,充满磁性。他说:“我不想博取同情,也不需要。我收获的荆棘是我亲手栽种的,它刺伤了我,我在流血。”这话很有“杀伤力”,至少在场的女士们被感动了。一位女士喊道:“我宁可像休斯顿那样坐在地牢也不愿像斯坦伯里那样坐在国王的宝座上!”

 

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休斯顿引经据典地讲述“立法暴政”的危险(暗示斯坦伯里不该在国会瞎说),强调公民权利的重要。然后,他又说了一大篇为国牺牲的话,表达爱国情怀,让人很自然地想起他曾为美国流的血。要知道,美国人对战争英雄的宽容度是极高的。显然,这套说辞很有效,有人从中看出了弗朗西斯·基在写《星条旗》时的感受和激情。明明是在服软,求理解,求宽恕,却说得慷慨激昂,婉转动人又不低三下四。他话音刚落,一位议员大喊:“休斯顿,请接受我的桂冠!”

 

国会在四天的激烈争论后通过决议,认定休斯顿“有罪”,但只由发言人斯蒂文森口头惩戒一下了事,基本上啥事儿也没有。斯坦伯里又到民事法庭告状,法院判休斯顿罚款500美元。

 

一场风波过去了,休斯顿的心情一点也不平静。他很感激他的案子是在国会审的,而不是像一般的刑事案那样由法院审。国会的判决更多的是政治上的谴责,跟法院的性质不一样。而且,国会的审判让他成了“大明星”,反而激发了他那本已沉睡的雄心壮志。他可不能让大家失望。下一票,他要玩个大的。

 

看到休斯顿重新振作起来,没有人比杰克逊更高兴。很快就有好事者抱怨说休斯顿天天在“行政官邸“(白宫)留宿。他跟总统聊什么呢?他们聊的是德克萨斯。其实,早在两年前休斯顿离开田纳西时,他就在琢磨德克萨斯了。他跟西部各州和印第安人都谈过这事,还试图组织人入侵墨西哥。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对,他的行为与30年前的前副总统阿伦·伯尔的“叛国”意图如出一辙(参看《美国的故事(85)- 阴谋》),大家也猜测休斯顿想去德克萨斯或墨西哥“自立为王”。不同的是,休斯顿对杰克逊的忠诚超越了所有的野心。

 

杰克逊对德克萨斯早就垂涎三尺,但他不想跟墨西哥开战。当时的墨西哥不是今天的墨西哥,她是个面积跟美国差不多大、军事力量与美国相当的强大的国家。况且,北方的“废奴”力量一直反对吞并德克萨斯,认为那是奴隶制的扩张。休斯顿“入侵”德克萨斯的企图既违反美国法律,也违反国际法。杰克逊写信警告休斯顿不许乱来。休斯顿再胆大妄为也不会不听杰克逊的话。这事儿就算压住了。

 

在过去的两年里,杰克逊很努力地跟墨西哥谈判,要“购买”德克萨斯。可是,一是因为墨西哥态度强硬,二是因为杰克逊的谈判代表很不给力,购买的事儿基本黄了。到1832年,杰克逊对墨西哥的耐心消耗殆尽,他的眼光又转到他那不安分的小朋友休斯顿身上。刚好,休斯顿“大闹京城”之后再次向杰克逊表达了对德克萨斯的野心,他想把德克萨斯作为礼物献给杰克逊。这一次,杰克逊没有反对。

 

作为“友好邻邦”,美国官方是不可能对德克萨斯有什么动作的,那毕竟是墨西哥的地盘。杰克逊给了休斯顿500美元作为“个人投资”,他预祝休斯顿在德克萨斯发财致富。看上去,两人在商言商,光说咋赚钱,不提开疆拓土,好像只是去德克萨斯做生意。但是,一切尽在不言中。杰克逊交给休斯顿一份美国护照,欢迎他重回美国怀抱。还有比这更好的鼓励吗?或者说,还有比这更好的暗示吗?

 

1832年12月1日,39岁的休斯顿单人独骑来到红河(Red River)岸边。河对面是一片红色的土地,红色的土地上是红色的草原,草原上点缀着一棵棵橡树。那雄鹰盘旋的天空,那神秘莫测原野,那就是德克萨斯。在他来红河前夕,有位朋友送给他一把剃须刀做临别赠礼。休斯顿说:“你记住我的话。这把剃刀有一天将为一个共和国的总统剃须。”

 

12月2日,他跨过红河,策马远去,消失在德克萨斯的茫茫草原。休斯顿将看到一个什么样的德克萨斯?他将怎样在那里书写人生中最辉煌的一页?请看下一个故事:孤星共和国。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

3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111)- 乌鸦

  1. Cathy says:

    杰克逊是驱逐印第安人的总统,而他的小朋友休斯顿却屡屡投入印第安人的怀抱,他们俩在这方面有没有冲突呢?

    • Blueberry says:

      他们的在这方面的观点很不同或相反,但他们似乎刻意回避了冲突,没有因此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许是因为他们在其它方面太有共同点了,这一点不同没影响大局,求同存异吧。

  2. Richard Leu says:

    Houston 在Jackson的指导下, 6 个月就拿到律师资格,还可以开律所,是不是比现在容易得多、难怪7个总统, 有六个是律师。当然 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只有Houston是半路出家的律师、差点让他改写美国历史。
    不过 美国的当年的律师也是很有水平的、我把电影「断锁怒潮」重温一遍、发现昆西亚当斯 (Anthony Hopkins 饰)在大法官面前陈词、真的是追求他的理念、而不是我们 喜欢说的「大局为重」、亚当斯说如果因此发生 蓄奴与反蓄奴的内战、就让它来吧、从一位前任总统的口中说出、特别显得一言九鼎,让人动容。3/21/2022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