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年3月4日,约翰·昆西·亚当斯宣誓就任第六任总统。主持宣誓仪式的约翰·马歇尔很为他高兴,也为他父亲高兴。24年前,正是亚当斯的父亲老亚当斯总统提名马歇尔为首席大法官的,美国历史因此变得不同。看上去,亚当斯应该是个不错的总统,他的资历、经验、学识应该为他的成功铺平了道路。但“应该”发生的事没有发生,他很不幸地成为最“没用”的总统之一。导致他统治无效的原因竟然是:他太有天才、太有眼光、太有创意了!
亚当斯是公认的有史以来智商最高的总统,他那脑子甚至超过了著名的“学霸”比尔·克林顿总统。总统的智商高于99.9%的国民,这确实是件令人骄傲的事,但看完亚当斯的故事你就会知道:总统太聪明也许不是人民的福音。为什么?举一个小例子你就明白了。有一次,亚当斯因对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著作的某一处误解而被逗得哈哈大笑,而周围的人面面相觑,没有一个能搞清到底有啥好笑的。当99.9%的人听不懂时,他做的唯一的事是转过身去跟那0.1%能听懂他的人说话,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意味着他只能跟自己说话。他似乎不知道,人民是听不懂希腊语、看不懂拉丁文的。他不屑于向他们解释,只要自己高兴就好。
且不说语言、行为,亚当斯的穿着打扮也与众不同。他刚从欧洲回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异国”风情。冬天戴着从俄国买回来的熊皮帽子,在华盛顿不那么寒冷的天气中格外引人注目。他的服饰都是欧式的,比美国那些土老帽洋气多了。亚当斯也是第一位穿长裤的总统。在他之前,男士都穿英式灯笼裤(半截裤),到膝盖,下面穿长筒袜。到亚当斯这一辈,长裤开始流行,但门罗坚持老式打扮,拒绝长裤。亚当斯让白宫变得新潮、时髦,但同时,他也在无意间拉大了与民众的距离。
你也许会说,他当国务卿不是当得很出色吗?没毛病啊。不错,亚当斯被认为是“最伟大的国务卿”,他的才华在国务卿的位子上发挥得淋漓尽致。那是因为,国务卿的老板是总统。门罗的成熟、老练、和高超的政治技巧保护了亚当斯的天才,也成就了他的历史地位。可是,总统的老板是人民。亚当斯很快就会知道,这个新老板非常难伺候。
亚当斯的麻烦从就职演说就开始了。开头几句还是很不错的,他说:“我们的宗旨。。。是以人民的愿望为基础,以人民的幸福为终极目标。。。”他的话引来赞许声和掌声。但接下来就越来越不对劲了。他引经据典地谈论古希腊、古罗马的共和体制,阐述古典的共和主义思想,把所有的国会议员都抛进云里雾里。议员们本身就算是精英了,精英都听不懂,大众能听懂吗?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亚当斯是“美国体系”最坚定的倡导者和支持者,这也是他与亨利·克莱有共同语言的原因。但是,当他说到古罗马的光荣体现在四通八达的道路上,说到建设交通体系是富强之路,说到一切“宪法上的障碍都应该被清除”时,反对声轰然而起,因为这些话到了大家耳朵里已经变成“联邦政府要剥夺州政府的所有的权力”,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其实,亚当斯的中心思想没什么错,错在他的表达方式太不符合国情了。不管别人是否误会了他,他的总统生涯注定是一场灾难。
糟糕的白宫岁月不仅是亚当斯的痛苦,也是总统夫人路易莎·亚当斯(Louisa Adams)人生中最不快乐的时光。路易莎的父亲是旅居英国的美国商人,母亲是英国人。路易莎生于伦敦,在伦敦长大,也在法国生活过一段时间。她是第一位生于国外的第一夫人。(知道第二位生于国外的第一夫人是谁吗?)
路易莎聪明好学,优雅大方,爱读书,爱音乐,喜欢弹竖琴。1795年,她与驻荷兰大使亚当斯在伦敦相识。1797年,30岁的亚当斯和22岁的路易莎结为夫妻。当时,亚当斯奉总统老爸之命出任驻普鲁士大使。老亚当斯虽然没见过路易莎,但他还是祝福了他们的婚姻。直到1801年亚当斯卸任回国,公公、婆婆才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儿媳。路易莎和亚当斯一共生了三儿一女。
亚当斯的脾气跟他老爸的一样坏,他与路易莎难免磕磕碰碰,但感情还不错。路易莎的聪明、温柔、时髦为亚当斯增添了亲和力,也让沉寂了好一阵子的白宫热闹起来。当初,麦迪逊的妻子多莉是大家最爱的总统夫人,她那光彩照人的活力把华盛顿的社交圈打造得美妙绝伦。麦迪逊卸任后,大家不怎么想念他,但都特别想念多莉。门罗夫人伊莉莎长得美丽动人,但体弱多病,性格比较保守。她很少办宴会、茶会、舞会,办了也平淡无趣。女士们觉得无聊极了,最后干脆集体罢工,拒绝出席总统夫人主持的社交活动。门罗不得不在内阁会议上讨论“后宫”的事,希望内阁成员们能做做太太、女儿们的工作。亚当斯夫人路易莎虽然身体也不好,但她比伊莉莎有灵性得多。亚当斯当国务卿时,大伙都喜欢去他家开派对,不愿去白宫,因为路易莎显然是更有趣的女主人。现在,路易莎一如既往地用她的魅力为丈夫撑起一片天,但她也毫不掩饰对华盛顿政治圈的厌恶和无奈。
不管亚当斯和路易莎怎样努力,他们都无力回天。1825年底,田纳西州议会宣布,提名安德鲁·杰克逊为1828年大选的总统候选人。此时,亚当斯执政还不到一年。杰克逊是不是想总统宝座想疯了?提前三年就开始选战,这是要跟亚当斯捣乱到底的节奏。杰克逊有充足的理由。他认定,1824年大选是桩“腐败的交易”。亚当斯用国务卿的职位“买”了克莱手中的选票,他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总统!杰克逊的竞选团队高效极了,几天功夫就让“腐败的交易”上了全国报纸的头版头条,谩骂、谴责、抗议铺天盖地,整得亚当斯食不甘味、睡不安寝,简直生不如死。偏偏亚当斯是个十足的绅士,老觉得清者自清,拒绝为自己辩解,拒绝回应杰克逊的指责。人家克莱还为洗清自己的名声而跟弗吉尼亚议员约翰·伦道夫决斗呢,但亚当斯拒绝“战斗”。他可不像杰克逊那样闲得没事干,他的全职工作是当总统。可是,在这无休无止的“竞选”热潮中,别说工作,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也不能怪杰克逊无理取闹,亚当斯的表现确实让人觉得他太不了解自己的国家。他提议联邦政府兴建运河、道路,建立全国交通网,发展农业和工商业,加大教育投资,建立公立大学,培训技术工人,促进文学、艺术、科学的发展。在科学中,他对天文学情有独钟,敦促国会投资建天文观测台,他把它叫做“天上的灯塔”(Lighthouse of the Sky)。一切听上去都是那么美好,那么有眼光,那么有创意。亚当斯比他的同时代人先知先觉了二百年。可是,在今天看来无比正确治国理念在二百年前却水土不服,因为他忘了,那时的美国95%的人是农民,他们天天忙着种地,还背着一身债,哪有闲工夫去受教育,更别提什么文学、艺术了。“天上的灯塔”?拜托,咱连地上的灯塔还没着落呢。难怪国会议员们看着侃侃而谈的总统就像看外星人一样。
这就是亚当斯的悲剧。他的天才已经够让人费解的了,更要命的是,他还不跟人解释。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会。长期出使欧洲的亚当斯习惯了上流社会的场面,在皇帝、国王、首相、将军、贵族、学者、社会名流面前挥洒自如,没有丝毫交流障碍,但在普通民众面前却茫然失措,因为他从没跟普通人交往过。他没法让人民理解他、支持他,因为他不会说他们的语言。他不知道怎样进行一次小小的轻松的谈话,甚至不会开玩笑,他太严肃、太认真、太害羞,太自尊。久而久之,他的话越来越少。
总统玩深沉可苦了新闻媒体,他不开口咱报道什么?只有一个古灵精怪的女记者成功地逼着亚当斯就范。她的名字叫安·罗亚尔(Anne Royall)。亚当斯酷爱游泳。他当国务卿时,只要天气允许,每天早上都要在波多马克河里游个来回,当了总统照游不误。他独来独往,没有仆人跟随。那时候没有现代游泳运动员的行头,总统基本上是“裸游”。一天,罗亚尔看着总统下了水,她走过去,一屁股坐在亚当斯放在岸边的衣服上,说要采访他。你不回答我就不起来。亚当斯彻底傻了,没见过这么胆大妄为的女士。他无计可施,只好在水里回答了罗亚尔所有的问题。直到罗亚尔满意地离去,亚当斯才跟做贼似的从水里出来,穿上衣服,逃回白宫。后来,亚当斯与罗亚尔成了朋友,他请她到家里做客,把她介绍给路易莎。罗亚尔是美国第一位职业女记者,也是第一位采访总统的女记者。
无独有偶,亚当斯因游泳闯的祸不止一件,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有一次,他和仆人驾着小船去波多马克河对岸,亚当斯打算随后从对岸游回来。谁知,船到河中心竟然漏水了,船上又没有往外舀水的工具,很快就沉没。两人被迫跳入水中。亚当斯穿得西装革履的,湿衣服像盔甲似的捆在身上,特别重,他勉强能浮出水面。幸亏他技术高,总算扑腾到岸边,差点没淹死。到了岸上,仆人赶紧跑回去赶马车,亚当斯冻得哆哆嗦嗦地等着。好不容易等来车,总统赶紧钻进去,半裸着回了白宫。
亚当斯任期中唯一“接地气”的举动发生在一次为公共设施举行的奠基仪式上。他衣冠楚楚地讲完话,拿起铁锨,打算铲起第一铲土盖在基石上,这个仪式就算完成了。可是,他一铲下去,不知是碰到石头还是树根,反正没铲动。他又试了两次,都不行。这时,人们看到总统做了个他们从没见过的动作:他脱下外套,照准了使劲一铲,终于铲起一大堆土,顺利完成了奠基仪式。第二天,亚当斯吃惊地发现,所有的主要报纸都对他这个动作大加赞赏,说他终于回到人民中间。可见他平时多么不食人间烟火。从这件事中,他似乎看明白了美国人民需要什么样的领袖。但是,太晚了。
国会中杰克逊的支持者掐死了亚当斯所有的理想,他满脑子的好主意没有一条得以实施。杰克逊说:“我们必须倾听人民的心声!管它什么天上的灯塔,什么公立大学,什么探索自然。。。,还是先偿还国债吧!把财政盈余分给各州,让各州掌控自己的教育。。。”亚当斯关心的是提高全民素质,建设一个文明、发达的现代国家;杰克逊关心普通人的诉求,怎样让一个只欠了6美元债的人走出债务监狱,怎样改革破产法,让雇主不能以破产为幌子拒发工资。这就是他们俩的区别。一个阳春白雪,一个下里巴人;一个放眼未来,一个活在当下。在十九世纪初的美国,人们物质上的需求远高于精神上的需求,他们对现实的欲望超过了对未来的憧憬。谁能改善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谁就是他们的领袖。人民厌倦了高高在上、自以为是、贵族范儿十足的精英。他们需要白宫的主人说他们能听懂的语言,关心他们的疾苦,跟他们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跟他们一起嬉笑怒骂,快意恩仇。他们需要改变。杰克逊是他们改变现状的唯一希望。
国务卿亨利·克莱的无力也是亚当斯受挫的重要原因。克莱的特长是雄辩的口才、高超的谈判技巧、强大的感召力,这些本事让他在国会呼风唤雨。但国务卿是个比较“静”的活,需要做大量的案头工作,用不着说多少话,又不像现在的国务卿那样满世界飞,其实挺枯燥的。克莱英雄无用武之地,像他的老板一样做了份自己不擅长的工作。再加上“腐败的交易”这种指责让克莱懊悔不已,他说:出任国务卿这件事“伤害了他(亚当斯)也伤害了我。”到最后,克莱心灰意冷,干脆打报告回家休病假去了。
亚当斯的四年一事无成,怎一个“惨”字了得。这位最天才的总统也是最无效的总统。其实,要是发生一次外交危机什么的,倒是很可能显出他的才华。可惜,天下太平,他连露脸的机会都没有。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似乎都在证明,旧时代应该结束了,新时代正在来临。亚当斯不是个没能力的人,相反,他才能卓越,志向高远,他对未来的规划都被后来的领袖们实现了。他像父亲一样,只做他认为对的事,而不是最受欢迎的事。他唯一的错误是:生不逢时。
你不用想就知道1828年的大选是什么结果,杰克逊以压倒优势当选为第七任总统。但走出白宫的亚当斯并没有退出政坛。从1830年到1848年,他连续当选代表马萨诸塞州的联邦众议员。他倡导废除奴隶制,保障基本人权,发展科学技术,创建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他的才华、美德、和百折不回的决心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即使他后来因年纪大精力不济经常在众议院的辩论中睡觉,马萨诸塞的选民依然契而不舍地让他做他们的代表,一届不落地送他去华盛顿,直到他倒在众议院大厅里,再也没有起来。他在众议院的十八年比他在白宫的日子精彩百倍,他是唯一的在卸任后当选国会议员的总统。他为华盛顿工作过,与林肯共事过,为国家服务了43年。1957年,年轻的参议员约翰·F·肯尼迪在他获普利策奖的书《勇敢者》(Profiles in Courage)中把约翰·昆西·亚当斯列为最有勇气的九位美国人之首。他当之无愧。
美国人民在选择安德鲁·杰克逊的同时也选择了崭新的政治制度,他们将收获什么样的果实,又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请看下一个故事:民主。
第二位生于国外的第一夫人难道是Melania Trump?
是的
第一位生于国外的美国总统是奥巴马。第一位生于美国的中国总统是孙中山:)对吗?
应该是。
您这前半句是个悖论。如果奥巴马出生国外,那他就当不了美国总统。
美國總統是歐巴馬是在美國夏威夷出生的,川普這群根深蒂固極右派價值觀“白人至上”族,見到美國公民居然選出非白人總統—–這個衝擊不下於二戰時,國防部不准紅十字會按捐血人膚色區分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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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天才總是孤獨的,亞當斯周遊列國已經知道國家的遠景,但是人民不知道。這也是精英政治與世俗政治的差異。柏拉圖要的哲君,也是有領袖群倫,可惜民主選票是「世俗的」,要接地氣,要合乎當下的民之所欲。所以「生得逢時」是有天命的。現在俄烏開戰,喜劇演員澤倫斯基當總統是否也能帶國家走上不同的命運,很快就知道了。03/12/2022
是的,生逢其时很重要。一个人的成功往往既不是因天才,也不是因勤奋,而是因为运气。
民主本来就是很世俗的,这也是国父们不喜欢它的原因。但是没办法,人性险恶,也许民主是所有统治方式中最不坏的那个。人民经常要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代价。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是“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授權建立的堅實合法性基礎。
大自然更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掌控 “公民普羅群衆”, 能夠出頭的不僅是各種能力的綜合表現,普選授與執行“公權力”的領袖也就是冥冥之中的“天選之人” 必可經由”和平方式“被人民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