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02)- 血泪之路

1829年3月,安德鲁·杰克逊入主白宫。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这可能是个好消息。但某一个族群却要大祸临头。也许你猜对了,他们是印第安人。杰克逊代表的是白人移民的利益。移民最想要什么?土地,肥沃的土地。可是,事情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印第安人在北美已生活了上千年,那是他们的家。现在,移民来了一看,最肥沃的土地已经有主了,咋办?或抢,或买。我们在以前的故事中讲过了,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公民,他们的部落被视为“外国”(Indian Nations)。从华盛顿到麦迪逊,联邦政府跟印第安部落签了无数个条约,每一个条约都说,只要再退一点点,只要把这块地卖给我们,我们保证不再打扰你们了,你们就安全啦。但每一个条约都变成了废纸,因为它挡不住移民的步伐,没有人认真执行过。历届政府的印第安人政策都以失败告终。于是,印第安人的地盘缩小缩小再缩小,直到无处可退。杰克逊上台的时候,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印第安人基本上已无力反抗,他们只能仰仗美国政府的“慈悲”,勉强守护着最后的家园。但南方仍然有两个势力比较强大的印第安族群,他们一点也没放弃自家土地的意思。杰克逊的第一个“政绩”就要着落在他们身上了。

住在南方佐治亚州和田纳西州境内的印第安人是“切诺基族”(Cherokee)。切诺基族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个强大的武器:文字。以前,印第安人从没有过文字,所有的信息都靠口口相传。从第一个人嘴里说出去的“蚊子”,传到第十个人耳朵里恐怕已变成“大象”。这不仅阻碍了日常交流,也阻碍了文化传承。然而,一个叫塞阔亚(Sequoyah)的切诺基人改变了这一切。塞阔亚是个聪明的手艺人,精于制作各种首饰、器皿。他手巧心更巧,整天琢磨着怎样像白人那样用一种“符号”记录语言和思维。他说,创造文字就像“抓住一只野兽并驯化它。”他用了12年的时间创造出一个“字母表”,一共86个字母。跟英文的26个字母比起来,塞阔亚的字母表显得过于繁琐,使用起来也不如英文方便,但对印第安人的文化来说,这是划时代的发明。

塞阔亚在1821年完成了他的文字体系。怎样让族人相信文字的威力呢?塞阔亚先教会了6岁的女儿,然后,当着所有族人的面,他做了个实验。他让女儿站到很远很远的山坡上去,你就是大声喊她也听不见。接下来,他让某个族人说了一句话,他把它写在一块板子上。大家拿着这块板走到远处的山坡上给塞阔亚的女儿看。结果,女孩一字不差地“说”出了刚才那个族人说的话。有人不信,连着做了好几次实验,每一次,小女孩都“说”得准确无误。这简直是“神迹”!原来文字这么厉害!它能让人向远处的人说话。难怪切诺基人把“信”叫做“说话的叶子”(Talking leaves)。

有了文字的切诺基族迅速进入现代社会。大部分成年人学会了读和写,他们办起了学校,所有的孩子都开始识字。没多久,他们有了自己的报纸,住在偏远山区的人也能了解外面的世界了。切诺基成为最现代化的印第安族群。他们组织自己的政府,写了自己的宪法,建起自己的首都。他们的首领约翰·罗斯(John Ross)是切诺基与苏格兰混血儿,其实身上只有八分之一切诺基血统,看上去跟白人没区别。他精通切诺基语和英语,非常熟悉美国政治,而切诺基议会里很多议员都有白人血统,说流利的英语。由此可见切诺基族有多开放。一些切诺基人仍保留着传统的生活方式,比如打猎、捕鱼、采集,但更多的接受了白人的文明。他们与白人比邻而居,跟白人通婚,欢迎传教士来宣传基督教,像白人那样开荒种地,拥有大片农场、果园,饲养家禽家畜,住在殖民地风格的大房子里,有人甚至盖起欧洲式的房子,还有很多人拥有奴隶。奴隶制在印第安部落里不算稀奇,部落之间战争的俘虏一般会成为奴隶,后来也有少数白人奴隶,再后来是黑人奴隶。即使在美国“内战”之后,印第安人仍保留了二十多年奴隶制。总之,切诺基族的生活越来越富裕,日子越过越红火。1825年之后,大部分切诺基人的生活方式已经跟白人完全一样了。可是,他们过得越好,离灾难就越近,因为他们拥有的,正是白人移民想要的。

切诺基族拥有南方最肥沃的土地,更要命的是,1820年前后,佐治亚境内的切诺基土地上发现了黄金。佐治亚州本来就惦记着这块地,天天跟联邦政府闹,催着联邦赶紧把印第安人赶走,现在更来劲了,一口气通过了好几个法律,要强行把印第安人全部赶出佐治亚,迁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去。州政府鼓励大家侵入印第安人领地,很多人拿着枪成群结队地冲进去,一通乱打。这些法律完全违背了1802年杰斐逊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的条约,当然会引起印第安人的反抗。

关于将印第安人“融入”盎格鲁-萨克森文明和让他们迁移至西部这些想法,从华盛顿时期就开始了。华盛顿在退休前夕专门给印第安人首领们写了一封公开信,劝他们放弃以打猎为主的生活,转为农耕,并接受基督教,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他们的家园。他以为只要印第安人“变成”美国人就安全了。杰斐逊时期,随着“路易斯安那购地案”的完成,把印第安人全部移至刚刚购买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声音开始出现了。杰斐逊虽然赞同这个想法,但他不赞成大规模的强制性迁移,一是因为不符合共和原则,二是因为没钱。他与印第安部落签的条约尊重他们对祖传土地的所有权,允许“五大部落群”(Five Tribes)保留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领地,虽然这些领地已大不如前。这五大部落包括契卡索(Chickasaw),乔克托(Choctaw),马斯科吉-克里克(Muscogee-Creek),塞米诺尔(Seminole),切诺基。杰斐逊也像华盛顿那样希望印第安人进入农耕文明。这五个部落都是“开化”的部落(Civilized Tribes),生活方式与白人无异。麦迪逊和门罗的政策与杰斐逊基本一致,但联邦政府越来越难保护东部印第安人的利益。这些前任总统们似乎没明白,不管印第安人多么努力地接受白人的文明,他们都无法被白人接受,因为这不是文明的碰撞,而是种族的歧视,是利益的争夺。

杰克逊撕碎了所有温情的面纱,他可不像前任们那样对印第安人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是迁移政策最积极的支持者。1829年12月,在他的第一个国情咨文里,杰克逊号召国会通过迁移法案,把所有的印第安人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佐治亚州可算是找到撑腰的了,肆无忌惮地在切诺基人的领地里推行州政府的法律。为了证明自己的权威,1830年11月22日,佐治亚州法院判处一个叫乔治·泰索斯(George Tassels)的切诺基人死刑,因为他涉嫌酒后杀人,他杀的也是个切诺基人。对泰索斯的判决是否公平,这不是本案的重点,重点是,他作案的地点在切诺基领地。根据与美国政府的条约,切诺基族对其领地有司法管辖权。泰索斯案应该由切诺基自己的法院处理,不归佐治亚州管。州政府就是要证明,在佐治亚境内,到底谁说了算。

面对威胁,切诺基族既没逆来顺受,也没武装反抗,他们决定用一种他们的前辈从未用过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把佐治亚州告上了联邦法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亲自下“纠错令”(Writ of Error),要求佐治亚州法院将案件移交最高法院,并命令佐治亚州州长乔治·基尔默(George Gilmore)来最高法院作证。但是,州法院拒绝执行,认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对佐治亚州刑事案的干涉是对州权的侵犯”,州议会指示州长不要理会来自首席大法官或任何大法官的命令。12月24日,泰索斯被执行绞刑。

泰索斯死了,但切诺基人通过法制维权的路才刚刚开始。约翰·罗斯带着切诺基代表们来到首都华盛顿。他们先向杰克逊总统请愿,杰克逊说,对不起,我不能干涉州权。你们在佐治亚境内,必须接受佐治亚的管辖。他们又寻求国会的帮助。虽然亨利·克莱和丹尼尔·韦伯斯特都支持他们,但最终无法争取到大多数议员的赞成票。现在,他们只剩下最后一条路:向最高法院申诉。这就是“切诺基诉佐治亚案”(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1831年3月5日,最高法院听审了案子。代表切诺基族的律师是曾给门罗和亚当斯当总检察长的威廉·沃特。他的观点是:切诺基部落从传统上和法律上都被认为是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联邦政府应该阻止佐治亚继续强迫切诺基人遵守州政府的法律。四天后,马歇尔代表多数法官宣读了判词(有两位大法官持不同意见)。

马歇尔首先表达了对印第安人的极大的同情。他说:“当我们的祖先来到这个大陆时,印第安人是一个那么繁盛、强大、独立的民族,他们平静地、无拘无束地生活在这片富足之地上。可是,在我们的政策下,他们不断地缩小。通过一个又一个条约,他们放弃了一片又一片土地……,直到他们无法舒适地生存。”

但是,不管多么令人同情,马歇尔说:很不幸,从法律的角度,最高法院对案子没有管辖权,此案撤销。宪法第三条明文规定,联邦法院对外国(Foreign State)起诉各州的案子有管辖权。印第安部落从来都被视为“外国”,为什么法院不能管?马歇尔的理由是:印第安部落不是真正的“外国”,她们是美国的“附属国”(Domestic Dependent Nations),她们与美国的关系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比如,印第安部落可以卖地,但她们只能把地卖给美国,不能卖给任何其他国家;或者,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干涉美国与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关系。所以,印第安部落没有完整的主权。马歇尔说:“当宪法的制定者决定联邦法院有权处理各州与外国的案件时,他们的视野中没有印第安部落。”

尽管马歇尔的判词让人失望,但失望中并不是没有希望。他没有否定印第安人的权利,只是否定了这个案子的设计:切诺基人告状告错了地方。这是技术问题,不是原则问题。从头到尾,马歇尔都在暗示,如果一个设计合理的案子呈现在法院面前,法院是会审理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他没有等太久。仅仅一年之后,马歇尔心中的“理想案例”就上诉到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立刻抓住这个机会表达了他和他的法庭对整个印第安人迁移计划的态度。这是最高法院历史上又一个地标式案例:“伍斯特诉佐治亚案”(Worcester v. Georgia)。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来自佛蒙特州的传教士塞缪尔·伍斯特(Samuel Worcester)和他的助理伊莱休·巴特勒(Elihu Butler)奉总统的授权,到佐治亚境内的切诺基部落传教。可是,佐治亚刚通过了一个新法律,规定所有到切诺基部落的传教士都必须取得佐治亚州政府的证书,否则不许工作。当然,这个法律再次违反了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的条约。伍斯特手里拿的是美国总统发的许可证,做的是国会批准的工作,他才懒得理会佐治亚的立法。于是,佐治亚逮捕了伍斯特和巴特勒,罚他们做四年苦工。伍斯特立刻上诉到最高法院。这一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毋庸置疑。1832年3月23日,刚刚经历丧妻之痛和一个大手术的76岁的马歇尔,在挤得满满的法院大厅里读了他亲笔写的整整28页纸的判词。他的嗓音带着虚弱和疲惫,但每字每句都掷地有声。这是最高法院第一个关于保护人权的判决,尽管马歇尔的出发点不是人权。

从我们以前讲过的判例中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来,“马歇尔法庭”从来无意保护人权,它保护的是财产权,是联邦政府对州权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正是从这两个角度,最高法院清晰而坚定地维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这份判词至今仍作为保护人权的范例被引用着。你可能会问,伍斯特不是印第安人,他的案子跟印第安人有什么关系呢?看看下面就明白了。

马歇尔说,伍斯特是在履行国会委托的职责时被捕的,他工作的地方是与美国有条约协定的国家(印第安部落)。只有联邦政府有权与印第安部落发生外交和法律上的关系。那么,印第安部落是不是有自治权的国家?他说:“(印第安人)有能力管理自己……”,英国把他们当成国家,美国继承了英国与他们的关系。“切诺基族是个独立的社会,拥有自己的领地……佐治亚的法律无权干涉他们的事务,佐治亚的公民未经允许无权进入他们的领土”。逮捕伍斯特的法令违反了美国宪法、法律、和条约。不仅如此,“佐治亚州与切诺基族有关的立法也违反了美国宪法、法律、和条约,因此必须废除。”总之,切诺基族对他们的土地和财产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只有他们有权决定是否让伍斯特在那里传教。由此引申,将印第安人驱出他们领地的法律违宪。

法院从伍斯特个人的案子入手,表达了对印第安人政策的立场。它不仅是对佐治亚州立法的否定,也是对联邦立法的约束。然而,这一切都徒劳无功。佐治亚州拒绝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总统拒绝强制执行。杰克逊那句名言是:“约翰·马歇尔做出了他的判决,现在,让他自己去执行吧。”杰克逊到底说没说过这句话还存在争议,但无可争议的是,他什么都没做。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法律只能是一纸空文。印第安人的权利遭到无情的践踏。同时被践踏的,还有宪法的尊严。

1830年5月28日,在杰克逊总统的推动下,国会通过了《印第安人迁移法》(Indian Removal Act)。法案规定,所有的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人必须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指定地点(今俄克拉荷马州境内)。大规模的强制迁徙开始了。在荷枪实弹的联邦军队的押送下,印第安人被迫离开他们祖先的土地,离开他们美丽富饶的家园。1831年,第一个迁徙的是乔克托族。1834年,契卡索族。1836年,克里克族。1838年,轮到切诺基族了。因为切诺基族是反抗最厉害的,他们被当作罪犯驱离。所有的人,不管是女人、儿童、还是老人,必须徒步离开,不许乘马车,不许骑马,不许赶家畜,不许带贵重物品,不许带除随身衣服以外的行李。很多人躲在自己屋里不愿出来,他们被强行拖出,有些首领被锁链拴着押送出境。本来,联邦政府保证提供旅途所需的一切物资,如食物,帐篷,毯子,结果,大多是空头支票。政府明显准备不足,无法供应每一个人。人们风餐露宿,挨饿受冻,疾病频发。不管烈日当头还是大雨倾盆,他们都要不停地往西走,不得歇息。一万七千名切诺基人中有四千人死在路上。那生离死别的悲伤让西去的旅途洒满痛苦的泪水,这就是为后人熟知的“血泪之路”(Trail of Tears)。

杰克逊特别不理解为什么这是一条“血泪之路”。他说,这应该是“欢乐之路”才对啊。他把这事儿描述得无比美好。首先,这个迁移是“一亩换一亩”,你在东部有多大地,在西部就会拿到多大地。其次,所有的迁徙都是经过印第安人首领“同意”的,这可是自愿的哦。不自愿咋办?要么干掉你,要么贿赂你,自己选。第三,总统保证永不侵犯印第安人在西部的定居地,你们永远安全了!但是,真的吗?杰克逊没想到,可能所有的美国人都没想到,他们原以为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密西西比河西岸,他们像扔破烂一样随手扔给印第安人的土地,居然是像密西西比河东岸一样的沃野千里,那地肥得简直止不住庄稼疯长,后来又发现了石油和天然气。这么好的地儿哪能让印第安人占着?于是,所有的承诺像以往一样变成了谎言,所有的悲剧再次上演,直到所剩无几的印第安人被全部赶进沙漠地带。

印第安人前脚刚走,白人移民后脚就冲进他们漂亮的房子和富裕的农庄,把贵重物品抢劫一空。现在,所有的财富都是他们的了。当大家欢天喜地地清点战利品时,谁又能听得到那凄凉的哭声呢?

你也许会说,这一切丑恶和罪行难道没人反对吗?人民的良知去哪了?即使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公民,没有公民权,不受宪法保护,但他们有人权,难道不应该受到天理的保护和公平的对待吗?当然,正义的声音一直都有,比如亨利·克莱和他的“辉格党”成员,再比如马歇尔和他的大法官同事。但是,当权力失去平衡,当制约不再有效,当法律变得脆弱,少数人是无法阻止多数人的。很不幸,这就是民主政治的规则。对美国人来说,赶走印第安人符合他们的利益,也就是多数人的利益,他们完全支持杰克逊政府的行为,这也是他们选他的原因。“民主”的第一份成绩单上赫然写着“多数人的暴政”,这是制度的错还是人民的错?

东部“五大部落”走了四个,还有一个没走,他们是住在佛罗里达境内的塞米诺尔族。切诺基族的抗争和悲惨结局让他们认识到,暴力是白人能听懂的唯一的语言。他们不再相信承诺,不再指望法律,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塞米诺尔人的这次反抗被称为“第二次塞米诺尔战争”(Second Seminole War),从1835年一直打到1842年。他们在佛罗里达的丛林中与联邦军队周旋,就像一百多年后的“越南战争”。他们让美国人付出了一千五百个生命和两千万美元的代价。虽然他们失败了,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最终还是迁往西部,但有三百多个塞米诺尔人坚持战斗,直到联邦政府退让,同意他们留在佛罗里达。这场战争没有赢家。

杰克逊的印第安人政策在今天饱受争议,在当时却大受欢迎,他的威望如日中天。但英明神武如“老核桃树”者也不能让他的政府免遭非议。他没想到的是,非议竟然起于女人,他的第一个总统任期几乎都耗在处理内阁成员的家务事上。家长里短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图谋?杰克逊将怎样展示他的政治技巧?请看下一个故事:蜚短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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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102)- 血泪之路

  1. 🍓🍰 says:

    我感觉三权中司法权还是最弱的,他需要行政部门的配合才能落实判决结果,所以最高法院只能在两个势均力敌的势力在宪法问题上针锋相对时才有机会介入,起到仲裁的作用。如果一方有压倒性的力量(尤其是非常时期的某些总统),那么法官往往会迁就于那一方,否则自己判决了也无法执行。

    • blueberry says:

      是的,司法权一向较弱。幸运的是,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今天的司法权已非常强大。但它仍然需要其它两权的尊重,希望这种尊重已深入骨髓,不会轻易改变。

      • Anonymous says:

        现在司法权有军队保护了,所以强大了很多。

        • Blueberry says:

          现在行政权愿意用警察和军队维护司法权的权威,其它行政部门也愿意执行法院的判决,司法权就显得强大了。但比起立法权和行政权,司法权还是稍弱的一权,比如,国会就可以通过立法改变司法权的结构,包括增减大法官的人数。

  2. 姚之群 says:

    【很不幸,这就是民主政治的规则。对美国人来说,赶走印第安人符合他们的利益,也就是多数人的利益,他们完全支持杰克逊政府的行为,这也是他们选他的原因。“民主”的第一份成绩单上赫然写着“多数人的暴政”,这是制度的错还是人民的错?】

    杰克逊是个暴君没错,但是多数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政起始于杰克逊当选?有点勉强。

    • blueberry says:

      多数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政从他们踏上美州大陆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只是这回更加明目张胆和理直气壮。这也许是拜民主制度所赐吧。

      • 姚之群 says:

        民主制度激励暴政,新课题。

        外来移民不能容纳土著民族,这不是一个民主制度的问题,是文化的问题。即使没有这个民主制度,对于印第安人的问题也未必就能很好解决。大多数西方人,无论是否精英,都有一种优越感,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上帝眷顾的子民,真理在他们手中,凡是不信上帝的就是野蛮人,至少是下等人。华盛顿奉劝印第安人信上帝就是这种观念的自然反映。今天依然如此,和什么制度基本没有关系。何况,这个民主制度也是这些精英创造的最好制度了。还能怎样?还有更好的制度?

        我们这本书是在探讨美国精神的渊源和美国制度的渊源,其实这个渊源就是西方文化。

        • blueberry says:

          不能说民主制度激励暴政,但没有制约的民主会激励暴政。所以,国父们才会设计三权分立、权利法案,等等,这些都是为了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当这些都失去功效,当权力不再平衡,暴政的可能性就大了。

          • 思念如燕 says:

            对印第安人这件事上,可以做个简单的对比,很多概念和事情孤立的看,看不出意义的,只有在对比中找到参照物才有意义。南美洲应该也有过大量的土著居民,对比美国和南美土著居民的不同命运,不知会得出一个怎样的结论?这应该是个有意思的课题。

            • Blueberry says:

              是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哈哈。有机会应该了解一下南美的原住民的情况。

              • 思念如燕 says:

                就像我们看美国各方面的制度,如果跟人们的理想相比,或者跟另外一个星球上更高级文明相比,美国的制度可能方方面面差的离谱,远谈不上所谓“文明”,可是我们默认的对比参照都是地球上的人类历史和各国现状,这样一对比,毫无疑问,美国仍然是这个星球上最令人向往的国家,而中国离这个目标仍有相当相当长的距离,至少目前看起来希望仍然渺茫……

                • Blueberry says:

                  嗯嗯。美国有很多问题,但依然是令人向往的国家。也许人们因为太喜欢它才会不遗余力地暴露它的缺点,揭开它的阴暗,这样阳光才会照进来嘛。

                • Anonymous says:

                  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先变得足够强大不然也会像印第安人一样被美国人赶到西部的大沙漠里

          • Chengyu says:

            研究西方文化,需要认识盎格鲁萨克森文明的优越性,如高尚的道德(可以简称信上帝),契约精神法制观念,自由思想,崇尚劳动(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等等。
            “我的茅屋,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直至今天天朝也做不到,差得远,而且根本不想向那个方向努力。

            • Blueberry says:

              盎格鲁萨克森文化有优越性,也有很血腥、野蛮的一面。我看《都铎王朝》的时候觉得还蛮心惊胆战的。

  3. Anonymous says:

    杰克逊就是希特勒印第安人就是犹太人,当美国人民为了利益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美国就是纳粹德国。

    • Blueberry says:

      所以,民主需要制约,否则就会走极端。

      • 思念如燕 says:

        这种简单的比拟失之草率。首先我们得承认人的有限性和有罪性。人的文明都是从野蛮和罪恶进步而来。在北美刚建国那个年代,尽管国父们已经认识到“人生而自由”,但很显然这种认识还是有相当的局限性,“生而自由”的理念可能只限于欧洲白人,实际上,黑人和印第安人在白人看来能不能算作完全的人在那个时代是要打问号的(事实上,中国人第一次见到黑人时,也以为那是一种野兽。如果今天在神农架发现野人,我们会不会把他们当人看呢?)这就是人认识的有限性。在美国人内部,人们是享有充分的自由的,正因为这种内部的自由,它要逻辑自洽,就一定会一步一步由内而外发展到对黑人对印第安人以及对整个世界的自由,这就是自由的力量,它是具有强大感染力和扩张力的。
        而犹太人之于德国人则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犹太人的文明历史比欧洲人都久远,犹太人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举世皆知。纳粹德国的根本问题并不是犹太人,而是暴力专制的问题,这种专制导致即便在德国人内部也没有自由可言,遑论对外。所以它最终一定会演变为对全世界的专制。
        这其实就是目前中美冲突的核心本质。中国人觉得我对美国并没有威胁啊,你为什么老是跟我过不去,一定是因为美帝人太坏,是帝国主义的本质。其实,在中美内部,谁是自由的,谁像纳粹,一目了然。自由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专制日渐强盛,终有一天它会吞噬整个世界。

    • Anonymous says:

      还是有所不同的吧。首先印第安人在当时不是美国人,而德国的犹太人也是德国人。而且把人赶走(虽然是极其恶劣)但和送毒气室还是完全不同的。

  4. Richard Leu says:

    很謝謝這回對印第安人的介紹,早期美國對印第安人的遷移史,也是一部種族滅絕史。感恩節的來龍卻是一個極大的諷刺,去年洛杉磯時報在感恩節就登了印第安人部落的談話,他們不過感恩節,因為是他們的災難日,這種感恩是務虛的。
    90 年代的電影「與狼共舞」很寫實的說出 政府軍隊的作法,民間其實是友好的。每次美國在指責 外國人權不彰時,或新疆棉問題時,都很心虛,因為美利堅也是這麽過來的。在美國民法典有「clean hand」 doctrine, 就是你在指責別人的時候,自己的手是幹淨的。這點美國在歷史上的污點,是全球都知道的。
    三權分立只能建立在 三權的彼此尊重。行政權有錢,有軍隊。其他兩權有什麼?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對第三世界行銷的三權分立,沒有成功的。川普的表演就把三權的缺點不足完全暴露,1月6日的國會暴衝,議員只能躲到地下室,大法官提名黨同閥異,淪為黨的打手,推翻以前的判例,民調對大法官的可信度跌到新低。這些都是可預見的「foreseeable」的。3/13/2022

    • blueberry says:

      嗯嗯,美国的问题一大堆,而且清清楚楚地暴露在全世界面前。也许,在美国,没有阴谋,只有阳谋?:)
      我也很喜欢《与狼共舞》,不愧是得奖作品,很震撼。

  5. Tomas Tso says:

    清代中央集權的回避制度,任命“空降”到地方的官員進行授權統治,都不會是“當地人”而且有任期的,官員的權力過期失效,但求任內“凡事能應付交差”形成根深蒂固各顯神通的“權力尋租“官場風氣,空降命官首要任務是和地方的實權派集團建立良好關係,必然造成集體沆瀣一氣。
    朝廷任命的地方官必須要“裝神弄鬼”的維持官威,齷齪髒活都是“衙門文、書吏”在幫辦。處理一般行政的書役最狡黠陰柔、最沒法管束,縣令們對縣署行政工作細微末節都不甚了了,必須依靠“衙門文、書吏”,沒有他們,哪個縣令也辦不成事。
    更要有一幫“刀筆文吏“幕僚,向上以奏摺扯皮應付朝廷,向下與”衙門文、書吏“共謀利益。朝廷命官任期到了兩袖清風也就無法向上“權力尋租”晉升無望了,這是無能的表現,這是中央集權政體”應付現象“的端點。
    中共的中央集權的形式和滿清有類似的性質,做決策的“大員”有任期的,許多都是“補資歷”以備後續的晉升,實際事務性的工作都是基層地方“派系官員”在主導,這就形成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官僚團夥運作空間,齷齪髒活就是“秘書們“的一項重要工作。
    地方官場的扯皮文化意識,但求任內政績輝煌、債臺高築順便”吃飽喝足“造成的後果甩鍋給繼任者的現象是否“依然“和滿清類似?
    1853—1912年,日本在60年間完成了西方國家上百年的歷史進程,推動了君主立憲内閣制,但保留了天皇神性成就了“皇軍帝國内閣制”;1945年再一次被迫改進為接近基督教文化的君主立憲内閣制,這兩次憲政的變革都是“質的飛躍“。
    中國社會 “權力尋租”這是千年“專制、獨裁、極權”人治社會無所不在的“生活潛意識”,滿清由1840年被一波又一波西朝衝擊的不得不變革。

    直到今日,雖然現在中國社會人均GDP已經超過一萬美元大環境,中共流氓政權2023年仍然面對著一百多年前的命題,至今僅進行“變 器 、不 變 制” 的 低 層 次改革,未完成 建立憲政法治秩序架構,還是走在類似1840年滿清皇權“中央極權人治”歷史延長線的軌跡上。

    華夏巫術三千多年的歷史,所建立的政權都是基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形成“公有制”的社會—-私有財產是沒有法律保障的。

    徹頭徹尾“專制、獨裁、極權、人治”的政治結構。
    中共,不僅繼承獨裁政體,還基於列寧的嚴密革命改良流氓明朝東廠的運作,成爲今日中共的國安、公安及所謂的“紀律委員會”等活生生現代版的無法無天的組織。

    中共的政法系統以及所謂的“紀委”所作所爲類似明朝的“東廠”,都是獨裁者的統治工具,中共最大問題是制度,新換上來還是一樣幹的也就是類似“東廠”的勾當。
    決策者是若不敢邁出“改革”的第一步,那麽,中共的執行階層任何芝麻命官,如民警、居委會小嘍囉們非常類似伊斯蘭社會成爲“中國式文化大革命“神學士,一旦擁有賦予執行統轄權(Governance)些微職能,拿做鷄毛當令箭普遍性、可公然隨意性的“詮釋法規”、執行或不執行法規,胡亂歪整無所不在,這就是權力尋租的端點。
    依循這種制度,普羅民衆投訴無門,中共社會現象就是一摸一樣遵循“普適性(universality)”的機械運作的重複。

    中共的領導人變換是“芝麻小事”,領導人掌握絕對權力有勇氣改變這種制度,才是大事。

    唯物主義“對GDP的膚淺崇拜,由2008年起舉辦各種盛大“窮極”而毫無品位的“奢華”國際會議,暴發戶的形象就如同伊朗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1919年10月26日-1980年7月27日)國王在1971年爲慶祝“波斯帝國2500年慶典(2,500 year celebration of the Persian Empire)”,整個社會普遍性的呈現出”窮的除了錢,已一無所有了“的寒酸。
    居然有一個王健林受到國家專控媒體的追捧,2015年還花錢到哈佛商學院高調宣稱他的“最大競爭優勢就是有錢”。
    薄熙來倒塌—就樹倒猢猻散。
    如今中共極權專制獨裁系統,僅進行“ 、不變制” 的低層次改革,未完成 建立憲政法治秩序架構,中共的”人治思維及程式”基本上和1840年代的”華夏巫術社會”浸然出的扯皮生活潛意識依然走在1840年滿清皇權“中央極權人治”的歷史延長綫軌跡上 —– 1982年的憲法僅僅是“賣狗肉的羊頭”,就如同“共和國僅僅是流氓政權的遮羞布”。
    中共政治局、人大代表、各方面的“一把手”以及既得利益的權貴團夥,能攪成爲獨擋一面的人物,就如同紅樓夢柳湘蓮口中描繪的賈府 “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乾淨”

    習近平只需略微加大“反腐力度”,沒有人敢對習近平往後的十五年甚至於“死而後已”的長期掌權敢吱聲的。
    習近平不可能以這種人治“治標”手段清洗“權力尋租”痼疾的,朱元璋用的手段更粗暴的也是無效的。

    寄望習近平未來十五年或“死而後已”擁有”絕對權力繼續執政期間,邁出體制改革的第一步,先確立憲法的位階,進行“法治秩序”建立的改革,才可能改變“普適性(universality)”機械運作的慣性,倘若能轉變現在列寧專制獨裁革命組織及華夏巫術文化的中央集權人治制度,成就比毛澤東更崇高的歷史地位。

  6. c says:

    杰克逊不执行最高法的判决,为什么没被弹劾呢?这再次显示出司法权的脆弱性,司法还是需要护法暴力机关,不然完全无法和行政权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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