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10)- 意外

在1840年的大选中,“辉格党”候选人、来自印第安纳州的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击败了“民主党”的马丁·范布伦,这是自1800年以来第一次由非“杰斐逊-杰克逊”党派赢得的大选。在大选中,双方都第一次打出响亮的“竞选口号”,就像广告词一样,顺口又好记,很平民化。比如,范布伦被叫做“老金德胡克”(Old Kinderhook),简称“O.K.”,现在成了美国人的日常用语。哈里森的口号是“蒂珀卡努和泰勒”(Tippecanoe and Tyler Too)。他的团队把他打造成像安德鲁·杰克逊那样的战争英雄,蒂珀卡努是当年哈里森打败肖尼族印第安人的地方(参看《美国的故事(89)- 一八一二》)。约翰·泰勒(John Tyler)是哈里森的竞选伙伴。

 

像以往一样,竞选中的宣传基本都是谎言。“辉格党”说范布伦的生活极尽奢侈,他居然在白宫里装浴缸(只有富人才装得起)。其实,范布伦根本就没干过这事儿,第一个在白宫装浴缸的总统是心灵手巧的米勒德·菲尔莫尔(Millard Fillmore)。“辉格党”还把哈里森描绘成生于小木屋、喝着烈性酒、完全靠自我奋斗、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的“草根英雄”。事实是,哈里森生于弗吉尼亚最有政治影响力、最富裕的家庭之一,他父亲本杰明·哈里森是《独立宣言》的签字人,曾当过弗吉尼亚州长,与华盛顿和其他重要政治人物是好朋友。父亲去世后,从总统到州长都对威廉·亨利·哈里森照顾有加,为他在政治上的发展大开绿灯。哈里森还是唯一学过医的总统,他当过将军,当过州长,同时也是种植园主和奴隶主。总之,尽管“小木屋”的形象铺天盖地,但哈里森跟“小木屋”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贵族”,精英阶层的代表,跟“大众”根本没共同语言。然而,大家选择相信他,因为深陷危机的美国人受够了软弱的范布伦,他们太渴望看到另一个杰克逊了,他们需要一位战争英雄入主白宫。

 

当选后的哈里森想让大伙知道:我不是你们想象的“杰克逊式”的大老粗,我是有思想的哦。怎么证明呢?就给你们来段特别长特别优雅的就职演说吧。1841年3月4日,68岁的哈里森宣誓就任第九任总统。这一天的华盛顿特别冷,哈里森拒绝坐马车,骑着一匹白马走向国会山,既没穿大衣,也没带帽子。他在寒风中花了快两个小时才读完那篇足有8,445个词的稿子,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长的就职演说。哈里森不仅把大家冻了个半死,把自己也冻感冒了(有人说他的病不是直接由受寒引起的)。结果,感冒转成肺炎,以至不治。1841年4月4日,哈里森去世,在位仅仅31天。他是第一位死在任上的总统。

 

总统突然去世,所有的人都懵了。信使来到副总统泰勒在弗吉尼亚的家告诉他总统去世的消息时,他正跟儿子玩玻璃球呢。泰勒在整个竞选过程中都是哈里森的“小尾巴”,他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那句口号有个押韵的结尾:“Tyler too”。直到今天,美国人对他的“印象”,如果他们对他还有印象的话,仍然是那个“小尾巴”:“Tyler too”。虽然泰勒当总统完全是个“意外”(His Accidency),但他留下的痕迹远远超过了人们对“意外”的理解。

 

约翰·泰勒像哈里森一样生于弗吉尼亚,也像哈里森一样出身绅士阶层,他的父亲也当过弗吉尼亚州州长。泰勒长得高大、英俊,举止优雅,很有幽默感,毕业于威廉与玛丽学院,当过律师,当过弗吉尼亚州议员、联邦众议员、联邦参议员,虽没耀眼的成绩,但也没招什么是非。他最初是“民主党”人,后来改投“辉格党”。1836年大选的时候,他就是“辉格党”的副总统候选人,1840年大选还是副总统。看上去,他是个中规中矩的资深政客,这也是大家选他当副总统以平衡各方利益、争取南方选票的原因。谁知,哈里森的去世给了貌似平庸的泰勒展露头角的机会。1841年4月4日,泰勒就任第十任总统。这一年,他51岁,是到当时为止最年轻的总统。于是,1841年,美国出现了三位总统。从1月1日到3月3日是范布伦,3月4日到4月4日是哈里森,4月4日之后是泰勒。白宫像走马灯一样地换主人,美国人似乎也没觉着什么。

 

不要以为泰勒就职是天经地义的事。别忘了,那时候,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还不存在。也就是说,副总统在这种情况下的角色并不清楚,不像现在这样名正言顺地“继位”,更何况这是开天辟地头一遭。虽然宪法规定副总统在总统不能履行职责时应代行总统的职权,但没有说副总统可以成为总统。在第二十五修正案之前,很多人对宪法的理解是,副总统只是代行总统的职权,但不是总统,或最多是“代总统”。事实上,哈里森去世后,他的内阁开会决定,泰勒应该“以副总统之职行总统之权”(Vice President acting President),有实无名。大家都在等国会给个说法。泰勒才不想等国会呢:切!少来这套!我是实至名归的合法总统,必须正式宣誓就职!他找了个地区法院的法官,就在他下榻的旅馆里为他主持了宣誓仪式,等于自己宣布自己是总统了。就这样,他开启了副总统“顺位”成为总统的先例。国会气了个半死,没想到泰勒这么有个性。但木已成舟,又不好意思硬把他扒拉下来,那就让他当着吧。

 

总统虽然当上了,但不意味着大伙买他的账。第一个跟他闹别扭的是内阁。泰勒继承了哈里森的内阁,包括国务卿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韦伯斯特是人中龙凤,他哪瞧得上泰勒?泰勒第一天上班,韦伯斯特当着全体内阁成员的面对他说:根据你的前任的规矩,所有的决策都要由内阁通过,总统必须执行内阁的意见,这叫“民主”。泰勒说:“我是总统,我应该对我的政府负责。我很高兴听取你们的建议和意见,但我不能依附于你们。。。如果你们不认同这一点,我会接受你们的辞职。”泰勒的“霸气”回应把“辉格党”领袖气疯了,所有的内阁成员都是韦伯斯特和亨利·克莱精挑细选的,你敢不听党的话?

 

第二个向泰勒开火的是国会。1844年的大选不仅让“辉格党”赢得了白宫,也让他们赢得了国会。“辉格党”在参议院占绝对优势,在众议员占相对多数。当初,哈里森竞选总统时跟“辉格党”的大佬们是有协议的,他保证支持“辉格党”的观点,其中最重要的是重建中央银行和征收高关税。但泰勒跟哈里森不一样,他早年是支持杰克逊否决银行案的,后来因为杰克逊执意把联邦存款撤出中央银行(参看《美国的故事(106)- 银行战争》),他认为杰克逊在滥用职权,这才跟杰克逊闹掰。泰勒就坚持两条:一,州权至上;二,狭义解释宪法,联邦政府的权力不能超越宪法的明示。1841年,国会通过了重建中央银行的法案,泰勒认为法案违宪,否决了。气急败坏的国会很快又通过了一个新的银行法案(换汤不换药),泰勒又否决了。至此,内阁忍无可忍,除国务卿韦伯斯特以外,集体辞职。韦伯斯特暂时没辞职是因为他正在跟英国谈判缅因边界的事。泰勒一点也不介意,两天之内就组了新内阁。“辉格党”一看泰勒完全不听招呼,宣布将他开除出党。此时,他就职才五个多月。从此,泰勒成了“无党派”总统,走上了“怼天怼地怼国会”的道路。

 

1842年6月,泰勒否决了国会通过的高关税税法(《1842年税法》)。7月10日,众议院发起对总统的弹劾案。虽然此案最后没有通过,但泰勒与国会的关系算是没救了,他的政府也成了最“流水”的政府。在四年的任期中,泰勒共任命了3位国务卿,4位财政部长,4位战争部长,5位海军部长。他还行使了10次否决权,基本上把所有的重要法案都否了,气得国会直撞墙。当然,泰勒自己的想法也没法实施,跟国会对着干,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不管怎么说,有一项记录,泰勒应该很骄傲,那就是:他是孩子最多的总统,一共15个孩子。他与第一任妻子莉蒂西亚(Letitia Tyler)生了8个孩子。1842年9月,莉蒂西亚在泰勒入主白宫一年多后去世。1844年,54岁的泰勒与比他小30岁的第二任妻子朱莉娅·加德纳(Julia Gardiner)结婚,他是第一位在任上结婚的总统。他与茱莉亚又生了7个孩子。

 

也许,你会认为泰勒政府很没效率。他没有政党的支持,天天跟国会顶牛,扯着皮怎么办事?奇怪的是,在国内问题上屡屡受挫的泰勒在外交上却非常高效。1842年的《韦伯斯特-阿什伯顿条约》(Webster-Ashburton Treaty)确定了缅因州与加拿大之间的边界线,总算解决了美英之间曾引发“1812年的战争”的问题之一。泰勒还有一个超越所有前任总统的外交视角,就是亚太地区。他把“门罗主义”推广到夏威夷(Hawaii)群岛,使夏威夷既没变成欧洲的殖民地,也没变成亚洲国家,而是成了美国商人的天堂,为美国最终吞并夏威夷打下了基础。1844年,美国与中国清政府签订美中《望厦条约》(Treaty of Wanghia)。条约使美国获得了英国在《南京条约》中获得的所有的利益(割地赔款除外),包括领事裁判权,五口通商,片面最惠国待遇,协定关税,等等。作为交换,美国承诺不在中国从事鸦片贸易。这是美中之间的第一个条约。对中国来说,这是个不平等条约,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有人甚至说,《望厦条约》的危害性超过了《南京条约》,因为它确立了对利益“一体均沾”的原则,就是说,凡是中国给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利益,美国将自动享有。后来,欧洲国家有样学样,也纷纷采用了这个原则。英国怎么说也是用坚船利炮打了两年的“鸦片战争”才换来在中国的利益,美国没费一兵一卒就拿到与英国同等或更好的条款,这个便宜占大了。泰勒还结束了由杰克逊开始、范布伦延续、与佛罗里达印第安人打了7年的“第二次塞米诺尔战争”,(参看《美国的故事(102)- 血泪之路》)。1845年3月3日,泰勒在职的最后一天,佛罗里达成为美国的第27个州。

 

但是,上面所说的一切跟泰勒的另一个“成绩”比起来都不算什么。这位“独行侠”总统完成了一个他的两位前任(杰克逊和范布伦)都没能完成的、似乎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吞并德克萨斯(Annexation of Texas)。德克萨斯(Texas)实在太特殊、太神奇了,我们必须停下来,好好感受这片充满诱惑的土地。

 

德克萨斯在今天美国的西南部,濒临墨西哥湾,面积70万平方公里,是第二大州。17到18世纪,德克萨斯像墨西哥一样属于“新西班牙”(New Spain)。美西之间关于德克萨斯的争议早在1803年“路易斯安那购地案”时就开始了(参看《美国的故事(82)- 路易斯安那》)。美国认为路易斯安那包括德克萨斯,西班牙说你休想,德克萨斯是我的。就这样吵吵闹闹直到1819年,美西签署《亚当斯-欧尼斯条约》,西班牙把佛罗里达给了美国,作为交换,美国同意不再索取德克萨斯(参看《美国的故事(97)- 门罗主义》)。当时,跟这事儿关系最密切的人除了门罗总统和国务卿亚当斯以外,就要数安德鲁·杰克逊了,正是因为杰克逊强占佛罗里达才逼得西班牙拱手相让。但杰克逊当总统后,越想越不甘心。佛罗里达是美国的,德克萨斯难道不也应该是美国的吗?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呢?德克萨斯比佛罗里达可大多了,也富多了。不行,咱还得把她抢回来!

 

1821年,墨西哥宣布独立,德克萨斯自然成了墨西哥的一部分。革命的美国和革命的墨西哥不好意思闹翻,就算装装样子,也要做好邻居、好兄弟。但是,当墨西哥决定改变西班牙实施了多年的移民政策时,美国人立刻觉得机会来了。西班牙的老政策是,非我族类,不许进德克萨斯。这一下就挡住了除西班牙以外的所有的外国移民,以至于德克萨斯的千里沃野上一直人迹罕至。对种地上瘾的美国人来说,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嘛。现在,新生的墨西哥共和国为了让德克萨斯繁荣起来,宣布降低门槛,欢迎外国移民来德克萨斯“开荒”。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德克萨斯唯一的邻居是美国,所谓的“外国移民”都是美国人。事实证明,墨西哥太不了解她的邻居了。

 

早在西班牙时期,一个叫摩西·奥斯汀(Moses Austin)的神通广大的美国人就奇迹般地拿到一份许可证,带着三百个美国家庭定居德克萨斯。他死后,他的儿子斯蒂芬·奥斯汀(Stephen Austin)继承了他的事业,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的斯蒂芬·奥斯汀已是忠诚的墨西哥公民。到1832年,住在德克萨斯的美国人有两万人。1834年,德克萨斯人口达到三万八千人,其中只有不到八千人是墨西哥人的后裔,其余的都是美国人。糟的是,这些自称为“德克萨斯人”(Texans)的“美裔”一点也没打算做墨西哥人,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把德克萨斯变成美国的一部分。你说墨西哥倒霉不倒霉?

 

墨西哥政府不傻,眼看着美国在德克萨斯的影响越来越大,不由得害怕起来。从1830年开始,墨西哥就通过一系列法律限制美国移民入境,但收效甚微,因为德克萨斯实在太大了,移民们无孔不入,根本管不过来。限制入境还算小事,当墨西哥宣布在德克萨斯境内禁止奴隶制并对美国商品征高关税时,德克萨斯人和德克萨斯境内的美国人被彻底惹毛了。本来,大家在德克萨斯只想做一件事:种地。种什么?棉花。德克萨斯地势平坦,土壤特别肥沃,气候湿热,天生就是种棉花的地方。白人移民显然不可能独自耕种那看不到边的土地,最实惠的办法就是使用奴隶。所以,奴隶制成了德克萨斯生存的基础。不让我搞奴隶制?我就造你的反!革你的命!

 

从1832年起,德克萨斯人就开始“反抗”墨西哥政府的统治,那架势跟“美国革命”如出一辙,也有“通信委员会”,也开了好几次类似“大陆会议”的“会议”(Convention)。1832年和1835年,在德克萨斯靠近美国边境的阿纳瓦克爆发了德克萨斯人与墨西哥政府的冲突,双方都拿起了枪,这就是“阿纳瓦克骚乱”(Anahuac Disturbances)。这些骚乱就像“莱克星顿的枪声”那样,成了“德克萨斯革命”(Texas Revolution)的导火索。

 

要说明白“德克萨斯革命”谁对谁错不是件容易的事。美裔德克萨斯人的刁蛮程度不亚于他们的祖先,他们闹革命的原因也与当年的“美国革命”有些相似,那就是保卫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自由。听上去也许有点搞笑,革命的主要目的竟然是捍卫实行奴隶制的自由,这跟30年后美国南方挑起“内战”的理由完全一样。当然,看上去很无辜的墨西哥也不是完全没有错。最大的问题在于,独立之后的墨西哥虽然貌似共和国,但没能建立起有效的民主制约机制,而是落入军事独裁和强人政治的陷阱,这是西班牙的“基因”决定的。享受惯了民主、法治、“权利法案”的美国人想当然地期望在墨西哥得到同样的自由。当墨西哥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时,他们因利益的驱使不但不退回美国,反而强力推进,企图在这片土地上创造出“美式”生活。于是,“革命”,也可以叫“叛乱”,就这样爆发了。

 

“德克萨斯革命”中有那些风云人物?他们的人生旅程将怎样影响德克萨斯的未来?请看下一个故事: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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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110)- 意外

  1. 姚之群 says:

    【因为德克萨斯实在太大了,移民们无孔不入,根本管不过来。】现在轮到美国管不过来啦,美国更大。

    • blueberry says: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当年美国欺负墨西哥,如今西语裔已是美国第一大少数民族,真是天道好轮回呀。

      • Cathy says:

        毕蓝老师好!我是Cathy,我看完了出版的那七本书,然后就转到网上来继续看,还是精彩依旧。非常感谢!

        我想问问,如你所说,西语裔成为美国第一大少数族裔,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西班牙语成为了美国中小学的二外必修课程呢?比如加拿大的二外就是法语。

  2. 彭彭 says:

    有人说哈里森是喝了被细菌污染的生水,导致的伤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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