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23)- 血溅波士顿

1767年的《汤森法案》把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反英运动推向高潮,各殖民地议会纷纷通过决议,全面抵制英货。在“暴乱”的中心波士顿,殖民地议会与皇家总督弗朗西斯·伯纳德之间已经到了“死磕”的关键时刻。议会要求英王罢免伯纳德,伯纳德则干脆解散议会。塞缪尔·亚当斯领导的“自由之子”让《汤森法案》几乎变成一张废纸,别说税收不上来,就连海关官员的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伯纳德总督紧急向伦敦求救,说要是再不派军队来,俺可就管不了啦。英国新任的殖民地事务大臣希尔斯伯罗勋爵(Lord Hillsborough)下令派四个军团开赴波士顿。

1768年10月,两个军团的英军,约四千人,抵达波士顿,11月,另外两个团也到了。从身穿大红色军装的英国士兵踏上波士顿土地的那一刻起,很多殖民地人对英帝国的忠诚就在悄然地改变了。人们开始思考他们以前从来没思考过的问题:难道这就是我的国家吗?她到底是在保护我还是在威胁我?一个几千英里外的小岛凭什么主宰这片大陆?

虽然伯纳德总督解散了议会,但议员们换了个地方,照样开会。在塞缪尔·亚当斯的主持下,议会的请愿又多了一条:驻波士顿的英军全部撤离,否则,抵制英货的运动绝不会停止。亚当斯说,英军占领波士顿,不仅侵犯了殖民地人的天赋人权,还侵犯了英国宪法和殖民地宪章所赋予他们的“自治”权利。亚当斯和其他议会领袖们写了无数的文章,发表在报纸和小册子上,号召大家齐心协力,不把英国兵赶出波士顿誓不罢休。其他殖民地也纷纷响应,继续抵制英货。“自由之子”三天两头闹事,比以前更过分了。他们不但羞辱政府官员,连英国兵也不放过,逮机会就向英国兵扔个雪球,砸两块石头,骂几句脏话,还给他们起个外号叫“龙虾背”(Lobster Back),反正不能让他们舒服了。

终于,1769年8月1日,伯纳德被召回伦敦,副总督托马斯·哈金森继任马萨诸塞总督。与此同时,两个团的英军撤离波士顿。这一天,成了波士顿人的节日,他们像欢送“印花小姐”一样欢送伯纳德和英国士兵。但亚当斯提醒大家,还有两个团的英国兵没撤,咱得继续捣乱,直到他们全都滚蛋为止。而且,只要《汤森法案》一天不被废除,咱就一天不买英国货,看谁扭得过谁。

这两个团可怜的士兵们,一天都不想在波士顿呆了。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冬天贼冷贼冷的,手指头都快冻掉了,哪里比得上俺那温柔美丽的故乡?他们很多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出身贫苦,为了糊口而参军,以前从未出过远门,这回猛不丁地被送到几千英里外的北美,举目无亲,思乡之情可想而知。他们拿着抵得可怜的工资,面对那些刁蛮的殖民者,听他们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自己,早就受够了。士兵们每天都在祈祷:上帝啊,求你让我们赶快回家吧!

1770年3月5日的傍晚像平时一样寒冷,一个叫休·怀特(Hugh White)的英国士兵正在海关楼前站岗。这时,一个貌似无赖的波士顿人走来,开始嘲笑他,后来嘲笑变成辱骂,辱骂变成推搡,推搡又变成你踢我一脚我打你一拳。两人嗓门越来越大,吸引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聚了几十个殖民者,他们把怀特推倒在地。怀特大声呼救,正在附近的托马斯·普莱斯顿上尉(Captain Thomas Preston)立刻带着八九个士兵赶来。英国士兵们站在一起,紧张又不知所错地与陆续涌来的波士顿人对峙着。此时,周围已经有二三百人。人们的“暴徒”本性开始发作,他们向士兵们扔雪球、冰块,高声谩骂,有些活腻了的还故意挑衅:“你不是有枪吗?有本事就冲老子开!没种就滚出波士顿!”

在一片混乱中,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谁也说不清了。普莱斯顿上尉说,他当时向士兵们大喊:“不要开枪!”但一个士兵听到有人喊:“开枪!”另一个士兵看到正呐喊着向自己逼近的人群,慌里慌张地叩响了扳机,于是其余的士兵们也开始乱七八糟地打起来,都昏了头了,也不知道听没听见长官的“开枪”命令。一阵乱枪过后,11人中弹,其中3人当场死亡,另外2人几个小时后死去,其余的受伤。这下,“暴徒”们也不敢逞能了,抬起死伤的弟兄一哄而散。波士顿终于尝到血的滋味。

第二天天不亮消息就已经传遍全城。塞缪尔·亚当斯认为这是个把英国兵彻底赶出波士顿的绝好机会。他找到好朋友铜匠保罗·瑞维尔(Paul Revere),让他赶紧把昨晚发生的事画成一副画,刻在铜板上,这样就可以印成很多份,散发出去。可是,画什么呢?画那乱哄哄的人群和手忙脚乱的士兵吗?当然不是!事实?真相?太苍白无力了!要画就画出英国兵的凶恶和波士顿人的无辜,画出血腥,画出愤怒,画出仇恨。亚当斯如此这般交待了一番。保罗·瑞维尔是“自由之子”的成员,亚当斯的铁哥们儿。大哥一声吩咐,小弟心领神会。于是,那幅著名的画就诞生了:

在画中,英国士兵排成整齐的队形,在普莱斯顿上尉的指挥下,向波士顿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开枪。波士顿人像无辜的羔羊,被冷血的英国兵任意宰割。硝烟起处,血流成河,那一具具尸体让任何人看了都会顿生怜悯之心,同时燃起对英国人的深仇大恨。这简直就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大屠杀!

果然,当这幅画刊登在报纸上,传遍大街小巷,整个波士顿就成了一锅沸腾着的开水。人们走上街头,聚集在总督府门前,群情激愤,喊声震天,坚决要求严惩肇事者。塞缪尔·亚当斯发表演说,把这次事件定名为“波士顿大屠杀”(Boston Massacre)。从此,这个词就被所有的历史学家采用。它名不副实也好,危言耸听也好,反正那血迹是擦不去了。

包括普莱斯顿上尉在内的8个英国兵,以谋杀罪被告上法庭。如果罪行成立,他们将被判处死刑。此时的波士顿人已经红了眼,那架势,光判死刑不够,还得把他们切巴切巴生吃了才过瘾。法庭内外一片喊“杀”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8个英国兵吓坏了,赶紧给自己找律师吧。可是,全城上下,哪个律师敢出来给他们辩护?给他们辩护,哪天在街上让人拍一板砖或打一闷棍,怎么残的都不知道,家人就甭想有好日子过了,不定什么时候自家的房子就着火了,“自由之子”们干这种事儿在行着呢。

最后,走投无路的英国兵只好去求一个人,如果这个人不帮他们,他们就死定了。出人意料的是,塞缪尔·亚当斯也找到此人,鼓励他接下这个案子。塞缪尔·亚当斯毕竟是哈佛毕业生,不是无知盲流。他很清楚这场所谓的“屠杀”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了发动革命,他可以不择手段,但涉及到8条人命,他就不能草率行事了,他不想让人觉得波士顿是个无法无天的城市。那么,他找的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人愿意帮着打这场官司吗?

此人就是波士顿最才华横溢的律师,塞缪尔·亚当斯的堂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约翰·亚当斯生于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昆西镇(Quincy),他比堂哥塞缪尔小13岁。约翰的父亲是小农场主,也是教堂的执事,同时在城镇里担任专管学校和道路的官员。约翰和塞缪尔源自同一清教徒祖先,传到他这里已是在新大陆的第6代了。约翰是家中3个孩子中最大的。

约翰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他很为自己的清教徒背景感到自豪。到十八世纪时,“清教”本身已经变得柔和多了,不再像早期那样苛刻与死板。但约翰·亚当斯觉得,“清教”价值观不仅是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的情操,更是自由与平等的载体。他像堂哥一样,一生都执着地追求“清教主义”美德,并把这种追求变成了未来那个新国家的灵魂。

约翰·亚当斯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天生一副好脑筋。可是他小时候很顽皮,不大好好看书。他和后来的波士顿头号富翁约翰·汉考克是发小,两人年龄相仿,家境相似,住得又近,经常一块儿玩儿。小约翰·亚当斯还是在汉考克父亲做主教的教堂里受洗的。后来,汉考克的父亲去世,他由富翁叔叔抚养。两人从此不在一个阶层了,但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友谊。

1751年,十六岁的约翰·亚当斯进入哈佛学院读书。他父亲希望儿子将来能当个教堂的主教,可是约翰自己却拿不定主意。1755年,从哈佛毕业后,约翰一面在一所学校里教书,一面考虑自己未来的职业选择。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做一个律师。他开始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三年后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此时的亚当斯早已不是那个贪玩的小男孩了。他如饥似渴地学习,不仅研究法律,还研究历史;不仅懂当时的法律,还懂古希腊、古罗马的法理。他变成新大陆最博学的法学家、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言谈文章处处用典,法律条文就像刻到他脑子里一样,想驳倒他,门儿都没有。

1764年10月25日,还有5天就是亚当斯29岁生日了。这一天,他迈出了人生最重要的一步:与20岁的远房表妹阿比盖尔·史密斯(Abigail Smith)结为夫妻。阿比盖尔是大主教的女儿,从小由父母教导读书。她虽然从没受过学校的正规教育,可是她的才学却很少有人比得上。她聪慧过人,满腹诗书,见解非凡。阿比盖尔第一次见到亚当斯时只有17岁,他们在一起谈论文学、历史、哲学、政治。阿比盖尔出口成章,她的智慧和才华让长她近10岁的亚当斯非常吃惊。随着时间的推移,亚当斯越来越离不开这位美丽、优雅、温柔、理智、聪明、活泼的小表妹,他疯狂地爱上了阿比盖尔。他与她结婚的这一天是亚当斯一生中最甜蜜的日子。

在所有的“建国国父”中,亚当斯的家庭可能是最幸福的。他与阿比盖尔是生活的伴侣,也是灵魂的伴侣。他们互相爱慕,互相依赖,互相扶持,走过54年的风风雨雨。他们共同领导了“美国革命”,又携手入主白宫。他们一起创建的“亚当斯政治家族”把他们的天才儿子也推上总统的宝座,成为美国唯一的一对“父子总统”,这个记录直到2001年小布什总统入主白宫才被打破。阿比盖尔是那个时代最有名的才女,她的见识让亚当斯离不开她,也让其他的政治领袖,如华盛顿和杰斐逊,对她敬慕有加。亚当斯的人生因阿比盖尔而变得完美,“美国革命”也因阿比盖尔而多了一抹妩媚与清新。

做为律师的约翰·亚当斯,第一次出名也是与堂哥塞缪尔有关。1768年,塞缪尔与他的富翁好友约翰·汉考克领导的反《汤森法案》运动正进行得有声有色。5月的一天,波士顿海关以涉嫌“走私”为名扣押了汉考克公司的一条船,这条船的名字恰恰叫“自由号”(Liberty)。接着,他们又把汉考克告上法庭。汉考克有点急了,赶紧找塞缪尔商量。塞缪尔说,兄弟,甭怕,哥还有杀手锏没使出来呢。汉考克说,啥杀手锏啊?塞缪尔说,你忘了波士顿最能干的律师是谁了?汉考克一听,心立刻放回肚子里去了。他当然知道,那就是自己的儿时好友约翰·亚当斯嘛。约翰的本事他可有数,那舌头能把死人说活了。

约翰本来压根儿就不想管这事儿,可是碍不住堂哥和朋友的面子,只好披挂上阵。此时的约翰·亚当斯还不想卷入反英运动,更不想与“自由之子”有任何瓜葛。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不像堂哥那样风风火火的。再说,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走私是家常便饭。那么长的海岸线,管理又松,不走私才奇怪。要说“船大王”汉考克不走私,恐怕连鬼都不信。不走私,汉考克他家地窖里那一桶桶的高档法国葡萄酒哪来的?自从《汤森法案》通过后,走私已经不是犯罪,而是“革命”。殖民地人卯足了劲儿走私,就是不给英国缴税。汉考克因慷慨解囊资助革命,早就成了波士顿的革命领袖。告他?问问波士顿人能答应吗?

约翰·亚当斯知道,就算汉考克脑门子上写着“走私犯”仨字儿,咱也得按无罪辩。好在亚当斯认一个死理儿:不管有罪无罪,都要用事实说话。没有可靠的人证物证,告翻了天也是无罪,而海关缺的就是十足的证据。于是,亚当斯甩开腮帮子,滔滔不绝地胡搅蛮缠了5个月,最后,这个案子竟然不了了之。海关撤销了指控,汉考克兴高采烈地回了家。这下,约翰·亚当斯成了名人,他简直就是波士顿人心中的英雄。

虽然约翰·亚当斯帮了塞缪尔·亚当斯和汉考克一把,但并不表示他从此就跟这俩搅到了一起。他与堂兄的性格完全不一样。塞缪尔外向、豪爽、热情,特别有煽动性。约翰却心思缜密,敏感,细腻,又有点神经质。他坦诚,直率,严肃,固执,甚至有些死板,活脱脱一个小清教徒。塞缪尔喜欢用演讲来发动群众,约翰却大部分时间靠写作阐述自己的观点。他也反对英国议会对殖民地的干涉,除了在文章中引经据典地支持奥蒂斯“无代表,不交税”的观点,还进一步指出,殖民地的宪章是殖民者与英王签的合同,殖民地只效忠英王,不效忠英国议会,所以,英国议会在北美没有绝对权威,当然不能直接向殖民地征税。亚当斯的理论成了北美殖民地最有力的武器。有这么一位学富五车的法律专家撑腰,“革命”可真是咋说咋有理了。

约翰·亚当斯深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他用自己的笔在北美传播着“启蒙思想”的精髓。他说,不管什么形式的革命,都要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为准则,这个社会唯一的权威就是法律。一个公平社会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的公民都有权得到公正的审判。一个公民是否有罪,不应该由高高在上的权力机构决定,而应该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裁决。只有这样,公平和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塞缪尔·亚当斯对堂弟的这套理论清楚得很。“波士顿大屠杀”发生后,他眼瞅着大家的火都被自己给搓起来了,这几个英国兵恐怕性命不保。于是,他来找约翰·亚当斯,请他为英国兵辩护。此时此刻,也许只有约翰有本事给脑袋发烫的波士顿人当头浇一盆冷水。约翰·亚当斯快让他这个整天惹是生非的哥哥给烦死了,他正犹豫不决呢,塞缪尔几句话就把他说服了:你不是追求一个公平的社会吗?现在就是上好的机会啊!光说不练可是假把式!约翰一听,慨然而起,好,我就给你练一把!你手下那些“自由之子”爱怎么砸怎么砸,兄弟豁出身家性命不要了!

就这样,波士顿最优秀的律师、未来美国的第二位总统,站到了法庭上,为“人民公敌”英国兵辩护。约翰·亚当斯就是冲着两个字去的:公平。他要告诉人们,革命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革命的理想应该是什么样的。今天,你不能保障一个普通士兵的权利,那么,明天,你又怎能保障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一个被激烈的情绪控制的社会只会给人民带来灾难。

约翰·亚当斯的辩护水平那是没的说,他还是老规矩:一切用事实说话。外面嚷嚷得再厉害,无凭无据就甭想定罪。在辩护中,他说了下面那段著名的的话:“事实是很固执的东西,无论我们的愿望、直觉、情感是什么,它都无法改变。”亚当斯通过人证物证把事情搞了个水落石出,让一心想把英国兵往死里整的波士顿人无话可说。最后,陪审团裁决,8个英国兵中,包括普莱斯顿上尉在内的6个人无罪释放,另外2个直接向人群开枪的士兵被判“过失杀人”(Manslaughter),惩罚是,用烧红的烙铁在他们的拇指上烙上印,然后就出狱走人。一场情绪激昂的乱子就这样平息了。几个英国兵对亚当斯千恩万谢,他们凑钱给了亚当斯18个畿尼(Guineas)的律师费,相当于大约21个先令。在当时,这是一双新鞋的价钱。

为敌人辩护的亚当斯,虽然办公室被“自由之子”砸了,但名声却没有因此受到损害。人们看到了一个公平的人,一个坚持原则的勇士,一个理智又成熟的领袖。不久,亚当斯当选为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议员。他的言论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他的理想也渐渐成了人们共同的理想。“美国革命”就在像约翰·亚当斯这样的一群知识“精英”的领导下,踏上“理想主义”和“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的征程。很多年后,亚当斯回忆为英军辩护的这段经历时写道:“这是我为我的国家奉献的最好的服务。”

弟弟约翰在法庭上打官司的时候,哥哥塞缪尔也没闲着。他借机与哈金森总督谈判,坚决要求所有的英军撤离波士顿。看见现在的局势了吧?哼,再不撤,后果更严重!英国人也真有点吓傻了,哪见过这么能闹腾的?为了平息事端,他们同意把剩下的这两个团的士兵撤出波士顿。同时,由于抵制英货运动给英国商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他们纷纷游说议会,废除《汤森法案》。1770年4月,《汤森法案》终于被废除了,北美再次如愿以偿。

然而,《汤森法案》中有一项税却被保留了下来。英国议会想用这一项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税证明自己的权威。钱多钱少没关系,重要的是个“理”字。这唯一保留下来的税收就是“茶叶税”。

连战连胜的殖民地人将怎样对待“茶叶税”?他们将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请看下一个故事:倾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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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23)- 血溅波士顿

  1. 姚之群 says:

    几千个大兵扔到偌大的北美的确杯水车薪,新大陆的新居民都是放养大了的野性子,不是圈养大的顺民。

  2. Blueberry says:

    那时候新大陆人也少,但确实野性十足,除非自愿,否则不好管。英国失误的原因之一是不了解新大陆的民情。其实,如果处置得当,美国不至于独立,或不会独立得那么早。后来英国在加拿大就做得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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