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5)- 弗吉尼亚

弗吉尼亚初建的历史,是英国殖民者和印第安人血泪交加的故事,是英雄的传奇,是美丽的友谊,也是触目惊心的悲剧。英帝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每一步都走得搖搖晃晃,坎坎坷坷。如果不是英国佬那近乎疯狂的偏执感动了上帝,今天的美国历史就要重写了。

早在1587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就把一份“土地授权书”,也就是“地契”(Grant),交给沃尔特·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让他在北美建立一个“英国人的国家”。听上去好象有什么不对劲。没错,问题就是这份“地契”。英国女王不过做了一件西班牙国王,葡萄牙国王,法国国王,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君主都在做的一件事:将美洲的土地“合法”地授予他们喜欢的人。不是只有土地的主人才有权转让土地吗?君主们连美洲长什么样都没见过,连美洲有多大都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认为自己有权支配这个大陆?当他们大笔一挥分疆裂土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根本就不拥有这片土地?当他们决定把印第安人的家园赐给自己臣民的时候,是否征求过它的主人的意见?

当然,伊丽莎白女王可没想这么多。她和沃尔特爵士选中的这块儿地包括从今天美国南卡罗来纳州(South Carolina)到缅因州(Maine)的北美东海岸,他们把它命名为“弗吉尼亚”(Virginia),是为了赞美伊丽莎白,这位25岁登基、终生未嫁的“处女王”(Virgin Queen)。也有人说这个词来源于当地印第安人的名字“Wingina”。

沃尔特爵士先后派出三批人马,前两拨因为准备不足,没能在北美坚持下去,不得不撤回英国。第三批由约翰·怀特(John White)率领,于1587年春天到达罗阿诺克岛(Roanoke Island)。随行的有不少女人,包括怀特的女儿艾丽诺·戴尔(Eleanor Dare).这帮殖民者小心翼翼,四处设防。他们既怕西班牙人的进攻,又怕印第安人的袭击。心思全用在这上面了,忘了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带来的粮食吃完了,又不知道周围有什么东西可吃。没办法,怀特只好回英国去采办给养,他的手下拍着胸脯说:放心,我们一定等着你回来。就在他临行前,艾丽诺生下一女,取名“弗吉尼亚”,这是第一个出生在北美的英国孩子。

怀特本打算快去快回,没想到,他到英国时,正赶上英国海军准备大战西班牙的“无敌舰队”(Armada),女王下令片舢不许出海。随后一系列事情的发生,让心急如焚的怀特在英国一耽搁就是三年。当怀特终于带着食品返回罗阿诺克岛时,他发现岛上的人都已消失在空气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发生了任何事情。他们是生?是死?生,人在哪里?死,尸体又在哪里?是饿死了还是被打死了?是自相残杀,还是被西班牙人或印第安人打死的?

怀特发疯一样寻找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但由于风暴来临,船只不得不离开罗阿诺克岛。从此,这个“消失的殖民地”(Lost Colony)成了英国人永远的痛,至今无人知晓它的谜底。后来,有人发现那个地区出现过一些“灰色眼睛”的印第安人,于是猜测他们或许是那个叫“弗吉尼亚”的女孩的后裔。

面对在北美的失败,伊丽莎白女王也许只能望洋兴叹了。1603年,女王去世,她缔造的“金色年代”(Golden Age)随着她渐渐远去。继位的詹姆斯一世虽没有女王的睿智,却有着同样的野心。他即位之初,就与西班牙国王达成协议:英国停止资助海盗拦截西班牙商船,西班牙不再进攻英国人在北美的定居地。而上天也似乎非常眷顾这个被讥讽为欧洲“最聪明的傻瓜”的国王,英国在他的手中开始真正走向世界。

1606年,伦敦股份公司,也就是后来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Virginia Company of London),宣告成立。弗吉尼亚公司从国王手中获得许可证,开始招募殖民者。英国的殖民之路就这样以私人和私人公司的形式开始了。他们就像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卖股份自筹资金,自主开发。殖民地的所有权和利润归公司的股东,殖民者们是公司的员工,按期领固定的工资。英国殖民地与西班牙殖民地从一开始就走上不同的道路。西班牙殖民地以军事征服为主,国王对殖民地有直接和严密的控制权;英国以私人投资为主,国王对殖民地商业上的控制代替了政治上的控制,只要殖民者们不造反,爱干嘛干嘛。结果是:西班牙殖民地学会了独裁,英国殖民地学会了自治。这是拉美和北美的区别。

弗吉尼亚公司大做广告,宣称新大陆“遍地黄金”,并很有可能找到一条直通中国的河道。当时的英国等级森严,平民根本没有进入上层的可能,而且,伦敦的街道拥挤不堪,似乎已经承受不了人口的爆炸性增长。弗吉尼亚公司的宣传显然有巨大的吸引力。对贵族来说,新大陆是黄金;对平民来说,新大陆是机会。

此次,他们的目的地是北美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地区,他们仍然把它叫做“弗吉尼亚”,也就是今天美国的弗吉尼亚和她西边的其他几个州所在地。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暖,至今森林覆盖率仍为65%,可想而知400年前是什么样了。丛林密布、河道纵横的弗吉尼亚,盛产各种鱼类、螃蟹、扇贝、牡蛎,滋养着野鸭、大雁、野火鸡、鹿、浣熊、野猪、松鼠、野兔等等,还长满野草莓,葡萄,和各种干果。

像美洲的其他地区一样,弗吉尼亚是印第安人的家。这里的印第安人被叫做“波瓦坦”族(Powhatan),是以它的首领波瓦坦的名字命名的。波瓦坦是个杰出的领袖,他统治着切斯比克湾地区的十几个部落、数千人口。他精明强干,恩威并施,深受人们的爱戴和尊敬。有一次,他去视察波多马克部落(Potomacs)。年轻的猎手们聚在他周围,争先恐后地给他讲自己的狩猎经历,个个神勇无比,精采纷呈。最后,一个小伙子站起来说:“尊敬的首领,我今天早晨在树林里打死6只麝鼠。也许我的故事不像别人的那么棒,但你刚才听到的大多数故事都是吹牛。” 波瓦坦哈哈大笑,奖励了这个说真话的年轻人。

波瓦坦族过着男猎女耕的生活,种植玉米、豆子、南瓜、西葫芦,采集干果。湿热的气候使他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需要穿什么衣服,人们只是用树叶、羽毛或兽皮遮住腰部以下的部分,只有冬天才穿上鹿皮做的袍子。他们在身上刺满图腾,头上戴着羽毛编的帽子,佩着贝壳、珠子等各种首饰,看上去非常漂亮。

波瓦坦族的神父有个预言:一群来自东方的人将摧毁波瓦坦帝国。为了打破这个魔咒,波瓦坦率领他的部落消灭了住在他们东边的切斯比克族(Chesapeakes)。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不知道,在更遥远的东方,在那个岛国,有三艘小船正整装待发。

1606年12月,伦敦的泰晤士河上彩带飘扬,一群英国人在人们的祝福和赞羡声中登上三艘商船。他们是弗吉尼亚公司组织的殖民者,就要驶出河口,穿越大洋,到那个遥远的大陆去书写自己的神话。三艘船共105名乘客,全是男人,其中一大半被称为“绅士”(Gentleman)。什么是“绅士”呢?就是举止优雅、品位超群的废物。他们一般出身上流社会,从小接受各种贵族教育,衣着体面,修养很高,彬彬有礼。他们谈政治,去舞会,玩马球,练剑术,搞探险,生活丰富多彩。可有一件事情他们从未想过,也从未学会,那就是:工作。

绅士们穿着他们最漂亮的衣服参加这次远航,他们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在新大陆建立殖民地,寻找黄金。探险,正是绅士们热衷的事,他们为自己即将创造的奇迹激动着。同船的还有绅士们的仆人,有在英国混不下去的手工业者,还有一些十几岁的男孩儿,他们大多是孤儿,在船上打零工。105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农夫,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会种地。

三艘船的总指挥是克里斯多夫·纽波特船长(Christopher Newport)。他海盗出身,是英国最优秀的水手,曾得到过伊丽莎白女王的奖励。因为有他,波浪滔天的大西洋不再凶险。船长一声令下,扬帆出海。可谁知,老天故意跟这帮人为难,吹起反方向的大风。三艘船出去,被吹回来,再出去,再被吹回来。折腾了三个月,竟然没能移动半步。说实在的,绅士们还真不含糊,没有一个要打道回府的。你越不让我去,我越要去。1607年2月底,这些属驴的英国人如愿以偿了。旧大陆消失在绅士们的视野中,他们终于驶进了大西洋。

1607年4月,在弗吉尼亚最美丽的季节,三艘船来到切斯比克湾的入海口。英国人踏上北美大陆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竖起一个十字架,感谢上帝保佑他们平安到达。这时,纽波特船长拿出一个密封的盒子,这是弗吉尼亚公司委托他保管的,让他在到达北美后打开宣读里面的文件。文件上说,要他们顺河而上,寻找一个适当的地点,建立定居地。并且,文件里列了6个人的名字,包括纽波特自己,由这6个人组成委员会,并从中选出一位总督,领导这个殖民地。

6个人中5位是绅士,还有一位,不但不是绅士,在绅士们眼里他就是个罪犯。这个人叫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他现在在哪儿呢?他正被铁链子锁在船的底舱。此人的名字出现在弗吉尼亚公司的名单上,不但绅士们哗然,连纽波特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史密斯简直就是个大麻烦,他在船上因羞辱绅士们,受到指控,被船长下令锁起来。纽波特船长打算返航时将他带回英国处置。这下可好,不但要放了他,还跟他成了一个团队的了。那么,这位约翰·史密斯到底是何许人也?

人都说猫有9条命,这位史密斯一定有13条。1580年1月,他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小农家庭。16岁时父亲去世,他离开家去海上谋生,又到法国当雇佣兵,跟西班牙打仗。后来去了地中海,做过生意,当过海盗,还到匈牙利当兵打土耳其人,据说一个下午砍了三个土耳其人的脑袋。他是匈牙利人的英雄,被提升为上尉,后来受伤被俘,卖给一个土耳其贵族为奴,又被转送给贵族的希腊情妇。没想到这个希腊女人爱上了他,带他去了克里米亚。他趁机逃脱,却被抓住扔进地中海。再后来,他去了俄国、波兰、德国,时而当兵,时而当贼。最后,又窜到北非去跟海盗打仗,1604年才回到英国。

如果你觉得有点头晕,那就对了。看了史密斯的简历不头晕才叫不正常。这么一位能闹腾的主,看到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时,马上就看到了新大陆的无穷潜力。他对找到黄金不报幻想,但坚信在北美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他还有一个和当年的沃尔特爵士同样的梦想:把北美变成英国人的国家。史书中没有记载到底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哪位高管看中了史密斯,居然把他列在殖民地的领导名单中。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位高管的眼睛太毒了。史密斯是天生的领袖,没有他,弗吉尼亚不可能生存。

当然,此时的绅士们不会选他当总督,所以,弗吉尼亚的前两位总督都是绅士。他们按照公司的指令,沿河勘探,最后选中了一块地方做为定居地,用国王的名字把它命名为“詹姆斯敦”(Jamestown),以此为中心建立“詹姆斯敦殖民地”。

詹姆斯敦所在地几乎就是个独立的岛,只有一个角跟大陆相连。殖民者们看中了它易守难攻的地理优势,而且靠水,实在不行时,驾起船就可以跑。可是,上帝又跟他们开了个玩笑。在如此肥沃的弗吉尼亚地区,殖民者们竟然选了一块最贫瘠的土地。岛上不产什么能吃的东西,饮用水质量很差,夏天热死,冬天冷死。更可怕的是盛产一种特大号蚊子,咬得绅士们难以入眠,还传播痢疾病毒。

想象一下,湿热的夏天,绅士们穿着带折边的衬衫,漂亮的外套,灯笼裤,真丝袜,戴着有羽毛装饰的羊绒帽,在弗吉尼亚的丛林中,跟大蚊子搏斗,那是个什么画面?可是,绅士们的驴脾气又上来了,蚊子咬死我我也不走,就在这跟你死磕。詹姆斯敦居然就这么坚持下来。

刚到北美时,殖民者们被弗吉尼亚的富庶惊呆了。那草莓顶欧洲的四个大,满海滩都是特大牡蛎,味道别提多鲜美了。绅士们在饱餐海鲜之后,开始寻找黄金。也许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做得太到家了,绅士们觉得他们走两步就应该能踢到金矿石,结果走了三步还没踢到,于是就放弃了“探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工作,每天由仆人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跟度假似的。可是,在恶劣的环境中,仆人和平民们要盖房子,找吃的,自己的生存都没有保障,哪有那么多功夫伺候这些老爷呢?

詹姆斯敦很快就陷入困境,吃饭的比干活的多。此时,波瓦坦族印第安人也开始袭击这帮不速之客。殖民地的前两位绅士总督拿绅士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根本控制不了局面。再加上,弗吉尼亚公司管理不善,最大的错误是,只给殖民者发工资,却不允许他们拥有土地和财产。干不干活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谁有积极性?

眼看着詹姆斯敦殖民地就要变成一场灾难,28岁的史密斯被选为第三任总督。他上台后立刻宣布:“不劳动的人不许吃饭!”绅士们马上提出严正抗议:“宁可饿死也不干活”,否则以后传出去这脸往哪搁啊。史密斯冷笑一声:“那你们就饿死吧!”三天之后,饥肠辘辘的绅士们终于平生第一次拿起工具跟大家一起工作了。他们虽然恨死了史密斯,但都敢怒不敢言。

史密斯带领殖民者们到周围打猎捕鱼,寻找食物。他们也想种地,可没人会,傻眼了。史密斯痛切地感到,一定要招一批农民来此定居。就在此时,一个印第安人女孩来到詹姆斯敦,她只有十二三岁,活泼可爱又漂亮。

这个女孩儿是谁?她怎样与史密斯开始了一段至今仍脍炙人口的美丽传说?她为殖民者们带来了什么?詹姆斯敦殖民地的命运又将如何?请看下一个故事:风的颜色。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

18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5)- 弗吉尼亚

  1. 🍓🍰 says:

    我但现在都没有搞明白为什么维吉尼亚会从最保王的州变成最革命的州的?英国议会明明没有对维吉尼亚做什么啊,强制法案很多条款都是针对马萨诸塞州的,那么为什么弗吉尼亚会表现出超出其它非新英格兰殖民地的那种革命热情呢?

    • blueberry says:

      虽然英国议会的很多决定是针对马斯诸塞的,但大部分税法是针对所有北美殖民地的,比如,印花税,汤森法案,等等。弗吉尼亚人怕英国用同样的办法对付自己,兔死狐悲,感同身受。能联合的时候不联合,等别人都死了,就没帮手了。弗吉尼亚一直在各殖民地事务中占据领导地位,只有参与进来才能领导。弗吉尼亚开发早,到独立战争时已经非常成熟,有独立的规划和目标。英国议会忽然横插一杠子,让她很不舒服。利是一方面,理是另一方面。即使没有眼前的损失,但以后的伤害可能会更大,弗吉尼亚人还是很有远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弗吉尼亚的绅士们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很大,可以从他们中很多人自觉地释放自己的奴隶这种事上看出来。只有弗吉尼亚的绅士阶层才能培养出华盛顿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美国革命的领导力量。

      • 🍰🍓 says:

        那么弗吉尼亚为什么会在内战时期参与美利坚联盟国呢?而留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则从弗吉尼亚独立变成现在的西弗吉尼亚州,你能否讲讲这里面的缘由?

        • blueberry says:

          这两个问题我在内战那几个故事里有讲。内战最根本的原因是奴隶制,尽管大家也许一开始时没意识到。到内战前夕,南方人对奴隶制的认识已经与国父们不一样了。参看第121个故事(逃亡》。很多国父是奴隶主,但他们基本上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应该循序渐进地废除。但随着工业革命和对棉花的需求大增,南方对奴隶制越来越依赖,精英们也创造了一套理论证明奴隶制是好的制度,不是罪恶。不管从利益上还是理论上,弗吉尼亚与其他南方各州更相似,她选择南方很自然。况且,从弗吉尼亚接受宪法时的表现就看得出来,她闹革命很积极,因为那是追求自由,但接受宪法并不积极,是经过了激烈辩论后才接受的,因为宪法妨碍了自由,妨碍了州权。维护州权、维护自由、维护现有的生活方式也是南方闹分裂的原因,这些原因符合弗吉尼亚的价值观。至于西弗吉尼亚,她地处山地,没有大种植园,很少有人有奴隶。虽然她不反对奴隶制,但犯不着为奴隶制铤而走险。她与北方交界,正是前线。如果打起来,那里的人最倒霉。所以,他们就开了个公民大会,宣布脱离弗吉尼亚,加入了联邦。你可以看第128个故事(布尔溪)。

          • 🍰🍓 says:

            奇怪了,麦迪逊的宪法方案就是弗吉尼亚人提出来的啊,不是被称为“弗吉尼亚方案”吗?后续的讨论都是在“弗吉尼亚方案”里面缝缝补补,这个法案最开始得到了弗吉尼亚州代表和宾夕法尼亚州代表的支持,麦迪逊是弗吉尼亚人,而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州长伦道夫也是弗吉尼亚人,还与华盛顿将军也是弗吉尼亚人,都支持宪法啊,制宪会议可以说就是弗吉尼亚人在那里积极推动的。所以说弗吉尼亚人对宪法应该是积极的才对。

            我听到有一个说法就是说弗吉尼亚州不是因为誓死捍卫奴隶制才加入南方的,而是不满林肯这样的激进派当选才脱离合众国,弗吉尼亚似乎主张循序渐进式的推动双方和解,但是林肯这个激进派当选引发弗吉尼亚的不满,你觉得怎么样?

      • 🍓🍰 says:

        “弗吉尼亚开发早,到独立战争时已经非常成熟,有独立的规划和目标。”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弗吉尼亚预谋独立很久了,而英国议会这次的操作只是顺水推舟加速了这个进程吗?

        • blueberry says:

          不是。弗吉尼亚没有预谋独立,如果不被英国打扰,她也不会独立。我的意思是弗吉尼亚有一套成熟的自治体制,一切按自己的想法来,不希望被打扰。在这一点上,她与马萨诸塞很相似,都是发展最早最成熟的殖民地。她们对自治(自己管理自己)的坚持是革命爆发的最主要的原因。

  2. 🍰🍓 says:

    奇怪了,麦迪逊的宪法方案就是弗吉尼亚人提出来的啊,不是被称为“弗吉尼亚方案”吗?后续的讨论都是在“弗吉尼亚方案”里面缝缝补补,这个法案最开始得到了弗吉尼亚州代表和宾夕法尼亚州代表的支持,麦迪逊是弗吉尼亚人,而当时的弗吉尼亚州州长伦道夫也是弗吉尼亚人,还与华盛顿将军也是弗吉尼亚人,都支持宪法啊,制宪会议可以说就是弗吉尼亚人在那里积极推动的。所以说弗吉尼亚人对宪法应该是积极的才对。

    我听到有一个说法就是说弗吉尼亚州不是因为誓死捍卫奴隶制才加入南方的,而是不满林肯这样的激进派当选才脱离合众国,弗吉尼亚似乎主张循序渐进式的推动双方和解,但是林肯这个激进派当选引发弗吉尼亚的不满,你觉得怎么样?

    • blueberry says:

      弗吉尼亚在制宪会议上的表现有几个原因。一,各州凡是去制宪会议的基本都是支持制宪的(有的积极一点,有的消极一点),坚决反对的人都没去(不屑去),这反而让会议更顺利。弗吉尼亚代表们积极,不表示所有的弗吉尼亚的政治派别都积极,只是反对派没去而已(制宪会议代表不是公民大会选出来的,是议会根据个人意愿指定的)。二,弗吉尼亚的表现很大程度上是麦迪逊个人的表现(“宪法之父”不是白当的)。他是坚定的制宪派和国家主义者。他能呼风唤雨也得益于华盛顿的支持,华盛顿是坚定的国家主义者(“美国之父”不是白当的)。这俩的表现可以说是“英雄造时事”,他们是历史的偶然,不是必然。如果换别人,或者如果缺了其中一个,一切都很难说。伦道夫开始时积极,但越来越犹豫,最后拒绝在草案上签字(参看第58个故事-我们人民)。另一个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也拒绝签字。三个拒绝签字的人中两个是弗吉尼亚人,可见他们的态度。三,弗吉尼亚接受宪法的辩论非常激烈,非常辛苦,反对的声音很大(参看第60个故事-制造美国),绝不是心甘情愿、痛痛快快地加入联邦的。四,弗吉尼亚加入联邦的一个考虑是在联邦中占据领导地位,她确实在很长时间里占据着领导地位,比如,前五位总统有四位弗吉尼亚人,首都在弗吉尼亚境内(边界),等等。但随着工业革命和北方以及西部的发展,这个领导地位渐渐丧失了。联邦对她的吸引力也许不那么大了。五,内战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美国的领土扩张。每一次扩张都会引来对奴隶制的争论,南方和北方的矛盾都会更激化。领土的扩张也让弗吉尼亚在联邦中的那种绝对优势不复往昔,人口、领土、经济都失去主导地位,这是制宪时期的弗吉尼亚人没想到的。
      林肯从来不是激进派,从来不想立刻废除奴隶制(参看第124个故事- 林肯),他甚至觉得100年之内都不一定废除得了。他只想限制奴隶制,然后循序渐进地废除奴隶制。要不是内战,他才不会跟奴隶制过不去。这是他当选的原因,大部分北方人也不想立刻废除奴隶制,激进派根本不会当选。但是,南方认为他是激进派也可以理解,这是当时南方的宣传机器给人的印象,也是出于恐惧心理。毕竟,林肯得到的所有的选票都是北方的,南方没人选他,这结果让南方人很愤怒。南方脱离联邦跟林肯当选有一定关系或有很大关系,但不代表林肯是激进派。当然,在南方眼里,林肯对奴隶制的真实态度已经不重要了。从内战的故事中你会看到,林肯一直在与激进派做斗争。但是,他的认识随着战争的进行和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最终决定废除奴隶制,这是个进步的过程(“最伟大的总统”不是白当的)。

  3. 姚之群 says:

    【西班牙殖民地学会了独裁,英国殖民地学会了自治。这是拉美和北美的区别。】非常重要的区别。人民能够自治是普遍规律,不分种族。总有人质疑人民创造历史,主张英雄创造历史,人类历史终将证明,人类从自治开始,也将以自治终结。英雄是什么?不过是人民中的佼佼者,离开人民,他们一事无成。政府是什么?不过是人民创造出来的一个工具而已,迟早会被抛弃。

    • blueberry says:

      自治是个技术活,不是人民的天性,需要教育,需要实践。美国人自治了四百年,历经坎坷与艰辛。但愿以后的路稍微顺一点,毕竟大家也算是百炼成钢了。

      • Chengyu says:

        技术活一词一针见血。而且好像需要从小圈子做起,由小而大对吗? 瑞典历史上的民主也是小圈子,还有欧洲古代诚邦国家。

        • Blueberry says:

          民主啊,法治啊,这些东西都是人对自己的约束,不是人的本性,所以需要“培训”,需要实践,需要积累,需要匠心,需要从小事小圈子做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吧?

          • 姚之群 says:

            从自己做起,然后家庭,然后国家,然后天下,就是修齐治平。自治从个人始,自立、自主、自强。个人不自立,民族何以自立?个人不自主,民族何以自主?个人不自强,民族何以自强?每个人的命运自己做主,争个人自由就是争民族自由,没有救世主,没有大救星,自己不争气,上帝也帮不了。

          • 彭彭 says:

            那孔子的话理解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对了。有些人还是需要引导的。

            • 姚之群 says:

              人人都需要引导,孔子也需要前人的引导,也需要老子引导,也需要自己的弟子引导。即使老子也需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也需要从民间汲取思想营养。引导是双向的,是相互的,教学相长,教育不是单向灌输,是相互启发。引导也是多元的,孔子在引导,敌视孔子的人也在引导,被谁引导靠自己选择。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师傅千千万,三人行必有我师,良莠不齐,靠你自己选择。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天天和孔子泡在一起也没用,耶稣身边也会出犹大,归根结底——靠自己。

  4. 彭彭 says:

    电视剧“美国恐怖故事”里,有说到这个消失的殖民地。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