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立后最初的三十年里,美国人心中最深层的恐惧就是被某个欧洲国家再次殖民。所有的挣扎和纠结,所有的矛盾和斗争,最后都会转回这个主题。“共和党”说“联邦党”亲英,“联邦党”说“共和党”亲法,说来说去都是怕自己变成欧洲的附庸。那么,怎么克服这个心理障碍呢?“联邦党”相信“天行健”,“共和党”相信“地势坤”。在“联邦党”自强不息了十二年之后,终于轮到“共和党”厚德载物了,这就是杰斐逊的“农业共和国”:自给自足,与世无争,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别人爱咋折腾咋折腾,咱就老老实实种地,只要地球人还吃饭,他就得买咱的粮食。咱不抢、不骗、不偷,赚的是良心钱。世上还有比这更美的事吗?
但是,这个“理想国”需要一个先决条件:土地。新大陆的人口每十年自然增长35%左右,再加上外来移民,没过多久,大西洋沿岸已拥挤不堪。那些仍然梦想着广阔天地的人只有一个去处:西部。这事儿不需要别人提醒,西进是美国人与生俱来的欲望。1790年,第一次联邦人口普查的时候,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定居者有十万人。十年之后,1800年,这个数翻了四倍,变成四十万。1803年,俄亥俄(Ohio)已经具备了成为独立州的条件。1810年,西部人口再次翻倍,变成将近一百万。当拓荒者们离海岸越来越远,他们也离海港越来越远,他们生产的东西怎么往外运呢?别急,上帝自有安排。你不是远离大海吗?我就赐你一条大河。它在新大陆的中央,贯通南北,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密西西比(Mississippi River)。它宽阔平稳,是天然的黄金水道。人们把粮食、烟草、酒、和其他农产品装上船,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在新奥尔良(New Orleans)出海,从墨西哥湾进入大西洋,运往欧洲或转卖到东部各州,要多方便有多方便。只有一个问题:新奥尔良不是美国的。只要它的主人把这个“布袋口”一扎,西部立刻玩儿完。
那么,新奥尔良是谁的地盘呢?这块风水宝地注定不可能只经历过一个主人。地处密西西比河入海口的新奥尔良是“路易斯安那”(Louisiana)地区的命门所在。最初的路易斯安那北起加拿大,南至墨西哥湾,东连阿巴拉契亚山,西抵洛基山,包括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大约三百多万平方公里,是“新法兰西”的一部分(参看《美国的故事(16)— 帽子之争》)。守着这么大的一块地儿,法国显然有点力不从心。在1756到1763年的英法“七年战争”中,法国大败,不仅把加拿大输给英国,还把路易斯安那一分为二,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约一百万平方公里归英国,以西的二百一十多万归西班牙,新奥尔良也就从法国转到西班牙手中。英国的那一块儿在“独立战争”结束后归了美国,密西西比河就成了美国与西属路易斯安那的分界线。根据美西条约,两国都可以在河上自由航行,西班牙同意让美国使用新奥尔良的港口,大家一直相安无事。但是,1800年,一切变得不同了,因为法国出了个拿破仑。
拿破仑的法国在军事上迅速崛起,打遍欧洲无敌手。辉煌的胜利点燃了拿破仑的北美野心。重返北美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捡软柿子捏。1800年10月,法国逼着西班牙签署《圣伊尔德丰索密约》(Treaty of San Ildefonso),用意大利的塔斯坎尼地区(Tuscany)强换西属路易斯安那。西班牙不愿意也得愿意,由不得她。虽说是“密约”,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美国很快就得了信儿。杰斐逊总统心里咯噔一下,他知道,考验美法关系的时候到了。
虽然杰斐逊与华盛顿有很多不同,也曾不遗余力地反对华盛顿的对内对外政策,但入主白宫后,他的所作所为跟华盛顿在《告别演说》里讲的完全一样。华盛顿最重要的两个观点是:西进和孤立主义,这正是杰斐逊干的事。他严格地推行了对外“中立”原则,只想埋头挣钱,不分远近亲疏。曾几何时,“共和党”好像比法国人还爱法国。但在“都政府”特别是拿破仑上台后,杰斐逊的态度基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总算看明白了,始于暴力终于独裁的“法国革命”跟他那个把红旗插遍全世界的理想根本不搭界。就在美法关系趋冷的当口,传来了《圣伊尔德丰索密约》的消息。本来,尽管西班牙长期占据路易斯安那,但大伙心里都明白,那块儿地早晚是美国的。西班牙帝国衰落得只剩一口气了,美国想要路易斯安那不难。客气点呢,咱买;不客气呢,咱抢,时机而已。但法国就不一样了。她是仅次于英国的世界大国,陆海军都很了得,拿破仑又是飞机中的战斗机,不好惹。万一法国在北美站稳脚跟,美国的“大陆野心”将被腰斩,到哪去找“美国梦”?杰斐逊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在美国利益面前,美法友谊只能靠边站。
既然法国和西班牙都跟没事人似的,对密约守口如瓶,咱就装不知道,先跟西班牙谈。1801年,国务卿麦迪逊告诉西班牙,美国愿意购买新奥尔良。多年来,美国想新奥尔良想得心都快碎了。当初汉密尔顿就曾提议武力攻取,被亚当斯否决。杰斐逊也无意动武,还是买比较文明。西班牙说,不好意思,你去找法国人谈吧。这等于变相承认了密约。于是,1802年,杰斐逊授权驻法公使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ngston)向法国提出购买意向。此时的法国外交部长是塔列朗(Talleyrand)。还记得“XYZ事件”中那位不停地秀下限的部长吗?别看塔列朗受贿尽人皆知,他却官运亨通。“都政府”时他是外交部长,拿破仑成了“第一执政”,他还是外交部长。通过“XYZ事件”,塔列朗至少明白了美国人有多么不开窍,那就不跟他们废话了。你们不送钱,有人送。谁呢?英国人。英国一听美国想买新奥尔良,马上派人贿赂塔列朗,请他无论如何阻止这件事。于是,塔列朗一天到晚跟利文斯顿打哈哈,一会儿说新奥尔良是西班牙的,俺说了不算,一会儿又说拿破仑无意出售,反正把公使先生整得晕头转向,一点底都没有。利文斯顿一筹莫展,只能如实向总统汇报。
杰斐逊似乎早就料到法国这一手,他在让利文斯顿通过官方渠道探路的同时,还私下里请一个法国移民直接跟拿破仑接触。这个人叫皮埃尔·塞缪尔·杜邦(Pierre Samuel du Pont),他儿子后来创建了化工巨头杜邦公司。皮埃尔·杜邦在“法国革命”时期带全家移民美国。杜邦是个学者,也曾是法国的政府官员,与上层政要有密切的联系。他在美国的商界、政界也很吃得开,是杰斐逊的密友。实际上,购买新奥尔良的主意最初就是杜邦提出来的。总统请他帮忙,他欣然应允,以总统私人代表的身份去法国找拿破仑谈。杜邦对第一执政的攻势还是很有效的,你很快就会看到结果。
杰斐逊故意没把杜邦的事告诉利文斯顿,他似乎不想让官方和私人的努力互相干扰。他知道法国是个“人情世界”,各种“套近乎”要同时进行。杰斐逊毕竟当过五年驻法公使,对法国还是比较了解的。为了增援利文斯顿,他搬出来另一位重量级人物:刚刚卸任的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
门罗对法国一点也不陌生,他当过两年驻法公使。可是,他上次那个公使当得实在不堪回首,根本原因就是他把“党”放在了“国”之上。门罗是杰斐逊最狂热的信徒。像他老师一样,他“左”得有点令人发指。不管法国革命多么血腥,他都用全部的热情讴歌它。1794年,华盛顿总统为了缓和两党矛盾,任命“共和党”人门罗为驻法公使,接替“联邦党”人古弗纳·莫里斯。结果,门罗在巴黎的表现让人大跌眼镜。当时,法国正为《杰伊条约》大发雷霆。他跟法国政府说:放心,我们政府肯定不会批准这个条约的,绝大部分美国人愿意与法国一起对英作战;美国政府已经准备借给法国五百万美元,帮法国解决军费问题;等等。这纯粹是信口开河,完全超出了他的授权,也违背了华盛顿的“中立”原则。当所有的空头支票都无法兑现,他竟然告诉法国人不要相信华盛顿的话,他是英国贵族的代言人,很快就会被美国人民赶下台;还说法国海军应该在公海上拦截美国商船而且不必感到内疚。当法国真的开始这么干的时候,他们劫的第一条船恰是“弗农山庄号”。门罗觉得好痛快,说这才叫“诗一般的正义”。看上去他爱法国远远超过了爱美国,恨不得把华盛顿置于死地而后快。当然,他肯定不想叛国,但激烈的“党争”已让他不辨是非、不分轻重。门罗的言行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连足智多谋的众议院“共和党”领袖麦迪逊都不知道该怎么救他。华盛顿大怒,下令召回门罗。他要的是一个能忠诚地执行自己外交政策的公使,而不是满嘴胡说八道的“愤青”。总统够客气了,只是召回而已,没追究他的“渎职罪”或“叛国罪”。门罗还不服,义愤填膺的。从费城回弗吉尼亚时,他没去拜访弗农山庄,用实际行动与华盛顿决裂。
你也许觉得门罗病得不轻,这样的人怎么能再次委以重任呢?其实不然。经过这几年的沉淀,他变得成熟、温和,三年的州长生涯为他赢得了不错的口碑。更何况,他与杰斐逊是一个鼻孔出气的,杰斐逊的态度决定了他的态度。总统的烧都退了,门罗也就没理由再说胡话。杰斐逊看中的是门罗在法国的人脉。门罗八面玲珑,特别擅长交朋友,在法国很有人缘,好多政要都买他的帐,派他当总统特使再合适不过了。临行前,国会特批了二百万美元,让门罗随身带着,这是购买新奥尔良的订金。美国打算出最高一千万美元买新奥尔良。只要拿破仑松口,咱就往外拍,千万别心疼。
1803年4月12日,门罗到达巴黎。塔列朗继续玩虚的,但拿破仑似乎改了主意。他绕过塔列朗,让财政部长马伯斯(Marbois)跟美国人谈判。4月13日,马伯斯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忽然宣布:第一执政决定,以一亿法郎的价钱出售整个路易斯安那(包括新奥尔良),你们要不要?利文斯顿和门罗立刻被天上掉的大馅饼砸晕了,张着嘴说不出话来。整个路易斯安那?那可跟美国一样大。要是成了,等于咱家产业一夜之间翻倍,这种好事谁不要?可是,没有授权。总统只让咱买新奥尔良港,没说别的。能不能先请示一下?马伯斯说,第一执政立等回复,行不行就一句话,快点!穿越大西洋一个来回就是小半年,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利文斯顿和门罗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来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先斩后奏吧。但是,一亿法郎太贵。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双方开始紧张地讨价还价。美国说:四千万!法国说:六千万!不能再低了!到最后,六千万法郎(一千一百二十五万美元)成交。另外,美国承诺追加大约两千万法郎(三百七十五万美元)的专用款了结法美之间的一切债务。两项加起来共一千五百万美元,买了二百一十万平方公里,平均大约4美分一英亩(1英亩等于6市亩)。你见过这么便宜的买卖吗?4月29日,双方签约。后来,法国要求付订金。门罗毫不犹豫地拿出他带来的那二百万美元。利文斯顿还有点发虚,说国会和总统不批咱不就惨了?门罗显然比他同事胆子大,说顾不上那么多了,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谁负责?就这样,号称“史上最牛”的房地产交易,“路易斯安那购地案”(Louisiana Purchase),在总统和国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
也许,你心里还有一个疑问:拿破仑为什么突然决定放弃他的“北美帝国”?他费劲巴拉地从西班牙手中抢来路易斯安那难道只是为了兑现金吗?当然不是。美国能占到这么大便宜,实在应该感谢她那不起眼的近邻:海地(Haiti)。汉密尔顿说:如果没有“那些黑人的勇气和顽强的抗争”,拿破仑是不会放弃路易斯安那的。那时候的海地还不叫海地,她叫“圣多明戈”(Saint-Domingue)。1791年之前,她是法国殖民地。因为法国从西非海岸掳来大量黑人奴隶在种植园耕作,95%的人口是黑人。圣多明戈盛产蔗糖和咖啡,是利润丰厚的殖民地。1791年,趁着法国闹革命无暇西顾,圣多明戈奴隶大起义,摆脱了法国的殖民统治。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通过黑人奴隶起义建立起来的政权。等拿破仑站稳了脚跟,他就开始琢磨圣多明戈的事了。实际上,在拿破仑的美洲蓝图中,圣多明戈是关键所在。路易斯安那地广人稀,除了新奥尔良,法国对这个地区的控制能力有限。如果能把圣多明戈夺回来,法国在那里既能赚钱,又可驻兵,与路易斯安那互为犄角,便可有效地控制北美。1801年12月,拿破仑派他的妹夫查尔斯·莱克勒克(Charles Leclerc)将军率4万法军在圣多明戈登陆,后来又陆续增加到8万人。事情一开始还挺顺利,但法军很快就遭遇一个致命的敌人:黄热病。到1802年底,三分之二的战士病死,莱克勒克本人也没能幸免。黑人奴隶越战越勇,终于在1804年1月宣布成立“海地共和国”。西半球第二个独立的国家出现了。法军出人意料的失败打乱了拿破仑的计划,这是他放弃路易斯安那的最重要的起因。但是,“渔翁得利”的美国不但没感谢和支持“海地革命”,反而在海地独立后立刻宣布终止与海地的一切贸易,拒绝承认海地政府,使这个新国家长期陷入经济困境。按照杰斐逊的逻辑,革命的美国应该支持世界上所有的革命才对,就像他当年支持“法国革命”一样。但是,不。“海地革命”最让杰斐逊感到害怕的是:奴隶起义。要是这个病毒传过来,美国的奴隶也起义了,咱还活不活?所以,最好把她困死。直到六十年后,1862年,林肯总统才正式承认海地。那时的美国内战正酣,而内战的缘由正是奴隶制。
当然,拿破仑做出放弃路易斯安那的决定并不是没有挣扎和阻力。英国贿赂塔列朗和拿破仑所有的兄弟,企图阻止这件事。于是,在美法协定草签后不久,出现了那著名的一幕:拿破仑正在浴缸里洗澡,他的兄弟们不管不顾地跑到浴缸边,一个劲儿地劝他收回成命。拿破仑气得把水撩到他兄弟的脸上,大骂:这事儿我做主!你们懂个屁!滚!其实,拿破仑考虑得确实比较稳妥。一,法国与英国争霸需要钱。一千五百万美元不是小数目,可以大大疏解财政困局。二,在失去海地的情况下,路易斯安那成了费力不讨好的所在,收不抵支。一旦跟美国翻脸,法国根本顾不过来。与其被美国抢走,不如被她买走。路易斯安那对法国来说是“鸡肋”,对美国来说是满汉全席。这块地本来就是从西班牙抢来的,无本生意,何不做个顺水人情,还能大赚一笔。三,这个买卖可以加强美法关系,削弱美英关系,把矛盾重新引向英国。美国的扩张是对英国最有力的牵制。毫无疑问,英国是最不想看到美国做大的,美国的野心必然引发美英冲突。那就让她们打去吧,两败俱伤才好呢。这个推论在1812年得到证实。买卖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用门罗的话说就是:杰斐逊政府势在必得的决心迫使法国不得不严肃地考虑保留路易斯安那(或新奥尔良)可能带来的后果。为了逼着法国就范,杰斐逊不惜放弃一贯的反英立场,积极改善与英国的关系。他故意给利文斯顿写了封不加密的信:“法国获取新奥尔良之时就是我们与英国联手之日。”这全是说给拿破仑听的。反正谁阻碍美国人西进的步伐,他就跟谁翻脸。这种孤注一掷的态势是整件事的催化剂。
1803年7月3日,美法签约整整两个月后,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消息终于传到白宫。杰斐逊看完信都懵了,当然是高兴得懵了。本想用钻石价买个港口,结果用白菜价买了个国家。美国领土瞬间扩大一倍,密西西比从界河变成内河,这不是在做梦吧?那俩哥们儿太能干了!杰斐逊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这笔交易太符合“农业共和国”的理想了。土地就是自由,有了它,咱什么都不怕。尽管杰斐逊一点也不了解路易斯安那的地理状况,但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密西西比河流域是地球上最肥沃的土地,天赐瑰宝,世界粮仓。今天的美国不是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却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这要拜路易斯安那所赐。路易斯安那的土地上将诞生十五个州,成为联邦的新生力量。利文斯顿说:“在我们漫长的人生中,这是我们最尊贵的杰作。美国从此迈进世界一流强国之列。”虽然他有点吹牛皮,但路易斯安那确实让美国从“偏安一隅”的小国变成了“独霸一方”的大国,也大大激发了她征服整个大陆的野心。在没有看到太平洋之前,她是不会止步的。下一个倒霉的就是墨西哥了。
7月4日,“独立日”。杰斐逊向全民宣布了这个消息,举国欢腾。但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杰斐逊却正为一件事烦恼着。购买路易斯安那是好事,但合法吗?宪法允许联邦政府做房地产吗?律师出身的总统想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查宪法。结果,他把宪法翻烂了也没找到那一纸房地产从业许可证。别忘了,在解释宪法方面,杰斐逊是“狭义派”领袖,也就是说,凡是宪法没有明示的事,我们就不能做。这可怎么办呢?总统把“宪法之父”找来商量,说要不咱修宪吧。修完宪再批准这个条约,这样就不违宪了。麦迪逊一听就知道总统的“书呆子”气又上来了。修宪?宪法是可以随便修的吗?且不说修得成修不成,就算修得成,议案首先要参众两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然后要有四分之三多数的州批准,没个一年半载你修得下来吗?你想考验拿破仑的耐心?万一让别人钻了空子,咱不是白忙活了吗?管它三七二十一,先签了再说。违宪不违宪,让最高法院操那个心去。杰斐逊一听有理,于是,他做了所有的总统都会做的事:便宜行事。他忘了,10年前,汉密尔顿创立中央银行,他就是以宪法没有明示为由指责汉密尔顿违宪的。汉密尔顿用“必要与适当条款”说服了华盛顿总统,现在,杰斐逊用同样的逻辑说服了自己。不但如此,杰斐逊还利用了他当年拼了命反对的中央银行。没有中央银行高效的运作和支持,联邦政府一时半会儿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连发债券都困难,杰斐逊非急哭了不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如今的杰斐逊行事恰如当年的汉密尔顿,有过之而无不及。古弗纳·莫里斯说:“共和党人让行政权变得如此强大,甚至远远超过了联邦党人在华盛顿时代的想象。”这就是现实中的杰斐逊对理想中的杰斐逊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
10月20日,参议院批准了条约。11月30日,西班牙正式把路易斯安那转交给法国。12月20日,法国国旗在新奥尔良降下,星条旗升起。但在北路易斯安那,大家还不知道这回事呢。拿破仑转手倒卖的速度太快了,通讯又不发达,哪里反应得过来?直到1804年3月9日和10日,北路易斯安那才正式交接给美国。这两天被称为“三旗日”(Three Flag Day),因为三面国旗在同一天升起又降下。先是西班牙国旗降下,法国国旗升起,表示西班牙把路易斯安那交给法国。然后,法国国旗降下,美国国旗升起,表示法国把路易斯安那交给美国。大伙也不嫌麻烦,过户手续一步不能少,最后总算万事大吉。
现在,轮到“联邦党”抨击“共和党”违宪了。其实,这些攻击主要来自现实利益。西部的拓展将让农业人口越来越多,甚至奴隶制也会蔓延到西部,东部工商业的影响力就会减弱,话语权就少了,当然不利。好多“联邦党”人打算去最高法院告状,他们先去找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探口风,说你给评评理,他们这样做难道不违宪吗?马歇尔拒绝发表官方意见,因为法院不提供咨询服务。但在给朋友的信中,马歇尔说了自己的“个人意见”:这个交易不违宪。他知道,他的“个人意见”很快就会传遍“联邦党”,他就是想告诫大家:别瞎忙活了,你们告也告不赢。既然这条路堵死了,激进的“联邦党”人,比如前国务卿提摩西·皮克林,号召新英格兰各州脱离联邦,成立“北方联盟”。他们甚至游说副总统阿伦·伯尔,说你只要把纽约州拉进来,我们就推举你做“北方联盟”的总统。伯尔还真挺动心的,竞选纽约州州长。但是,他再次遇到他的克星: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跟杰斐逊有仇不假,但他支持购买路易斯安那,如果他是总统,他也会这么做。况且,联邦是他亲手缔造的,任何分裂联邦的企图他都不能容忍。汉密尔顿的阻击导致伯尔竞选失败,“北方联盟”的计划也流产了。
购买路易斯安那是杰斐逊政府最辉煌的功绩。但是,这里面有太多的问题,比如,路易斯安那的边界到底在哪里?美国认为包括西佛罗里达,西班牙说:你想多了!佛罗里达是我的我的我的!更重要的问题是:路易斯安那到底长啥样?西班牙占了那么多年都没搞清,法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给了美国,美国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自己买了块什么样的土地,也不知道这土地上有什么样的居民。美国人将怎样探索西部?他们的探索将为后世留下怎样的传奇?请看下一个故事:发现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