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88)- 山雨欲来

1809年3月4日,57岁的詹姆斯·麦迪逊宣誓就职,成为第四位总统。麦迪逊接班似乎水到渠成,因为长期以来他就是杰斐逊政府的二把手、“共和党”的二当家。其实,今天看来理所当然的事在当时并不那么“自然”。首先,杰斐逊不是非退不可,宪法没有规定总统只能任两届。当初,“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刚完成时,杰斐逊的威望如日中天,很多人希望他永远当总统。但杰斐逊在刚开始第二届时就决心效法华盛顿,他说:“华盛顿将军开启了八年期满主动退休的先例。我将追随这个先例,再有几个这样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阻止那些企图延长任期的人。”他做了个明智的选择,不仅成全了共和政体,也挽救了自己的声誉。再当一届,恐怕历史地位不保。其次,麦迪逊不是“共和党”唯一的选择。南方的“老共和党”人提名詹姆斯·门罗,北方提名杰斐逊的副总统、纽约人乔治·克林顿。虽然他们都没成气候,但麦迪逊显然失去了杰斐逊“一八〇〇年革命”时那种一呼百应的气势,“共和党”的分裂不可避免。

 

麦迪逊的“落差”好像是用尺子量出来的。大家看惯了人高马大、气度不凡的弗吉尼亚人:1.88米的华盛顿威风凛凛,1.9米的杰斐逊儒雅风流,1.83米的马歇尔阳光帅气,1.83米的门罗英俊潇洒。再看麦迪逊,身高只有1.6米,体重不足90斤,体弱多病,面无血色,有点猥琐,有点怯懦,跟他那几个老乡一比,简直没法看了。幸好,白宫的主人不是靠颜值吃饭的。其貌不扬的麦迪逊毫无疑问是最有政治智慧的“国父”,虽然这不意味着他将是特别出色的总统。他属于第二代“国父”,跟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这拨“1776年的人”不是一茬。他比杰斐逊小8岁,比亚当斯小16岁,比华盛顿小19岁。他是“第一位没参加过第二次大陆会议的总统,是第一位没在革命战争中扮演过主要角色的总统,也是第一位走进一间屋子不会马上引起别人注意的总统。”尽管麦迪逊政府被视为杰斐逊政府的延续,但麦迪逊不是杰斐逊。

 

说起来也许有点八卦,但麦迪逊与杰斐逊最真真切切的不同来自一个女人,她是总统夫人多莉·麦迪逊(Dolley Madison)。麦迪逊不是令人激动的领袖,但多莉是令人神往的女人。杰斐逊让大伙体验了八年没有女人味的白宫,好无趣。现在,这一切就要改变啦!多莉可不是一般人,她的两个姐妹嫁给国会议员,一个嫁给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就是说,她家在“三权”里都有“自己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多莉。她不是美女,却是华盛顿最出色的女人。每次美国人搞“有史以来最受欢迎的第一夫人”排名,多莉都稳进前三。虽然“第一夫人”的称号直到十九世纪后半期才正式使用,但多莉被普遍认为是第一个真正的“第一夫人”。她让总统夫人在政治生活中承担了不可替代的角色,超越了玛莎·华盛顿树立的传统的贤妻良母的形像。人们喜欢叫她“华盛顿城的女王”(Queen of Washington City)。

 

多莉比麦迪逊小17岁,她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青春活力照亮了身边的丈夫。麦迪逊疯狂地爱着多莉,她的聪明、圆润、活泼、幽默让所有的人都爱上她。她主持的沙龙、茶会、舞会是首都社交圈最受欢迎的活动,甭管你跟总统是不是一条心,总统夫人都会让你感到轻松、自在、温暖。甚至在白宫举行的国宴上,坐在主人位置上的竟然是多莉,麦迪逊很自觉地当“主陪”。大家不但不觉得她越位,反而很高兴不必看总统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多莉总是让老公有面子,让客人有尊严。她不会忽视你的心情,也不会错过逗你开心的瞬间。麦迪逊总是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光芒四射的老婆,一副“家有仙妻万事足“的样子,享受着她带来的每一分钟的快乐。多莉为苍白的麦迪逊平添了几分魅力,也为男人的战场洒满女性的光辉。

 

麦迪逊像杰斐逊一样内向、害羞、书生气十足,但他没有杰斐逊的气场,没有杰斐逊的浪漫,也没有杰斐逊的专横。他那又瘦又小的身躯中有一个宽广的胸怀,他的大度和宽容是“弗吉尼亚王朝”的其他领袖们无法企及的。他对杰斐逊在任期间任意干涉其它两权的做法不以为然,他想让“三权”重新回到分立与制约的道路上。然而,他的温和被证明是把双刃剑。这不,刚刚上任的新总统就被国会摆了一道。麦迪逊提名阿尔伯特·盖勒坦为新国务卿,盖勒坦也确实堪当大任。他是联邦政府中最有头脑、有眼光的官员,为杰斐逊执掌财政部八年,硬是没让不懂经济又喜欢瞎指挥的总统闯出太大的乱子,着实不易。但正是他的独立思考和务实精神得罪了激进的“共和党”人,他们坚决不同意麦迪逊的提名。这事儿要是发生在华盛顿或杰斐逊身上,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跟国会干架,就算我的提名最终得不到通过,我也要让你吐几升血。历届总统都是这样跟国会斗智斗勇的。实际上,凭麦迪逊的根基,只要他坚持,国会还是要给面子,但他选择了退让,因为他不愿干涉国会。咋办呢?他只能让盖勒坦继续任财政部长,提名“共和党”激进派塞缪尔·史密斯的弟弟罗伯特·史密斯(Robert Smith)为国务卿。这个提名倒是通过得很痛快,可是,这意味着麦迪逊要自己给自己当国务卿。罗伯特·史密斯除了是塞缪尔·史密斯的弟弟外,什么都不是。他不但对外交事务一窍不通,还专门给总统捣乱。国务卿算是废了,而麦迪逊挑的战争部长威廉·尤斯提斯(William Eustis)和海军部长鲍尔·汉密尔顿(Paul Hamilton)居然完全没有军事经验。可能麦迪逊觉得海军部和战争部无关紧要吧,反正现在又不打仗。他哪里知道,战争已到大门口。

 

糟糕的内阁并没有让麦迪逊的表现一无是处,“宪法之父”显然更能掌控他熟悉的司法领域。他的前任不止一次地发狠要废除司法独立,麦迪逊一点也不同意他的观点。其实,3月4日的就职典礼上最开心的人不是当选总统麦迪逊,而是为他主持仪式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这是他为五位总统主持的九次典礼中心情最愉快的一次,因为,杰斐逊终于走啦!麦迪逊与杰斐逊的亲密关系一点也没妨碍他与马歇尔的友谊,他们互相欣赏、互相尊重,在司法独立的问题上高度一致。麦迪逊一改总统府与最高法院剑拔弩张的态势,主动向法院示好。每当法院在首都开庭,总统一定会请大法官们到白宫做客,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也提前送给他们一份。他拉升了司法权在联邦政府中的地位,以至于每年最高法院在首都的庭审期成了华盛顿社交圈的高潮,大法官们成了香饽饽。麦迪逊的支持使“马歇尔法庭”进入全盛时期。

 

法庭的成就还得益于麦迪逊提名的两位大法官,特别是约瑟夫·斯多利(Joseph Story)。斯多利当时只有32岁,是至今为止获提名时最年轻的大法官。本来,麦迪逊看中的是前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此时亚当斯正任驻俄公使。亚当斯从小就是神童,天资过人。他当过律师,也当过哈佛大学和布朗大学的法学教授,完全有资格当大法官。但亚当斯的野心在白宫不在法院,他拒绝了总统的提名。于是,麦迪逊把目光转向同样是神童、同样是哈佛法学教授的斯多利。别看斯多利年轻,他是美国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思想家、作家,学术成就卓著,他写的判词和他的著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他的一个案例被好莱坞搬上银幕,由斯皮尔伯格导演(知道那部电影叫什么名字吗?)。斯多利是马歇尔的智库和左右手,他那像计算机一样的脑子简直就是最高法院的搜索引擎,你输进去一个词,他能给你出来一串结果。你经常听到马歇尔说:“这是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斯多利,去把它的理论依据找出来。”除了工作关系,斯多利与马歇尔的缘份天注定,都在第一眼就爱上对方。对斯多利来说,年长23岁的马歇尔如父如兄。他们在共同创造辉煌的同时也分担着彼此的痛苦,从他们互相倾诉的字里行间,你似乎可以看到他们曾多少次笑容洋溢,又曾多少次泪水涟涟。斯多利最著名的书,《论美国宪法》,就是献给马歇尔的。麦迪逊选中斯多利是因为他是“共和党”人,谁知,斯多利进法院后成了“联邦党”思想的最忠诚的维护者和倡导者。与其说麦迪逊慧眼识英才,不如说他犯了个精彩的错误。

 

别看麦迪逊在跟国会的斗争中好像有点弱势,但他在宪法的原则问题上一步都不会退让。比如,1811年2月21日,麦迪逊做了一件杰斐逊在位八年都没做过的事:他行使了“一票否决权”(Veto Power)。事情是这样的:参众两院在2月8日通过了一项法案,在与华盛顿眦连的亚利桑德拉城组建了一个以基督教会为基础的慈善组织,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帮助,为贫困儿童提供教育,等等。这些事教会本来就已经在做,国会只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了教会的行为。听上去这不是挺好的事吗?麦迪逊说:非也。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政府不能建立教会。法案虽然没说建立教会,但政府明摆着是在通过支持教会的行为来确立教会的地位,并通过教会实施国家的政策。此例一开,以后政府和教会之间可真是剪不断理还乱了,“政教分离”岂不成了空话?你以为做慈善就可以违宪吗?世上有多少“恶”都是以“善”开头的?麦迪逊的否决信送到国会。按宪法规定,如果国会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法案就自动生效,总统也无可奈何。但议员们决定不挑战总统的立场。别忘了,当年的第一到第十修正案(合称“权利法案”)是麦迪逊亲自起草的,即使大家不完全同意他的逻辑,他们也会尊重“权利法案之父”对“权利法案”的解释。

 

没想到,仅仅七天之后,2月28日,麦迪逊再次使用“否决权”,还是为了第一修正案。这一次,国会决定给密西西比的一个基督教会“预留”一块土地。麦迪逊说,你今天给教会土地,明天就可以给它钱,后天就可以给它派牧师,大后天就可以建立组织。还是那句话:政教分离何在?我可不能让政府这只脚踏进教会半步。麦迪逊七天之内两次否决国会的法案,足见他对信仰自由的“偏执”。有趣的是,那个法案的受益者、本来应该得到土地的教会,事后给总统写了一封信,对他的做法大加赞扬。他们大概琢磨过味儿来了:自由还真的比土地更重要呢。

 

如果说,麦迪逊在司法领域的建树无人能及,他在其他方面就没那么好运了。事实上,他是个非常倒霉的总统。像杰斐逊一样,他的整个任期都在外交危机中度过。杰斐逊的“禁运法” 给麦迪逊留下一个烂摊子,国力大损,民不聊生。1809年3月,“禁运法”虽然被废除了,但取而代之的“不交往法”(Non-Intercourse Act)比“禁运法”好不到哪去。“禁运法”是禁止跟全世界做生意,“不交往法”是可以跟除英法以外的全世界做生意。问题是,美国90%的生意是跟英法做的,英法就是“全世界”,不跟英法交往就是不跟世界交往。再说,商人们才没工夫玩这套文字游戏呢。政府爱跟谁闹尽管闹,只要我的船一出海,你还管得了我是去英国还是去西班牙吗?“不交往法”跟“禁运法”一样无效,搞得走私猖獗,民怨沸腾。

 

但是,“不交往法”还是比“禁运法”多了一点灵活度。“灵活度”是这样的:如果英法中任何一方放弃对美国的敌对政策,美国就恢复与她的自由贸易。设立这个条款的初衷是鼓励英法向美国示好,让总统在英法之间玩平衡。结果,麦迪逊玩砸了。

 

第一个跟头栽在英国人手里。美英交恶的主要原因是皇家海军在海上拦截美国船,劫货又劫人。劫货的危害大家忍忍就过去了,反正法国也这么干,咱算是给强盗交点买路钱。但劫人受不了,动不动就被英国抓壮丁,这太没天理了(参看上一个故事)。这种事往小处说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往大处说极大地伤害了民族自尊心,也侵犯了美国人心中最不容侵犯的东西:自由。生命有价,自由无价。也许,很多时候,自由通过利益来体现,但利益不是自由。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对“切斯比克号”事件如此较真儿的原因。“切斯比克”不是商船是军舰,代表的是国家。自从1807年“切斯比克”号被英国打伤、船员被抓以来,美国人的反英情绪“一夜回到解放前”,跟当年闹独立那个劲儿没区别。他们觉得英国无视美国的主权,根本没把美国当独立的国家,咱要是不跟她干到底,那不又变成殖民地了吗?难怪很多人把1812年的战争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Second War of Independence),或“独立战争的续集”。其实,这个说法不准确,我们后边还要讲。但在当时,大家的感觉就是这样。

 

从杰斐逊到麦迪逊,联邦政府外交的主要目标就是为“切斯比克号”事件向英国讨说法,这事儿不掰扯清楚,他们没法向国民交代,两国非打起来不可。杰斐逊和麦迪逊都不想打仗,只要英国含糊其辞地道个歉,给个面子,保证以后不再犯,那就行了。美国甚至乖到不要求英国以条约的形式承诺放弃劫人的做法,只要求她取消相关的“议政会命令”(Orders of Council)。当时的“议政会”相当于内阁。英国好像也觉得自己玩得有点大,答应调查此事。但是,这个“调查”却总出不来结果。至于保证以后不再干,那是万万不行的。如我们在上一个故事中讲的,英法大战正酣,皇家海军需要水手,不抓美国人抓谁?

 

就在两国闹得不可开交的节骨眼儿上,英国派了个不靠谱的驻美公使,叫大卫·厄斯金(David Erskine)。这位老兄倒是对美国挺友好的,唯一的毛病是满嘴跑火车。他一来就跟麦迪逊说:好消息!我们政府已经决定取消“议政会命令”啦!此时,麦迪逊刚刚就职不到一个月。他是个新总统,但不是外交场上的新手。八年的国务卿生涯应该告诉他:下一步要做的是跟伦敦确认此事。但是,他没有。可能大伙被“禁运法”害得太惨了,可能麦迪逊太想恢复美英贸易了,他轻易相信了厄斯金的话。1809年4月19日,麦迪逊宣布,根据“不交往法”,既然英国已经表达善意,从6月10日起,美英贸易合法了!

 

大家欢欣鼓舞了不到一个月,伦敦就出来辟谣:厄斯金胡说八道,我们可没废除“议政会命令”哈。麦迪逊出了个大洋相,简直抬不起头来。厄斯金被召回国,换了个新公使,叫弗朗西斯·詹姆斯·杰克逊(Francis James Jackson)。杰克逊来了劈头盖脸地先把美国总统数落了一顿,说你怎么能相信厄斯金的鬼话?这事儿搞这么尴尬全是你的错!杰克逊的恶劣态度让麦迪逊感到奇耻大辱,他拒绝再与杰克逊有任何形式的接触,等于把他赶回了英国。至此,美英关系又回到冰点。美国等待英国主动放弃“议政会命令”,这是英国不会也不能做的事。

 

好像老天觉得形势还不够乱似的,他马上要让总统先生栽第二个跟头。这一次,他栽在法国人手里。1809年底,“不交往法”到期。国会通过了“麦肯二号法案”(Macon’s Bill Number 2)。这个法案实际上又向英法妥协了一大步。它说,美国将恢复与英法的贸易,但如果英法中的任何一方继续坚持敌对行为,比如,英国继续劫人,法国继续劫货,美国就要恢复对该国的“不交往”政策,禁止与她的贸易。

 

从“禁运”到“不交往”再到“麦肯二号”,你可以看出美国越来越软,节节后退。“禁运”是我绝对不理你们,“不交往”是我不理你,除非你先理我,“麦肯二号”是我理你,除非你不理我。这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是,当美国退到悬崖边时,英法似乎还想推她一把。1810年8月2日,法国皇帝拿破仑表示,我们欢迎“麦肯二号”!只要美国给英国点颜色瞧瞧,停止与她贸易,我们就扫除与美国的障碍,从此美国货在欧洲大陆畅行无阻了!其实,拿破仑就想哄着美国跟英国闹掰。麦迪逊那沉不住气的毛病又犯了,他立刻宣布断绝与英国的贸易。等把英国得罪透了才发现,拿破仑说话不算数,那些关卡该咋坑你还咋坑你。对此,拿破仑一脸无辜地说:我中央政府管不了各方诸侯,要不你跟他们挨个儿谈?“书虫”麦迪逊哪里斗得过“枭雄”拿破仑,他就这样被逼着被骗着带领美国走向与英国的战争。

 

就在麦迪逊在外交上进退失据的时候,另一件大事又把他拖向深渊:“合众国银行”(Bank of United States)的公司宪章到期了。1791年,在汉密尔顿的推动下,国会通过立法创建中央银行,也就是“合众国银行”,有效期二十年。当初,在建立中央银行的问题上,反对最激烈的就是麦迪逊。还记得他与汉密尔顿那场精彩的辩论吗(参看《美国的故事(66)- 必要与适当》)?“共和党”就是靠反对中央银行起家的。中央银行是汉密尔顿经济秩序的核心,也是美国迈向现代金融社会的标志。在过去二十年里,“合众国银行”是联邦财政的主心骨,没有它就没有美国经济的复兴。正因如此,与汉密尔顿不共戴天的杰斐逊在上台后都没敢动银行,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对付没有银行的日子。二十年的成果也让麦迪逊看明白了,他知道汉密尔顿是对的。可是,他敢于坚持对的事吗?

 

1811年,中央银行到期。是续约还是废止,国会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财政部长盖勒坦坚决主张续约。他苦口婆心地劝国会那些不懂经济的小崽子们,说你们不要整天拿着革命当饭吃,非把自己作死不可。但盖勒坦没有得到总统的支持。麦迪逊心里非常希望银行能够继续存在,但就像他没有坚持提名盖勒坦为国务卿一样,他再次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回避。碰上这种老板,你说盖勒坦累不累?

 

此时的国会被1810年中期选举中上来的一帮年轻人把持着,他们号称“鹰派”(War Hawks),其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人物:亨利·克莱(Henry Clay)和约翰·卡尔霍恩(John Calhoun)。记住这两个名字。未来的四十年将是他们的天下。这群“鹰”天天想着跟英国打仗,英国的一切都是丑恶的,包括象征英式经济体系的中央银行。他们与“共和党”的其他“激进派”成员一起,铁了心要翻天。

 

参议院的投票结果是平局,可见争夺有多激烈,也可见有多少“共和党”人实际上已经接受了“联邦党”的代表作。不难想像,如果麦迪逊稍微使点劲儿,如果他有汉密尔顿的勇气或华盛顿的魄力,银行续约完全没问题。但是,到最后,副总统乔治·克林顿投了那关键的一票,打破僵局,为“合众国银行”画上休止符。这一次,麦迪逊没有行使“否决权”,因为他依然无法说服自己:中央银行不违宪。有人说,他只是在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声誉,因为他无法在面对曾经全力反对的银行时告诉大家:我改主意了。

 

“银行保卫战”失败了,但至少这件事产生了一个好的副作用。“激进派”对盖勒坦的攻击让麦迪逊忍无可忍,他终于下定决心加强内阁的力量。他把百无一用的国务卿罗伯特·史密斯炒了鱿鱼,任命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为国务卿。本来,为了“门罗-品克尼条约”的事,门罗和麦迪逊闹翻了(参看上一个故事)。但门罗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鲁莽,有点后悔。他和麦迪逊将近三年没说话,期间,麦迪逊曾提议请门罗出任美属路易斯安那总督,但门罗不干,说那太掉价。他给麦迪逊的信号是:我要么不去联邦政府当差,要去就得坐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子,也就是,国务卿。很明显,他的下一个目标是白宫。麦迪逊是个厚道人,本来就对门罗没恶意,他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只是有点误会罢了。但他决定先晾着门罗,煞煞他的性子。这俩闹别扭,可急坏了他们的老师杰斐逊。他们都是杰斐逊最好的朋友和最得意的门生,手心手背都是肉。杰斐逊心疼得不行,去了麦迪逊家又去门罗家(他们住得很近),来来回回地劝,盼着两个宝宝携手同心,挽回“共和党”日益分裂的趋势。1811年,杰斐逊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使门罗成功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这是他第二次当州长)。此时,麦迪逊正内外交困,狼狈不堪,迫切需要门罗的帮助。两人终于摒弃前嫌,握手言和。门罗入阁后对总统无比忠诚,工作努力又高效,他和盖勒坦合作得也很愉快,明白人跟明白人不用废话,内阁的风气焕然一新。

 

门罗上任后立刻着手与英国的谈判,为避免战争做最后的努力,但一切似乎有点太晚了。国会中的“鹰派”声音越来越大,战争迫在眉睫。随着1812年大选的来临,有人甚至传说,亨利·克莱去威胁麦迪逊,说你到底想不想接着当总统?想,就宣战;不想,我们另找别人。麦迪逊为保总统宝座而屈服。这个说法应该不是真的,克莱不太可能这么干,但你至少可以感受到当时的气氛。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一向谨慎的麦迪逊在经过痛苦的挣扎和斗争之后,于1812年5月开始起草给国会的信,请求国会对英宣战。

 

美国将走进一场什么样的战争?她准备好了吗?请看下一个故事:一八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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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88)- 山雨欲来

  1. 姚之群 says:

    【有趣的是,那个法案的受益者、本来应该得到土地的教会,事后给总统写了一封信,对他的做法大加赞扬。他们大概琢磨过味儿来了:自由还真的比土地更重要呢。】

    没错,今天可以给你,明天就可以拿走。今天可以分田地,明天就可以国*有化。人民的权力一定要控制在自己手里,决不能信任任何人,包括民选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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