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湾的“清教派”实在有点太霸道,跟他们信仰不同的,他们容不下。跟他们信仰相同,政见不同的,他们也容不下。罗杰·威廉姆斯建立的罗得岛殖民地为其他人做了个榜样。那些在马萨诸塞湾呆不下去的人开始策划建立自己的地盘。
对马萨诸塞不满的人中,有一位叫托马斯·胡克(Thomas Hooker)。他是个虔诚的清教徒,曾获剑桥大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并在那里当了几年神学教授。在英国时,他就是个很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因为他不仅是非常出色的演说家,而且是个文笔犀利、见识超群的政论家。
谁也说不清胡克跟马萨诸塞的领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反正都瞧对方不顺眼。1636年,胡克一怒之下,带领100个支持者离开马萨诸塞,来到康涅狄格河谷(Connecticut River Valley),在哈特福德地区(Hartford)建立起“康涅狄格殖民地”(Connecticut Colony),后来它又与其他两个小殖民地合并,地盘不断扩大,形成了现在美国的康涅狄格州。
今天的康涅狄格是美国人均收入最高的州,她是富豪云集之地,也是度假天堂。凡是去过康涅狄格的人都会折服于她惊人的美丽。舒展、安详、清澈的康涅狄格河,穿过新英格兰茂密的森林。春天的芬芳,夏天的清幽,足以让人忘记今夕何夕。秋天多彩的树叶把河水染得五颜六色,连天空都变成一幅绚丽的油画。康涅狄格的海滨水产丰富,更有一种地老天荒之美。难怪胡克一见到康涅狄格,就认为自己到了天堂,再也不想离开半步。
康涅狄格河谷不仅美丽,而且是新英格兰最肥沃的土地,她很快就成了整个新英格兰的粮仓。人们从拥挤的马萨诸塞涌向富饶的康涅狄格,在这里建立自己的梦幻家园。可是,有一个问题。当初胡克带人“入住”康涅狄格时,完全是自作主张,没经过英王的批准,属于“非法”搬迁。现在虽然木已成舟,但那份文件还是不可少的。谁都知道英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对“清教”恨之入骨(因为清教徒砍了他爹的头),康涅狄格的清教徒怎样才能获得这一纸许可证呢?
胡克家族虽然在康涅狄格有很大的政治影响,但他本人并没有担任总督,而是专注于教会的事务。康涅狄格的投资人为殖民地选择了一位老练的政治家,他就是马萨诸塞湾总督的儿子,小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 II)。小温斯洛普是老温斯洛普的长子,聪明,能干,有学问。父亲移民北美后,他先是在英国照料生意,处理家族事务,后来又在马萨诸塞给老爸当助手。
做为康涅狄格的总督,小温斯洛普的首要任务是为殖民地取得合法地位。于是,他收拾行装,来到伦敦。在觐见国王时,他带着家传的宝物,那是查理二世的祖母曾戴过的戒指。小温斯洛普把这枚戒指奉献给国王,查理二世龙颜大悦。小温斯洛普施展高超的外交手段,让国王批准了康涅狄格的宪章。这个宪章的条款比其他所有殖民地宪章的条款都宽松,给了康涅狄格极大的自主权,她的领土竟然延伸到太平洋沿岸,当然,那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太平洋到底有多远。
1639年,托马斯·胡克帮助起草了康涅狄格政府的一份重要文件,叫《基本秩序》(Fundamental Orders)。康涅狄格的《基本秩序》是新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的理念和结构对以后美国各州的宪法以及《美国宪法》都有深远的影响。这部宪法把康涅狄格变成最民主的英属殖民地,开始了“美式”民主制度在新大陆的“定点实验”。康涅狄格州的别号之一就是“宪法之州”(Constitution State)。
就在清教徒们在康涅狄格搞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英王把马萨诸塞湾北面的一大片土地赐给了两个好朋友:约翰·梅森(John Mason)和弗迪南多·高吉斯(Ferdinano Gorges)。他们俩把那片土地一分为二,高吉斯得的那一块成了今天的缅因州(Maine),梅森得的那一块就是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开始时,两块地都属于马萨诸塞湾。后来,新罕布什尔变成独立的殖民地,又被英王收回,成为“皇家殖民地”(Royal Colony)。而缅因则一直归属马萨诸塞,直到1820年才分离出去,成为美国的第23个州。
至此,“新英格兰”所有的殖民地都凑齐了,她们是: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湾,罗得岛,康涅狄格,新罕布什尔。辽阔的北美大陆让来自狭隘的欧洲岛国的英国人眼界大开,他们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富足之地”(Land of Plenty)。她那摄人魂魄的美丽和得天独厚的物产让英国人的贪婪之心如脱缰的野马奔腾不息。在英国,由于地域狭小,只有贵族或大富之人才可能拥有土地,平民连做梦都没想过。可是,当殖民者来到北美,满眼看到的就是土地,似乎永远到不了尽头的土地。忽然间,所有的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了,而且要多少有多少,超出了人们最疯狂的想象。面对无垠的大陆,新英格兰的殖民者们只有一个念头:我的!我的!都是我的!可他们忘了,美洲不是一片没有主人的荒野,印第安人已经在这里世代相传了几千年。他们又怎能容忍殖民者们毫无节制的扩张呢?
住在新英格兰地区的主要是“万帕诺亚格族”(Wampanoags)和“纳拉甘西特族”(Narragansetts)印第安人。跟弗吉尼亚的“波瓦坦族”(Powhatans)比起来,他们的势力比较弱,也比较和平,从不惹是生非。1621年3月,清教徒在北美落脚才几个月,“万帕诺亚格族”的首领马萨索伊就与普利茅斯的第一任总督约翰·卡沃(John Carver)签订了和平协议(参看《美国的故事(3)-印第安人》)。如果没有马萨索伊和斯匡托的帮助,清教徒们早就死翘翘了,哪里还有普利茅斯殖民地。
清教徒们倒是也知恩图报,在此后的50多年里,普利茅斯与马萨索伊的部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你来我往,互通有无。有一次,马萨索伊病得好像都快死了,普利茅斯专门派人送来药材和鹅肉煮的汤,马萨索伊吃后大有好转,终于康复。每当殖民地有人来拜访马萨索伊,他都热情地留他们在自己的大帐过夜,睡在同一张床上。他与罗得岛的罗杰·威廉姆斯也是亲密无间的朋友。
马萨诸塞与万帕诺亚格族的关系不是那么密切,但他们刚开始时基本上能和睦相处。那时,很多殖民者与印第安人比邻而居。殖民者们从旧大陆带来很多家禽、家畜,比如猪,羊,牛,马,鸡,还有狗和猫。这都是新大陆没有的新鲜玩意儿,印第安人觉得很有趣。也许新大陆的水土太有营养了,这些动物来到北美后,个个变得高大健壮起来,长得比在旧大陆时快多了。很多时候,殖民者的篱笆扎得不够紧,羊啊鸡啊就跑到印第安人的地里把人家的菜给啃了,为此闹了不少乱子。殖民地政府还专门下令让各家管好自己的牲畜,不要搔扰印第安人。
马萨索伊很愿意用印第安人的皮毛制品和粮食换殖民者的工具、武器和马匹。说起来很有意思,印第安人的文明不能说不灿烂,印第安人的头脑不能说不聪明。可奇怪的是,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轮子。他们只把小轮子装在孩子的玩具上,却从未造出过任何形式的车辆。所以,他们走到哪都是肩挑手提头顶,非常不开窍。后来,人们似乎明白了,这是因为美洲不产会拉车的动物,如马,牛,驴,等等。没有马,要马车干什么?当殖民者把马引进美洲,印第安人立刻如虎添翼,原来他们是天生的骑手。欧亚那些又瘦又矮的马到了美洲后就像吃了化肥,全变成高头大马,衬着印第安人在马背上矫健的身影,别提多威风了。
经过多年的交易,印第安人越来越习惯用殖民者带来的武器打猎,也越来越依赖与殖民者的贸易。可是,随着殖民者人数不断增加,他们占的地方不断扩大,自然侵犯了印第安人的领地。印第安人被逼得步步后退,他们可以拿得出手的交易物品越来越少,最后不得不以出卖土地为代价。
更糟糕的是,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强迫印第安人信奉基督教。清教徒都是些一条道走到黑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就是把所有的人“教化”成基督徒。印第安人有自己的信仰,但他们对信仰的态度似乎不像基督徒那么严肃,很多人觉得多信一个上帝也没什么坏处。看上去很多印第安人都归依了基督教,但大多数是白天拜耶和华,晚上拜自己的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清教派”逼迫得越来越紧,印第安人对基督教那最初的好奇渐渐变成了仇恨。
在马萨索伊还活着的时候,冲突已经开始发生。马萨索伊尽全力周旋,勉强维持着脆弱的和平,因为他知道印第安人需要殖民者的商品。可是,其他部落成员,特别是他的儿子们,就不以为然了。马萨索伊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湾苏塔(Wamsutta),小的叫麦塔康(Metacom)。他们小时候,马萨索伊请普利茅斯的议会为两个儿子取英国名字,议会把古希腊两个国王的名字送给了这哥俩。老大叫亚历山大(Alexander),老二叫菲利普(Philip)。
1661年,马萨索伊去世,亚历山大成为万帕诺亚格族的领袖。1662年,他去普利茅斯与总督约西亚·温斯洛(Josiah Winslow)谈和平协议的事,在回来的路上突然死亡。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在普利茅斯受到非人的虐待,被折磨而死。菲利普继承了首领之位,他公开表示了对普利茅斯殖民者的不信任。他认为是殖民者杀死了哥哥,他要复仇。
菲利普开始联络其他的印第安人部落,想劝说他们与自己携手合作,共同对敌。可是,印第安人最致命的弱点就是不团结。他们各自为政,从来没有联合的历史。这也不能怪他们。虽然他们都被叫做“印第安人”,但实际上是在不同的时期迁来美洲大陆的,既不同种,也不同文。在美洲的印第安人说300多种不同的语言,光新英格兰地区就有7种以上。部落之间相互沟通都有困难,更不用说联合了。
菲利普还没做好准备,战争就突然爆发了,它的起因完全是一个偶然事件。有个叫约翰·萨塞蒙(John Sassamon)的印第安人,他是基督徒,曾在哈佛学习,是普利茅斯殖民者的朋友,也是菲利普的顾问。1675年5月,他跑到普利茅斯告密说,菲利普要袭击殖民地。还没等搞清事情的真假,萨塞蒙就被人杀了。据说是印第安人痛恨他的背叛而干掉了他,可是没有多少真凭实据。普利茅斯根据一个证人的证词,逮捕了三个万帕诺亚格族成员,其中包括一位菲利普的高级参谋。法院匆匆忙忙地进行了审判。6月8日,三人在普利茅斯被处死。菲利普认为这是对自己部族的极大侮辱,印第安人群情激愤。6月20日,万帕诺亚格族的一支人马,很可能在菲利普不知道的情况下,袭击了普利茅斯的一个村庄。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迅速做出反应,6月28日就派军队灭掉了万帕诺亚格族的一个小镇。历时两年的“菲利普国王的战争”(King Philip’s War)就这样开始了。
起初,菲利普的队伍占了上风。他们的特点是,突然袭击,来去如风,让殖民者防不胜防。普利茅斯、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等都遭到袭击,损失惨重。但印第安人不擅久战,他们没有多少存粮,很多人惦记着回去种地打猎,很容易对战争失去耐心。印第安人又分成两个阵营,大部分帮着菲利普,但也有不少站到了殖民者一边。而殖民地利用海运的优势,源源不断地从西印度群岛等地购买粮食,武器也先进得多。所有的新英格兰殖民地联合起来,互相合作,渐渐扭转了战局。
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整个新英格兰地区都卷了进去,双方都杀红了眼。殖民者们见了印第安人就砍,连保持中立的纳拉甘西特族都被血洗。印第安人也杀晕了,把平时与他们非常友好的威廉姆斯建立的普罗维登斯城烧成一片焦土。战争虽然只持续了两年,但它的惨烈程度不亚于弗吉尼亚的“盎格鲁-波瓦坦战争”。八万殖民者,一万多印第安人被牵扯进来,半数以上的殖民者村庄遭到袭击,600个殖民者和3000个印第安人丢掉了性命。
随着印第安人陷入困境,菲利普渐渐失去了支持,他想争取法国援助的愿望也落空了。1676年8月12日,菲利普被部下所杀。他的头颅被砍下来送到普利茅斯,在那里“示众”了20年。他的妻子和儿子被卖到百慕大为奴。印第安人对殖民者最大规模的反抗以失败告终。
“菲利普国王的战争”使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遭遇灭顶之灾,他们再也没有恢复元气,被迫逃离家园,向西迁入阿巴拉契亚山,或向南进入纽约、新泽西地区。除了战死的人以外,双方军队在接触中迅速传播着疾病,特别是天花。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几乎灭绝,这个地区变成白人的天下。
在整个战争中,英国国王没出一兵一卒,没花一分钱,也没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战争需要的粮草和武器完全由殖民地自己筹措,军队由殖民地的志愿者组成。战争让殖民者们负债十万英镑,对当时工作一年才挣二十五英镑的人们来说,这是个天文数字。各殖民地被战争拖得半死不活,给英国王室创造了机会。战前,英王几乎从没正眼瞧过新英格兰,任其自生自灭,可殖民者们表现出来的极强的战斗力和新英格兰日益彰显的巨大经济利益,吸引了英王的眼球。1684年,查理二世收回了马萨诸塞湾的宪章,把她变成“皇家殖民地”。1690年,普利茅斯的合同到期,英王拒绝续约,把普利茅斯强行并入马萨诸塞。这个新英格兰最早的殖民地失去了独立存在的资格,成为马萨诸塞湾的一部分。康涅狄格因受宪章保护得以生存。罗得岛也受宪章保护,而且是与马萨诸塞信仰不同的“自由之地”,被英王故意保留下来跟“清教派”作对。与此同时,第一个英国“新教”教会在马萨诸塞湾建立起来,从此打破了“清教”信仰对新英格兰的绝对垄断。
可是,英王的如意算盘也有不如意的时候。他战时袖手旁观,战后渔翁得利,引起殖民者们极大的不满。新英格兰,特别是马萨诸塞,与英国王室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为“美国革命”埋下了种子。在战争中,各个殖民地第一次摒弃前嫌,联起手来,一致对外。她们不仅看到了团结的力量,而且模模糊糊地开始有了一种自我意识,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凝聚力,也似乎觉得自己与纯粹的“英国人”不完全相同。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洗礼中,这种自我意识和凝聚力越来越强烈,一个崭新的民族和她那勇猛好斗的性格就这样慢慢形成了。当然,这个从血与火中走出来的民族绝对不是善茬,从来不是。
新英格兰尘埃落定,我们可以随着英国王室,暂时把眼光转向新格兰南面的“中大西洋”地区。英王想把弗吉尼亚与新英格兰连接起来,中大西洋地区就是必经之路。可一看才发现,这里早已有人捷足先登了。迟到的英国人能咽得下已到嘴边的口水吗?他们将如何满足自己的贪婪?英国在北美的扩张又将延伸到何处?请看下一个故事:纽约,纽约。
【当然,这个从血与火中走出来的民族绝对不是善茬,从来不是。】他们知道,除了信仰,还要依靠武力。这就构成了今天美国的软实力和硬实力。
嗯嗯,少一样也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