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99)- 腐败的交易

在庆祝独立五十周年的喧嚣中,1824年的大选来临了。这是第一次没有“国父”参与的大选。门罗的离去意味着“弗吉尼亚王朝”的结束,美国政治翻开新的篇章。学者们说,“国父”之后,再也没有“政治家”,后来者皆为政客。但出色的政客并非不能给人民带来福音。“国父”们把框架都打好了,共和国日益稳固,联邦也更加坚强。尽管如此,1824年大选的惊险度和戏剧性仍然让所有的人屏住呼吸,它对宪法的考验再一次让大家嗅到“一八〇〇年革命”味道。

 

自从华盛顿开始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弗吉尼亚王朝”的领袖们就忠诚地追随着他的脚步。但“跟风”也是需要技巧的。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都在选举开始前的最后一刻宣布不参加竞选,虽说是意料之中,但他们表态之前谁也不敢瞎猜。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能保证现政府有条不紊地运行,省得大伙都去忙活竞选了,没人好好干活。门罗显然不如他的前任们聪明。他提前两年就宣布不再考虑连任,这是个天大的错误。从他宣布这个消息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内阁就瘫痪了,以至于门罗政府最后两年的统治基本无效。所有的内阁成员都盯着总统宝座,都把火力对准了彼此,谁还有心思工作?

 

门罗内阁有多“牛”我们已经讲过了(参看《美国的故事(95)- 美好年代》),他们个顶个都有资历和能力入主白宫。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从小就是按总统的标准培养的,他当不上总统才奇怪;财政部长威廉·克劳福德八年前就想进白宫,为顾全大局让给门罗,这回轮也该轮上了;战争部长约翰·卡尔霍恩的野心恨不得写在脑门上,全世界都知道他想干什么。这三位就够乱的了,还有另外两位参战。一个是众议院发言人(多数党领袖)亨利·克莱,他的能量我们已经在“美国体系”和“密苏里妥协案”中领教过了,他是“第二政党体系”中最重要、最天才的领袖。第二个是美国人无比热爱的民族英雄、新奥尔良的“战神”、佛罗里达的“解放者”、所向无敌的将军,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我们已经讲过一些杰克逊的故事,现在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美国有史以来最能闹腾的“草根英雄”。

 

杰克逊生于1767年的南卡罗来纳州瓦克斯豪斯(Waxhaws)地区。他父亲在他出生前两个月突然去世,他是遗腹子。他和两个哥哥跟着母亲艰难度日。杰克逊脑子很聪明,母亲本指望他好好学习,将来当个牧师,可他实在太野了,一会儿也坐不住,上蹿下跳,跟朋友摔跤,赛跑,斗鸡,骑马,反正除了学习什么都会干。他的脾气出了名地暴躁,谁惹着他他就跟谁玩儿命。但据他的权威传记作家的研究,杰克逊实际上非常早熟,非常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他那电闪雷鸣般的爆发其实大多是“演”出来的,不完全是真性情。他鲁莽又自律,胆大又心细,勇敢又谨慎,看似不顾一切,实则步步为营,这也许是艰苦的生活教会他的求生本能吧。

 

1775年,独立战争爆发。1779年,杰克逊的大哥在大陆军中得上传染病去世。1780年,13岁的杰克逊和二哥参加了大陆军。虽然他还是个小孩儿,干不了太多事,但他跟着一起行军打仗,学了不少军事常识和管理军队的方法。1781年,他和二哥都被英军俘虏。一个英国军官命令杰克逊给他擦皮鞋,杰克逊说:“不,我是战俘,应该被当作战俘对待。”军官大怒,挥剑向他砍去,杰克逊抬手挡了一下,但那剑还是在他脸上和手上留下两道深深的伤痕。军官又让二哥擦皮鞋,二哥也拒绝了,被暴揍一顿。不久,大陆军与英军交换战俘,母亲终于把兄弟俩接回家,奄奄一息的二哥到家第二天就去世了。勇敢的母亲安顿好杰克逊之后,和一些女人一起去南卡的其他战俘营照顾大陆军伤员,却染上病,没来得及见儿子一面就去世了。就这样,短短的两年里,英军直接或间接地让14岁的杰克逊成了孤儿,并在他脸上和手上留下永远无法消除的伤疤。此后,杰克逊前额总是垂着一缕头发,遮挡那道伤痕,但他心里的伤痕是遮不住的。他对英国的仇恨刻骨铭心。

 

孤儿杰克逊在亲戚们的照顾下长大。他没受过正规教育,靠自学掌握了一些基本知识。虽然他单词从来拼不对,标点符号乱七八糟,但写出来的东西很有说服力,总能鼓舞人心。年轻的杰克逊似乎躁动不安,忧郁、易怒、沮丧,做过很多工作,都不长久。他赌博、喝酒、斗鸡、赛马,当然,还有打架斗殴。18岁时,他好像忽然开了窍,收拾行装去北卡罗来纳一个律师事务所当学徒并学习法律,三年后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在北卡这三年,他可把邻里街坊坑惨了,没见过这么能闹的。有一次,他和朋友们在酒吧喝高了玩嗨了,把杯子、桌布、窗帘、桌子、凳子等所有看得见的东西烧的烧砸的砸,差一点就把人家房子拆了。多年后,杰克逊竞选美国总统。那个北卡小镇上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杰克逊竞选总统?是曾住在我们这儿的那个杰克逊吗?。。。如果安德鲁·杰克逊能当总统,任何人都能当总统!”

 

1788年,他被任命为田纳西(Tennessee)地区的检察官(那时候田纳西还不是独立州),和几个朋友离开北卡,去纳什维尔(Nashville)上任。北卡人可松了一口气,总算把魔王送走了。美丽富饶的田纳西拴住了杰克逊的心,狂野豪放的西部正和他的口味,他在这里执法,在这里创业,在这里快意恩仇。此时的他已长成身高1.85米的高大英俊的青年,那双深深的蓝眼睛慑人魂魄。 他似乎告别了无法无天的过去,变得越来越像个绅士了。他当检察官,当律师,当法官,当商人,当农场主,当奴隶主,拥有了大片土地和比较可观的财富。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爱情。

 

他爱上的女人是瑞秋·唐纳森(Rachel Donelson)。唐纳森家是田纳西最早的移民,也是那里最富有、社会地位最高的家庭。瑞秋活泼、灵动、迷人,杰克逊刚到纳什维尔时是瑞秋家的房客,那时的她已为人妻,但他仍然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瑞秋的丈夫路易斯·罗巴兹(Lewis Robards)来自肯塔基的一个富裕家庭,他好像有点狂想症,总是怀疑妻子不忠。他两次离开瑞秋,又两次回到她身边,瑞秋两次都原谅了他,但这并没有治好他的疑心病。后来,他说动妻子跟他一起回肯塔基,她答应了。回去不久,两人就开始吵架。瑞秋终于受不了丈夫,写信给娘家兄弟,求他们去把她接回家。谁知,她的哥哥们没一个想去肯塔基,因为罗巴兹家不好惹。杰克逊挺身而出,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把瑞秋带回家。为躲避夫家寻隙,瑞秋只好逃往纳切兹(Natchez)。她的哥哥们再次拒绝护送她,杰克逊又当了一回天使。他很绅士地把瑞秋送到地方就回来了。两人虽然都没说什么,但心里都明白,他们已深深地爱上了对方。

 

1791年,有消息说弗吉尼亚法庭判罗巴兹与瑞秋离婚。身为律师的杰克逊竟然没核实消息的准确度就飞一样赶到纳切兹向瑞秋求婚。8月,他们正式结为夫妻,小两口高高兴兴回到纳什维尔。这一年,他们都是24岁。但实际上,罗巴兹并没有和瑞秋离婚,法庭只是让他搜寻要求离婚的证据。直到1793年9月,也就是杰克逊和瑞秋结婚两年之后,法庭才正式判罗巴兹离婚。这下,杰克逊和瑞秋两人可就尴尬了。过去两年的婚姻是非法的,瑞秋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不得已,他们又重新结了一次婚,但这件事对瑞秋和杰克逊的声誉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此后,瑞秋的成了杰克逊的“污点”,他所有的政敌都会拿她说事。杰克逊一生都在拼命维护妻子的名誉,谁侮辱她他就跟谁决斗。他与瑞秋相亲相爱,她出色的管理才能为他撑起他们的大种植园,也为他撑起一个家。

 

杰克逊虽然成了绅士,那股子好勇斗狠的劲儿却改不了,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与人决斗。一言不合,拔枪相向,这几乎成了杰克逊的标签。他共参与了四场决斗。前两次双方都没受伤。最著名的是第三次。对手先开枪,击中杰克逊前胸。他身体晃了一下,没倒下去。那人一看杰克逊竟然没死,立刻慌了。杰克逊慢慢举枪瞄准,一枪要了对方的命。那颗打进杰克逊胸膛的子弹幸好没打中他的心脏,但医生无法将它取出。它在他的身体里伴他度过了余生。第四次决斗更像一场枪战,双方都乱打一气,一颗子弹击中杰克逊的肩膀,直到二十年后才被取出。

 

“1812年的战争”为杰克逊提供了展露头角的机会,他以少将军衔统率田纳西民兵。战士们都叫他“老核桃树”(Old Hickory),因为他像核桃树一样坚韧不拔。他趁战争之机强迫印第安人把大片土地“卖给”美国。1815年初的“新奥尔良之战”是杰克逊军事生涯的顶峰(参看《美国的故事(93)- 和平》),也是战争中最辉煌的胜利。杰克逊立刻成了全国人民的偶像。战后,他当选联邦众议员、参议员,渐渐地成为西部最有影响力的人物。1819年,他带兵强占佛罗里达,直接促成了“亚当斯-欧尼斯条约”(参看《美国的故事(97)- 门罗主义》),美国趁机把佛罗里达收入囊中。人们对这位开疆拓土的英雄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们爱他的另一个理由是他的草根出身,他的奋斗和成功让每一个普通人感同身受。杰克逊俨然已经成了大众民主的领袖,是真正来自人民的代表。

 

出于对英国的憎恨,杰克逊自然而然地站到“共和党”一边。他当众议员时对向华盛顿致敬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因为他认为《杰伊条约》是卖国条约。这件事让他屡遭诟病。虽然他处处按“杰斐逊主义”的原则行事,但杰斐逊非常厌恶他,认为他是个危险人物。麦迪逊和杰斐逊的态度一致,也对杰克逊敬而远之。说到底,他们来自不同的阶层。尽管杰斐逊整天赞扬普通人的智慧,但他骨子里根本不屑与普通人交往,大众民主更被视为“暴民政治”,如同洪水猛兽。绝大多数“国父”都持这个观点。杰克逊身上的“暴民”味特别浓,他要是掌了权,美国不得乱套?

 

门罗倒是很欣赏杰克逊,处处保护他,两人是好朋友。杰克逊占领佛罗里达后,国会领袖亨利·克莱认为杰克逊不宣而战是对国会权威的蔑视,坚决主张通过决议谴责他。门罗好说歹说才把克莱这边压下来,后来还任命杰克逊为美属佛罗里达总督。国务卿亚当斯本来跟杰克逊还不错,他甚至想拉杰克逊做他的竞选伙伴(副总统)。但杰克逊拒绝了亚当斯的邀请,并宣布自己将竞选总统,两人的关系迅速破裂。现在,就让我们看看1824年的大选是怎样一场混战吧。

 

那时候的选举与今天不同,总统候选人不是由各政党通过全国代表大会的形式选出的,而是由各州提名。候选人不亲自出马,他们的支持者帮他们拉票。门罗时期,“联邦党”已消失了,“共和党”分裂成很多小派别,其中以亨利·克莱为首的势力较大的一支演变成“辉格党”(Whig Party),它将与杰克逊后来创建的“民主党”争天下,美国政治进入“第二政党体系”。1824年,“辉格党”和“民主党”都没自立门户,大家还在“共和党”的屋檐下。既然如此,谁爱参选谁参选,没人数限制。于是,马萨诸塞州提名约翰·昆西·亚当斯,佐治亚州提名威廉·克劳福德,肯塔基州提名亨利·克莱,田纳西州提名安德鲁·杰克逊,约翰·卡尔霍恩提名他自己。卡尔霍恩很快就玩不下去了,他决定暂时不当总统,先当副总统吧。为了保证过上副总统的瘾,他同时给亚当斯和杰克逊当竞选伙伴,甭管他俩谁当选,卡尔霍恩都是副总统。

 

一通乱打之后,1824年底,结果出来了。先看普选票:第一名杰克逊,152,901票;第二名亚当斯,114,023票;第三名克劳福德,46,979票;第四名克莱,47,217票。你也许会说,不对啊。克莱的票比克劳福德多,怎么成最后了呢?因为普选票不算数,得看“选举人票”(还记得“选举人团”制吗?)。根据胜者通吃的原则,“选举人票”的排行榜是这样的:第一名杰克逊,99票;第二名亚当斯,84票;第三名克劳福德,41票;第四名克莱,37票。你以为杰克逊是理所当然的总统吗?错!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只有赢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才能当选,这四位的选票都没过半数。咋办?宪法第十二修正案说,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将由众议院投票选出。这一幕是不是似曾相识?(提示:想想1800年大选)

 

众议院选总统,规矩可就不一样了。首先,众议员投票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州为单位,一州一票。每个州的票投给谁要看这个州的多数议员投给谁,也是“胜者通吃”。联邦一共24个州,得13州者得天下。其次,众议员们跟“选举人团”一点关系都没有,跟各州议会也没关系,他们不受任何束缚,喜欢谁就投谁,结果可能跟“选举人票”完全不一样。第三,众议院只对前三名候选人投票,第四名亨利·克莱自动被淘汰。最要命的就是这一点。克莱虽然在大选中只赢了三个州,但他是众议院领袖,足以让这三个州按他的意愿行事。而且,他的影响力远不止这三个州。此时此刻,被淘汰的克莱反而成了最有权威、最关键的人物,他想让谁当总统谁就能当总统。而他最不想的就是让杰克逊当总统。

 

克莱和杰克逊结梁子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杰克逊占领佛罗里达时,克莱在国会大骂杰克逊违宪。杰克逊对克莱怀恨在心,关系能好了才怪。而且,克莱绝不同意一个军事将领当白宫的主人,认为那是对共和制的威胁。即使从个人角度,克莱也很讨厌杰克逊的性格。相反,克莱和亚当斯一向友善。他们曾一起谈判《根特条约》,合作愉快。克莱欣赏亚当斯的才华,支持他的外交政策;亚当斯支持克莱的“美国体系”,赞同他的“国家主义”思想。更重要的是,两人都不想看到一个粗鲁、野蛮、没受过良好教育的杰克逊进白宫。这个共识足以让他们走到一起。

 

在这关键时刻,克劳福德大病一场,卧床不起,他基本上没戏了。竞争将在亚当斯和杰克逊之间进行。这俩的背景简直天差地别。亚当斯是什么人?完美无瑕的绅士,彻头彻尾的精英。论家世,他是前总统的儿子;论智商,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论人品,他有清教徒式的美德;论学问,谁也别在他跟前班门弄斧。他在荷兰、法国、瑞士上过学,拥有哈佛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在哈佛教过书,曾和富兰克林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与拉法耶特、杰斐逊、威灵顿公爵吃过午餐,与沙皇散过步,与英王聊过天,与狄更斯吃过晚餐,出使过六个欧洲国家,被提名过最高法院大法官,设计过“门罗主义”。。。再看杰克逊:没受过正规教育,无知又不好学,连单词都拼不对,行事野蛮,不按常理出牌,除了军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没有哪对冤家像他俩这样无情地展示着精英与大众之间的距离。如果你是议员,你会选谁?

 

自从选举落到众议院手里,各种“阴谋论”就甚嚣尘上,因为总统将不再是“选”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每一个议员手中的选票都是谈判的筹码。有人说看见杰克逊去见克劳福德,肯定是想让克劳福德支持他;有位议员来找杰克逊,说如果他当总统后保证把亚当斯踢出内阁,让克莱当国务卿,克莱的票就都归他。。。所有的传言都难辨真假,但有一件事是真的。那就是,1825年1月9日晚,克莱登门拜访了亚当斯。根据亚当斯的日记,两人纯洁得像天使。他们交换了对公共事务的看法,谈论了即将到来的选举,克莱表达了对亚当斯的支持。这中间没有任何个人利益的诉求,根本不像后人传的那样肮脏。可是,你信吗?亚当斯是个正人君子不假,但他同时也是资深政客。克莱根本不必明说自己想要什么,该咋办大家心照不宣。

 

这次谈话不久,克莱公开宣布支持亚当斯并号召国会议员跟他站在同一个战壕。1月24日,肯塔基、俄亥俄、密苏里宣布支持亚当斯。这三个州也是当初克莱赢的三个州,他果然把她们都归到亚当斯旗下。杰克逊在普选中本来赢了11个州的选举人票,但其中的4个州在众议院投票前夕突然反水,3个去了亚当斯阵营,1个归了克劳福德。看出克莱的能量了吧?众议院这一亩三分地真的归他管。现在,亚当斯自己赢了6个州,加上克莱的3个州,再加上从杰克逊那儿跑过来的3个州,一共12个州。杰克逊剩下7个州,克劳福德4个州。你肯定会说,还差一个。这最关键的是哪个州?跟1800年大选一摸一样,这个一票决生死的州正是纽约。杰克逊和克劳福德的支持者、纽约议员马丁·范布伦的策略是,咱死咬着别让亚当斯凑够13票。只要他过不了半数,事情就有转机的可能。

 

纽约州一共34位众议员,刚好对半分,17个支持亚当斯,17个支持克劳福德。只要能从对方挖过来一个人,事情就搞定了。这个摇摆分子是60岁的大富翁斯蒂芬·万·伦塞勒(Stephen Van Rensselaer)。范布伦一听说伦塞勒有点松动,赶紧来找他谈话,让他指天发誓,坚决忠于克劳福德。伦塞勒说你放心,我绝对没问题!范布伦松了一口气。

 

1825年2月9日是众议院投票的日子。伦塞勒穿戴整齐去国会上班,路上“巧遇”俩人:克莱和丹尼尔·韦伯斯特(还记得“达特茅斯案”里把大法官们说哭的那位律师吗?)这俩不由分说把伦塞勒拉进克莱的办公室,劈头盖脸一通猛轰,连威胁带利诱,好像伦塞勒要是不投亚当斯就会成千古罪人,他在纽约的巨额家产也难保,因为杰克逊代表的“暴民”会革他的命。尽管伦塞勒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挺住!挺住!”,但克莱和韦伯斯特的口才恐怕连上帝都挺不住。伦塞勒走出办公室时脑子已经乱了。

 

投票开始,伦塞勒已完全不知所措。他想忠于对克劳福德的承诺,又无法把克莱和韦伯斯特的话从脑中清除。可怜的老头,闭上眼睛,紧握双手,脑袋低垂,祈求上帝的指引,哪怕一点点暗示也行。当投票箱被摆到伦塞勒面前时,只见他慢慢地站起来,嘴里嘟囔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忽然,他看到地上有一张不知谁失落的选票。他拿起来一看,上面写着一个名字:约翰·昆西·亚当斯。这就是上帝的启示!虔诚的基督徒伦塞勒恭恭敬敬地把这张选票投入箱中。于是,纽约州归了亚当斯。在众议院的第一轮投票中,亚当斯得13票,当选为第六任总统。

 

尘埃落定。那互相攻击的谎言,那令人难堪的谩骂,那不堪回首的选战,总算告一段落。最高兴的人除了亚当斯,还有门罗总统。门罗打心眼儿里觉得亚当斯比杰克逊更适合当总统,但他什么都没说。一是因为他跟亚当斯和杰克逊都是朋友,不好偏袒;二是因为他觉得现任总统卷入选战是不道德的,他不能影响人民的选择。得知亚当斯当选,门罗在白宫设宴,祝贺他的国务卿,拉法耶特也在座。大家正吃得高兴,忽见杰克逊进来。他满脸严肃,目露凶光,身板笔直,腰里别着两把手枪,沿着白宫的走廊,一步一步走向餐厅。所有的人大气都不敢出,看着他慢慢靠近,听着他的皮靴重重地踩在地上。这个混世魔王想干什么?他难道要血洗白宫?杰克逊走到桌前,眼睛扫过每一个人,最后把目光锁定在亚当斯身上。就在大伙吓得发愣时,杰克逊的双眼忽然眯起来,嘴一咧,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他把手伸向亚当斯说:“你好,亚当斯先生!”亚当斯也握住杰克逊的手,接受了他的祝贺。一场虚惊化为玉帛,足见杰克逊超强的自控能力和收放自如的性格。

 

可是,没多久,杰克逊又开始骂娘了,因为当选总统亚当斯宣布他将任命亨利·克莱为国务卿。本来,这俩之间的交易还是“谣言”,这下坐实了。在那个年代,国务卿被视为通往总统宝座的阶梯,“弗吉尼亚王朝”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杰斐逊、麦迪逊、门罗、亚当斯都曾是国务卿),克莱当国务卿意味着什么就不用说了。杰克逊大骂这是桩“腐败的交易”(Corrupt Bargain),他要抗争到底。好,我承认你是合法总统,但我保证,你一天好日子都甭想过!咱四年之后见!

 

尽管亚当斯和克莱都矢口否认,但所有的当时人和后世人,所有的普通人和学者,都认定1824年大选不干净。“腐败的交易”、“肮脏的交易”这些词也被刻进历史教科书,怎么洗也洗不掉了。不能怪别人,只怪这俩做得实在太露骨、太过分。他们不仅为政敌留下口实,也为自己的政治野心掘好了坟墓。亚当斯的总统生涯注定是一场悲剧。

 

从普选的情况看,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少数人的总统”,他的当选是对民主制度的考验,也是对宪法的考验。他还没进白宫,各地的抗议风潮就开始了,支持杰克逊的西部州甚至威胁要脱离联邦。当然,有人顿足捶胸就有人欣喜若狂。亚当斯是二十四年来第一位入主白宫的非弗吉尼亚人、非奴隶主、非农场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北方的工商业阶层把这次胜利看成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亚当斯也是第一位当选的总统之子,这个记录他保持了176年。这个步步陷阱、处处阴谋的大选毫无疑问是精英对大众的一次成功的阻击,“民主”再次被踢出议事日程。

 

亚当斯将怎样开始他的白宫岁月?“第二政党体系”将怎样开启一个新的年代?请看下一个故事:为了结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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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99)- 腐败的交易

  1. 姚之群 says:

    交易肯定是难免的。民主体制并非能够杜绝交易,但是民主体制能够确保没有独裁者,这就是最不坏的意思。只能保底线,没有上限。选出来一个华盛顿,那是中彩了,选出来一个希特勒,那才叫失败。千万不要忘记,民主体制也是会被推翻的。希特勒是一个例子,民国呢?是不是?请百度“民国”:中华民国(1912-1949),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

    • blueberry says:

      人心险恶,当拥有无限的权力,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暴君,或表现为个人独裁,或表现为多数人的暴政。所以,民主必须受到制约。

  2. Richard Leu says:

    這個克萊國務卿的任命也只能說「事出有因,查無實據」,但是人言可畏,聰明如坤西亞當斯也莫可奈何?結果他的任期只有四年。他的父親老亞當斯也是四年,可以了、集榮耀於一家。共八年。03/12/2022

    • blueberry says:

      父子俩加起来共八年,这是命呀。美国人大概不会允许父子掌权十六年吧,那不成了“君主制”了嘛, 哈哈。老布什、小布什也只有十二年呢。

  3. Richard Leu says:

    是啊,有時候想 何德何能,布希家族出兩任總統,集財 權於一家,但是選民的選擇,也是他們有天命吧!

  4. Jia says:

    听完了YouTube 上的111集,到这里来接着读。
    这集总统竞选的惊心动魄,很像这两天House Speaker 投票的跌宕起伏。哈,或许这将是你后边书中的一章呢。

    “精英对大众的成功阻击”,这也是2020年大选的结果。那么2016年的大选应该就是 大众出其不意地胜了精英一局了。

    我们在经历和见证历史。

    • Blueberry says:

      是呀,2016年的大选应该是“民粹主义”的胜利,在美国不常见。不过,现在很多人开始走“民粹”的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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