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39)- 剑指费城

在1776至1777年的“纽约-新泽西战役“中,华盛顿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却从中领略到了这场战争的真谛。英美的军事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美国想在战场上真正打败英国是不可能的。但是,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美国,因为时间和空间都在美国一边。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辽阔的国土是美国最大的优势。对英国来说,不赢就是输;对美国来说,不输就是赢。只要大陆军不放下武器,战争就不会停止。大陆军保存实力,抓住有利战机,打几个漂亮的胜仗,欧洲那些跟英国有仇的国家,特别是法国,一定会卷进来,英国国内的反战情绪也会爆发。到时候,英国就不得不妥协。英美之间的冲突,最终将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现在,美国需要做的事就是“拖”,只要把英国拖上谈判桌,就是胜利。俺打不死你,但一定能拖死你。

后来的事实证明,华盛顿的判断完全正确。也许正因如此,弱小的美国最终赢得了这场看上去没有希望的战争。很可惜,英军总司令威廉·豪似乎没有认清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劳师远征,利在速战速决。但从豪将军指挥战争的节奏上看,他一点也不着急。英军在纽约舒舒服服地过了冬天和春天,又稳稳当当地过了大半个夏天。1777年过去了一半,英军竟然毫无动静。其实,豪的“不作为”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英军高层对下一步的计划发生了分歧。

在伦敦的约翰·伯戈因将军认为,纽约的队伍现在应沿哈德逊河北上至奥尔巴尼,与从加拿大南下的英军会合,完成对新英格兰的切割包围,迫使其投降。新英格兰一失,革命就死了一半。这确实是个完美的计划。当年,英国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取胜,靠的就是这种“分食”战略。但是,豪将军的眼睛却转向了南边的费城。费城是北美最大的城市,是大陆会议所在地,也是美国非正式的“首都”。费城本身没什么军事价值,但攻取费城的象征意义毋庸置疑。如果占领了费城,美国难道不会散架吗?也许,这正是毙敌于一役的好时机呢。

在反反复复的斟酌之后,威廉·豪终于抵不住诱惑。他决定,兵进费城。他当然不知道,这一念之差,决定了战争的命运。南下费城,意味着北上的计划泡汤了。糟的是,他没有及时通知伦敦和加拿大的英军,直接影响了萨拉托加战役的结局。那是后话。

1777年6月底,一万七千名英军和黑森兵,由威廉·豪亲自率领,登上260艘船,从新泽西扬帆出海,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岸上的大陆军间谍只看到英军走了,却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华盛顿得到消息,凭直觉判断,英军应该是奔费城去了。于是,大陆军离开莫里斯城,火速赶往宾夕法尼亚。到费城时,为了鼓舞民心,华盛顿特地让大陆军穿城而过。费城居民夹道欢迎,气氛别提多热烈了。大陆会议早已从巴尔的摩返回,华盛顿见到久违的老朋友们,想想过去这两年的苦难艰辛,心中的感慨一言难尽。

此时,费城周围的大陆军和民兵加起来将近两万人,看上去不少,但大多数没打过仗,也就摆摆架势。大陆军在费城周围急急火火地修建防御工事,好像英军马上就到。可是,七月变成八月,夏天变成秋天,英军依然无影无踪。华盛顿似乎已习惯了威廉·豪的“慢”,不像在纽约时那么惴惴不安了。在漫长的等待中,他迎来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年轻人。他们那热情洋溢的青春,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大陆军的军营,也吹进华盛顿的心。

第一个来到华盛顿身边的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这个名字你也许不陌生,10美元钞票上的那位就是他。他是美国最具治国天才的“国父”,没有之一。汉密尔顿将是首任财政部长,华尔街的缔造者,现代美国的奠基人。他的生和死都是传奇,但最传奇的是他向世人展示的“美国梦”。他与华盛顿的相遇相知,成就了彼此,也成就了美国。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生于1755年的西印度群岛。他母亲瑞秋·福塞特(Rachel Faucette)是法国人的后裔。瑞秋年轻时跟一个种植园主结婚,但这桩婚姻很不幸福。她离家出走,来到圣吉斯岛。在这里,她认识了苏格兰人詹姆斯·汉密尔顿(James Hamilton)。两人很快就同居,并生下两个儿子:小詹姆斯和亚历山大。瑞秋并没有跟她原来的丈夫正式离婚,所以,两个孩子是“私生子”(Bastard)。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应该是出身最卑微的“国父”。

亚历山大两岁的时候,父亲詹姆斯就抛弃了他们母子三人,出门闯世界,再也没回来。他13岁时,母亲瑞秋去世了,他和哥哥成了孤儿。母亲本来就不多的财产全都被她的法定丈夫拿走。身无分文的兄弟俩分别被两个家庭收养,从此骨肉分离。即使以十八世纪的标准看,汉密尔顿的童年也惨到了家。

后来,好心的亲戚把母亲留下的34本书买下来给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凭这34本书,小汉密尔顿把自己带进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和文学的世界,他的自学能力超出了人们的想像。大家几乎第一眼就看得出来,汉密尔顿的脑门上刻着四个字:天纵英才。

14岁的汉密尔顿给一家进出口贸易行当学徒工,这家贸易行主要跟纽约和新英格兰做生意。当时,欧洲所有国家的货币在西印度群岛都能流通,汉密尔顿每天根据汇率,把二十几种货币的货价换算得一丝不差。后来,有三个月的时间,贸易行的主人去纽约办事,竟然把整个店的生意都交给这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打理。汉密尔顿一点也不慌,出货、进货、卸货、存货、收钱、付钱、记账、结账,井井有条,效率极高。就是在每天看似流水的作业中,未来的财政部长学到了商业、金融、贸易的第一课。

汉密尔顿一面打工,一面拼命读书,对数学、法学、哲学、文学都有浓厚的兴趣,还教会了自己拉丁文和希腊文。1772年,17岁的汉密尔顿因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描写飓风的文章,引起了社区领袖们的注意。他们觉得这小伙子太有才了,咱可不能耽误了他的前程。于是,社区出钱,送他到新大陆去深造。汉密尔顿告别了西印度群岛,他可没想到,这一去,他再也没回来。

汉密尔顿来到新泽西,准备申请上新泽西学院,就是后来的普林斯顿大学。当时,北美的孩子一般是16岁入学,20岁毕业。但汉密尔顿要入学时已经18岁了。他跑去跟新泽西学院说,如果我上你们学校,你们必须允许我提前毕业。我保证在两到三年内学完四年的课程。新泽西学院拒绝了他的请求。一个西印度群岛的穷小子,有什么资格提条件?他又去找纽约的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把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国王学院大概没见过这种牛人,竟然答应了。于是,汉密尔顿成了国王学院的学生。1776年,国王学院毁于战火。战后,汉密尔顿筹资重建校园,并亲自担任校董。国王学院改名“哥伦比亚学院”,也就是今天的常春藤名校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

也许是因为从小受尽歧视,汉密尔顿对荣誉有着近乎疯狂的追求,特别渴望建功立业。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真希望有一场战争。”他祈盼的战争很快就来了。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汉密尔顿在报纸上发表了30多篇文章支持革命,还和60多个国王学院的学生组成一个炮队,日夜操练。他被选为上尉军官。华盛顿进驻纽约后,汉密尔顿的炮队被编入民兵,参加了纽约保卫战。他上了战场不要命,炮打得又准又狠,很快就小有名气。

他第一次吸引华盛顿的目光是在哈莱姆高地上。当时,大陆军刚刚经历吉普斯湾之败,军心涣散。华盛顿巡查时,只见高地上的战士东倒西歪,没人干活。只有汉密尔顿在指挥他的炮队认真地修建工事,积极备战。华盛顿很感动,下马跟他聊起来,还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喝茶。在谈话中,华盛顿发现,这个小伙子不但会打仗,而且学识渊博,才智过人。

在此后的特伦顿和普林斯顿之战中,汉密尔顿的表现都非常出色。他的顶头上司亨利·诺克斯将军想请他当“帐前助理”,但汉密尔顿不干。他喜欢当前线指挥官,觉得驰骋沙场方显男儿本色,跟在将军后面当助理太不过瘾,提升也慢。后来,纳森内尔·格林将军也想请他当助理,他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不久,又有一位将军来请他当助理。这一次,他实在推不掉了,因为这位将军是华盛顿本人。原来,诺克斯和格林虽然没能请动他,但他们都在华盛顿面前竭力保举,别的将军也一个劲儿地夸他,听得华盛顿耳朵都起茧子了。华盛顿为了保证汉密尔顿不再拒绝,给他连升两级,从上尉提成中校,而且亲笔写了邀请信。这是非常少见的,因为华盛顿的信一般都由助理代笔,他签签名而已。

“帐前助理”的设置是华盛顿跟英军学的。当年,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22岁的华盛顿就是英军主将爱德华·布莱德克的帐前助理。助理有点像秘书,做很多文字工作,但也执行军事任务,时不时地还会冲锋陷阵。华盛顿担任总司令后,案头的事太多,比如跟大陆会议、各州、各位将军的书信往来,各种命令、会议记录,以及各种行政职责等等,他脑袋都大了。他对大陆会议说,一定要选有才华、有理想的年轻人来给他当助理,不但替他写,还要替他想。整个战争期间,大约35个人先后当过华盛顿的帐前助理,一般有5到6个助理同时为他工作。这些助理与华盛顿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同一个屋檐下睡觉,被称为他的“军事家庭”(Military Family),是他最亲近的人。华盛顿选助理有三个条件:一,出身绅士阶层;二,受过高等教育;三,忠于革命,品德高尚。

1777年3月,22岁的汉密尔顿成为华盛顿的帐前助理,他是这个“家庭”中唯一来自社会底层的成员。凭着他那令人目不暇接的管理天才,几个月后,这位最年轻的助理就变成了首席助理,相当于今天的“白宫幕僚长”(Chief of Staff)。其他那些比他来得早又比他年龄大的助理没有不服气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汉密尔顿的智商非常人所及。此时的他还是“外国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州,在新大陆无根无基,无产无业。在短短的5年里,他就从西印度群岛上的小商行走进了“美国革命”的领导核心。

华盛顿对汉密尔顿言听计从,爱他爱到骨髓里。但是,两人都是强势性格。华盛顿天生虎威,汉密尔顿的外号叫“小狮子”(Little Lion),都不是善茬。华盛顿压力大的时候难免乱发脾气,汉密尔顿又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碰上这么个难伺候的老板,能忍就忍,实在忍不住他也不客气,先发泄一通再说。他们俩在一起,吵架很正常,有时甚至会闹翻天。尽管如此,他们对彼此的信任和忠诚从来没有改变过。在岁月的怀抱中,他们的友谊也从一捧清泉变成一壶美酒。汉密尔顿给华盛顿当了4年助理,正是这四年的耳濡目染让他从军人成长为政治家。

在汉密尔顿加入华盛顿的“军事家庭”三个月后,另一个英俊潇洒、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出现了。他叫约翰·劳伦斯(John Laurens),比汉密尔顿大几个月,也是22岁。他来自南卡罗来纳最富裕的种植园主家庭,是亨利·劳伦斯(Henry Laurens)的长子。约翰十几岁时去伦敦和日内瓦读书,接受了一整套贵族式教育,也接受了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启蒙思想”。

当北美的反英浪潮愈演愈烈,约翰恨不得马上回去,可是,父亲亨利坚决不同意。不知为什么,亨利·劳伦斯的脑子里总是浮现出儿子阵亡的幻象,这让他寝食难安。他最怕约翰卷入战争。莱克星顿的枪声使约翰·劳伦斯在欧洲再也呆不下去了,他本想立刻回国,但一桩意外延迟了他的行程。在伦敦学法律的时候,约翰与父亲老朋友的女儿玛莎·曼宁(Martha Manning)相恋,不小心让人家怀了孕。虽然约翰并没做好成家的准备,但他是个负责任的绅士。既然如此,咱就结婚吧。婚后不久,约翰·劳伦斯告别妻子,登上开往北美的船,于1777年3月回到南卡。

约翰一回来就闹着要去参加大陆军。亨利·劳伦斯还是不同意,但也拿这个愣小子没办法。6月,约翰·汉考克表示不再连任大陆会议主席一职,亨利·劳伦斯当选为下一届主席,过几个月就要上任。这样一来,他更没法阻止儿子上战场了。别人的孩子都去流血,大陆会议主席的公子好意思躲在家里吗?

亨利·劳伦斯只好给约翰写了封推荐信,叫他到华盛顿那儿去报到。华盛顿和亨利是好朋友,似乎明白一个父亲的舐犊之情,再加上他确实喜欢约翰·劳伦斯的才华,就让他当了“帐前助理”。约翰很不情愿,他像汉密尔顿一样,一心想着领兵打仗,但华盛顿一句“我需要你”就把他留在身边。

约翰·劳伦斯聪明能干,工作起来尽心尽力,深得华盛顿的赏识。他肩负着很多秘密使命,成为华盛顿的左膀右臂。他曾代表大陆军出使欧洲,既促进美法联盟,又当华盛顿的代言人。在“康维阴谋”(Conway Cabal)中,大陆会议的一些议员与大陆军军官联手,企图剥夺华盛顿的指挥权。约翰·劳伦斯竭力维护华盛顿的名誉,他与大陆会议主席的父子关系也为华盛顿赢得了最强大的政治同盟。后来,28岁的劳伦斯果然如父亲担心的那样,在一次战斗中阵亡,差点没把华盛顿心疼死。如果他不那么过早地离去,首任国务卿不一定是杰斐逊。

劳伦斯和汉密尔顿特别投缘,比亲哥俩还亲,他们的友谊为苦涩的战争带来一丝温情。不久,一个19岁的法国大男孩让华盛顿的“家庭”又多了一颗闪亮的明星,他以法国人特有的浪漫和热情融化了大陆军总司令那张“冷漠”的标签。只有在这个法国男孩面前,华盛顿才会摘下面具,释放内心的情感,喜怒哀乐皆出自然。这个男孩就是拉法耶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

拉法耶特生于1757年9月。他家是世袭的贵族,也是军人世家,祖父、伯父、父亲都是军官,而且都是在对英战争中阵亡,他对英国的仇恨可见一番。伯父战死后,拉法耶特的父亲继承了世袭的“侯爵”封号。拉法耶特还不到两岁,父亲就阵亡了。他12岁时,母亲和外祖父几乎同时去世,他由外祖母养大成人。唯一幸运的是,每一位家庭成员的离世都给他留下一大笔财富,还有每年至少15万里弗尔(也就是后来的法郎)的固定收入,相当于每年大约一百五十万美元的进项。这个12岁的孤儿,不但拥有“侯爵”的头衔,银行账户上的金币也堆成了山。

1774年,16岁的拉法耶特和14岁的玛丽·艾迪莲结婚。艾迪莲出身法国最显贵的家族,与王室关系密切,他们的结婚证书是国王路易十六(Louis XVI)亲笔签署的。这桩婚姻把拉法耶特带进路易十六最亲密的小圈子。从此,他成了凡尔赛宫的常客,一天到晚在宫廷的宴会、舞会上转悠,年轻的国王和玛丽安王后都很喜欢他。拉法耶特有点害羞,时不时地出点状况,逗得大家很开心。有一次,在舞会上,拉法耶特正跟玛丽安王后跳舞。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不着调的话,王后忽然停下来,舞也不跳了,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都跟着笑,把拉法耶特搞了个大红脸。

金钱、地位、女人,世人想要的,拉法耶特都有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有,那就是荣誉(Honor),而荣誉只能从战场上获得。拉法耶特12岁就参加了国王的卫队,特别热衷于军事训练,也渴望着战争。1775年,他在一次宴会上听到北美的革命,立刻不淡定了,恨不得马上飞到大洋比岸。说起拉法耶特参加革命的动机,最高尚的理由是为自由而战,最合理的理由是为家人报仇雪恨,最真心的理由是对个人名誉的追求。于公于私,他都非去不可。

“独立战争”爆发后,路易十六高兴死了,可算看到英国倒霉的那一天。法国表面上保持中立,暗地里通过“皮包公司”偷偷往北美运军火。“独立战争”中,大陆军的武器百分之九十来自法国。但此时的法国还不想跟英国公开叫板。

拉法耶特嚷嚷着去北美参战,路易十六不得不板起脸来说:不许去!否则把你关起来!拉法耶特才不管这一套呢,他跟美国派驻法国的非正式使节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西拉斯·迪恩联系,得到了他们的许可,又自己掏钱买了条大船,雇了十几个人,准备从西班牙扬帆出海。路易十六下令让他立刻回巴黎,他回去后被训了一通。国王叫他乖乖在家呆着,还派人看着他。拉法耶特换上女人的衣服偷偷溜出来,跑到自己船上,于1777年4月20日驶往北美。路易十六让海军去追,也不知道是真追还是假追,反正没追上。出了海,拉法耶特在晕船、呕吐之余,开始学英语。虽然他以前一句英语都不会说,但毕竟年轻,脑子好使,在海上漂着的这两个月里竟然把日常口语练了个差不多。

1777年6月,拉法耶特抵达南卡罗来纳,又辛苦跋涉了一个月才赶到费城。可是,当他兴冲冲地来到大陆会议时,大陆会议告诉他,我们不需要您这样的,您还是回去吧。原来,“独立战争”期间,正是欧洲难得的和平时期。和平对老百姓是好事,对职业军人来说却糟透了。不打仗,他们靠什么吃饭呢?于是,大批的欧洲职业军人涌向北美,争着帮美国打仗。这些人的经验当然可贵,但他们要的工资也很可观,大陆会议根本负担不起。最后,大陆会议都快疯了,一看到欧洲来的军人就挡驾。俺家总司令都不要工资,你们还想拿高薪?赶紧回家歇着吧。

拉法耶特吃了闭门羹,一点也不灰心。他给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写了一封信,说我愿意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大陆军,不但不要工资,连所有的费用都自己出。希望你们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倒贴钱为你们服务。汉考克一看,感动得不得了,再拒绝就没天理了。正在这时,富兰克林的信到了。他说,一定要善待拉法耶特侯爵,他与法国宫廷有特殊的关系,对争取法国援助至关重要。大陆会议这才明白拉法耶特的价值,很势利眼地授予这个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19岁的孩子“少将”军衔(Major General),算是向法国致敬。

过了大陆会议这一关,下一步就该见华盛顿了。这几天,华盛顿正烦着呢。探马来报,英军已在切斯比克湾(Chesapeake Bay)登陆,正向费城进发。华盛顿布置防守,千头万绪。费城很可能保不住,要早作安排。汉考克把拉法耶特的事告诉他,华盛顿心里就嘀咕,你是不是把我这儿当幼儿园了,怎么送个孩子过来?

7月31日晚,华盛顿忙里偷闲,和几位将军、国会议员一起到“城市酒吧”(City Tavern)喝点酒,散散心。他正跟汉密尔顿聊天,国会的秘书带着拉法耶特进来了,把他介绍给华盛顿。45岁的华盛顿,高大威武,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个成熟男人的自信和从容。拉法耶特第一眼见到华盛顿,心中就有一个声音在喊:他就是我那从没见过面的父亲!依恋之情油然而生。

华盛顿可没一见面就给人当爹的习惯,他很客气地接待了这位法国侯爵。拉法耶特个子高高的,足有1.83米,只比华盛顿矮一点。他英俊挺拔,气质高贵,言语既得体又带着年轻人的活泼和热情,是个超级可爱的阳光男孩。一本正经的华盛顿让他一搅和竟然露出笑容,似乎感觉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华盛顿不懂法语,拉法耶特的英语还不太灵光,他们之间怎么交流呢?别忘了华盛顿身边那两个天才助理,汉密尔顿和劳伦斯。这两位都说流利的法语,当翻译绰绰有余。

接下来就出问题了。大陆会议看在法国面子上授予拉法耶特“少将”军衔,其实是一种荣誉称号,没打算真让他上战场。大家觉得这个“侯爷”钱多得没处花,跑到北美来玩打仗,等玩腻了自然就消停了。华盛顿的意思是把拉法耶特留在身边当“荣誉助理”,让他吃好喝好,不受委屈,最后不缺胳膊不缺腿地回法国,也算对得起人家孩子。可是,这层玻璃纸谁都没跟拉法耶特挑破,他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既然是将军,我就要干将军的活。于是,他跑去找华盛顿要人,说给我一个团,我要带他们去打仗。华盛顿都气乐了,这小子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吗?华盛顿说:“我还不能把人交给你,但有机会一定让你上战场。现在,我愿意以朋友和父亲的身份,请你留下帮助我。”拉法耶特有点失望,觉得华盛顿不信任他。但他决定留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随着英军日益逼近,费城的形势越来越紧张。华盛顿请拉法耶特一起去查看防务。拉法耶特从来没见过装备这么差、穿得这么破的军队,这种情况在欧洲是难以想像的。他似乎明白了,当人们为理想而战的时候,任何苦难都是甘泉。华盛顿说:“跟法国军队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状况实在是惭愧。”他想听听拉法耶特的意见。拉法耶特说:“我是来学习的,不是来传教的。”华盛顿见惯了欧洲来的军人指手划脚的样子,拉法耶特这一句话就让他对这个男孩刮目相看。

9月初,英军一万七千人,在威廉·豪将军的率领下,终于来到费城近郊的白兰地湾(Brandywine Creek)。过去这两个月多月,英军可没少受苦。自从6月底从新泽西上船,在海上漂了整整34天,7月底才在马里兰登陆。从海上走虽然避免了这一路上被敌人打扰,但也让士兵们苦不堪言,谁愿意在那么小的船舱里憋一个多月?而且,他们下船的地方还搞错了。本应在特拉华登陆,离费城不过二三十里。结果,一不留神到了南边的马里兰,偏出去一百多英里。从马里兰到宾夕法尼亚,各地的民兵不停地捣乱,虽说没造成多大损失,但也够烦的。

华盛顿沿白兰地湾设防,打算把英军挡在河对岸。这个阵地选得不错,防守布置得也很严密,但他犯了跟在长岛时同样的错误:没有好好查看地形。在白兰地湾西面有一道支流,河水浅,河面窄,很容易过。大陆军在这里竟然没有设防,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这么个所在,地图上没画。华盛顿和他的将军们应该为此感到羞愧。他们是本土作战,对自己家门口的地形还不如英军熟,只顾看地图,没花功夫实地考察。威廉·豪就不一样。他不管到哪,先把地形摸透,然后再定计划,不打胜仗才怪。他决定用跟“长岛之战”中一模一样的策略,迂回包围,两面夹击。

9月11日清晨,白兰地湾正面的五千英军和黑森兵开始攻击。大陆军在斯特林将军和萨立文将军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阻击。就在双方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一万英军突然出现在大陆军的右翼,发起猛烈的进攻。他们在前一天晚上由康华利将军率领,绕道而行,悄悄渡过河,埋伏在大陆军眼皮子底下。这一招完全出乎华盛顿的意料。仓促之中,他一面让斯特林和萨立文抽出一部分人马去右翼,一面把格林将军的军团填上去,企图阻止英军的脚步。但大陆军的阵容已经开始乱了。败局不可避免,现在要做的是赶紧组织有秩序的撤退,减少损失。

拉法耶特跟着华盛顿在山坡上把战局看得一清二楚,他知道大陆军现在需要争取时间,组织撤退,但战士们只顾逃跑,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抵抗。华盛顿正与将军们紧急研究对策,拉法耶特在那一个劲儿地喊:“让我去吧!让我去吧!”华盛顿简直被他烦死了,无意中答应了一声,可能就想把这个“噪音”赶开,不是真让他去。拉法耶特翻身上马,奔着右翼阵地就去了。

拉法耶特冲到阵前,用带着浓重的法国腔的英语大声疾呼,叫大家不要乱,借助地形,组织抵抗。开始时,没人听他的。不久,大家看到他甘冒枪林弹雨,不顾自身安危,都很受感动,渐渐地不那么惊慌失措了。就这样,拉法耶特止住了败军,为大队人马撤退赢得了时间。在战斗中,他被一颗子弹打中左腿腿肚,但他拒绝离开,一直坚持到所有的人都安全撤退。那时,他的靴子里已经灌满了血。

拉法耶特的所作所为华盛顿看得清清楚楚,他完全被他的勇气征服了,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战斗一结束,他就派他的私人医生来给拉法耶特疗伤,并对医生说:“你要像对我的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我爱他。”医生给拉法耶特治疗时,华盛顿亲临探视,丝毫不掩饰关切之情。汉密尔顿和劳伦斯也把他当亲兄弟,对他照顾有加。拉法耶特虽然受了伤,但心里很高兴。刚来北美没多久就碰上一个爹两个哥哥,别提多幸福了。

拉法耶特在战斗中的表现向所有的人证明,他不是个摆设。华盛顿亲笔给大陆会议写信,赞扬他的勇气和军事才华,建议让他统帅一个军团。等拉法耶特伤好后回到大陆军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部队。他不愧是将门虎子,打起仗来很有灵性,表现出非常成熟的判断力,成为大陆军最重要的将领之一。他还用自己与法国王室的关系给美国争取到大量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为“独立战争”的胜利立下汗马功劳。

“白兰地湾之战”(Battle of Brandywine)的失败把费城完全暴露在英军的枪口下,大陆会议除了逃跑别无选择。华盛顿一面修整队伍,一面派汉密尔顿去费城组织撤离。1777年9月26日,英军进入费城。“首都”沦陷,引起的“轰动”效应可想而知,但华盛顿却没像一年前失纽约时那么痛心疾首,因为大陆军还在,希望还在。一城一地的得失在他心中不那么重要了。

英军进城后,威廉·豪留下3000人守费城,派9000人驻守日耳曼城(Germantown)。日耳曼城在费城以北5英里,离大陆军更近。华盛顿听到英军分兵,认为机会来了。他决定夜袭日耳曼城。这一仗要是打好了,不但可以收复费城,还能重挫英军主力。这个战术跟“特伦顿之战”如出一辙,他也希望复制特伦顿的胜利。

10月3日夜,华盛顿和格林将军、斯特林将军、萨立文将军等率4个军团共一万一千人,分两路向日耳曼城进发。可是,这一次,他们没有了特伦顿的运气。当夜大雾弥漫,大陆军先是迷了路,等找到路时已经失去了最有利的战机。各队之间的联系很困难,甚至分不清敌我,自己跟自己还打了一阵。反正,一切都没按计划来,弄得乱七八糟的。英军虽然遭到突然袭击,但他们没有崩溃。威廉·豪不是吃素的,不但很快就组织起抵抗,还转守为攻。战斗非常激烈,双方都损失惨重。最后,大陆军退出战斗,放弃了收复费城的最后一次努力。威廉·豪也没追击,而是在费城舒舒服服地准备过冬了。

虽然“日耳曼城之战”以失败告终,但华盛顿却有一个意外收获。大陆军在战斗中表现出来的“狠劲儿”给法国特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初,英美一开战,法国就派“观察员”来北美“考察”,主要是看看,这两家到底是真打还是假打。法国对美国的自由不感兴趣,但对英国的倒霉感兴趣。路易十六想支持美国,但不想支持一个失败者。他需要知道两件事:一,英美是彻底分家还是闹闹别扭,一会儿就和好了;二,美国有没有决心和能力打赢这场战争。“日耳曼城之战”让法国特使深信不疑,英美不可能再过到一块儿去。华盛顿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法国人看到了希望。再加上,不久就传来萨拉托加大捷的消息,终于促使路易十六公开承认美国独立,让在偏远的北美殖民地爆发的这场“暴乱”演变为“国际战争”。

威廉·豪虽然在费城大获全胜,却错过了北上的机会。那么,从加拿大南下的英军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北方战场的得失将怎样影响战争的进程?请看下一个故事:萨拉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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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39)- 剑指费城

  1. 姚之群 says:

    【华盛顿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却从中领略到了这场战争的真谛。英美的军事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美国想在战场上真正打败英国是不可能的。但是,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美国,因为时间和空间都在美国一边。】

    和当年中国抗战形势差不多

  2. 彭彭 says:

    华盛顿要是能读读三国演义,一定表现得更好,哈哈哈。

  3. Blueberry says:

    读读《孙子兵法》或“三十六计”也行。

    • 思念如燕 says:

      幸亏华盛顿没有从小熟读《孙子兵法》,否则一个长于阴谋诡诈的华盛顿肯定就不会有后来的主动辞去军职,主动退下总统宝座,主动归隐农庄等一系列动人情节了。

  4. Chengyu says:

    一直在想为什么独立战争能够这么”君子”(秩序经济道德几乎没受到破坏),而法国革命那么血腥,再看国共内战又是那么”玩命”,其残忍超出人类道德底线(参看”血红雪白”)???

    • Blueberry says:

      我想这跟英国文化有关,有绅士教育的因素,也有重商主义的因素。英国不愿付出太大的代价,而且战争开始时英国还是把北美看作自己国家的一部分,不愿烧杀抢掠而失去人心。

  5. Anonymous says:

    其实空间换时间这套毛泽东也用,打仗确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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