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51)- 《巴黎条约》

1781年10月,“约克镇战役”以美法联军的辉煌胜利而告终。七千英军放下武器,英国失去了对北美大部分地区的控制,只能缩在沿海的几个港口城市里。当消息传到伦敦,英国首相诺斯勋爵(Lord North)叹道:“一切都结束了(It is all over)!”英王乔治三世不服气,还想继续打下去,但议会不想打了。六年的战争让工商业损失惨重,商人们纷纷游说议会,赶紧与北美言和。1782年3月,诺斯内阁垮台。罗金汉勋爵(Lord Rockingham)继任首相。查尔斯·福克斯(Charles Fox)出任外交大臣,谢尔伯勋爵(Lord Shelburne)出任殖民地事务大臣,他们都是“亲美派”。和平似乎已不是悬念。

1782年,北美英军总司令亨利·克林顿将军被召回伦敦,加拿大总督盖·卡尔顿(Guy Carleton)将军继任英军总司令。从托马斯·盖吉,到威廉·豪,到亨利·克林顿,再到盖·卡尔顿,英军主帅换了一个又一个,形势却一天不如一天。本杰明·富兰克林忍不住挖苦道:“我们派了个弗吉尼亚的农场主上阵就把你们最好的将军一个一个送回了家。”当然,在1782年,谁也没意识到战争真的会结束。毕竟,英国在北美还有三万人马,超过大陆军和法军的总和。战争让英国很难受,但美国和法国更难受。法国财政陷入危机,“美利坚邦联议会”(也叫大陆会议或国会)基本上已经破产,各州也都只剩一口气。大家不过咬着牙死挺罢了。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谈判还在云里雾里,谁也搞不清英王到底咋想的。华盛顿觉得简直快熬不下去了。大陆军衣衫褴褛,吃了上顿没下顿,多拖一天就多一分灾难。怎么才能搞点名堂逼着英王早点就范呢?华盛顿可能急糊涂了,居然想了个损招:绑架正在纽约的威廉王子。威廉是乔治三世的幼子。他特别热爱航海,一直在皇家海军服役。他的军团刚好被派到北美,驻扎在纽约。威廉很平易近人,每天快快乐乐的,常一个人在纽约大街上逛,没专人保护,谁能想到还会有人打他的主意呢?

1782年3月28日,华盛顿亲自签发手令,命令行动小组乘夜色潜入曼哈顿,绑架威廉。他同时也严令得手后要善待王子,因为这次行动的目的不是虐待王子,而是要挟国王。可是,当夜因天气原因和小组成员行动不利,绑架没有成功。英军有了防备,华盛顿也就失去了机会。其实,幸亏没得手,这实在是个臭得不能再臭的主意。50多年后,美英一笑泯恩仇,美国驻英公使把华盛顿亲笔签名的那份命令呈给英王威廉四世(William IV),也就是当年的威廉王子。国王看后幽默地说:“我非常感谢华盛顿将军的人道主义原则,但我还是很高兴他没有得逞。”威廉四世对美国非常友善,他对公使说:“我很遗憾不能生为自由、独立的美国人。我对这个国家充满敬意,因为她产生了华盛顿,这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

那么,英美的谈判为什么如此况日持久呢?主要是内部、外部一起扯皮的结果。邦联议会共派了五位代表参加谈判,这五位都是大碗级的人物。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是约翰·亚当斯,第三位是亨利·劳伦斯,第四位是约翰·杰伊(John Jay),第五位是托马斯·杰斐逊。富兰克林是驻法公使,已经在巴黎。亚当斯是驻荷兰特使,此时正在阿姆斯特丹跟荷兰商人谈贷款的事。劳伦斯是前大陆会议主席,后来受大陆会议委托出使欧洲。他的船被皇家海军截获,他成了俘虏,被关在伦敦塔(London Tower)。一直到约克镇战役后,美国才用查尔斯·康华利换回劳伦斯。此时,劳伦斯还在伦敦修养,他的身体在被关押期间受到很大的摧残。约翰·杰伊也曾是大陆会议主席,现任驻西班牙特使,正在马德里(Madrid)跟西班牙谈判,一时半时到不了巴黎。杰斐逊的妻子玛莎卧病在床,他抱定了“妻子在,不远游”的宗旨,拒绝了大陆会议的任命。也就是说,五个人的代表团,目前只有富兰克林一个人在场。

法国人倒是很高兴,他们最喜欢富兰克林,其他人永远缺席才好呢。法国在“独立战争”中居功至伟,没有她的帮助,美国再拖上十年八年的也够呛能赢。大陆会议对法国感激涕零,给代表团成员下了个很“丧权辱国”的命令:美国代表必须听从法国外交大臣弗吉尼斯伯爵(Count de Vergennes)的指示,在没有法国同意的情况下,代表们不得与英国签订任何条约。国会这么做也是为了遵守1778年的《美法联盟条约》。那个条约规定,美国不能单独与英国缔约。法国这几年的忙不能白帮,她有资格从中捞一笔。她的盟友西班牙也要从中捞一笔,因为西班牙继法国之后于1779年加入了对英战争。还有一位老兄,荷兰,也在约克镇大捷之后宣布承认美国独立。所以,1782年,当英国代表来到巴黎,他们面对的是美、法、西、荷四国。这是一场国际分赃会议。你觉得那几位欧洲哥们儿会在乎美国的自由吗?

1782年4月,各方的非正式会谈开始。因为美国其他代表都没到,富兰克林只能先独自面对“群狼”。幸运的是,英国首席代表理查德·奥斯沃德(Richard Oswald)是富兰克林的老朋友,年纪比富兰克林还大。他对北美一向友善,特别有诚意。他此行除了缔约外,还想削弱或瓦解美国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关系。所以,他见到富兰克林后提的第一个建议是:咱俩直接谈,不跟他们几个掺和,特别是不能让法国卷入其中。他说,法国根本不关心美国的独立,她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英美单独谈判,简单又利索。如果法国插进来,和谈将旷日持久。一旦形势发生变化,英国将不再考虑承认美国独立,也将解除民间欠美国人的债务,用省下来的钱继续打仗,看谁耗得过谁。

奥斯沃德说得没错,英美单独谈判符合双方的利益,这种事别人越搅和越乱。法国的主张是,英法应该先谈,谈拢之后再跟美国谈。富兰克林虽然想跟英国直接谈,但不得不拒绝奥斯沃特,一是因为有大陆会议的明确指示,二是他对法国和弗吉尼斯本人都心怀感激,他相信法国的善意。他对奥斯沃德说:“即使法国援助美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也愿意还这个情,而且,在还完之后,依然感谢她。我不能撇开盟友跟你谈判。。。至于美国的独立,早在1776年就已经决定了,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说想赖掉欠美国人的钱?有本事你就试试。我不信一个以商业立国的国家会如此糟蹋自己的信誉。”

碰上富兰克林这只“老狐狸”,奥斯沃德这只更老的狐狸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后来再次提出英美单谈,又被拒绝。眼看着一个多月过去了,会谈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其实,富兰克林很着急。他明白,就是因为法国横插一杠子,才让谈判变得这么艰难。他必须想办法把法国排除在外。他热爱法国,但在“美国利益”和“美法友谊”之间,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怎样才能既和英国谈判又不得罪法国呢?

富兰克林做了两件事。首先,他去找弗吉尼斯。他说,非常感谢法国这么多年对我们的帮助。如今,胜利在望。为了加快谈判速度,您能不能允许我们和英国先接触一下?我们不管谈什么都会向您报备。富兰克林的“谦恭”赢得了弗吉尼斯的“慷慨”。他说:“好啊!我们无意替美国谈判,你们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但不要背着我们缔约。”

接着,富兰克林来找奥斯沃德。他说:你不是老想单独谈吗?看在朋友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吧。但有三个条件:一,英国承认美国独立是谈判的先决条件而不是谈判的内容,也就是说,“独立”没商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其余的都免了。二,英国要赔偿美国的战争损失。三,英国割让加拿大给美国。当时的“加拿大”主要是魁北克省,也就是今天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魁北克、多伦多地区,外加俄亥俄河谷(Ohio Valley)。

奥斯沃德一看,富兰克林真是高级黑啊。让你们独立就不错了,还割地赔款?别太过分哦。奥斯沃德的回答是:“独立”的事好说,其它两条要慢慢谈。实际上,富兰克林也没指望他一下子答应所有的条件。英国能做到第一条就是美国的胜利了。把“独立”作为先决条件排除在谈判内容之外,断了英国以此为诱饵获取其它利益的念头。谈判还没开始,谈判的首要目标就已经达成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吗?

谈判刚出现转机,富兰克林就病了,事情又拖下来。1782年6月,约翰·杰伊终于从西班牙赶到巴黎,主导下一段的谈判。跟老奸巨滑的富兰克林比起来,38岁的约翰·杰伊在外交上是“初生牛犊”。但在美国政坛,他可是重量级选手。他是未来的联邦首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美国宪法》的重要诠释人。他也是历史学家们公认的美国最重要的七位“国父”之一。对很多人来说,他的名字也许比较陌生,因为其它六个名字太耀眼(知道其余六位是谁吗?)。但他对美国的贡献不应该被遗忘。

1745年12月,约翰·杰伊生于纽约市的一个富商家庭,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荷兰人。他爷爷是法国的新教徒,为躲避宗教迫害带着全家移民新大陆,在纽约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杰伊的外祖父曾两任纽约市市长,在当地是响当当的人物。约翰·杰伊15岁进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读书,毕业后成为律师。在国王学院,他结识了其他几位后来成为“国父”的领袖,比如来自纽约豪门望族的罗伯特·利文斯顿,还有因校友关系而成为朋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74年,杰伊与新泽西州州长威廉·利文斯顿的漂亮女儿萨拉·利文斯顿(Sarah Livingston)结婚。这一年,杰伊28岁,萨拉17岁。

约翰·杰伊从抗税风潮时就积极投入反英斗争,最早组织纽约“通讯委员会”,并作为纽约代表参加了第一次大陆会议。1778年12月,杰伊当选为大陆会议主席。1779年9月,他又被任命为驻西班牙特使。他和萨拉把年幼的长子托给亲戚照顾,夫妻俩一起远赴欧洲。当时,西班牙虽然作为法国的盟友参战,但并没有承认美国独立。杰伊夫妇备受冷落,直到约克镇战役之后,西班牙对美国的态度才好转,开始与杰伊谈判商贸条约。杰伊把西班牙这头的事处理完了才来到巴黎。

在这短短几年的外交生涯中,约翰·杰伊把欧洲人的真面目算是看清了。他坚信,国与国之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他恨英国,恨西班牙,也不信任法国。他不像富兰克林那样喜欢拐弯抹角地耍手腕,而是明白无误地直奔主题。杰伊对大陆会议的指示很不以为然:我们美国的命运凭什么由法国人主宰?他从一开始就决定背着法国与英国密谈,连招呼都不想跟弗吉尼斯打。

约翰·杰伊对法国的强硬态度引起他与富兰克林的激烈争吵。富兰克林认为,美法联盟至关重要。即使不告诉法国所有的谈判内容,但基本的礼貌还是应该维持的,一些不太敏感的话题也应该让法国知道。但杰伊说:“法国在她自己和西班牙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不会让英国同意美国独立。”他认为,富兰克林对法国的认识太天真了,他甚至觉得,富兰克林爱法国超过爱美国。后来的发生的事证明,杰伊对法国的判断基本正确。弗吉尼斯派密使去英国,说法国并不支持美国“所有的要求”。如果英国把在新大陆的利益让给法国和西班牙,法国可以考虑向美国施压,让她后退半步。但杰伊低估了富兰克林对美国的忠诚。在后面的谈判中,他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与富兰克林一样,杰伊也认为“独立”是谈判的先决条件。他发现,英国议会给奥斯沃德的官方指示上写着:奥斯沃德此行是与“北美殖民地”谈判。他立刻告诉奥斯沃德:你的文件上必须写清楚,英国是在与“美利坚合众国”谈判,否则,咱啥也别谈。奥斯沃德说:这不就是个形式吗?不至于这么较真吧?杰伊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奥斯沃德只好派人回去找议会,重新发一份文件。这就等于英国已经承认美国独立了。

1782年10月5日,奥斯沃德换好了文书,杰伊和富兰克林都满意了,英美和谈正式开始。可是,没几天,一个消息传来。英国皇家海军在西印度群岛大败法国与西班牙的联合舰队,连那位在约克镇出尽风头的法国海军上将格拉斯都成了俘虏。英国新首相谢尔伯勋爵派了另一位代表,亨利·斯达奇(Henry Strachey),来给奥斯沃德助阵,英国代表们的“脊梁骨”似乎也硬起来。就在斯达奇到达巴黎的同时,美国的一位代表也到了,他是约翰·亚当斯。亚当斯增强了美国代表团的阵容,但也带来了问题,因为他与富兰克林严重不和。

这是亚当斯第二次来巴黎。1779年时他作为驻法特使来过一次,但因看不惯弗吉尼斯那种趾高气扬的劲儿,多次冲撞这位外交大臣。弗吉尼斯忍无可忍,让法国驻美公使向大陆会议抗议,要求召回亚当斯,明确提出:“法国只跟富兰克林打交道,别人都离远点。”凭心而论,亚当斯的行为确实有点不太符合外交礼仪,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第一次当外交官,根本不懂游戏规则,只认一个死理儿:谁跟美国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他太不会拐弯了,在很多场合让富兰克林觉得很尴尬。富兰克林给大陆会议写信,说亚当斯的一些行为不利于美法联盟。最后,大陆会议把亚当斯调往荷兰,确认富兰克林为唯一的驻法公使。后来,亚当斯在国会中的朋友把富兰克林的信透露给亚当斯,亚当斯气疯了。哼!富兰克林背后捅刀子,真是小人!这俩几乎见面就吵架,好像不共戴天似的。

其实,亚当斯和富兰克林没什么深仇大恨,他们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密切合作过,对彼此的能力、品德都很敬佩。他们互相嫉妒,也互相尊重。他们之所以看对方不顺眼,主要是性格和生活方式差异太大。亚当斯是典型的“清教徒”,严肃认真,兢兢业业,不会放松,也不会娱乐,再加上他的固执和直率,很难讨人喜欢。富兰克林正好相反。他拼命工作,也拼命享乐。他爱吃喝,爱游戏,爱玩笑,爱女人,他那充满智慧的幽默让人们很自然地围在他身边。有一次,亚当斯去找富兰克林谈事儿,只见一个女人坐在富兰克林的大腿上正跟他亲热。亚当斯满脸通红,看都不敢看,富兰克林却旁若无人。亚当斯觉得这实在有伤大雅,太过分了;富兰克林说,我是个鳏夫,有权谈情说爱吧?还有,从他们学法语的方法也能看出两人的不同。法语是当时国际外交的通用语言,当外交官不会法语是不可想像的。亚当斯学法语靠背字典、背语法,搞得自己很累,还说不流利。富兰克林的法语是在与女人的打情骂俏中学会的,很快就“出口成章”了。亚当斯说富兰克林的法语乱七八糟,语法完全不对;富兰克林说你倒是语法都对,咋说不成句呢?

说到底,亚当斯与富兰克林最重要的分歧是外交理念的不同。亚当斯是彻底的实用主义者,根本不相信国与国之间存在真实的“友谊”。比如,他认为,法国帮美国打仗,不是为了美国,而是为了她自己。美国与英国分离,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法国。既然如此,美国不欠法国什么,因为法国的付出已经得到回报。富兰克林则认为,外交应该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可以简单地用“利益”来解释。占据道德至高点非常重要,特别是像美国这样如少女般纯洁的国家。在外交中,情感与理智同样值得尊重。富兰克林很快就有机会向亚当斯和杰伊证明这一点。

亚当斯被富兰克林“排挤”到荷兰后,在那儿尝尽人情冷暖,还大病一场。大陆会议催着他向荷兰商人借贷,但荷兰商人一个个精得连眼睫毛都是空心儿的,怎么可能轻易把钱借给一个看上去这么不靠谱的国家呢?直到约克镇大捷之后,荷兰才正式承认美国。亚当斯忽然成了香饽饽,商人们上赶子地把钱往他怀里塞。1782年7月,亚当斯与荷兰三大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以5%的利息借得五百万荷兰盾,解了大陆会议的燃眉之急。随后,美荷签署贸易条约。似乎天生就不适合当外交官的亚当斯,在荷兰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辉煌,荷兰人对他的尊敬不亚于法国人对富兰克林的热情。

10月8日,怀揣着美荷条约的亚当斯来到巴黎。一想起又要见到老“仇人”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他心里就疙疙瘩瘩的。但出乎意料的是,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都对他很热情,大家似乎都想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约翰·杰伊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还有两个很重要的“润滑剂”式的人物,给了这三位个性鲜明的美国代表坐在一起联络感情的机会。一个是杰伊的妻子萨拉,另一个是拉法耶特侯爵。

萨拉金发碧眼,身材高挑,是出了名的大美人。她出身名门,十六岁进入社交界时,立刻引来年轻绅士们的“围追”,盛况空前。她最后选中了纽约的“人气”律师杰伊。身为州长的女儿,萨拉从小就熟悉官场的应酬,她成熟又不失活泼,大气又带着点调皮,温柔、幽默、随和。富兰克林、亚当斯、杰伊三个大男人可能互相不喜欢,但他们都喜欢萨拉,愿意围着她坐在一起吃饭、聊天,萨拉总是能让每个人的脸上带着笑容。

23岁的拉法耶特在约克镇战役后回到法国,成了“民族英雄”,也是凡尔赛宫的大红人。他经常来与美国代表共进早餐,侯爵夫人也常邀请他们去家里做客。拉法耶特总是用英语书写精美的请柬,让远离家乡的美国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任何人在拉法耶特面前都吵不起来,所有的怨气怒气都会被他的温情融化。就算你恨死了法国,你也会爱上拉法耶特。后来,拉法耶特的小女儿出生时,他给她取名“弗吉尼亚”,富兰克林开玩笑说:“你还有12个州要生,加油!”

亚当斯到巴黎后,立刻表示绝对不能尊从国会让他们听法国人调遣的指示。他说:“我认为这不是国会的本意。如果是,我为这样的国会感到羞耻。我宁可辞职也不会这么做。”亚当斯和杰伊站在同一条战线,坚决主张英美秘密谈判,一点风也不给法国透。富兰克林考虑再三之后,同意了他俩的意见。富兰克林的表态让亚当斯和杰伊好高兴,他们没想到富兰克林这么爽快。其实,不管三位代表的性格多么不和,在一件事情上他们高度一致。这条把他们连在一起的纽带就是美国利益。这三位都是激进的爱国者,美国是他们的婴儿,是他们的真爱。此时此刻,他们愿意为了共同的目标心手相连。

美国代表提出的条约蓝本有九条,分“必要条款”和“附加条款”两部分。“必要条款”是:

1) 英国承认美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2) 在美国境内的英军全部撤离。
3) 美英勘定边境线并确保边境安全。
4) 美国在加拿大纽芬兰(New Founderland)海域拥有捕鱼权。
5) 阿巴拉契亚山(Appalachian Mountains)以西、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以东原路易斯安那地区归美国,英美共享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权。

附加条款是:

1) 英国赔偿美国在战争中的损失。
2) 英国承认对这场战争负责。
3) 英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4) 英国割让加拿大给美国。

1782年10月30日是亚当斯47岁生日。从这一天起,英美代表关起门来,进行了一个星期的马拉松式秘密会谈。每天从早上11点谈到天黑,一条一条地敲定合约内容。

双方无异议的条款我们就先不说了,现在看看有争议的条款是怎样解决的。

1) 美国的西部边境应该在哪里,也就是美国提的“必要条款”里的第5条。

根据英王乔治三世的“1763年宣言”,阿巴拉契亚山以东归殖民者,以西归印第安人。也就是说,美国宣布独立时,她的西部边境是阿巴拉契亚山脉。但是,三位代表坚持说,美国西部边境应该是密西西比河,因为路易斯安那地区本来是英国的土地,美国应该顺理成章地接手这片土地。作为“回报”,美国愿意与英国分享密西西比河的航行权。

如果英国接受这一条,美国的国土就会在一夜之间扩大一倍。三位代表在这上面的心思完全一致,因为他们都有一颗同样的“大陆野心”。他们毫不怀疑,整个北美大陆都是美国的,“西进”是大势所趋,绝不能让任何外国势力横在中间。但要实现这一条,必定会损害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印第安人的利益,他们将失去家园;二是法国的利益。路易斯安那最初是“新法兰西”的一部分,英法“七年战争”后被英国抢走,法国本想这次趁机收回。

美国代表把这一条列为“必要条款”就是为了显示决心,这一条谈不拢,谈判就会破裂。英国代表在权衡利弊之后同意了这一条款。他们不在乎损害印第安人的利益,但若能把法国势力挡在新大陆之外,也不失为一条好计。于是,美国如愿以偿。正如代表们所预测的,战后的美国人迫不及待地踏上西进之旅,印第安人也就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

2) 美国是否应该拥有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的捕鱼权?这是“必要条款”里的第4条。

纽芬兰海域是“黄金渔场”,得天独厚。以前,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的一部分,在这儿捕鱼没问题。现在,英美要分家,这片海域是英属加拿大的领海,英国代表当然不愿与美国分享捕鱼权,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做将损害英法协议,因为法国也想在这儿分一杯羹。

关于这一条,美国代表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来自土地肥沃、商业发达的中大西洋地区的杰伊和富兰克林,对捕鱼不是特感兴趣。他们觉得,如果英国不愿松口,倒也没必要在这一点上穷追猛打。但对来自新英格兰的亚当斯来说,捕鱼权是命根子。捕鱼业是新英格兰的支柱产业,渔民们世世代代在纽芬兰捕鱼。你现在不让他们去,那不是断了他们的活路吗?鳕鱼(Cod)是新英格兰的“黄金”,亚当斯要为捍卫“神圣的鳕鱼”战斗到底。杰伊和富兰克林一看这哥们儿要玩儿命,也只能陪他一起练了。

英国代表提了个折中意见:把“捕鱼权(Right of Fishing)”改为“捕鱼的自由(Liberty of Fishing)”,言外之意:你有捕鱼的自由,我也有不让你捕鱼的自由,到时候就看谁掐得过谁吧。亚当斯一听就不干了,少来这套,老子要的就是“权利”。这一刻注定是亚当斯的时刻。他站起来说:“我们距离纽芬兰300海里,法国距此600海里。你凭什么把权利给他们不给我们?如果这是天赋之权,我们的权利与你们的一样多;如果占有、使用、经营是一种权利,我们的权利与你们的一样清晰;如果战争、流血、掠夺是一种权利,我们的权利与你们的一样贵重。我们曾在加拿大流过足够的血(北美殖民地在英法战争期间协助英国作战),捍卫了你们的捕鱼权,那也是我们的捕鱼权。如果我们的权利不容质疑,为什么不承认它呢?”亚当斯的精彩演讲刚结束,富兰克林就出来打圆场。他说:“你就把捕鱼权给我们吧,反正鱼多得是,你还怕我们把鱼都抢光了不成?再说了,我们捕鱼赚了钱,还不是要买你们的商品嘛,你们不也获利?”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英国代表还有别的选择吗?他们只能同意了。亚当斯叹道:“感谢上帝,他让我在我对的时候如此固执。”拿下这一条,亚当斯别提多高兴了。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仆人问他想不想吃点鱼,亚当斯笑喷了:“免了吧,我今天已经饱餐了一顿鱼了。”

3) 美国人在战前借的英国人的钱该不该还?这是英国代表提的条件。

富兰克林和杰伊都认为不应该还,因为英军给美国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算是抵债了。但亚当斯认为该还。他说,欠债还钱是信誉的问题,如果美国赖账,以后谁也不敢借钱给咱了。战前的合同是建立在双方互信的基础上的,应该受到保护。最后,富兰克林和杰伊接受了亚当斯的观点,英国的条件得到满足。

4) 美国是否应该赔偿和保护留在美国的“保王党人”的财产?

这一条对英王来说至关重要。乔治三世明确指示,一定要保护依然忠于他的臣民。可是,很不幸,英王碰上的是个顽固不化的谈判对手:富兰克林。富兰克林在这一点上的坚持远远超出杰伊和亚当斯的想像。这俩都有点动摇了,但富兰克林拒绝让步。他说,保王党人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比英军深得多,我们绝对不能赔偿他们。他还讲了个故事:

森林里有个狮子王,他的臣民包括一群忠实的狗。有一天,这个狮子王忽然受魔鬼的诱惑,决定跟这群狗打架。有几只狼狗选择背叛狗群,跟狮子一起攻击自己的同类。后来,狗群获得了自由,这几只狼狗跑出来说,他们应该得到补偿。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

英美在这一条上争得你死我活,都快疯了。英国代表要求暂停,他们躲到一间屋子里去商议对策。从屋里出来后,英国代表提了个折中方案:美国不必明确表示保护“保王党人”的利益,但须在条约中加一条:国会“诚挚建议”各州保护“保王党人”的财产。这一下,美国代表同意了,因为他们明白,各州根本不听国会的,这句话等于没说。

5) 英国是否应该割让加拿大?

这是富兰克林的主张。他的理由是:美国与英属加拿大接壤,将来势必引发战火。英国放弃加拿大,好处大大滴。他说,英国从加拿大获利甚少,每年还要花大笔管理费,得不偿失。如果把加拿大让给美国,英美关系将非常友好,而且,美国在加拿大卖地得了钱可以弥补战争创伤,英国就不必再另外赔偿美国了。

英国代表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失去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已经让英王痛心疾首,他不能再失去第十四个。最后,英美达成妥协,将魁北克省一分为二。南边的俄亥俄河谷归美国,北边的多伦多、蒙特利尔地区归加拿大。问题暂时得解决,但富兰克林说得一点没错。在此后的50多年里,美加冲突不断。美国只要看英国不顺眼就拿加拿大撒气,加拿大人也不是好惹的,两国边境战火连绵。双方在痛苦中悟出了和平的真谛,终于在这条世界上最长的边境线上建立起最让人羡慕的国际关系。

好了,到此为止,英美在所有的问题上都取得了共识,《巴黎条约》的正式文本也就出炉了。它包括10项条款:

1) 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2) 确立美国西部边境线(密西西比河)。
3) 英国授予美国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和圣劳伦斯湾的捕鱼权。
4) 双方互欠债务均按合同偿还。
5) 美国“邦联议会”诚挚建议各州保护“保王党人”财产。
6) 美国避免继续侵占“保王党人”的财产。
7) 双方释放所有的战俘。
8) 双方共享密西西比河的航行权。
9) 美国在此和约签订后占领的英国领土应退还英国。
10) 本条约必须在六个月内得到双方立法机构认可方能生效。

从最后的文本中不难看出,美国几乎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所有的学者都认为,英国在这个条约中“过于慷慨”,特别是让美国国土扩大一倍的那一条,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凭美国的实力,她本不应该占这么大的便宜。弗吉尼斯后来酸酸地说:“英国根本不是来媾和(Make Peace),她是来购和(Buy Peace)。”当然,那两位英国代表的水平也远远没法跟这三位美国代表比。

1782年11月30日,英美代表都在和约上签了字。虽然还没正式生效,但这毫无疑问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接下来,美国人将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怎样向法国交代。这三位老兄慷慨激昂地把合同签了,倒是挺痛快,法国至今为止一个字都不知道。他们不但违背了国会的意志,也背叛了与法国的盟约。咋办呢?亚当斯和杰伊这会儿都老实了,他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富兰克林,意思是:我们的屎拉完了,麻烦你去给我们擦擦屁股。

富兰克林来到凡尔赛宫,很不好意思地向弗吉尼斯“汇报”了英美和约的事。弗吉尼斯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做梦都没想到美国人这么无耻。但他并没发作,只是说:“你们如此行事太不文明。”富兰克林赶紧解释,说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对法国不利的条款,而且,在法国与英国谈妥之前,美英条约不会生效。美法关系依然是我们最重要的外交关系,美法友谊万岁!!!

要是事情到这儿就结束了,弗吉尼斯还可以忍受。可是,富兰克林接下来说的话终于让弗吉尼斯崩溃了。富兰克林说:“我们国会最近手头有点紧,您再贷给我们一笔钱呗。”弗吉尼斯真的不知道美国人的脸皮是什么做的。他说:“你们还是想想怎么赔偿我们国王的损失吧!”还想要钱?我要向你们国会抗议!抗议!抗议!

面对盛怒的弗吉尼斯,富兰克林回答堪称“外交杰作”。他说:“我们没有损害法国的利益。。。在没有通知您的情况下就跟英国缔约,确实是我们的不对,希望您原谅。。。不要让这点小误会毁了美法联盟。我希望,我们之间的这点不愉快不要传出去,更不要变成公开的抗议,免得让我们的敌人抓住把柄,破坏我们的友谊。”就这样软硬兼施,富兰克林再次把利益均衡的游戏玩到了极致。法国要是敢闹,我就跟英国好,你自己掂量掂量。

结果,弗吉尼斯不但没提抗议,还批准了美国的贷款请求。他居然替富兰克林辩护说,这件事都是因为富兰克林心太软,被他那两个流氓同事给绑架了。事到如今,生米煮成了熟饭,法国还能怎么样呢?你总不能把美国给吃了吧?

与美国签订合约后,英国又与法、荷、西分别谈判,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协调彼此的关系。九个月后,英法协议达成。1783年9月3日,英美条约正式生效,“独立战争”结束了。从1775年4月到1783年9月,战争历时8年半。

美国人为他们的自由付出了两万五千个生命。新大陆满目疮痍,“邦联议会”软弱无力。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组织就是大陆军。在英美谈判期间,国会敦促华盛顿着手解散大陆军,但华盛顿拒绝执行。他说,如果在和平协议没签订前就解除武装,我们在谈判桌上就没筹码了。

如今,尘埃落定,但华盛顿真的会解散大陆军吗?一个呼之欲出的军事强权会自动消失吗?华盛顿的选择将让站在十字路口新国家走向何方?请看下一个故事:那一瞬间如此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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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51)- 《巴黎条约》

  1. 姚之群 says:

    【富兰克林则认为,外交应该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可以简单地用“利益”来解释。】

    人无信不立,国家也一样。利益寸步不让,但是要有底线,底线是一个国家的信用。如果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那就变成零和游戏。今天中美关系面临着同样考验。

  2. SLY says:

    国关专业的学生觉得这一章写得太好了,利益、人情、平衡三者之间的完美体现

    • Blueberry says:

      谢谢!把事情摆平不简单,特别是对弱国来说。美国能在英法的夹缝间求生存、谋利益,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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