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年的大选让杰斐逊和“共和党”登上历史舞台,虽然把它叫做“革命”有点“意淫”的感觉,但它毫无疑问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大选。在尘埃落定之前,所有的人都在问三个问题:一,亚当斯和“联邦党”会依法放弃权力吗?二,杰斐逊和“共和党”能顺利获得权力吗?三,“共和党”上台后饶得了“联邦党”吗?事实上,“联邦党”控制的国会和各州中确实有人提议通过立法使选举结果无效。“共和党”的支持者则声称要组织民兵,“联邦党”敢耍赖,咱就武装夺权!新大陆分分钟都有陷入内战的可能,这还真不是吓唬宝宝。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权力从来没有在两个对手之间和平交接过,“成王败寇”才是真实的人性。然而,所有的担心和恐惧都没变成现实。当1801年3月4日来临时,一切似乎已归于平静。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去国会山为新总统主持就职典礼前写信给朋友说:“今天,一个新的政治年代开始了,一个新秩序(New Order)开始了。”马歇尔对这个“新秩序”充满悲观与失望,因为它不是他的理想。但是,这一份和平与安详难道不是一场“革命”吗?
杰斐逊用诗一般的语言书写了他的就职演说,因为他对“共和”(Republicanism)有诗一般的追求。他真诚地相信,在华盛顿和亚当斯的领导下,美国已变成英国的附庸。现在,他要让新大陆重返共和原则。这个看上去焕然一新的共和国被后世称为“弗吉尼亚王朝”(Virginia Dynasty)。听上去有点开玩笑的意思,因为“王朝”里面没有“王”。很多人认为这个“王朝”是从华盛顿开始的,但是,杰斐逊开启了与华盛顿截然不同的治国理念,也带领新国家从“精英政治”向“大众民主”迈出了第一步。从这一点上说,杰斐逊确实是“弗吉尼亚王朝”的开创者。
杰斐逊的不同从他的就职典礼就开始了。他摒弃了前两位总统的排场,不穿镶金挂银的衣服,不坐豪华马车,在几个朋友和卫士陪伴下,步行到国会山。后来,他干脆把总统的专用马车给卖掉了,出门骑马,只身一人逛街。人们去拜访总统府的时候,来开门的经常是总统本人而不是仆人,搞得大家直愣神儿,还以为看错了。他不在意穿着,不喜欢热闹,没事时经常自己哼着歌,逗逗鸟,拉拉小提琴,做点科学实验。他取消了与民众的见面会和与议员们的正式宴会,改成更放松、随意的交谈和小型晚餐,以亲民的态度代替总统的威严。但是,这位如此接地气的总统可不是省油的灯,他的简约一点也不妨碍他的奢侈。杰斐逊最大的特点就是矛盾。他可以不修边幅,放低身架,但他吃饭可是要有人专门给他做法国菜的,他的房间要由法国女佣打理。他是“人民的总统”,也是“剁手族”领袖。当初,他从法国回来时,行李居然有86个大箱子,装满昂贵的法式家具、瓷器、银器、书、画、印刷品,还有288瓶法国葡萄酒,从来没有一个美国人从海外一次性购买过这么多东西。他可不是“代购”哦,全是给自己买的。他的图书馆藏书6,500册,超过当时任何一个公共图书馆;他的“城堡”蒙蒂塞洛拆了建、建了拆,无休无止。就这个折腾法,多少钱也不够花。他可以大讲人人平等,但为了还债,他会毫不犹豫地卖掉奴隶,拆散奴隶的家庭;奴隶逃跑时,他会派人追到天涯海角。在所有的“国父”中,杰斐逊恐怕是最败家的。当然,他败的是自己的家。尽管债台高筑,他从没贪污过一分钱。他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公共事务的尽职尽责毋庸置疑。
在杰斐逊的美国,自由以一种崭新的面貌激发着每个人的热情,人们对公共事务畅所欲言,那种自信和自豪明白无误地告诉你:这是我的国家,这是我的政府,这是我的权利。有一位英国学者是这样描绘新秩序的:“我们再也不能说阳光下一切如旧,因为这是人类历史崭新的篇章。这个幅员辽阔的共和国是新的,它的生活是新的,它那如潮水般强大的公众舆论也是新的。”拿破仑曾经问一个刚从美国回去的法国人:“美国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这人说:“它是个既看不见也感觉不到的政府。”这正是杰斐逊想要的“无形中的统治”,或者,用更时髦的话说就是:治大国若烹小鲜。
“烹小鲜”需要温和与宽容。1802年新年,杰斐逊应邀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浸礼会教会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他阐述了那个著名的“政教分离”的观点。他说:“宗教完全是人和上帝之间的事,人对自己的信仰负责,政府只管人的行为,不管人的思想。。。教会和政府之间应该建一道隔离墙。”这是一百多年前的约翰·洛克和罗杰·威廉姆斯的回声:教会处理人与上帝的关系,政府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野生的世界(世俗)和基督的花园(宗教)之间应该有一道隔离墙(参看《美国的故事(8)- 自由之声》)。杰斐逊的视野里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世俗的自由。他赦免了所有因《外国人和煽动叛乱法》而获罪的人,对“联邦党”媒体也很有耐心。有一次,一位欧洲的男爵拜访白宫。他在总统办公桌上看到一份“联邦党”报纸,上面把杰斐逊骂得狗血喷头。他问道:“这种造谣诬蔑的言论怎么能被允许呢?为什么这份报纸不被查封、为什么编辑不受罚或蹲监狱?”杰斐逊说:“把这份报纸装进你口袋里。如果你以后听到有人质疑我们的自由,质疑言论自由的真相,你就给他看看这份报纸,告诉他你是在哪儿看到它的。”
新总统的低调也改变了另一个先例,那就是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从华盛顿开始,总统每年要向国会宣讲“国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这是宪法的要求,也是联邦政府的“年度大餐”。这一天,所有的国会议员,所有的大法官,所有的内阁成员,都聚集在众议院大厅听总统的演讲,这是一年中唯一的“三权”共聚一堂的时刻。可是,杰斐逊觉得,这场面哪里是“国情咨文”,简直就是“国王的演讲”嘛(Speech from the Throne)。总统看上去跟国王一样一样的,虚荣心爆棚,太没“共和范儿”。于是,他把演讲变成书面报告发给国会,让国会的秘书读给大家听,一切仪式全免。这个传统持续了一百多年,直到1913年威尔逊总统才恢复了演讲。总之,杰斐逊心中的共和国就应该这样平等、自由、随和、浪漫,不受世俗约束,不循旧时之规。
但是,如果你觉得杰斐逊是个忠厚长者、好好先生,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的低调并不意味着他不崇尚权威,他的宽容并不表示他没有底线。比如,当宾夕法尼亚州州长托马斯·麦肯恩写信向总统抱怨说:我们这儿的“联邦党”报纸闹得太不像话了,我真想整死他们。总统的回答是:挑几个最讨厌的整一下倒也没坏处,但他叮嘱麦肯恩:可别让人知道是我让你这么干的。事实上,杰斐逊是位非常强势的总统,他的强势远远超过亚当斯,有时甚至超过了华盛顿。他是理想主义者,也是现实主义者。当他说“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时,他的意思不是“咱们都是同一个团队的”,而是“你必须加入我的团队”。他决心温和地对待“联邦党”人,但他的手腕不会软。如果说,华盛顿和亚当斯的统治风格是把国家利益与个人感情分开,那么,杰斐逊把两者完全融合在一起了。他的爱和恨变成了政府的取与舍,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包容着失败者,但他不想重温过去十二年的噩梦——他要让“联邦党”永世不得翻身。“弗吉尼亚王朝”结束时,“联邦党”不复存在,但杰斐逊和他的后继者们千算万算却漏算了一件事:“联邦党”消失之日就是“共和党”分裂之时,“第一政党体系(First Party System)”的结束意味着“第二政党体系”(Second Party System)的开始(今天的美国处于“第六政党体系”)。“一统江湖”只是一个梦。
杰斐逊之所以能这么顺风顺水地展示他的强势,是因为国会跟他是一伙的。“共和党”在众议院占绝对多数,在参议院占相对多数。总统以多数党领袖的身份组建政府,这种形式更像英国的议会民主,而不是“三权分立”。杰斐逊非常清楚自己的优势,他一点也不害羞地利用了这个优势。他经常请国会议员们到白宫吃饭、聊天,把他想做的事明里暗里告诉国会。国会对总统的话心领神会,他想干啥咱就帮他搞定啥。“三权”中只有“司法权”还在“联邦党”手中,让总统如鲠在喉。他恨《1801年司法法》(“午夜法官”法),咱就废除它;他讨厌大法官,咱就弹劾他们。《1801年司法法》的废除显示了“共和党”不可阻挡的权力,他们似乎可以为所欲为。既然如此,弹劾几个大法官还不是小菜一碟?大家都知道,总统最恨的就是他表弟,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不管马歇尔说什么,杰斐逊都觉得他动机不纯;不管杰斐逊做什么,马歇尔都觉得他居心不良。这俩算是没救了。但直接弹劾马歇尔难度系数太大,不仅因为马歇尔站得稳行得正,没什么把柄可抓,更因为“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让马歇尔威望大增。如果就因为马歇尔在判词中说杰斐逊政府不发任命书是违法行为,你就弹劾他,这不成了政治迫害了吗?于是,国会绕了个弯,弹劾大法官塞缪尔·奇斯(Samuel Chase),打算把奇斯干掉后再收拾马歇尔。只要先例一开,后面的事就好办了。说实在的,奇斯确实应该被弹劾,他在判案中经常粗暴无理,在裁决与《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相关的案子时违反了司法程序,说他“渎职”不为过。但是,“共和党”气势汹汹的攻势引起了“联邦党”的强烈反弹,导致弹劾案在参议院搁浅,史上唯一的一次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弹劾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共和党”认为,法院已经受到足够的警告。
除了国会,杰斐逊还拥有一个全力支持他的内阁。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内阁成员,他和杰斐逊的关系我们已经讲过很多了。麦迪逊没有杰斐逊的浪漫,他脑子里全是现实政治的智慧。他对杰斐逊的忠诚从来没打过折扣,杰斐逊对他的依赖也没打过折扣,他们彼此间的信任和爱已经成了习惯。杰斐逊的每一个成就里都有麦迪逊的心血,可以说,没有麦迪逊就没有杰斐逊的今天。此时的麦迪逊比以前更出色了,因为他身边多了个出色的女人:多莉·佩恩·麦迪逊(Dolley Payne Madison)。身材矮小、体弱多病的麦迪逊直到43岁的时候,也就是1794年,才与多莉结婚。当时,多莉26岁,前夫在1793年费城的大瘟疫中丧生。她不是美女,却是费城最有风采的女人。她的家庭与联邦政府的要员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高超的社交技巧、活泼灵动的性格、充满活力的热情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如鱼得水。麦迪逊娶到多莉算是中了大奖了,她的情商配上他的智商简直天下无敌。很多本来不喜欢麦迪逊的人也对他另眼相看,因为他们相信,多莉看中的男人肯定错不了。杰斐逊很为朋友高兴,他像爱女儿一样爱多莉。白宫的内部装饰和摆设就是多莉与设计师一起完成的。杰斐逊是个鳏夫,两个女儿都嫁人了,偌大的白宫没有女主人。一般的社交场合,他女儿玛莎有时可以帮他抵挡一阵子,但很多重要的活动,特别是“三权”最重要的人物、外国使节、和他们的太太们出席的宴会、舞会,玛莎就有点怯场了,她毕竟没有政治经验。每当此时,总统就会找国务卿“借老婆”。多莉“代理”女主人游刃有余,把上上下下打理得妥妥贴贴。等八年后她成为总统夫人时,白宫早已是她的“领地”。很多人认为,正是多莉定义了“第一夫人”的地位和职责。
杰斐逊内阁的第二个重要人物是财政部长阿尔伯特·盖勒坦(Albert Gallatin)。盖勒坦是来自瑞士的移民(他不是美国公民),学识渊博,多才多艺。他将为杰斐逊和麦迪逊执掌财政部将近14年,是美国有史以来任职时间最长的财政部长。尽管大家公认的“史上最牛”财政部长是汉密尔顿,但盖勒坦还是非常能干的,颇有建树。他忠诚地执行了杰斐逊的经济政策,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汉密尔顿的经济秩序,让两个看上去水火不容的治国理念和平共处。不是因为他不想除旧布新,而是因为他别无选择。
杰斐逊刚上台的时候是雄心勃勃地要砸烂一切旧制度的,特别是汉密尔顿的金融体系。想当初,他和麦迪逊费了那么大劲反对联邦政府接管债务,反对征税,反对中央银行,可汉密尔顿还是一件一件地把这些事办成了。杰斐逊永远也忘不了它们带给他的创伤,其中对他伤害最大的是中央银行。汉密尔顿说,中央银行是经济的发动机;杰斐逊说,中央银行是腐败的发动机。当年,对中央银行的争论催生了两大政党,杰斐逊从此与汉密尔顿不共戴天。现在,杰斐逊第一个想干掉的就是中央银行。盖勒坦倒是想满足总统的要求,但他知道,这事儿没戏。汉密尔顿的制度设计得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你不可能在搞垮银行的同时不搞垮美国经济。中央银行不只是管理财政的机构,它的商业活动已渗透到经济最细微的层面,比如,帮助工商业和农业融资,提供低息贷款,维护政府信用,调节股票市场,管理货币流量,它本身的股票也是金融市场上最受欢迎的投资工具。中央银行的利润让各州羡慕嫉妒恨,她们也纷纷仿效,建立自己的银行。人们对银行的认知不再是杰斐逊说的那个奸诈狡猾的大恶霸,实惠胜过雄辩。财政部长劝总统放弃取缔银行的想法,杰斐逊虽然浪漫,但不傻,在骨感的现实面前,他投降了。他对盖勒坦说:算了,别动它了,让它自生自灭吧。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拆旧的易,建新的难,杰斐逊没有自己的替代方案。然而,他这个无可奈何的妥协给了他回报。过不了多久,中央银行将帮他成就他的总统任期中最大的功绩。
盖勒坦虽然不赞同总统对银行的偏见,但他完全赞同“小政府”的主张,偿清国债和减税成为他的主要目标。可是,这两件事是矛盾的好不好?税收少了,拿什么还债?但盖勒坦做得算是非常到位了。先说国债。汉密尔顿时期总债务额大约七千万美元。他设立专门账户,把固定份额的税收打进去,有计划、有秩序地还债,让美国一跃成为信用最好的国家。但是,他只想削减债务,却没打算完全消除债务。相反,他认为中央政府就应该长期负债,管理国债是调控经济的手段之一,他干的事跟今天美联储的营生没什么两样。问题是,他的观点太现代了,脑子正常的人都接受不了。亚当斯执政时曾试图偿还更多的债务,但他太倒霉,碰上“准战争”,钱不够花的,只能再借。到盖勒坦接手财政部时,总债务达到八千三百万美元。盖勒坦真不含糊,在杰斐逊八年的任期中,他愣是把债务减到五千七百万。总统说,咱能不能再减点儿?盖勒坦说,没看见俺已经吐血了吗?再减咱就死翘翘了。从八千万减到五千万很了不起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一般来说,要还债,就得增税,要不然钱从哪来?盖勒坦偏不,他减税。这当然是总统的意思。汉密尔顿为了还债,征收“威士忌税”;亚当斯为了还债,征收土地税。杰斐逊说:我要把这些税统统废除!从此,联邦政府不征国内税,只征海关税。而且,关税也要大大降低。过去,汉密尔顿为了保护美国弱小的工商业,对外国制成品征较高的关税,也就是“保护性关税”,今天的发展中国家都是这个路数。这种税对工商业有利,对农业不利,因为它意味着农民要花更高的价钱买农具和其他制成品。杰斐逊的“理想国”是“农业共和国”(Agrarian Republic),高关税当然要不得。于是,“保护性关税”被取消,代替它的是无歧视的低关税,这是他对自由贸易的定义,也是对农业的鼓励。
你也许会问,都什么年代了?人家英国的“工业革命”红红火火,资本主义工商业才是世界潮流,总统先生咋抱着农业不放呢?这不是站到了历史的对立面吗?话不能这么说。杰斐逊没有汉密尔顿的眼光,但他的观点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这也是他受爱戴的原因。新大陆与旧大陆不同。旧大陆人多地少,绝大部分人没有自己的土地;新大陆地广人稀,土地肥沃,百分之七十五到九十的人口是农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居民有自己的房子。美国只有五个人口超过两万人的城市(费城,纽约,波士顿,巴尔的摩,查尔斯顿),最大的城市费城不过七万人,剩下的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她本来就是个“农业共和国”,杰斐逊只不过为她戴上理想主义的光环。在他心中,农业不仅是谋生手段,也是共和精神的载体。农民自给自足,不依赖外部世界,特别是,不依赖大银行、大工商业主。独立的经济来源决定了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这是共和国的根基。所以,他把土地低价卖给或干脆白送给移民耕种,他要让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让美国成为自耕农的乐园。这个人人丰衣足食、与世无争的自由天堂难道不值得追求吗?
好了,要还债,还要减税,真难为盖勒坦了。挣不到钱只能省钱,不能开源只能节流。节谁的流呢?谁花钱最多就节谁。古往今来花钱最多的主都一样:军队。陆军最没用,裁到只剩两千人,每个重要港口派几百人守着就可以了。海军是花钱大户,要大刀阔斧地砍。于是,美国海军从“准战争”时期的五十艘船减到十三艘,正在建造的船只一律停建,解除合同。海岸警卫队也要瘦身,各个政府部门大裁员,好像联邦政府要散伙似的。你可能会说,这不是自毁长城吗?没有军队,他难道不怕外敌入侵?这个不能怪杰斐逊,要怪只能怪新大陆的地理位置太好了。五千公里的大西洋是北美的天然屏障,我就算不设防,谁过得来?英法正打得不可开交,哪顾得上北美。而且,美国社会高度自治,各州都有自己的民兵,也有自己的警察,联邦政府就没必要折腾了吧?真打仗时让民兵上不就得了。所以,杰斐逊的做法放在旧大陆很荒唐,放在新大陆就很合理,谁让咱得天独厚呢?可是,老天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杰斐逊很快就发现,他错了。
让杰斐逊认识到错误的居然是远在北非的海盗。在北非海岸,有四个穆斯林政府,它们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的黎波里(今天的利比亚)。摩洛哥是个独立的国家,其余三个是奥斯曼帝国的三个省。它们所在的地区叫“巴巴里”(Barbary),所以欧洲人也把它们叫做“巴巴里国家”(Barbary States)。因为处于地中海沿岸,巴巴里国家的生存之道只有一条:海盗。地中海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忙的航路,欧亚之间的商船都要经过那里,沿岸的海盗们自然富得流油。海盗们不仅劫船还劫人,船员们都变成他们的奴隶。有人统计,从1500年到1800年的三个世纪里,共有大约一百二十五万欧洲人成为巴巴里国家的奴隶。海盗们把人劫走后,欧洲就得拿钱赎人,又可以赚一笔。除了经济原因,这些北非国家还有信仰做支撑。她们认为,凡是不信伊斯兰教的人都有罪,每个穆斯林都有权抢基督徒的财物并奴役他们。
过去,欧洲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每年向巴巴里国家交”岁币”(Tribute),跟上贡差不多,也就是“保护费”,希望他们对自己的船只手下留情。英、法这样的大国会用军舰保护商船穿过地中海,但也有照顾不到的时候,每年也须交保护费和赎金。大家之所以忍气吞声是因为跟海盗打仗代价太大,而且欧洲各国之间连年战争,谁都顾不上这一头,还不如花钱买平安。美国独立前,殖民地的船受英国皇家海军的保护。独立战争中,根据美法联盟条约,法国海军保护美国船出入地中海。战争胜利后,这两个保护神都没了。海盗们忽然发现,美国船竟然“裸航”,不抢你抢谁?1801年之前,美国也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每年给巴巴里国家一百万美元,这个数是1800年联邦政府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虽然痛,但在没有强大的海军之前只能先这么将就着。1801年初,的黎波里要求美国增加“岁币”的要求被拒绝,于是,的黎波里向美国宣战,除摩洛哥外,其他巴巴里国家也加入到敌对行动中来,杰斐逊必须做出选择了。
根据他在独立战争中的表现,大家总觉得杰斐逊是胆小鬼。但是,这一次,他做了个与他的性格不符的决定:打!1801年5月,杰斐逊向地中海派出军舰,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巴巴里战争”,也叫“第一次巴巴里战争”(First Barbary War)。这是美国第一次海外战争。杰斐逊的一反常态之所以引人注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没麻烦国会,完全靠行政命令往外派军。此时,国会正在休会期,按道理,总统应该紧急召回国会商讨,因为宪法规定宣战权属于国会。杰斐逊说,我没宣战,只是作为三军总司令下了个军事命令而已。等船都驶进公海了,他才通知国会,说你们商量商量吧,我愿意听从你们的安排。船都走了还商量个啥?国会马上授权总统便宜行事。想当年,华盛顿总统在国会休会期间宣布美国在英法战争中保持中立,“共和党”还谴责了半天,说他违宪。杰斐逊一向主张州权至上,发誓削弱联邦政府的权力,特别是“行政权”的权力。等他自己成了“行政权”时却像换了一个人。他在任期中大大扩展了总统的职权范围,联邦政府不是变弱了,而是更强了。当初,杰斐逊的竞选口号是“和平”,整天抨击亚当斯穷兵黩武。结果,亚当斯很和平,杰斐逊上台没几个月就开战,一打就是四年。他卸任时还把更大的一场战争留给了他的继任者麦迪逊。这事儿不奇怪。要是你真正了解杰斐逊,就应该知道,如果他告诉你往东走,你往西走肯定没错,你会在西边碰到他。
打仗就打仗吧,反正是早晚的事。但不要忘了,杰斐逊刚刚大规模裁军,特别是海军。50艘船只剩13艘,前后往地中海派了8艘,硬着头皮上呗。好在海盗们武器不行,没大炮,美国军舰能围着人家的港口猛轰一阵子。而且,美国人在海上的灵性不亚于海盗,行动敏捷,机智勇敢,弥补了硬件上的不足。美军还与瑞典合作,封锁巴巴里国家的港口。1805年,陆军将领威廉·伊顿(William Eaton)带着8个陆战队队员和500个外国雇佣兵,穿越埃及的沙漠,攻占了的黎波里的德纳城(Derna)。那是星条旗第一次在外国土地上飘扬。美军虽然战绩连连,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杰斐逊裁军把自己裁得狼狈不堪,本来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拖了整整4年,劳师远征的花费远远超过每年一百万美元。1805年,美国与的黎波里签订和约时仍然支付了六万美元赎金,赎回被扣的人质。海盗们转脸又不认账,缓过劲儿来继续捣乱,直到1815年“第二次巴巴里战争”才算彻底解决问题。不管怎样,这场战争还是很重要的。海军练了兵,为1812年的战争积累了经验。一个新军种也在这次战争中扬名立万,它就是海军陆战队(Marines)。陆战队的出色表现是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
杰斐逊政府在磕磕碰碰中度过最初的时光,有迷茫也有喜悦,有失误也有辉煌。他不知道,国际风云正向着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将出现在他面前。他能抓住这个机会吗?他将怎样为美国谋求最大的利益?请看下一个故事:路易斯安那。
【1805年,陆军将领威廉·伊顿(William Eaton)带着8个陆战队队员和500个外国雇佣兵,穿越埃及的沙漠,攻占了的黎波里的德纳城(Derna)。】这次穿越利比亚大沙漠千里长途奔袭很有名,海军陆战队的军歌开首一句“From the Halls of Montezuma to the Shores of Tripoli”(从蒙特祖马的大厅到的黎波里海岸)后半句就是指伊顿指挥的这场奔袭德尔纳行动。只是比起红军长征就逊色太多了。虽然一个是进攻,一个是撤退,结果都是奇迹。
嗯嗯。这次战争还有一些别的故事,也很精彩,篇幅有限,不能赘述。反正他们表现还是不错的。
我觉得海军陆战队应该再写详细一点,比如它从大陆军的起源,总统直属,独立于三军之外,并且可以适当介绍一下目前为什么每次国际冲突都是陆战队做先锋(总统有权使用陆战队但90天内需要跟国会说明),以及为什么陆战队(马润)在美军的军事力量里的待遇属于最低的(国会认为它是总统直属,不乐意给它批款)
还有如果这套体系在中国肯定会变味,因为民主没有像每周新大陆一样,深入民众的心,直到现在影视作品和文学著作仍然推崇强人政治。如果一个总统有独立于三军的直属部队(陆战队),那估计很大可能又出一个袁世凯。
谢谢你的建议和提供的信息!
这个系列算是“通史”,内容多,篇幅有限,无法顾及很多细节。希望以后有机会写一些像你说的这样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