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年3月4日正午刚过,46岁的尤利西斯·格兰特宣誓就职美国第18任总统,他是到当时为止最年轻的总统。首席大法官萨尔蒙·奇斯主持宣誓仪式,5万人见证了这一时刻。于此同时,安德鲁·约翰逊搬出白宫,离开华盛顿。他没有如惯例参加新总统的就职仪式,而是悄无声息地踏上回家的路。6年后,1875年,他将当选代表田纳西的联邦参议员。约翰逊是唯一在卸任后当选参议员的总统,但他在参议员任上只干了5个月就去世了。被认定为“史上最差”的总统走了,白宫迎来了令人充满希望的新主人。格兰特的年轻、活力、和他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超强的决断力和行动力让人们对他的期待值飙升。有人还在担心他到底是“阿波马托克斯的格兰特”(Grant of Appomattox)还是“重建的格兰特”(Grant of Reconstruction),但无论如何,美国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镀金年代”(Gilded Age,1870 – 1900)。
“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金碧辉煌的“镀金年代”里,最要紧的东西当然是金钱。美国人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从没受到如此强烈的财富的诱惑。格兰特也不例外。出身平民的他战前一直生活拮据,居无定所,干啥啥不行。是战争让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的格兰特在短短的四年里从窘迫潦倒的小人物一跃而成光芒万丈的大英雄,这天翻地覆的感觉真是爽极了。好在格兰特个性沉静,憨厚,害羞,是个实诚人,没被突如其来的荣誉和地位搞得忘乎所以。即便如此,如今的他也回不到从前了。自从战争结束,美军总司令格兰特就被视为下一任总统,成了富商、政要们竭力巴结的对象。无钱无车无房的格兰特一家瞬间在纽约、费城、首都华盛顿拥有了三座豪宅,都是富商们以奖励的形式赠送的,还有私人及各地政府赠送的现金、土地、和房产。今天,这种对在任官员的“赠予”几乎肯定会构成行贿受贿,但在当时是合法的。格兰特欣然接受了所有的“礼物”,一点也没不好意思。他当然明白,在日后的政治决策中,这些“投资人”都是要求回报的。
现在,格兰特终于如人所愿入主白宫,到了“分赃”的时候。“分赃制度”(Spoils system)是安德鲁·杰克逊1828年选战获胜后产生的政治制度(参看《美国的故事(105)- 怪兽银行》),也就是,当某个政党上台后,它会把政府职位分给它的支持者以奖励他们的付出也鼓励他们继续为党效力。联邦政府的职位,杰克逊之前是能者居之,杰克逊之后是党同伐异,这也是“民主”代替“共和”的标志。胜利者理所当然地分享“猎物”(权力)成了美国政治的特色,直到1883年的“彭德尔顿法案”(Pendleton Act)通过后,这种现象才被改变。
“共和党”的江山得来不易,分赃就分赃吧,无可厚非。政客们,特别是国会的大佬们,正在那儿等着“政治小白”格兰特来向他们请教内阁人选呢。经过与约翰逊斗智斗勇的四年,“共和党”占绝对优势的国会权力空前膨胀,完全掌握了对重建的领导权。在权力失衡的当下,格兰特若想坐稳总统宝座便少不了国会的支持,他难道不应该先拜拜山头吗?谁知,格兰特完全不是此道中人,他压根儿就没想请教任何人。一是因为他不懂政治,该问的不问;二是因为他还没从总司令变成总统,仍然习惯独自发号施令,也习惯了保密。就职前,格兰特把内阁成员的名单写在肚子里,跟谁都不说,真是急死了政客们。这正是格兰特极度缺乏政治经验的表现。他以为他像战场上一样行事就能搞定华盛顿的圈子,太天真了。搞政治不是打仗,打仗论输赢,政治靠妥协。看看当年林肯是怎样把各路人马,包括竞争对手,拢到自己麾下并牢牢地控制着他们,就知道格兰特在政治上有多嫩。难怪一家报纸写道:“它(总统)是个政治职位,而他(格兰特)对政治一无所知。”
尽管不会玩政治,格兰特毕竟是格兰特,他有三大护身符,保证他的政府不至于像约翰逊那样一败涂地。一,他有崇高的声望。美国人对战争英雄极为宽容,即使犯些错误也可以接受。这种无人可及的声望也是格兰特权力的来源,不只他需要国会,国会也需要他。国会在很多情况下必须考虑总统的要求,这就注定了格兰特不会是约翰逊那样的弱势总统。二,格兰特与“共和党”有高度一致的价值观,而不是像约翰逊那样三观不合。“共和党”不可能找到比格兰特更合适的代言人,国会总不能整天跟自家选出来的总统作对。三,格兰特的人品没有大问题。他也许用人不当,本身却是个低调、谦虚的人,有正义感,有同情心,依然是那个铁憨憨。然而,“不忘初心”并不意味着成功。
格兰特为人的一大特点就是有恩必报,对朋友、对家人好到几乎无原则。他提名的内阁成员都是帮助过他的人,无论此人是否胜任。这也许就是他的内阁难免平庸的原因。与他关系最亲密的是国务卿伊莱休·沃什伯恩(Elihu Washburne)和战争部长约翰·罗林斯(John Rawlins)。沃什伯恩家族是创建“共和党”的元老,伊莱休在战争中是代表格兰特的家乡伊利诺伊州的联邦众议员。他是格兰特在国会中最坚定的支持者,在格兰特因酗酒等问题备受指责时,他极尽所能在国会和林肯面前维护格兰特,敦促林肯任命格兰特为美军总司令。格兰特对沃什伯恩感激不尽,愿意满足他所有的要求。沃什伯恩想当国务卿,或者说,他想要个国务卿的头衔,但身体不好,没法承担繁重的工作,咋办呢?他提出让格兰特提名他为国务卿,他过几天瘾,然后辞职去当驻法公使。这样,他便是美国第25任国务卿,算是名留史册了,子孙后代说出去也好听。格兰特说:行,你高兴就好。事情就这么办了,沃什伯恩当了11天国务卿后去了法国。罗林斯也是格兰特的老乡,战时一直担任格兰特的首席帐前助理。格兰特对他极度依赖,罗林斯最重要的任务是盯着格兰特,不让他喝酒。在尽职尽责地盯了老板四年之后,罗林斯觉得自己应该被奖励个战争部长当当。格兰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罗林斯这个部长当得广受诟病,他身体也不好,当了六个月就去世了。格兰特还任命他的另一个好朋友威廉·谢尔曼为美军总司令,接替他空出来的位子。谢尔曼讨厌政治,格兰特让他出任最高军职也算遂他的愿。无论是称职的还是不称职的,格兰特对朋友的心意可见一斑。但是,他对朋友的轻信为腐败埋下祸根,因为他的朋友们可不像他那么单纯。
格兰特对朋友如此,对家人更如此。第一夫人茱莉亚长相普通,眼睛还有些斜视。格兰特当上总司令时她自卑地对他说:“你看我的眼睛,我觉得配不上你。”格兰特说:“我认识你的第一天你的眼睛就是这样的,我对你的爱可曾因此少了半分?”他和茱莉亚出出进进都牵着手,永远是小情侣的姿态。他们的四个孩子(三男一女),从18岁的弗雷德到11岁的杰西,都是格兰特的宝贝,他的宠溺之情溢于言表。格兰特还把岳父老丹特接进白宫住,尽管岳父是顽固的“民主党”人且支持“南部邦联”。老爷子真没把自己当外人,连总统和夫人在蓝厅设宴款待客人时他也堂而皇之地坐在他们身后的椅子上,像个太上皇。这些都是小事,更要命的是,格兰特对裙带关系没有抵抗力,他几乎满足了所有家庭成员的要求,要钱给钱,要官给官。父亲老杰西本来跟儿子关系不好,儿子当上总统后他却到处炫耀。求职者发现,求格兰特的老爸比求格兰特管用多了。于是,老杰西成了“职场中介”,天天向儿子推荐“人才”,七大姑八大姨一个没落下,兄弟子侄都吃上“皇粮”,变成联邦政府的邮局局长、收税官、海关官员、武官,等等。当年,格兰特出生入死才赢得自己的升迁,如今,他却如此轻易地把机会送给家人,这是对家人太好还是对他人不公?《纽约世界报》讽刺道:“格兰特把他全家变成了公务员……以后,如果你应聘政府职位,格兰特政府只需问两个问题:一,你是格兰特家三座豪宅的赠予者之一吗?二,你是丹特家成员或与格兰特将军有血缘或婚姻关系吗?”在熙熙攘攘的闹剧中,唯一的“人间清醒”是格兰特的母亲汉娜。她不同意儿子的政治观点,不同意儿子的做派,也不喜欢茱莉亚。在格兰特当总统的八年中,她一次都没去过华盛顿。
在那个任何人都能直接去白宫找工作、讨说法的时代,总统们很容易地就会被挤在走廊或大厅中的求职者淹没。比如,“内战”时,有一次,一位朋友看林肯脸色不好,问他是否因联邦军队的失败而沮丧。林肯说:“不,不是军队,是密苏里布朗斯维尔的邮局。”格兰特像林肯一样被求职者整得要死要活,在“分赃制度“下,他不仅要满足自己的亲朋好友,还要满足国会议员、内阁成员、联邦法官的亲朋好友。尽管如此,在为黑人、印第安人、犹太人提供工作并保护他们的利益这方面,格兰特还是做得很出色的。他经常邀请黑人领袖到访白宫。1869年4月2日,史上第一位黑人官员,路易斯安那州副州长奥斯卡·邓恩(Oscar J. Dunn)应格兰特之邀来到白宫,这一举动有着非凡的象征意义,比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白宫宴请黑人领袖布克·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早了40年。在1870年元旦的公民见面会上,白宫的警察问总统是否应遵循让白人和黑人分别进入的旧例,格兰特随口说了一声“是”,但他很快就认识到错误,指示警卫让黑人白人一起进入以示平等。格兰特还尽可能地任命黑人官员,比如,他任命埃比尼泽·巴塞特(Ebenezer D. Bassett)为驻海地公使,使这位毕业于耶鲁的昔日奴隶的孙子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外交官。后来,他又任命詹姆斯·特纳(James M. Turner)为驻利比里亚公使。格兰特还尽量让黑人当联邦雇员,做文职、邮差、信使、测量员,等等,有人在华盛顿的一个部门里面就看到249个黑人雇员,可见格兰特在这方面确实花了不少心思。
战争中,格兰特曾发布过一个对犹太人特别不友好的“第11号命令”,他后来一直为此后悔。似乎是为了弥补过错,当总统后,他聘用了大批犹太人做联邦政府的顾问、法官、邮政局长,等等,任命爱德华·萨罗蒙(Edward Salomon)为西海岸的华盛顿领地(Washington Territory)的总督,这是美国的犹太人第一次出任省级官员。当听到俄国和罗马尼亚迫害犹太人的消息,格兰特向沙皇抗议,要求保护犹太人的利益。他还任命犹太人本杰明·佩肖托(Benjamin F. Peixotto)为驻罗马尼亚公使,明确指示他帮助那里的犹太人。
如果说格兰特对黑人和犹太人的态度是得到很多“共和党”人的理解和支持的,那么,在对印第安人的问题上,他遇到的阻力就大了。格兰特本人对印第安人很友善,他的帐前助理,那位说“我们都是美国人”的伊莱·帕克(Ely Parker),就是印第安人,帕克被任命为格兰特政府的印第安人事务总管。这都没问题,问题是其他人对印第安人的看法与格兰特截然不同。他们依然把印第安人看成需要被白人驯服的野蛮民族,连格兰特那两员战功赫赫的爱将谢尔曼和菲利普·谢里登亦是如此。谢里登打起印第安人来特别狠,烧杀抢掠,不留情面。谢尔曼对谢里登说:“你今年多杀他们一些,明年就可以少杀一点”,好像早晚要完成把印第安人彻底消灭的任务。随着西进运动进入高潮,跨大陆铁路的修建毫无疑问侵占了印第安人的土地,白人移民在西进过程中把密西西比河大平原上的美洲水牛杀戮殆尽,摧毁了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食物和环境。当初杰克逊政府把东部印第安人迁往密西西比河西岸时许下的“永不侵犯”的诺言早就被丢到九霄云外,印第安人再次面临生死存亡。格兰特企图让印第安人迁入新的保留地,敦促他们放弃狩猎,转为农耕,接受基督教,并承诺保护他们的利益。但是,再也没人相信这种话了。印第安人被迫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在西部上演了一幕又一幕壮怀激烈的抗争和血泪交加的悲剧。不管哪个党派上台“分赃”,印第安人永远是牺牲品。
格兰特继承的是一个在战争中变得无比强大的联邦政府,这个政府不仅超越了各州政府,还渗入了每个公民的私生活。它直接向人民征兵、征税,它把巨额国债卖进千家万户;它开动印钞机,信誓旦旦地担保纸币的价值;它通过《国家银行法》、《宅地法》、《莫利尔法》重塑金融体系,分配公共土地,扩大高等教育;它投资兴建的跨大陆铁路把新大陆连成一体;它正用宪法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修正案重建这个国家。拥有5万3千个雇员的联邦政府毫无疑问是新大陆最大的雇主,它早已不是“国父”们心中的政府了。前十二个宪法修正案中的十一个旨在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第十三修正案之后的七个修正案中有六个扩大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保护人权不再是州政府的专利,联邦政府的强势介入重新定义了自由。
一个强大的政府是把双刃剑,格兰特能用它实现自己的目标吗?他将怎样运用手中的权力捍卫“内战”的成果?请看下一个故事:惩恶。
最后两段要是能填充细节,详细展开就更好了^_^
好问题。有些细节在前面讲过(比如(140)- 蜕变),有些将在后面讲,比如印第安人,铁路。你如果有哪些具体的想了解的事情可以告诉我,我看能不能加进去。
谢谢:)
记得当年有老电影,The Legend of the Lone Ranger。就是说有个白人小伙,得到了印弟安人的帮助,最后救了格兰特总统一命。
我没看过这部片,要赶紧找来看看。谢谢!
还有一部比较出名的电影,“与狼共舞”,也是讲“内战”后印第安人的处境的。很好看。
没想到内战之后还有这么多残局要收拾。。。不知后续故事如何,但到这一期为止我都觉得格兰特当战后的总统很合适,因为此时更需要有“武官”风格的铁腕手段而不是仅仅是政客做派。格兰特又连任了一届,说明他还干得不错?
是呀,“内战”有很多遗留问题。重建南方的努力不成功,南方陷入种族隔离、种族歧视的漩涡。这才有后来马丁·路德·金领导的人权运动。自由和平等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也不是一场战争就能解决的。
格兰特有他的优势,第一个任期还算比较成功,主要功绩是剿灭了“三K党”。但第二个任期就全是腐败了。他的政府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腐败的政府。当然,腐败总是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不管哪个国家,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往往是腐败最盛行的时期,这似乎成了“规律”。格兰特的问题是太轻信朋友,即使他自己不搞腐败,他手下的人足以把他的政府搞臭。
今天读到一个小故事,正好是关于格兰特的。说格兰特总统墓地旁边是一个小孩子的墓地,最初小孩的父亲在转让土地时有个契约,小孩的墓地永远保留,所以200多年土地不断流转变迁,但所有后来的土地所有者都履行了这个契约。
既然美国人对契约如此看重,怎么对印第安人的承诺却一再爽约呢?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仅仅是一个利令智昏能解释的么?
对印第安人的失信来自骨子里的歧视。美国人从来没把印第安人看成与自己平等的人,而是把他们看成野人、敌人。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公民,不受宪法保护,对他们的承诺没那么严肃。最主要的是印第安人妨碍了美国的西进国策,只能被“消灭”。
印第安人本身也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是很多个分散的部落,彼此之间的矛盾恐怕不比与白人之间的小吧?有没有一些印第安人部落可以很好的整体融入白人文化呢?印第安人本身是不是也存在自身的问题,导致即便同情印第安人的白人也无可奈何?
是的。印第安人最大的问题是不团结,互相不来往甚至敌对,从来没形成过统一的国家或集团,无法与白人抗衡。唯一想搞团结的是Takamthi (参看《(89)- 一八一二》),结果在一八一二年的战争中被灭了。白人是不会允许出现一个统一的印第安人的国家的。
我有个政治不正确的看法,这个世界理应属于更文明的人类,文明的标准就是自由与爱。印第安人的遭遇(包括黑人)看起来很悲惨,白人看起来很野蛮。但是判断文明与野蛮的核心应该首先是看种族内部是否文明?印第安人内部一定是充斥着暴力,专制,人与人之间基本谈不上任何现代文明。一个种族内部都谈不上文明,又如何能要求外族对它文明呢?就像割头皮这个类似于野兽的恶劣行径,是印第安人自己内部有这个传统,施之于相互之间以及白人,白人才学会用来反制,也怨不得旁人了吧。
政治正确已经搞得人不敢说话了:(
我看过Mel Gibson 导的一部片Apocalypto(2006年),讲的是玛雅文明中的故事。不知道有多大的真实度,反正非常野蛮,看得我心惊肉跳的。当然,那是南美的印第安人,北美应该不会这样,因为北美的印第安人从来没有那么强大过。不管怎样,阴暗面总会有,比如,印第安人的奴隶制在美国废奴三十年后才废除。不过,话又说回来,印第安人文明的落后不是他们应该被屠杀的理由。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道理好讲,弱肉强食罢了。
十九世紀時的美洲及非洲絕大多數的“部落”,按照考古學家的劃分,是新石器時代。
穆斯林的社會,沒有“新教改革”,Covenant 的概念依然是“中世紀”政教合一價值觀持續到現在二十一世紀。
至於“筷子文化圈”,日本因沒有科擧制度,官僚集團是“多元分化”的,低階貴族淪爲“浪人”,面對與美國、法國、英國等國家簽訂了類似(安政五國條約)簽署通商條約後,具有反幕傾向的各種勢力逐漸集結到“尊王攘夷”的旗幟下,幕府權威遭遇到巨大挑戰。
許多類似伊藤博文(1841年10月16日-1909年10月26日)的“愛國憤青”成爲成為吉田松陰(1830年9月20日—1859年11月21日)的門下弟子。激情昂揚地投身於激進尊皇攘夷(尊攘)運動活動中。
轉折時刻,1863年長州藩主命令伊藤博文和其他三個年輕藩士秘密出洋,到英國留學,思想便隨之發生變化。
認識到,僅僅憑藉一股保衛民族獨立的熱情去盲目“攘夷”,決非上策,只有開國,向西方學習,日本才能走上光明大道。
經過1867~8年的戰鬥—比不上撲滅1851年-1864年的太平天國的血腥—1868年5月3日,江戶不流血和平開城,明治時代的開始啓動一系列的改革到 1912年天皇去世,日本完成 :
·高度集中的官僚政府;
·建立民選議會的憲法;
·發達的運輸和通信系統;
·不受封建階級限制的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
·一個成熟且快速增長的工業部門 最新技術;和
·強大的陸軍和海軍。
這其中最重要影響最大的就是:建立民選議會的憲法。
“筷子文化圈”的兩個社會走上不同的“社會演化“道路。
中共依然未能走上憲政道路,還在滿清“專制獨裁極權人治“管轄模式延長綫,進行“變 器 、不 變 制” 的 低 層 次改革。
中華民國台灣的李登輝,利用國民黨的黨國體制的手段,在國民黨內“蟲繭羽化”,將類似“違章建築” 憲法進行六次修補,1996年起步上憲政道路,中華民國現任及繼任者都是經由公民授權建立的,“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是“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堅實合法性基礎。
至於基督新教文化,將一路傳承的“神-人盟約(Covenant)”內核經過理性思辨、衍生、轉換所建立的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契約(contract)”、條約(treaty)等等成爲現今“文明(Civilization)”社會共同接受形式,這就是現今“法治(rule of law)” 秩序基礎—-這種概念在華夏地區是欠缺的。
基督新教文化,除了重商資本主義衍生出的帝國主義“侵奪性質“外,也應該從另一種角度理解是現今世界文明的引領者,更是”啓蒙者“。
“这个世界理应属于更文明的人类”,这曾经是2016年川普总统当选时的想法,政敌们便把种族歧视等等屎盆子夸张百倍地扣在了他头上……
格兰特曾是美军总司令,接下来谢尔曼也是,但现在好像已经没有美军总司令一职了吧?什么时候改变的呢?
现在没有了。1903年,这个职位被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代替(Chief of Staff of the Army)。
约翰逊不用垫底了,败灯是史上最差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