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9)- 美洲人

在十八世纪初,不管是英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荷兰人、还是瑞典人,凡是住在北美英属殖民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看成“英国人”。英语是共同的语言,“英国人的权利”是所有的人都想得到的权利。后来,当“英国人”的概念渐渐模糊的时候,代之而起的是各个“殖民地人”,比如,你是弗吉尼亚人,我是宾夕法尼亚人,他是马萨诸塞人,咱仨完全不搭界,属于三个“国家”。然而,“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改变了这一切,它让所有地区的人不得不互相合作,互相了解,互相融合。人们开始意识到,弗吉尼亚人和新英格兰人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不同,纽约人和南卡罗来纳人也可以有同样的追求。一个同种同文、统一的新民族悄然诞生了,她的名字叫“美利坚民族”(Americans),也就是“美洲人”,和后来的“美国人”。

“美洲人”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39到1748年的“杰金斯耳朵的战争”中。北美殖民地人积极踊跃地参加了这场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战争,殖民地人组成的民兵与英国正规军并肩作战。英国人第一次用“美洲人”来称呼北美的殖民者,代替了那个歧视性的称呼“外省人”。然而,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什么是美洲人?”这个问题的,不是英国人,而是一个法国人。

这个法国人的名字叫米歇尔·吉欧姆·让·德·克里维克(Michel Guillaume Jean de Crevecoeur),1735年12月生于法国的诺曼底(Normandy)。他出身法国贵族,父亲是克里维克伯爵。“克里维克”在法语里的意思是“破碎的心”。

1755年,19岁的克里维克移民“新法兰西”。当时,英法已经在北美打起来了,克里维克在法军主将蒙特卡尔姆将军(Joseph Montcalm)麾下做制图员。1759年,英军攻占魁北克城,蒙特卡尔姆将军阵亡,“新法兰西”覆灭。在战争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克里维克来到英属纽约省。当他看到纽约的富庶,英属殖民地的繁华,特别是人们在英属殖民地享受到的各种自由和权利,他立刻意识到,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1759年,克里维克从加拿大迁往纽约,在那里买了个农场,并宣誓加入英属殖民地。他娶了个纽约女孩为妻,还为自己起了个英国名字:海克特·圣约翰(Hector St. John)。他在纽约时用英国名字,回法国时用法国名字。后来,英国人干脆把他的法国名字和英国名字合起来,叫海克特·圣约翰·克里维克(Hector St. John Crevecoeur)。

克里维克爱纽约,就像老鼠爱大米。他知道,在欧洲,只有大贵族、大富翁才能拥有土地,穷人只能做雇农。可是,在北美,遍地都是自耕农,到处都是“流着奶与蜜”的农庄,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新大陆为每个人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克里维克觉得,自耕农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生活方式。他与妻子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看着孩子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健康地成长,尽享天伦之乐。

纽约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克里维克的农庄年年丰收,小麦和苹果多得吃不完。克里维克在享受小康生活的同时,也享受着纽约多姿多彩的文化和宽松自由的信仰。他太热爱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了,决定写一本书,晒晒北美的幸福生活。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那个著名的问题:什么是美洲人(What is an American)?

什么是美洲人?克里维克说,美洲人是一个新的民族,她有新的价值观,创造着新的思想和见解。住在美洲这个新国家的人,也许都是在旧大陆遭到践踏或让人嫉恨的人。他们在新大陆结合成新的家庭,变成成功而自信的社会公民。他说,一个美洲人,他的妻子是荷兰人,他的孙女是英国人,他的儿媳是法国人,他的四个孙子媳妇来自四个不同的国家,而所有这些人都可能有着不同的信仰。这种事在欧洲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克里维克告诉旧大陆人,在这片殖民的土地上,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正在兴起。这里没有让人民为之劳苦、为之挨饿、为之流血的王子,而是一个人人自由的完美社会。自由和机会让美洲成为一个有着无穷潜力的国家,到处都是朴素而宽敞的房子,整齐的道路,丰腴的果园和草地,而在仅仅100年前,这里还是山林荒野。

他说,美洲的法律让人们为自己思考。“法律检视我们的行为,上帝洞察我们的思想”。北美没有欧洲那样的等级和歧视,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这个新民族,将以自己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改变整个世界。克里维克警告欧洲人,美洲的新思想将传播到大洋彼岸,影响人类的未来。

在他的书中,克里维克也描绘了北美恬静优美的田园生活,介绍了很多种植庄稼和果树的经验,还教人们做“美式”苹果排。书里的每一页都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人们仿佛摸到了那又大又红的苹果,闻到了饱满圆润的麦香,看到了郁郁葱葱的园林,甚至尝到了农家烤炉里那晶莹剔透、流着油脂的火鸡和鲜美可口的奶酪。克里维克用感性的语言在人们面前展示了一个新国家、新民族、新追求、新生活。

克里维克的书《一个美洲农民的来信》(Letters of an American Farmer)在欧洲六个国家出版,引起巨大的反响,成了头号畅销书。直到今天,这本书还是人们床头桌边的宠物。欧洲人在书中读到一个淳朴、大气、如诗如画的北美,也读到一个有活力、有做为、有思想的民族。很多人就是因为读了克里维克的书而告别家乡,远涉重洋,义无反顾地奔向新大陆。

当克里维克在纽约书写着一个新民族的兴起时,一个南方女孩正用她的勤劳和智慧刻画着这个民族的精神。这个女孩叫伊丽莎白·卢卡斯(Elizabeth Lucas),人们都叫她“伊莉莎”(Eliza)。

伊莉莎·卢卡斯于1723年12月出生在西印度群岛的安第加(Antiqua)。她是家中的长女,下边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她的父亲乔治·卢卡斯(George Lucas)是英国军官。卢卡斯将军非常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他把大女儿伊莉莎和两个儿子都送到英国读书,小女儿太小,暂时留在家里。

当时,比较富有的殖民地人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英国上学,这是一种时尚。但一般人只重视对男孩的教育,女孩念不念书倒无所谓,也就混几年,识几个字,学学为妻之道,早早地嫁人了事。可是,伊莉莎的父母不一样,他们让伊莉莎完成了从小学到中学的全部课程。伊莉莎聪明绝顶,是个优秀的学生,学什么都学得最好。她不但精通音乐,知晓多国语言,而且热爱科学研究。她对植物学有特别浓厚的兴趣。伊莉莎从学习和研究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她说:“教育是父亲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

1738年,卢卡斯将军把全家从安第加迁往北美的南卡罗来纳。在那里,他拥有三个种植园。可是,他没能在南卡住很长时间。1739年,“杰金斯耳朵的战争”爆发,卢卡斯只好回西印度群岛领兵作战。伊莉莎的母亲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事。16岁的伊莉莎承担起经营三个种植园的重任。她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要打理三个种植园,那些需要处理的文件和杂七杂八的琐事你简直难以想象。。。”三年后,母亲去世了,伊莉莎不但是种植园主,还成了一家之长。

凡是认识伊莉莎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是个非同寻常的女孩。她智商超群,精明强干,见识过人。当时,南卡罗来纳绝大多数种植园都种大米。大米是主要粮食,也是重要的出口物资,它是南卡的经济支柱。但是,过于依赖大米的经济总显得有些单薄,很多人都感到需要有另一种“现金作物”(Cash Crop)来增加收入。但是,这“另一种”作物到底应该是什么呢?

敏锐的伊莉莎当然不会忽视这个机会,热爱植物学的她在自己的种植园里开始了各种尝试。起初,她种植了无花果,然后把果子晾干,以便长途运输。后来,她又试种姜、大麻、亚麻、棉花、苜蓿,甚至种桑养蚕。但因为各种原因,她觉得这些作物都不太适合在南卡大面积种植,无法带来大规模经济效益。

后来,父亲从西印度群岛给她寄来靛青(Indigo)的种子,伊莉莎立刻开始试验。在此后的三年里,她不断地试种、选种,培育出一种适合南卡气候的、产量高、质量好的靛青品种。1744年,她第一次在南卡大面积种植靛青,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靛青是重要的染料,欧洲的纺织业每年都需要大量的靛青。伊莉莎的成功为她的种植园带来丰厚的利润。她毫不吝啬地把自己培育的靛青种子送给其他种植园主,让靛青的种植在南卡迅速扩展。仅仅三年之后,南卡向欧洲出口的靛青就已经达到每年10万磅。到“美国革命”前夕,在北美殖民地每年向欧洲出口的商品总额中,靛青占了三分之一,与烟草、大米平分天下。

伊莉莎除了经营种植园,还做很多一般人都“没时间”做的事。她每天5点起床,读书读到7点,然后到花园或田里走一圈,看看奴隶和仆人们是不是已经各就各位。早饭后的第一个小时,演奏音乐,第二个小时,练习法语和打字。下午,她要处理庄园的事务,写信和各种文件,还教妹妹和另外两个黑人女孩读书。她的目的是让这两个黑人女孩再去教其他奴隶的孩子读书。精力旺盛的伊莉莎好像觉得自己不够忙,“业余”时间还学习法律,很快就可以帮人起草遗嘱和房地产合同等法律文件。她的庄园除了种植,还染皮革,做木桶,织布,做鞋,养蚕,把丝绸做成衬衫、裙子,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伊莉莎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

在战争中表现出色的卢卡斯将军被任命为安第加总督,这下,他更没空回南卡罗来纳了。父女之间只能通过书信交流。从他们的书信中,人们看到,伊莉莎与父亲之间不只是一般的父女亲情,还有一种朋友般的互相关心和互相尊重。父亲对女儿的信赖和依靠,女儿对父亲的崇拜和眷恋,如甘美的泉水,渗透在他们的字里行间。可是,当卢卡斯将军想为女儿挑一个南美的富翁做丈夫时,一向很乖巧的女儿坚决拒绝了父亲的选择。她说:“把秘鲁和智利所有的富人加起来,也负担不起做我丈夫的资本。。。”

1744年5月,20岁的伊莉莎嫁给了她为自己选择的伴侣,他是45岁的律师查尔斯·品克尼(Charles Pinckney)。查尔斯·品克尼是南卡罗来那最有权势的三个大律师之一,南卡的首席大法官,殖民地议会领袖。他也是个富有的种植园主,拥有7个大种植园。查尔斯的一个种植园刚好与伊莉莎的相邻,在第一任妻子去世后,他开始与伊莉莎交往,两人很快就坠入爱河,伊莉莎可能在他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伊莉莎在日记中写道,我要为亲爱的夫君奉献一切,做他的好妻子,为他生儿育女,做孩子的好母亲。。。

伊莉莎为查尔斯生了3个儿子1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夭折。她相夫教子,帮助丈夫管理种植园,里里外外都有条不紊。正当她沉浸在幸福中时,不幸的事发生了。1758年,查尔斯死于疟疾。现在,伊莉莎拖着3个孩子,要管理丈夫的7个种植园,原来自己家的3个种植园也仍然需要她的照顾。在北美殖民地,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独自掌管过10个种植园。但是,伊莉莎做得非常出色,她的智慧、勇气、和领导才能让那些七尺男儿自愧不如。

伊莉莎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最重要的女性,为南方经济和后来的“美国革命”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她的儿子们都是美国的著名政治领袖,一个是《独立宣言》的签字人,一个在联邦政府担任要职,还竞选过美国总统。她被很多人称为“建国国母”(Founding Mother),因为她的身上闪烁着美国女性最让世人景仰的优点:优雅、睿智、独立、勤劳、善良、坚强、乐观,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和憧憬。

1793年,伊莉莎去世,人们在费城的圣彼得大教堂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华盛顿总统亲自为她抬棺材,以表达对她的仰慕和尊敬。1989年,南卡罗来纳州为了表彰她对南卡农业的贡献,把她列入商业“名人堂”,她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女性。

在北方的农庄和城市里,在南方的种植园里,在西部的草原和山林里,美利坚民族一天天长大,她在辛勤的劳动中变得成熟,在血腥的战争中变得勇敢,在西部的冒险中变得坚强。她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思考,也开始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当她意识到,美洲应该是美洲人的美洲,却发现,命运并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

“美洲人”将用怎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愿望?他们将怎样准备着迎接一场风暴的来临?请看下一个故事:革命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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