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21)- 抗税风波

1765年,北美殖民者们终于走到了“美国革命”的大门口。人们之所以对“美国革命”津津乐道,不仅仅是因为它催生了“美国”,从此改变了人类历史的航程;还因为这场革命与其说是一段历史,不如说是一场梦。它开始得莫名其妙,进行得糊里糊涂,结束得出人意料。革命中的那对冤家,英国和美国,似乎都有充足的理由指责对方,实在说不上谁更正义,谁更邪恶。她们之间的冲突更像家长与孩子间的争吵,做父母的过于专横,不能理解儿女的诉求,做儿女的过于刁蛮,无法体会父母的苦心,以至于最后竟然大打出手,彻底分家。当后人回顾这段日子时,不禁为英国惋惜,为美国庆幸,也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本来,这一切都不必发生,或不必发生得这么早,但历史没有“必然”,只有“偶然”,上帝的手让所有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美国革命”因何而起?但凡“革命”,或者“造反”,总要有个站得住脚的理由。看看世界各国的“造反”史,不外乎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内部压迫,上面的人极端腐败,下面的人极端贫穷,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反也是死,不反也是死,那就反了吧。1789年的“法国革命”和1917年的“俄国革命”都是这样形成的。二是外来侵略,强势民族把弱势民族逼到了墙角,激起民族独立运动,比如亚、非、拉的革命。可是,所有这些理由在当时的北美似乎都不成立,至少远远不到引发革命的程度。

在北美,虽然下层平民的生活不富裕,城市里也能见到四处乞讨的流浪者,但总的来说,这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移民们又很勤劳,填饱肚子不是大问题。“饥俄”对北美人来说是个比较遥远的词,似乎只有150多年前那些刚刚踏上新大陆的第一批殖民者们才尝过“饥俄”的滋味。到十八世纪中,英属北美殖民地大多数下层平民的生活还过得去,比旧大陆的人们舒服多了。更重要的是,新大陆的“中产阶级”已经初具规模,他们是小农场主,小手工工场主,小商人,小企业主,律师,医生,学者,等等,他们过着即使不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的生活。上层社会就更不用说了,新大陆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堂。看上去,无论哪一个阶层都没有理由非要“革命”不可。黑奴和印第安人可能有造反的动机,但他们力量太小,成不了气候。

大英帝国一直是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管理北美殖民地,也就是,经济为主,政治为辅。殖民地向英国出口木材、皮毛、鳕鱼、烟草、大米、靛青,然后从英国进口家具、工具、农具、服装、酒、糖、茶叶、奢侈品、和其它各种制成品,当然还有奴隶贸易。英国禁止北美与其他国家做生意,也限制北美的成品加工业。她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因为北美是她的“原料产地+商品市场”,典型的“殖民地经济”。英国从北美捞足了油水,北美也从对英贸易中获利,殖民者们没觉得啥不好的,有钱赚就行,管它买卖的是什么呢。

在政治上,英国国王和议会对北美采取的政策是“适当的忽视”(Salutary Neglect),就是“假装看不见”的意思,只要你宣誓效忠,不闹事,其它的随便。因此,北美殖民地一直享有最大限度的“自治“权。那8个“皇家殖民地”(Royal Colonies)虽然由英王任命总督,但日常事务都由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管理,他们与总督平起平坐,没受多少限制。另外5个非“皇家”殖民地就更自由了,议会就是老大。对英国来说,“忽视”对殖民地的政治统治,节省了大笔行政费用和军费,连“皇家总督”的工资都从殖民地的税收里出,英国一分钱不花就赢得了殖民地的忠诚,这笔买卖做得值。北美人当然也很高兴,谁愿意天天让人管着?5000公里的大西洋把殖民地与“祖国”远远地隔开,让殖民者们觉得非常舒服,他们几乎完全自己管理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殖民地政府除了没有一个主权国家的对外宣战权,其余的一样不缺。谁要说北美殖民地没自由,那可真是没天理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这群享受着当时世界上最舒适的生活、最开明的政治、最自由的文化的人起来“造反”?殖民者们一向追求的是“自由与财产”(Liberty and Property),英国显然满足了他们的愿望,可他们为什么还要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闹“革命”呢?有人说是“性格”,美利坚民族天生的“野性”决定了他们不会久居人下。但性格强悍的民族多的是,为什么只出现了一个美国?有人说是“理想”,“美国革命”被认为是最“理想主义”化(Idealism)的革命,是对“启蒙思想”最宝贵的实践。可是,“理想”能当饭吃吗?也有人说是“钱”,从英国独立出去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大家都有钱赚。但失去了最大的贸易伙伴后,谁又能保证北美还会像以前那样财源滚滚呢?

有一点似乎是公认的,就是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和英国议会(Parliament)接二连三所犯的错误,导致了英美两国分道扬镳。但即使这一点也很勉强。可怜的乔治三世不是好国王,但他既不骄奢也不残暴,据说还是个很不错的人,只是做了一份自己不擅长的工作而已。再说,立宪下的君主,本来就没多大实权,就算坏,又能坏到哪去呢?英国议会也没那么十恶不赦。实际上,从后面的故事中你会看到,议会还是愿意与殖民地妥协的,一让再让,却阴差阳错,回天乏术。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在革命前,革命中,革命后,很多北美人,包括美国的“建国国父”们,都对英帝国怀着深深的眷恋之情。华盛顿总统的政府就是明显的“亲英”政府,而“亲英”倾向也一直是美国政府外交政策的一部分。直到今天,美英仍是“天然盟友”。从两国那种“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情谊上不难看出,当年的英帝国在北美播种的不是仇恨是恩德。

既然连历史学家们都说不清北美为什么会爆发革命,我们就不必自寻烦恼了。该发生的迟早会发生,就让我们看看那第一把火是怎样点起来的吧。

一切似乎都是“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英法“七年战争”)惹的祸。1756到1763年的英法战争,以英国的辉煌胜利而结束。在北美,英国从法国手里抢来加拿大和路易斯安那的一部分,又从西班牙手里抢来佛罗里达,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可是,风光的背后是陷阱。为了供给战争,英国政府借债高达1.3亿英镑。更要命的是,仗打完了,军费支出却降不下来。为什么呢?因为有大约1500个军官不想离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不打仗就意味着失业。这些人跟上层政要关系密切,很多是贵族子弟。既然要保留这些军官的职位,总不能让他们当光杆儿司令吧?那只好维持大批的常备军了。英国本土的人已经厌倦了常年的战争,看见军队就头晕,不想交那么多税养活他们。咋办呢?就把他们送到北美吧,反正新占了那么多地方,总要有人维持秩序。于是,“七年战争”后,英国议会决定派一万名英国士兵常驻北美,每年开支约23万英镑。

现在的问题是,英国将怎样还清那一屁股债?驻北美的军队由谁支付费用?英国政府跟世界上所有叫“政府”的怪物一样,似乎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征税。接下来的问题是,向谁征税?英国本土的税已经征到头了,再增加任何税收都有引发革命的危险。国王和议员们拿着地图一看,咦?咱不是还有一头又肥又大的“现金牛”(Cash Cow)北美吗?养了它这么多年,该是挤奶的时候了!

其实,议会不是不讲理,他们确实有响当当的理由:我们出钱出兵打赢“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最大的受益人当然是殖民者;现在我们派兵常驻北美,保护的也是殖民者。那么,殖民地帮助分担一些战争费用,支付常驻军的军饷,不是应该的吗?再说,又不是让北美支付所有的军费,只是一部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费用而已,不算过分吧?

可是,议会的绅士们哪里知道,这头“现金牛”实际上是披着牛皮的狼,还是白眼儿狼。她受到法国威胁时,见了英国兵亲着呢,别说喂几口奶了,就是割几斤肉都没二话。可危机一过去,她马上就想回归自己的小日子,盼着这些兵从哪来赶紧滚回哪去。英国一决定在北美派常驻军,立刻遭到殖民地议会的反对,他们也有响当当的理由:俺自己会照顾自己,不用您保护,谢谢。殖民者们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精准,这么多当兵的,吃喝拉撒,谁管?你要是让俺喊“英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俺一天喊一万遍都没问题,可你要敢动俺的钱包,俺就跟你玩儿命。

可惜,英国从国王到政府首相再到议会议员,没有人来过北美,他们连北美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民族性格了。他们按自己的逻辑做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1764年4月,英国议会通过《糖税法案》(Sugar Act),规定凡北美殖民地进口的糖必须缴纳每加仑3便士的海关税,也就是大约3.8升才交3分钱,确实不算高。议会就是怕引起反抗才把税率压得很低,而且收上来的钱完全用于殖民地的海关管理,不回流宗主国。与此同时,议会还放出风去,将在第二年加征“印花税”(Stamp Tax)。

“糖税”和后来的“印花税”虽然都不高,却是英国议会“破天荒”第一次直接向北美殖民地征税。以前,英国因为不需要支付任何管理北美的费用,从来不向北美征税。税收完全由殖民地议会解决。各个殖民地虽然政府结构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大社会,小政府”,没有庞大的官僚机构,自然也就没有庞大的支出;没有庞大的支出,自然也就不用收很多税。于是,北美人享受了一百六十年低税收的生活。

其实,英国议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慎重,在实行新税法,特别是“印花税”之前,他们专门咨询了那位德高望重的殖民地驻英国的贸易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此时,富兰克林已经在伦敦住了10年。他热爱伦敦,非常忠于英帝国,同时也很热爱家乡北美。北美人说他是英国人,英国人说他是美洲人,富兰克林觉得自己是个很公正的人。他看了议会的法案,觉得这个税还算比较合理,也不重,殖民地会不高兴,但不会闹上天。可是,老爷子这回算是看走眼了,他也许在英国呆的时间太长了,低估了自己同胞的坏脾气和撒泼捣乱的本事。

《糖税法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殖民地人立刻爆炸了。想征老子的税?没那么容易!当时,北美殖民地经济正赶上战后萧条期,大家本来就一肚子火,别说3分钱,半分也没有!你不是收糖税吗?俺不进口了,俺走私!结果,海关折腾了大半年,没收上几分钱。可是,不知为什么,英国议会好像没反应过来,也没看出殖民地人的刁蛮本性,还是自顾自地于1765年3月颁布了那个著名的《印花税法案》(Stamp Act)。

“印花税”在英国本土已经实施多年,是一种很有效的直接税(Direct Tax),它要求很多印刷品必须用带“印花”的纸,这种纸由伦敦提供。法案覆盖的领域非常广,比如律师、医生的证书,商业许可证,法律文件,报纸,小册子,书,甚至扑克牌,每页纸上都要带有英国政府的“印花”。当然,为了戴上“花”,就得交钱。“印花税”的金额也不高,每页就几分钱。但偏偏是这几分钱点燃了“美国革命”的燎原之火。

如果说,殖民地人反对“糖税“时还只是本能反应,到“印花税”时就已经变成了大规模、有组织的抗议行动了。全美13个殖民地都开了锅,猜猜闹腾得最厉害的是哪个?当然是拥有悠久的“暴徒”与“黑帮”历史的马萨诸塞!

《印花税法案》一公布,波士顿立刻陷入混乱,人们走上街头,先是示威游行,后来就变成了打砸抢。暴徒们冲进政府机关,殴打官员,砸玻璃,毁桌椅,烧房子,还差点拆了副总督托马斯·哈金森(Thomas Hutchinson)的家,搞得一片狼籍。在波士顿人眼里,暴力就是革命,就是自由。

这一次,人们已不再是单纯反对“印花税”了,他们更担心,如果“印花税”不能被制止,以后英国议会不是要为所欲为吗?昨天是“糖税”,今天是“印花税”,鬼知道明天还有什么税,这还有头吗?他们好像看到一双巨大的手正在向他们伸来,要扼住他们的咽喉,让他们无法呼吸。当时的北美人认为,英国政府已经得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病,这个病的名字叫“腐败”,他们特别害怕这个病横跨大西洋,登陆北美。英国议会连连对殖民地下手,说明他们已经开始放弃以前的“忽视”政策,而是变成“严加管教”。对自由散漫惯了的北美人来说,这是世界末日。

就在大家东一棒子西一鎯头地搞破坏时,一位律师站出来说了几句话,给殖民地人的暴力行为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位律师的名字叫詹姆斯·奥蒂斯(James Otis)。他不仅是律师,也是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议员。他说,根据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和《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英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是,政府在没有得到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征税。怎么才算是征得纳税人同意呢?就是通过纳税人选举出来的代表,也就是议会的议员。英国议会有征税权是因为他们代表了“人民”,他们同意就是“人民”同意。如果“人民”不满意他们的代表,下回选举换个人代表自己就是了。

奥蒂斯说,问题就出在,北美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没有自己的代表(富兰克林不是议会议员)。既然没有代表,北美人当然也就没机会“同意”或者“不同意”加到他们身上的税收。英国议会在未经殖民地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殖民地征税,显然已经构成“违宪”(Unconstitutional),侵犯了殖民地人做为英国公民的权利。所以,大家抗税是应该的。他提出了那句“美国革命”中最早也是最著名的口号:“无代表的税收就是暴政!”(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s Tyranny)。后来,这句话演变为:“无代表,不交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真是知识越多越反动,奥蒂斯的话让整件事完全变了性质。殖民地人的暴行已经不是“抗税”,而变成了“维权”。那点税不算什么,要是咱的代表同意,咱就交。可是,咱没代表,凭什么交税?这不是抢劫吗?本来,暴徒们闹事只是因为脾气大,这下可好,连不识字的农民都成了法律专家,挥着拳头高喊:“无代表,不交税!”暴徒们一想,原来老子只知道俺的钱让人抢了,弄了半天,俺的权也让人夺了。那咱还等什么?使劲儿砸吧!这才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呢。

估计英国议会的议员们个个都想把奥蒂斯活活掐死,可是没办法,人家说得不错,咱也得拿出理论来反驳一个吧?于是,议会说,殖民地虽然在议会中没有名义上的代表,但英国议员们却是他们“实际上”的代表(Virtual Representation),他们在制订税法时确实考虑了殖民地人的利益。而且,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英国议会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它高于王权,也高于殖民地议会,当然可以在殖民地征税。北美人一听,什么?老子被“实际上”代表了?狗屁!谁选你代表俺的?俺只认俺家门口那个议会,别的一概不认!

自从有了“法律”依据,殖民者们闹得更欢了。在马萨诸塞,暴徒们又想起了一个绝招,就是把收税官的身上涂满焦油,粘上羽毛,然后把绳索套在他们脖子上,拉着游街示众。更有甚者,暴徒们还把收税官的样子做成纸人,吊在树上烧,谁看了都得做噩梦。这种人身侮辱就有点太缺德了,收税官只是执行公务,又不管制订税法,议会的决策跟他们有毛线关系?可是,殖民者们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让谁也不敢来收税,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果然,“印花税”的税官们都哭爹喊娘地请求辞职,谁敢干这活?打死也不干。整整一年的时间,一分钱都没收上来。殖民地的暴乱让英国商人大受损失,他们也请求议会取消“印花税”。没办法,英国议会在1765年底开会讨论“印花税”的去留。此时,富兰克林也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想平息殖民地的怒火,让一切恢复正常。富兰克林来到英国议会的听证会。在几个小时的听证中,他回答了议员们提出的上百个问题,证明殖民地确实“不堪重负”,无法承担“印花税”。议员们明明知道富兰克林在那“哭穷”是装腔作势,但也没辙,再耗下去北美就不可收拾了。1766年3月,议会终于宣布取消“印花税”。这个短命的税法只存在了一年,不但没收到一分钱,还造成大量人员和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英国人与北美人之间的感情受到极大的伤害,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在今后的日子里,这道裂痕是愈合还是加深,就要看英帝国的政治智慧了。

“印花税”被取消的消息传到北美,殖民地立刻成了欢乐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庆祝胜利。波士顿人还为“印花小姐”举行了盛大的葬礼,放火焚烧做成纸样的“印花”,极尽刁钻古怪之能事。

“印花税”结束了,“美国革命”才刚刚开始。英国议会能从此罢手吗?殖民地人将怎样应对新一轮的较量?请看下一个故事:愤怒的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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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21)- 抗税风波

  1. Stephen says:

    “英国政府借债高达130亿英镑”,好像是130 million,1.3亿。

  2. Blueberry says:

    是的。我会改过来。谢谢!

  3. 姚之群 says:

    无选票不纳税是宪政的基础。宪政是制*度性的变革,把人民和政府的博弈从流血变为不流血,所以是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革命性的进步。

    • Blueberry says:

      二百多年前的北美人就懂这个道理,不简单,说明他们深得英国文化的真谛。英国还真有点冤,成败皆自取呀。

  4. Jia says:

    哈,音乐剧 汉密尔顿 中英王乔治三世唱词的口气,就是家长对叛逆的孩子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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