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22)- 愤怒的波士顿

1765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印花税法案”在北美殖民地掀起轩然大波,各殖民地的抗税风潮迫使议会在1766年3月取消了“印花税”。可是,这并不表示英国已经放弃了在殖民地征税的企图。毕竟,欠下的那一大堆战争债务总是要还,不向富裕的北美要钱,又能找谁要呢?再说,“印花税”铩羽而归,让英国议会觉得很没面子。堂堂的英帝国难道还斗不过殖民地那几个“黑帮”与“暴徒”吗?

于是,在1767年,吃了一堑却没长一智的英国议会,通过了一套新的税法,称为《汤森法案》(Townshend Acts),是以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Charles Townshend)的名字命名的。《汤森法案》比《糖税法案》和《印花税法案》更进了一步,规定对北美进口的一系列产品征收海关税,包括纸,油漆,铅,玻璃,茶,等等。这些都是北美不生产而且只能从英国进口的产品。

《汤森法案》有三个目的。一,增加收入,就是捞钱。二,告诉殖民地人,到底谁是老大,确立英国议会至高无上的地位。只要英国议会想征税,它就能征税,殖民地议会必须服从。三,建立美洲海关总署(American Board of Custom Commissioners),统一管理殖民地海关,打击走私。也不知道英国人咋想的,这个海关总署居然设在“暴徒”的老窝波士顿,还真有点找死的意思。

跟“糖税”和“印花税”一样,《汤森法案》中所有产品的税率都很低,也就几分钱几毛钱的事。它想先确立议会的权威,然后再慢慢提高税率。从波士顿人在“印花税”期间的表现上,你用脚趾头都想得出他们对《汤森法案》的反应。刚送走了“印花小姐”,这回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英国议会怎么这么不长记性?告诉他们多少遍“无代表,不交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转脸儿就忘了不成?

1767年的波士顿,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愤怒”。在愤怒的人群中有一个人,他比所有的人都更愤怒。这个人的名字叫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

很多人认为,“美国革命”是由三支火把点燃的,他们是性格、背景、经历完全不同的三个人。没有他们,革命仍然会发生,但绝不会这么猛烈,这么迅速,这么精彩。他们的智慧、勇气、和热情把海水变成了火焰,把“暴乱”变成了“革命”。塞缪尔·亚当斯就是那第一支火把。

塞缪尔·亚当斯,1722年生于马萨诸塞的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家庭。他的父亲,老塞缪尔·亚当斯,与母亲玛丽共生了12个孩子,却只有三个活过了三岁。老亚当斯是个成功的商人,他专门制作造啤酒用的麦芽。亚当斯家住在波士顿的一所大房子里,过着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

亚当斯一家是非常虔诚的清教徒,他们严格地遵守着“清教”的道德准则。老亚当斯是教会的执事,也就是教会中的领袖人物,深得大家的爱戴。老亚当斯不但热心教会的事物,对政治也很热衷。他是“波士顿城镇会议”(Boston Town Meeting)的一员,后来又当选为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Massachusett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议员。晚上,他家经常有政治沙龙,大家在一起谈天说地,指点江山。小塞缪尔·亚当斯就在这种很浓的政治气氛中长大,他对政治的强烈兴趣也就不足为奇了。

小亚当斯对自己的清教徒背景感到特别骄傲。他的祖先是最早来到马萨诸塞湾定居的清教徒,他们都是品德高尚、志趣高远的“上帝的选民”。亚当斯觉得,自己只有发奋图强,才不会辱没祖宗的梦想。像其他几位重要的“建国国父”一样,他一生对“清教”价值的执着追求为未来那个年轻的国家注入了强大的凝聚力和高水准的道德观。

1736年,14岁的塞缪尔·亚当斯进入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四年后,他获得学士学位。他又继续深造,于1743年获硕士学位。当时的哈佛跟个神学院差不多,大部分学生都研究神学。亚当斯的父亲也希望儿子将来能从事教会的工作。可是,亚当斯却发现自己对政治越来越感兴趣。他特别擅长写政治论文,下笔如有神,一会儿功夫就是一篇。他写道:“(殖民地)社区有权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抗更高的权威”,显然已经为他在“美国革命”中的言论埋下了伏笔。

亚当斯在哈佛攻读硕士学位的时候,一个大变故让他的家受到沉重的打击。父亲老亚当斯参与创办的房地产银行因得罪权贵而被英国政府查封,老亚当斯和其他合伙人都因此负债累累。塞缪尔·亚当斯的中产阶级生活被打乱了,他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衣食无忧。这件事的影响伴随亚当斯的终生,时刻提醒他,英国对殖民地的横加干涉将会毁掉殖民地的未来。亚当斯对革命的热情多半就是源于这种让他痛彻肺腹的个人经历。

从哈佛毕业后,为了维持生计,亚当斯试过各种工作。开始,他想当律师,后来又去做生意。结果,他干一行,败一行,任何工作都无法持久。父亲老亚当斯经过那场变故后一直没恢复元气,贫病交加,终于在1748年去世了。他把家族的麦芽生意交到塞缪尔·亚当斯手中,希望他能撑起一片天。可是,塞缪尔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他对赚钱压根儿就不感兴趣,那点老本儿一会儿就让他折腾没了。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他发现,自己最喜欢也最擅长的还是政治。

1749年,亚当斯与牧师的女儿伊丽莎白·切可利(Elizabeth Checkley)结婚。在他们7年的婚姻中,伊丽莎白生了6个孩子,但只有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其余的全部夭折,最后连伊丽莎白也因难产而死。看着自己的孩子、妻子接二连三地死去,塞缪尔沮丧到了极点。

但生活的困窘和失妻丧子之痛并没有动摇亚当斯对政治的热情。他积极参与波士顿的政治生活,先在波士顿城镇会议中当上一名职员。他生性外向,豪爽,正直,敢做敢当,特别喜欢交朋友,很快就为自己赢得了声誉。1756年,波士顿城镇会议选他当收税官,亚当斯开始了自己的公职生涯。

收税官的职务给他带来一定的收入,可是亚当斯实在太不会当差了。他去收税时,只要人家有难色,或诉几声苦,他就不忍心收了。而且他邋里邋遢,非常没有条理。比如,最起码的,你应该把收上来的税钱放在一个口袋,把自己的钱放在另一个口袋,省得混了。但亚当斯偏偏把所有的钱都乱七八糟地放到一起,根本搞不清哪是自己的,哪是收上来的。久而久之,这笔糊涂账越记越乱。幸好他在城镇会议中朋友多,大家相信他的为人,不会太责怪他。可是,税收不全,城镇会议的日常开支渐渐成了问题。最后,亚当斯的政敌把他告上法庭,说他欠税1,463英镑。这些人都是波士顿的富人,他们对亚当斯不收或少收穷人税的做法非常不满,要好好整治他一番。

就在亚当斯让官司搞得焦头烂额时,他的福星出现了。一天,一位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年轻绅士来到法庭。大家一见到他纷纷行礼致敬。这位绅士用平静、优雅的语气,奉劝他的富人朋友们不要再找亚当斯的麻烦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他果然有面子,富人们撤销了对亚当斯的指控,亚当斯的朋友们帮着付清了一部分欠款,剩下的由城镇会议当坏账处理了事。反正以后不要再让亚当斯当收税官就是了。

这位年轻绅士到底是什么来历呢?他就是波士顿最富的人、“船大王”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约翰·汉考克生于1737年,比塞缪尔·亚当斯小15岁。他出身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大主教。汉考克7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他和母亲去跟叔叔、婶婶一起住,从此,他的中产阶级生活就结束了。他的叔叔经营着马萨诸塞最大的运输公司,波士顿港停的船有一半是他家的。叔叔、婶婶似乎拥有世界上所有的财富,可他们缺一样东西:孩子。他们把约翰当自己的儿子抚养,从小就让他受最好的教育,带他出入上流社会的交际场所。1754年,汉考克毕业于哈佛,成了叔叔的商业伙伴。叔叔去世后,27岁的汉考克继承了他的巨额财产和船公司。此时的他,已是波士顿最让人羡慕的“钻石王老五”。

看上去,汉考克和亚当斯完全不是一路人。亚当斯永远都穿着一件皱皱巴巴的深红色外套,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洗了。这外套不一定特别廉价,但那个懈怠样子,就好象亚当斯每天晚上都穿着它睡觉一样。而汉考克则永远都衣着光鲜,那考究的褶边衬衫,那昂贵的丝袜和闪亮的皮鞋,还有那雍容华贵的气质,简直迷死人不偿命。

可是,这位“钻石王老五”除了会赚钱,还有个跟塞缪尔·亚当斯同样的爱好:搞政治。就是这点爱好把他们连在了一起。汉考克很佩服亚当斯的为人,也很欣赏他的政治抱负。于是,当他看到亚当斯有难就拔刀相助,交了这个朋友。从此,亚当斯成了汉考克的革命导师,汉考克成了亚当斯的银行账户。有了汉考克这部自动提款机,波士顿的反英斗争既有了动机,又有了本钱。亚当斯终于可以放开手脚闹革命了,汉考克也不再只是个富翁,他像亚当斯一样,变成波士顿的旗帜和象征。后来,汉考克做为“大陆会议”主席,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成为最著名的“建国国父”之一。

1764年,英国议会通过《糖税法案》时,亚当斯在城镇会议中猛烈抨击英国议会。他赞同詹姆斯·奥蒂斯的“无代表,不交税”的主张,说:“如果他们可以对我们的贸易征税,那我们的土地呢?我们的财产呢?不是都可以征税了吗?这完全侵犯了我们宪章中规定的‘自治’权利。我们是地地道道的英国公民,如果在没有代表的情况下就被征税,那么,我们不是从自由的国民变成附庸的奴隶了吗?”

波士顿城镇会议接受了亚当斯的主张,成为第一个挑战英国议会权威的组织。亚当斯的话发表在报纸和小册子上,他名声鹊起。1765年,《印花税法案》(Stamp Tax)通过时,各殖民地普遍采纳了亚当斯的言论,坚决抵制“印花税”。亚当斯认为,“印花税”不但“违宪”,而且严重妨碍商业贸易的发展。他号召大家抵制英货,以迫使英国议会取消“印花税”。
1765年8月,一位叫安德鲁·奥利佛(Andrew Oliver)的“印花税”收税官,他被做成纸人吊在树上烧,他家和办公室都被砸得稀巴烂。过了没几天,副总督托马斯·哈金森的家也被愤怒的人群捣毁。马萨诸塞总督认为,这是有组织的暴力行为,而这个组织者就是塞缪尔·亚当斯。这个指控没有确凿的证据,到现在历史学家们也难有定论。很多人认为亚当斯就是波士顿“暴徒”的幕后黑手,他通过几个有效的“团队”指挥着“暴徒”们的行为。也有人说亚当斯根本没有介入这些事情。不管怎样,事后亚当斯发表声明,给“暴徒”们撑腰打气倒是真的。但与此同时,亚当斯也认为砸毁官员的家确实有点太暴力,他更支持合法的抗议,比如和平请愿和抵制英货。问题是,脾气暴躁的波士顿人,哪里耐得住性子“和平”请愿呢?

“印花税”被取消后,人们还没高兴几天,《汤森法案》就来了。波士顿城镇会议立刻号召殖民地人全面抵制英货。你不是征关税吗?俺不买你的东西了还不行吗?但是,亚当斯很清楚,光靠马萨诸塞的力量不足以推翻《汤森法案》。他积极联络其他殖民地,让大家一起抵制英货。到1767年底,所有的新英格兰殖民地和中大西洋殖民地都参与了抵制英货的运动。本来一盘散沙的北美终于迈出了走向联合的第一步。

如果说,未经殖民地人同意就征税是英国议会犯的第一个错误,那么他们的第二个,也是更致命的错误,就是促成了殖民地的联合。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中的任何一个都无力单独与英国抗衡。一百六十年来,她们各怀鬼胎,做梦都没想过会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英国各个击破,区别对待,有的打,有的拉,应该可以避免或推迟“美国革命”。可是,议会却对北美殖民地一视同仁,要征税都征税,逼得她们不得不联合行动。等英国终于清醒过来时已经太晚了,她能做的唯一的修补就是通过《魁北克法案》(Quebec Act)稳住了“养子”加拿大,而那十三个亲生孩子却“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塞缪尔·亚当斯是殖民地联合的最有力的推动者。《汤森法案》让他认识到,以前靠波士顿“暴徒”示威的做法太不够水准,再说,“暴徒”的称呼也不好听,有损波士顿人的形象。换个啥称呼更有煽动性呢?亚当斯灵机一动,就叫“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吧!又好听,又有正义感。于是,波士顿的“暴徒”和“黑帮”们摇身一变,都成了“自由之子”,其他殖民地的反英组织也都改称“自由之子”,亚当斯是波士顿“自由之子”的领袖。1765年9月,他当选为殖民地议会议员。

“自由之子”们除了组织示威游行以外,还通过书信、报纸、小册子互通信息。他们定期聚会,商讨反英策略。“自由之子”喜欢在大树下开会,这些树被称为“自由树”(Liberty Tree)。很快,全美各地都出现了“自由树”。后来,战争爆发后,英军每到一处,第一个要砍的就是“自由树”。他们效率倒是挺高,各地的“自由树”都给砍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马里兰等州还保留了几棵,供人们参观。

殖民地的爱国女士们也没落下,她们组成“自由之女”(Daughters of Liberty)。“自由之女”们在抵制英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日夜不停地纺纱织布,用殖民地自己的面料做成衣服代替英国服装,她们还找到各种植物的叶子做饮料代替英国茶。与此同时,“自由之子”的成员到处巡查,看谁敢进口英国货就砸他娘的。心明眼亮的“自由之子”和心灵手巧的“自由之女”,使北美殖民地抵制英货的运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几个月下来,英国商人都受不了了,他们纷纷要求议会取消《汤森法案》。

1768年,马萨诸塞议会给英王发去请愿书,亚当斯和奥蒂斯要求议会把这封请愿书也发送给其他殖民地,同时附带一封亚当斯起草的给各殖民地的公开信,号召其他殖民地与马萨诸塞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汤森法案》。这封公开信后来被称为“革命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马萨诸塞总督弗朗西斯·伯纳德(Francis Bernard)要求殖民地议会收回这封公开信,议会拒绝了。亚当斯说,他们的请愿合法又合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向英王发出一封新的请愿信,要求撤换伯纳德总督。伯纳德一气之下,宣布解散殖民地议会。

殖民地议会与皇家总督剑拔弩张,波士顿已经坐在火山口上。下一步,伯纳德总督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波士顿人又会如何反应?请看下一个故事:血溅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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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22)- 愤怒的波士顿

  1. Anonymous says:

    你认为现在的香港人这样“闹事”是不是和当年的美国人也一样呢?就是因为享受到了太好的自由,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因为“旧大陆”政治环境的不自由还有他们祖上很多都是移民逃难过去的,所以对“宗主国”任何法案的通过都很警觉,造成双方的对立?

    不过我感觉中国毕竟不是英国,香港未来的结局或许会是法兰西置于布列塔尼公国,而不是英国与北美。

  2. Blueberry says:

    我想香港应该不同,毕竟历史、背景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希望领袖们能用智慧引导人民,造福后世。

    • Anonymous says:

      不是说历史环境,而是说心境,双方敌视的心境。香港自然而然不可能与北美一样,但就心境而言,我感觉双方“暴徒”捣乱的态度是一样的,而且起因也很类似,都是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法案引发的长期暴乱。

      不过我对香港未来倒是很悲观的,被英帝国统治的地方自然而然更不可能愿意被专制大一统帝国统治,就像是北美人自由惯了,连英国人征税一点点都被视作破坏原有的自由。

      但是香港我感觉他更像是处在欧洲面对着法兰西王国的布列塔尼公国,而不是远在大洋彼岸的北美,香港最坏的结局就是想布列塔尼公国一样被法兰西吞并,最好的结局就像是低地国家(比如荷兰、比利时之类的)一样受到英帝国的庇护,绝对不让法国染指。

      • Blueberry says:

        心境应该差不多。卢梭好像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有时候就像禁果(或毒品),没尝过的人可以接受任何形式的统治,一旦品尝便无法放弃。这可能也是人们很难互相理解的原因。至于结局,我觉得香港也许会完全不同于欧洲的先例,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3. SLY says:

    北美是机会太多了,而香港恰恰相反,是机会太少了,但是这种对自由极端的态度又让他们难以放低自己的身价去正确审视大陆,最终的结果可能对香港自身来说就会是一个悲剧。

    • blueberry says:

      过度的自由和过度的秩序都不是好事,但要做到张弛有度何其难也。每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同,希望人们凭着智慧和耐心为自己和子孙谋幸福。

  4. Chengyu says:

    契约精神渗入到英美人民的血液。
    而香港人民何曾想到泱泱大国会说话像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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