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1日,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开始就弗吉尼亚代表理查德·亨利·李在6月7日提出的“独立”议案投票表决。李的议案是这样的:
“这些联合起来的殖民地从此是,并且按其权利也应该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他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他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
对大多数代表来说,这个选择是痛苦的。从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到1776年,已经170年了,7代人的时光。在这170年中,北美人享受着英帝国宽松的统治带来的自由、和平、繁荣、秩序,他们是英王最忠诚的臣民,为几千英里以外的祖国感到无比骄傲。那些乘坐“五月花”号来到新大陆的清教徒们可能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们的子孙将彻底背叛他们的祖国,建立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新国家。
一年前的7月,大陆会议为与英国妥协做了最后的努力。他们写了一份措辞卑微的《橄榄枝情愿书》(Olive Branch Petition),专门派宾西法尼亚的领主理查德·宾(Richard Penn)亲自送往伦敦。宾家族与英国王室的渊源不是一般的深,大家觉得英王看在宾的面子上怎么也该瞄一眼他们的请求。可是,乔治三世这回算是铁了心了,他拒绝接见理查德·宾,那份情愿书他连看都没看就扔进了垃圾桶。1775年8月,英王正式宣布北美殖民地行为是“叛乱”(Rebellion)。乔治三世的声明实际上把和解之路堵死了,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在大陆会议还没能宣布独立之前,英王已经宣布北美独立了。”
新英格兰殖民地的代表们坚决支持独立,他们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出人意料的是,最激烈地反对独立的,不是看上去对革命毫无兴趣的南方,而是以宽容、开放著称的中大西洋殖民地,包括纽约、新泽西 、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在6月的争论中,中大西洋殖民地无一例外地反对独立,南方的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也反对。当时,这些殖民地的议会没有授权他们在大陆会议的代表投票表决“独立”议案,即使这些代表们赞成独立,他们也不能投票。几个星期之后,在革命派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殖民地议会授权他们的代表投票表决独立议案,但到底是赞成还是反对,这还要看代表们的个人意愿。
支持独立的一方以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为首,反对独立的一方以宾夕法尼亚的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为首。大陆会议的会场有时候看上去就像亚当斯单挑迪金森的战场,他们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没冲上去扭断对方的脖子就算不错了。两人都是律师出身,而且是很成功的大律师,他们吵架是个什么效果可想而知。他们的形象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亚当斯又矮又胖,充满活力和热情;迪金森又高又瘦,面无血色,看上去像僵尸。亚当斯来自中产阶级家庭,他敏锐、直率,得理不让人;迪金森是个大富翁,他优雅、谦和,但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
支持独立的人认为:1.北美殖民地实际上已经独立了,大陆会议只不过宣布一个“事实”而已;2.殖民地对国王的效忠从来都以自愿为基础,她们以忠诚换取国王的保护。现在战争已经开始,英王不再保护殖民地,殖民地也就不用再忠于国王;3.人民支持独立,他们正期待着大陆会议的指引;4.国际社会,特别是法国和西班牙,将会援助北美,但前提是,北美必须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亚当斯说:“只有当我们承认自己并成为完全拥有独立和自由的主权国家,外国才会承认我们。”
反对独立的观点是:1.独立的时机尚不成熟;2.人民还没有下定决心,他们并不完全支持独立;3.如果贸然宣布独立,将迫使某些殖民地脱离联盟,造成分裂;4.应该先探明法国和西班牙的态度,然后再决定是否独立;5.应该等目前的纽约战事初见分晓再做决定,否则很可能引来灭顶之灾;6.在宣布独立之前,应该先把殖民地联盟的条例制定下来,以便向独立国家过渡。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说:“在我们没有建起新房子之前,为什么要匆匆忙忙地把旧房子拆掉让自己挨饿受冻呢?”
在正反双方无休无止的争论中,7月1日悄然来临,终于到了最后摊牌的时刻。这天早晨,阴云密布,预示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大陆会议的代表们静静地来到会议厅。他们的心情似乎很沉重,一反往日闹闹哄哄的状态,整个大厅鸦雀无声。亚当斯和迪金森这两个大律师准备向“陪审团”做最后的陈述。
上午10点,约翰·汉考克宣布开会。约翰·迪金森站起来,他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他把过去这段时间反对独立的观点重述了一边,提请代表们慎重行事。他说,你们今天的决定可能将把我们的民族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北美大地将经受血腥和暴力,我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同胞惨遭屠戮。然而,迪金森也意识到,独立是大势所趋,他无力阻挡历史的脚步。他悲伤地说:“可以预见,我今天的所作所为将让我名誉扫地。。。但是,我必须抗争。如果在此时保持沉默,那就是犯罪。”迪金森说完,慢慢地坐下,随之而来的是死一般的寂静。他的话和他对北美前途的真切关怀打动了所有的心,连亚当斯也投以崇敬的目光:“他的论证不但优雅高贵,而且礼貌真诚。”
此时,窗外狂风大作,雷电交加。亚当斯站起来,开始了他的陈述。他的声音清晰洪亮,他的目光坚定沉稳,他仿佛看见一个新生儿正呱呱落地,那,就是他的国家,一个自由的国家。他说:
“一个最宏伟的事业,一个决定着千千万万已出生和没出生的人的生命和自由的选择,现在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正处在一场革命的中心,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完全、最神奇、最精彩的革命。历史长河中,有几个人有这样的荣耀,可以为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创造一个国家,一个共和国!”
亚当斯似乎完全沉浸在对新国家的憧憬中,他的语言也许不够优雅,但那强大的感染力让每个人为之动容。当他的讲话结束时,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站起来鼓掌,并纷纷上前与他握手表示敬意。一位新泽西代表说:“他是这个时代的巨人,这个国家的独立完全拜他所赐。。。”很多年后,亚当斯曾担心自己的历史地位。他说,当后世子孙回忆“美国革命”时,他们可能只会看到两个人:华盛顿和富兰克林,而他将被遗忘。其实,他多虑了。他的贡献足以让他成为美国的“独立之父”,他的名字将永垂青史。
迪金森和亚当斯动人心弦的演讲再次引起代表们激烈的争论,这一争就是9个小时。窗外大雨倾盆,屋内热气腾腾。最后,汉考克宣布,大陆会议全体委员会开始表决。13个殖民地各持一票。每个代表团的人数都是奇数,从3个到7个不等。先在各代表团内部投票,比如,如果弗吉尼亚代表团的7个人中有4个赞成独立,那么,弗吉尼亚的这一票就是赞成票。结果,8个殖民地投了赞成票,宾夕法尼亚和南卡罗来纳投反对票,特拉华和纽约弃权。特拉华本来是3个人,但其中一个因病没来,剩下的两个代表一个赞成一个反对,无法决定。纽约省议会正在休会期间,要到7月中旬才能复会,代表团没有得到授权,不能投票。
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独立议案算是在全体委员会通过了,但它还要被大陆会议“无异议通过”才算数,这个目的在7月1日显然是不太可能达到了。此时,天已擦黑,南卡罗来纳代表爱德华·拉特利吉(Edward Rutledge)建议,把最后的投票推到7月2日。汉考克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立刻表示同意。亚当斯也从拉特利吉的话中听出了希望。26岁的爱德华·拉特利吉是大陆会议最年轻的代表,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之一。他一向都最起劲地反对独立,但同时,他也是个很有全局观念的爱国者(Patriot)。他似乎在向亚当斯暗示,给他一点时间,他将改变南卡罗来纳的意向。
散会后,各代表团其实并没各自回去睡大觉。在7月1日这个又湿又闷的雨夜,无数的秘密磋商和妥协紧张地进行着。历史没有记录当夜到底达成了多少“秘密协议”,但从第二天的结果上看,代表们都是谈判高手。怪不得亚当斯说:“独立不是争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
7月2日早晨9点,就在大陆会议正要关门开始讨论的时候,特拉华的凯撒·罗德尼(Caesar Rodney)出现在会场,他的靴子上身上全是泥。他就是那位前一天缺席的代表。他本来因病在家休息,但有人告诉他,特拉华代表团因为他的缺席而扯成平局,无法投票。于是,他连夜骑马狂奔80英里赶到费城,中间换了好几次马,才在早上9点来到大陆会议。他的外貌因患皮肤癌而变得丑陋,常年用头巾遮着半边脸,看上去非常怪异。可是,他是一股强大的精神,是一团火。他的到来使特拉华那一票毫无悬念地投向独立。
跟罗德尼的到来同样有戏剧色彩的,是宾夕法尼亚代表团空出来的两个座位。7月1日,宾夕法尼亚代表团的7位代表中,4位反对独立,3位赞成,决定了宾夕法尼亚的立场。7月2日,其中两位反对者,约翰·迪金森和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忽然很“识相”地缺席,剩下5位以3比2投了赞成票。据说,7月1日夜,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企图劝说迪金森改变立场,但他拒绝放弃自己的观点。为大局考虑,他和莫里斯决定以“缺席”来成全殖民地独立的愿望。而爱德华·拉特利吉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魔法”让南卡罗来纳倒向了独立。就这样,在7月2日的最后表决中,12个殖民地赞成,纽约再次弃权,独立的议案终于“无异议”通过了。一个星期后,得到了授权的纽约代表团才正式投票赞成独立。就这样,在抗税风波兴起十年之后,在华盛顿的大陆军跟英军真刀真枪地干了一年之后,北美终于走向独立。
7月2日,对亚当斯来说,是个胜利的日子,一个值得永远纪念的日子。他在当天写给阿比盖尔的信中说:“1776年7月2日将是美国历史上最值得纪念的日子。我相信,我们的子孙后代每年都会庆祝这一天。”可是,他高兴得有点太早了。后来的美国人把庆祝活动推迟了两天。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发表《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ce)的这一天,才是美国的“独立日”(Independence Day)。
在通过了独立议案之后,7月3日,大陆会议开始讨论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五人委员会呈递的《独立宣言》。杰斐逊很紧张,他不知道别人会对他写的文章有什么看法。就像要寻找精神寄托似的,他有意无意地坐到富兰克林身边。代表们开始逐条审议,有的大修大改,有的大删大减,有的剑拔弩张,有的诅咒,有的威胁,有的抗议,闹得不亦乐乎。杰斐逊坐在那里一句话都没说,但他平静的外表掩饰不住心中的惆怅。身为作家和出版家的富兰克林,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自己身边这个受了伤的作者。他凑到杰斐逊耳边给他讲了个故事:
有一个做帽子的人,他想为生意打个小广告,上面写着:“约翰·汤普森,制帽人,自制自卖,敬请光临。”这句话后面还画着一顶帽子。他决定在使用这个广告之前先征求一下朋友的意见。结果,朋友们把他标语里的字一个一个地删掉,到最后,只剩下汤普森的名字和那顶帽子的图画。
富兰克林的幽默总算让杰斐逊露了点笑容。就在富兰克林逗杰斐逊开心时,亚当斯正全力以赴地捍卫着《独立宣言》中的每一个字。他无与伦比的口才和严密清晰的逻辑使《独立宣言》原文中的大部分内容得以保留。杰斐逊为此深受感动,他说:“他是支持《宣言》的中流砥柱,他强有力的倡导和保护使它免受来自各方面的攻击。”
尽管如此,杰斐逊的原文还是被砍掉四分之一,其中大部分是谴责奴隶制的文字。在这一点上,亚当斯无能为力。亚当斯和富兰克林几乎是所有“国父”中最激烈地反对奴隶制的人,但他们同时也认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是殖民地的团结。废除奴隶制意味着南卡和佐治亚立刻退出联盟,其他南方各州也不再支持革命,这对本来就弱小的北美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亚当斯无可奈何地说,奴隶制不是我们这代人能够解决的问题。。。
7月4日,大陆会议终于批准了修改后的《独立宣言》,“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就随之诞生了。严格地说,她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十三个独立国家的联盟。这群乌合之众对当时的世界没有任何影响,鬼才相信她们能成什么气候。
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他的签字又大又漂亮,他说:“我写大一点,这样乔治三世不用戴眼镜就看得见。”事实上,他的签名实在太霸气了,以至于在今天的美国,“约翰·汉考克”成了“签名”的代名词。如果有人说:“我需要‘约翰·汉考克’”,他的意思是“我需要你的签字”。
正式的签字仪式没有发生在7月4日,而是稍后的几天。当时,已改为“独立厅”的议会大厅里气氛非常压抑,来自十三个州的56个代表似乎感觉不到应有的喜悦。《独立宣言》是一个新国家的出生证,但同时也是所有签字人的“生死状”。当他们签上自己名字的时候,他们毫不含糊地承认了自己的“叛国罪”(Treason)。如果落入英国手中,他们唯一的去处就是绞刑架。一个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字的人心情能轻松吗?
代表们一个一个地默默地走上前去签字,没有人说话。弗吉尼亚那位身高1.93米体重300磅的大块头代表本杰明·哈里森,跟旁边又瘦又小的马萨诸塞代表艾尔布里奇·杰瑞(Elbridge Gerry)开玩笑说:“等咱们都被挂上绞刑架的时候,我可就沾光了。凭我这分量,立马就玩儿完。你呢,恐怕得在空中手舞足蹈一两个小时才会咽气。”他的话引来一阵笑声,但很快就被低沉的情绪淹没了。富兰克林说:“现在,咱们大家可真要拴在一起了。否则,咱们肯定会被一个一个地吊死。”
这56个把“生命、财产、和神圣的名誉”都赌上的人将被后代赋予一个光荣的称号:“建国国父”(Founding Fathers)。当然,他们只是这个团体中的一部分。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罗得岛的史蒂文·霍普金斯(Stephen Hopkins)身有残疾,但仍然用发抖的手签上自己的名字。纽约的菲利普·利文斯顿(Philip Livingston)本来过着王子一样的奢华生活,却为了自由变成一个“叛国者”。新泽西的约翰·维瑟普(John Whitherspoon)是苏格兰人,普林斯顿学院(后来的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马里兰的查尔斯·卡罗(Charles Carroll)是天主教神父;宾夕法尼亚的本杰明·罗什(Benjamin Rush)是著名的医生;新泽西的弗朗西斯·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是发明家、科学家、诗人、音乐家、画家;南卡罗来纳的亚瑟·米德尔顿(Arthur Middleton)是大种植园主,拥有5万英亩土地和800个黑奴。
《独立宣言》在费城被当众朗读后,教堂的钟声大作,13门火炮齐鸣,人们欢呼雀跃,敲锣打鼓地举行了盛大的游行。刚从印刷机上取下、还带着热气的《独立宣言》被送往其他殖民地。汉考克特意命人将其中一份快马送往纽约华盛顿的军中,并附上一封信,请华盛顿“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传达给大陆军。
华盛顿看到《宣言》时热泪盈眶,他和他的将军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整整一年。从他们拿起武器的那一刻起,就没想过走回头路。将军们私下里无数次地谈过独立,但华盛顿非常自律。他认为自己的职责是打仗,政治是大陆会议的事,军队不能干涉民选政府的决策。所以,他从来不发表任何关于独立的言论,甚至每天在与军官们共进晚餐时,他都带头祷告:“上帝保佑吾王!”“祝英王陛下健康长寿!”现在,他终于可以说:“让我们捍卫我们自己的国家!”“上帝保佑美利坚各州!”
7月9日,华盛顿命人在军中大声朗读《独立宣言》,战士们热血沸腾。当晚,一群大陆军战士和纽约市民将一尊铅做的乔治三世的巨型雕像拉倒。这座足有4000磅重的雕像被运到冶炼厂,熔化浇铸成4万2千颗子弹,倒是一点也没浪费。
在北美的英国官员迅速把独立的消息送往伦敦。8月中旬,《独立宣言》的全文出现在英国的各大主要报纸上,它迅速被翻译成欧洲各国的文字,几天之内就传遍欧洲大陆。英国王室和议会并没有公开评论《独立宣言》,但民间组织纷纷上阵,有的赞同,有的反对,而最多的反面意见是对北美保留奴隶制的谴责。一份评论说:“这世界上最荒唐的事,莫过于一个美国的革命者右手签着《独立宣言》,左手拿起鞭子抽向他那满眼恐惧的奴隶。”另一个评论说:“当他们还没有释放自己的奴隶时,有什么资格宣称‘人人生而平等’?”
就在大陆会议宣布独立的同时,英军陆续在纽约登陆。年幼的共和国将要面临最严峻的考验。华盛顿和他的大陆军将怎样抵御英军的进攻?等待他们的是什么样的命运?请看下一个故事:生死一线。
【大陆会议的会场有时候看上去就像亚当斯单挑迪金森的战场,他们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没冲上去扭断对方的脖子就算不错了。】
攘外必先安内。现在川普要把佩洛西的脖子扭下来了。
【《独立宣言》在费城被当众朗读后,教堂的钟声大作,13门火炮齐鸣,人们欢呼雀跃,敲锣打鼓地举行了盛大的游行。】
民心所向,离开民心一事无成,历史一定是人民自己书写的。
哈哈,大多数情况下,内斗比外战更残酷。人民要是发起疯来也是很可怕的哦。
【人民要是发起疯来也是很可怕的哦】
这个的确没错。例如希特勒统治下的冲锋队,日本军国主义统治下的神风敢死队,大清统治下的义和团,四*人*帮统治下的造*反*派。。。。。都是人民。
人民会受骗,人民会犯错,人民会被强奸,人民会被奴役,人民当中有败类。人民是乌合之众,人民不是伟光正,人民并非百毒不侵心明眼亮手握真理从不迷路,人民更非天生百战百胜天下无敌。我相信每个人从生下来到离开人世,犯错误一定比成功的时候多,只是程度不同。
伟人不犯错吗,伟人犯错的时候,常常是人民在付出代价,他们的学费就是人民的鲜血和生命,他们的成功往往意味着无数人民的累累尸骨。
伟人不是来自人民吗?他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伟大的人民才有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人民不伟大,伟人无从谈起。金字塔的塔尖闪耀着光辉,没有底座和塔身它什么也不是。
在这里我想定义一下人民两个字,所谓人民,就是除了统治阶级以外的一切人,包括所有的乌合之众平民百姓和精英豪杰,他们骨肉一体血肉相连。如果精英豪杰不属于人民,他们难道是一个特殊的阶级吗?
今天是独立日,这个伟大的胜利难道不是来自人民,难道不是全体美国人民的节日吗?
伟人自有他们的位置,但是他们永远无法和人民相提并论。
向美国人民致敬!
在民主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掌权者即统治者,所以和人民是一体的,或者说是互换的。 今日当选你即是统治者,明日落选你即是一介平民。
在专制国家,统治者和人民是对立的。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吗? 这是一个问题。
“人民”在每个时代有不同的定义,在每个国家也有不同的定义。所以,很多问题没有清晰和确定的答案。
最喜欢毕蓝老师书中的一段话,大意是一群不完美的人制造出一部不完美的宪法。后世很多人学习,却始终无法超越。
要真正想让”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一定要承认人民不是伟光正,而且包含不同阶级。所以谁说他能代表全体人民,他就一定是个骗子!
人民确实很复杂,因为人都是自私的,都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这也许就是政治如此复杂的原因吧。
其实也不太复杂: 在民主社会,就是调和着满足这一大堆自私的人的不同利益;在专制国家,就是骗着和吓着这一大堆人满足一人/一党的利益:)
有处笔误,“溶化浇铸成4万2千颗子弹”。应该是“熔化”。
是的,谢谢!这个地方出书的时候改过来了,我也会把博客中的改过来。
毕蓝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华盛顿当时在打仗,那么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56个代表,是不是不包括华盛顿?
对,那56个人不包括华盛顿。他在纽约,不在费城,也不是大陆会议代表(本来是,后来离开会议去打仗了)。军人是不能参政议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