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3月4日,54岁的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宣誓就任第25任总统。深受“1893年大恐慌”折磨的美国人忽然觉得眼前一亮,仿佛回到了“一八〇〇年革命”后的那段日子:阳光下的一切似乎都是新的。在辉煌又痛苦的“镀金年代”之后,美国人终于迎来了“进步年代”(Progressive Era),而麦金莱就是带领他们进步的第一位领袖。麦金莱入主白宫标志着“第三政党体系”的结束和“第四政党体系”(Fourth Party System)的开始,他将开启一个繁花盛开的新美国,被称为第一位“现代总统”。
从华盛顿到麦金莱,美国政治从“第一政党体系”走到“第四政党体系”(见下表),也是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国运的路线图。当初的国父们从没想过他们缔造的国家会深陷党争,更没想过他们创造的宪法能在党争中生存。美国政治从理想走向现实,从高屋建瓴走向柴米油盐;普通的美国人从自家后院走向投票箱,从追求自由走向追求平等。“镀金年代”的主旋律是财富,“进步年代”的关键词是幸福。虽然“追求幸福的权利”早就被明明白白地写进《独立宣言》,但追求幸福的路即使在看似平坦的新大陆也是最坎坷的旅途。当美国成为最富强的国家,美国人是否感到幸福?当少数美国人富可敌国,多数美国人能否分享红利?当多数人的民意得到体现,少数人的权利怎样受到保护?当腐败成为合法的权力,公平和正义如何伸张?这些都是人们渴望进步的理由,也是“进步年代”需要回答的问题。从“麦金莱繁荣”到“柯立芝繁荣”(Coolidge Prosperity)或“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这段让美国人无比怀念的幸福时光到底长什么样?他们为自己的幸福付出了多少努力和代价?
美国人回想“进步年代”时,第一个,也许对很多人来说唯一一个,闪现出的名字是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罗斯福毫无疑问是“进步年代”的旗帜和象征,有谁记得威廉·麦金莱呢?然而,开创了进步先河的麦金莱并不比罗斯福逊色。他带来的经济繁荣、海外扩张和开放政策改变了美国的历史轨迹,他与林肯相似的悲剧结局本应为他赢得相似的历史地位。麦金莱没成为林肯的唯一原因是他的继任者罗斯福过于出挑,以至于他完全被淹没在罗斯福的万丈光芒中。但如论如何,在罗斯福还没出现的时候,闪耀着自己独特光芒的麦金莱被认为是仅次于华盛顿和林肯的“好总统”,是位值得被记载被记住的领袖。
1843年1月29日,麦金莱出生在俄亥俄州的小镇奈尔斯(Niles),他家有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人的血统。麦金莱在家中9个孩子中排行第七。父亲老威廉·麦金莱是炼铁工人,后来经营自己的冶铁厂。母亲南希·艾莉森(Nancy Allison)是英国移民的后裔。父亲和母亲都是虔诚的卫理公会(Methodists)教徒(基督教的一个教派),麦金莱受父母熏陶,从小就是虔诚的基督徒。父亲忙着干活,母亲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南希是位家教很严的母亲,她特别希望沉静、爱读书的小威廉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牧师,却不成想儿子长大后热衷政治。后来,在看到儿子走进白宫时,南希说她从来没想培养一位总统,只想培养一个好人。麦金莱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他成长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忠诚、有教养、有担当的绅士。
16岁的麦金莱进入宾西法尼亚州的阿勒格尼学院(Allegheny College)学习。他很用功,成绩也很好,但刚上了一年学就生病了,只好回家。后来,病虽然好了,但父亲的生意不好,供不起更多的学费。于是,麦金莱就在家附近的一所学院进修了一阵子,然后找了个邮局小职员的活,挣钱贴补家用。再后来,他当上一所学校的老师。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人生,智商不超群,能力不突出,少年麦金莱似乎没什么引人注目之处。然而,冥冥之中,命运自有安排。两件麦金莱完全无法控制的事改变了他的人生:一,他的家乡是俄亥俄州(Ohio);二,“内战”爆发了。
1861年4月,萨姆特堡的炮声响起的时候,麦金莱刚好18岁。像很多热血青年一样,他和表兄弟、朋友们报名参了军。生长于俄亥俄的麦金莱在父母、宗教、社会、舆论的熏陶下毫无悬念地痛恨奴隶制,自然而然地支持“共和党”,他参军的目的正是林肯号召的“捍卫联邦”。当时的美军还是以州为单位,同一个团的战友都来自同一个州,乡情是很深厚的。麦金莱成为“俄亥俄第23步兵团”的一员,统率这个军团的恰是未来的总统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 Hayes)。从此,麦金莱与海斯这两个俄亥俄人的政治前途就连在了一起。
参军后的第一年主要是训练、行军,没怎么打仗。麦金莱不管干什么都特别认真,一丝不苟,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的好感和尊重。当俄亥俄军团的战士们因没有得到及时的供应发牢骚时,做为指挥官的海斯用真诚的情感和出众的口才平息了战士们的怨气。海斯的领袖气质深深地吸引了麦金莱,他将视海斯为人生导师和政治同盟,两人的友谊一直延续至海斯去世。1862年9月,麦金莱的军团终于开往东部前线,在马里兰州拦截李将军的“北弗吉尼亚部队”。这就是“安提塔姆会战”(参看《美国的故事(138)- 会战安提塔姆》)。安提塔姆是“内战”中最血腥的战斗之一,此时的麦金莱已被任命为主管后勤补给的军官,本来是不用上前线的。在漫长的战斗中,他看到同伴们在前面流血牺牲,吃喝都供不上。于是,他和另外一个战士带着满满两骡车的补给,冒着枪林弹雨往阵地上冲。子弹在他身边飞,他却无所畏惧,只顾向前。其中一辆车的骡子被打死了,麦金莱那辆幸存,终于把食物和水送到战士们手中。战士们都向他欢呼表达感谢。麦金莱一战成名,海斯特别欣赏这个小老乡,亲自举荐他升为中尉。后来,俄亥俄军团又陆续参加了另外几个战斗,麦金莱的表现都很出色。在一次战斗中,他的马被击中,他摔倒在地,险些当俘虏。他挣扎着爬起来跑回自家阵地,还帮助组织进攻。“内战”结束时,他已因功升为少校(Major)。从此,他在社交场合被称为“麦金莱少校”(Major McKinley)。这是拼命换来的荣誉,他特别自豪和珍惜。他当选总统后,一个老战友来见他时说:“我真不知道怎样称呼你。我认识的你是战士,是众议员,是州长,现在又是当选总统。我该叫你什么?”麦金莱说:“叫我少校,这是我实实在在挣来的。我不确定其它那些头衔是怎么来的。”后来,很多人为他争取国会的荣誉勋章(Medal of Honor),但没成功。
战争结束后,麦金莱回到家乡。四年的军旅生涯把稚气未脱的少年变成了沉稳、坚毅、魅力十足的年轻绅士,他对人的友善和对事业的奉献精神将是他从政路上最宝贵的财富。他似乎坚信自己“命硬”,对妈妈说:“我打了四年仗都毫发无伤。我投入战斗时从来不担心受伤,我从来没想过会受伤。”战争确实没伤到麦金莱,但和平时期的一颗子弹却最终要了他的命。亲眼见证了血腥战争的麦金莱痛恨战争,但他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会亲手把美国带进另一场战争。
脱下军装的麦金莱思考着未来的营生,他写信问老首长海斯的意见。海斯认为他应该经商,“镀金年代”里最有“钱途”的当然是商人。可是,麦金莱有自己的想法。战争不仅锻炼了他的心智,也点燃了他的政治热情。说起政治,俄亥俄人不遑多让。俄亥俄州是“废奴运动”的先锋,还记得欧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和“欧柏林-威灵顿营救案”(Oberlin-Wellington Rescue)吗(参看《美国的故事(121)- 逃亡》)?热爱自由的“七叶树之州”(Buckeye State)一向是“共和党”的旗舰州。在“共和党”占绝对优势的第三和第四政党体系期间(1861 – 1932)一共有15位总统(从林肯到胡佛),12位是“共和党”人,其中7位生于俄亥俄。这期间的6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中有3位来自俄亥俄,外加像约翰·谢尔曼(John Sherman)这样的大牌参议员和其他重量级国会议员,此时的俄亥俄人足以媲美“建国年代”的弗吉尼亚人,简直要称“俄亥俄王朝”了。俄亥俄绅士们对政治的热衷可见一斑,生于斯长于斯的麦金莱岂能“免俗”?
想搞政治,最合适的职业当然是律师。麦金莱先是在当地一家很有名的律师事务所里边打工边学法律,然后告别亲人,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的“奥尔巴尼法学院”(Albany Law School)学习。麦金莱不是最聪明的学生,但他非常用功,口才也好,热衷社交。这个小镇青年在奥尔巴尼可算见了“大世面”。一次,一位法官开派对招待法学院的学生。他的漂亮女儿格蕾丝递给麦金莱一份冰激凌,麦金莱像履行职责一样尝了尝。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冰激凌为何物。他很困惑地看着盘中冰凉的“点心”,以为格蕾丝的烘焙技术出了问题,悄悄对同伴说:“可怜的格蕾丝,别告诉她这点心是冰冻的。”格蕾丝知道后很耐心地跟他解释冰激凌是什么,麦金莱倒也不觉得尴尬,说:“你知道的,我是个普通的乡下人。”1867年,麦金莱回到家乡。同年,他通过了俄亥俄州的律师资格考试,正式开业。为了发展业务,他搬到更大的城市坎顿(Canton)。
麦金莱的法律业务做得很不错,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足以衣食无忧。他勤于做事,乐于助人,很快就赢得了好名声。当地快退休的大牌律师找上门来与他合开事务所,并渐渐把大笔业务转给麦金莱。要不是后来从了政,他会是个非常成功的律师。麦金莱从来没忘初衷,干业务的同时开始干党务。他参加了“共和党”最基层的支部,从“草根”做起。他在1867年的俄亥俄州长选举中为海斯站台,奉献了平生第一次政治演讲。在他和其他“共和党”人的努力下,海斯成功当选州长。接着,在1868年总统大选中,麦金莱不遗余力地为格兰特奔忙,参加“格兰特俱乐部”,为格兰特摇旗呐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这一切都是他为“共和党”尽的义务,他对政治的无比热情让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他的未来。麦金莱最大的优点是心无旁骛,真诚付出,甘为他人做嫁衣裳。他的奉献精神将赢得丰厚的回报。
1869年,麦金莱想竞选斯塔克县(Stark County)的法官一职。此时的俄亥俄虽然算是“共和党”的天下,但“民主党”正卷土重来,把俄亥俄变成“摇摆州”(swing state)。越“摇摆”政治意义越大,它是两党的必争之地。每个选区的形势不一样,而斯塔克县刚好是“民主党”占优势的选区。所有的人都不看好麦金莱,但这不影响他的全力以赴。最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竟然赢了。1870年1月1日,27岁的麦金莱开始担任他的第一个公职。这个职位本身没那么重要,却是一个重要的开端。他学到了政治技巧,开始建立属于自己的政治关系网,更深地卷入“共和党”的党务中,渐渐地向职业政客转变。
与麦金莱在政治上的进展同步进行的是他的爱情。他心仪的女孩是艾达·萨克斯顿(Ida Saxton),她来自坎顿最富的家庭。艾达的父亲詹姆斯·萨克斯顿(James Saxton)是当地数一数二的银行家。从小娇生惯养的艾达性格倔强,很有主见,又有些神经质。做为家中长女,她接受的是那个时代的女孩能得到的最好的教育,读书识字、弹琴唱歌、烹调针线无一不通。从女子学校毕业后,她随家人去欧洲旅游了半年。回来后,艾达没像其他娇小姐那样在家吃喝玩乐,而是到父亲的银行里当前台职员,这在那个年代是很少见的。正是在银行的前台,艾达认识了麦金莱。1869年,麦金莱去银行存款时见到艾达,立刻被她的美貌吸引,去银行的次数越来越多,恨不得把十块钱分三次存,只为多看她一眼。他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瞬间的美好,此后一直跟人念念叨叨当年看到艾达时惊为天人的感觉。
艾达也被麦金莱深深地吸引。麦金莱个子不高,不到1.7米,但体格健壮,相貌英俊,气质出众。此时的他已是事业有成的律师和政治新秀,在当地小有名气。父亲爱女心切,一点也不着急往外嫁女儿,想让艾达在家多待几年,对女婿的人选特别挑剔。普通家庭出身的麦金莱起初入不了詹姆斯·萨克斯顿的法眼,但艾达心意已决,谁也拦不住,父亲只能同意。1871年1月25日,28岁的麦金莱迎娶24岁的艾达,他特意邀请了海斯夫妇参加他的婚礼。艾达的父亲赠给新人一座房子,这座房子的前廊就是后来“前廊式竞选”(Front Porch Campaign)的“主战场”。
小两口婚后的生活很甜蜜,他们生了两个女儿,但悲剧很快就降临了。先是二女儿在四个月时夭折,然后,不到5岁的大女儿也去世了。他们再也没有生过孩子,因为连遭打击的艾达崩溃了。她身体极度虚弱,大部分时间需要卧床,而且情绪不稳,时而抑郁,时而狂躁。她的身心状况使她对丈夫严重依赖,不可救药地患上“分离焦虑症”。麦金莱忠诚地履行了爱的承诺,他把工作之外的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艾达。因艾达不能受光线的刺激,麦金莱经常在窗帘紧闭的黑暗中坐在妻子床前默默陪着她,年复一年。艾达的状况很像前第一夫人玛丽·林肯,但艾达比玛丽坚强和自律。她只要身体稍好就起来帮麦金莱应酬,有点力气就织毛线帽子、围巾、手套等,她的针织品是麦金莱与其他人联络感情时最常用的礼物。夫妻俩相互扶持着走向未来,走过人生。
在照顾妻子的同时,麦金莱还照顾着自己的法律业务和政治野心。1875年,他全力支持海斯第三次成功当选俄亥俄州长。当格兰特宣布不参加1876年大选后,麦金莱和其他俄亥俄人一起成功地推举海斯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海斯的选战有多悬我们已经讲过了(参看《美国的故事(171)- 重建之殇》),最后还是格兰特出面召集各方讨价还价才勉强为“共和党”保住了白宫。海斯当选总统,“重建”结束了,“镀金年代”渐入高潮。在底层历练了多年之后,麦金莱瞄准了下一个政治目标:联邦众议员。此前,他在坎顿的一项矿工罢工案中代理工人一方。官司打赢了,他对工人的同情和支持广受好评,这成了他的政治阶梯。办案过程中,他结识了一位后来对他的政治生涯影响巨大的朋友:马克·汉纳(Mark Hanna)。“马克”的原名是“马库斯·汉纳”(Marcus Hanna),比麦金莱大六岁,是成功的企业家、商人、大富翁。汉纳也是政客,后来任联邦参议员,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最大的优势在于组织和管理能力,堪称一流的政治经理人。在麦金莱代理的这个案子中,汉纳是矿主之一,也就是工人的对立面。尽管立场不同,但他被麦金莱的能力和人品吸引。汉纳不懂法律,但洞察人心。他看到了麦金莱的潜力,愿意交这个朋友。此时的汉纳是约翰·谢尔曼的人,全心全意为谢尔曼铺路,还顾不上麦金莱,但两人将逐步建立起美国政治史上最著名、最有效、最成功的伙伴关系之一。
1876年,麦金莱竞选众议员。那个年代的很多参选人都很含蓄,不管心里多想要,嘴上都说不要,好像被迫为民请命似的。麦金莱一点也不扭扭捏捏,他就说我想当议员,我要为家乡的选民说话。这是一场真正的“草根竞选”或“草根民主”过程,没人帮忙,他必须亲力亲为。他走遍选区的每一个角落,不停地演讲、与选民对话、跟无数人握手、口头或书面回复所有的问题、在报纸上发表自己的言论等等。他的一天好像不止24个小时,从早到晚连轴转竟然没累垮,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在家庭、工作、竞选之间平衡和生存的。正是在这事无巨细的磨炼中,麦金莱清晰地向选民们表达了他最著名的政治主张:保护主义(Protection)。他没学过经济学,但从父亲冶炼厂的困境中看到了外国的便宜商品对美国工商业的伤害,而俄亥俄恰是小铁矿、小工商业繁盛的地方。麦金莱认为,政府的职责是保护本国的工商业,而“民主党”为保护底层民众(特别是农民和穷人)而伤害工商业的做法是本末倒置。保护工商业看上去是保护业主,其实归根结底是保护工人和劳动者。工商业好了,全体人民都会好,包括农民。怎样保护工商业呢?当然是高关税。抬高外国商品的价格才能让本国的产品更有竞争力嘛。即使“共和党”一向把关税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麦金莱认为还不够高,他要继续加码。他对高关税的追求已经到了偏执的程度,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至于“共和党”的其它观点,比如金本位,麦金莱倒不是特别坚持。他的选区里很多小矿主和农民都是支持双本位的,他不能完全违逆他们的意愿。在货币问题上,他既不像包括海斯在内的“保守派”那样坚持金本位,也不像“民主党”那样支持“自由白银”,而是主张在以黄金为主的基础上有限地使用白银,这才是“诚实的货币”(Honest money)。在劳资关系方面,麦金莱的看法明显有别于“共和党”和“民主党”一贯的强硬政策,不再一味维护企业主的利益,致力于缓和劳资矛盾。这将是“进步年代”的主题之一。
麦金莱全身心的投入得到了回报,他成功当选。1877年,34岁的他带着艾达来到首都华盛顿。他也许没想到,除中间短暂的间歇外,他在众议院一干就是14年(1877 – 1891),从名不见经传的小议员干到掌握美国钱袋子的“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Chair of the 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历经海斯、加菲尔德、阿瑟、克利夫兰、哈里森五位总统。麦金莱稳扎稳打,步步高升,成为“共和党”在国会的中流砥柱。1890年的“关税法案”(Tariff Act of 1890)或“麦金莱关税法案”(McKinley Tariff)是麦金莱的高光时刻。他的不懈努力使多年的愿望成为现实,除个别美国不生产的原材料免税外,其余制成品的关税大幅提高,平均关税增长到将近50%。这种税率实在有点疯狂,麦金莱是把美国的工商业当作弱者来保护的。实际上,此时的美国工业水平已跃居世界前列,早就不是需要保护的幼童。政客们应该做的是通过与外国互降关税来开拓海外市场,而不是通过高关税把自己封闭起来(高关税必然引起别国的反制)。好在麦金莱当总统后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并试图改变,虽说反射弧有点长,但总算反应过来了。
让麦金莱引以为傲的关税法引来铺天盖地的差评,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1890年的中期选举。“民主党”专门派演讲家去麦金莱的选区,挨家挨户地告诉家庭主妇们:你要买的锡器(比如杯子)价格从25美分涨到50美分都是“麦金莱关税”惹的祸!最后,麦金莱以300普选票的劣势丢掉了已占据14年的议员席位。“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麦金莱的议员任期还没结束,同伴们已经在帮他竞选俄亥俄州长一职了。“共和党”在俄亥俄的优势还是很大的,麦金莱顺利当选,开始了四年的州长任期(1892 – 1896)。俄亥俄州长实权不够大,因为他不能否决州议会的法案。但这个位置在“共和党”内至关重要,一向是总统候选人的跳板。海斯从这里走进白宫,他的继任者詹姆斯·加菲尔德也是俄亥俄人(参看《美国的故事(176)- 改革》)。当1896年大选到来时,麦金莱仿佛已成了“共和党”的不二人选。在经历了两届“民主党”政府(克利夫兰)和一届平庸的哈里森政府(哈里森也生于俄亥俄)后,大家热切地盼望另一个俄亥俄人入主白宫。还有比俄亥俄州长更合适的吗?
接下来的事我们已经讲过了(参看上一个故事)。在1896年的“共和党”代表大会上,麦金莱毫无悬念地成为总统候选人。此时的麦金莱早就不用亲自下场竞选了。多年来,他忠诚地支持“共和党”的每一位重磅政治领袖,比如,海斯,加菲尔德,约翰·谢尔曼等人,极尽所能为他们拉选票,在国会山做他们的代言人,他的付出和贡献大家都心知肚明。崇拜大佬,支持大佬,成为大佬,现在到了收获的季节。他与马克·汉纳的友谊已无比默契,他把选战交给汉纳全权处理,自己只在自家前廊接待来访的选民,回答他们的问题。“前廊式竞选”成了美国政治的经典一幕,它是麦金莱精明的决策,也是他无奈的选择。艾达身体不好,他不可能像“民主党”候选人威廉·布莱恩那样在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募捐高手汉纳让洛克菲勒、摩根等一众富豪承担了高昂的竞选费用,其中洛克菲勒开的支票是金额最高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麦金莱好像啥也没干就赢得了大选。事实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麦金莱只是得到了他应得的奖励。
以经济繁荣为竞选宗旨的麦金莱真的能为美国带来繁荣吗?做为最后一位参加过“内战”的总统,他如何维护美国和世界的和平?请看下一个故事:繁荣与和平。
“崇拜大佬,支持大佬,成为大佬”
哈哈。也许很多人都有相似的经历。
McKinley似乎以前在中国被翻成麦金利?当然这不重要。以前只是知道他是美国的总统,位于阿拉斯加的美国最高峰以他命名。
好像麦金利麦金莱都行。以后看看哪个名字更“官方”就用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