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98)- 进步时代

“进步时代”(Progressive Era, 1890 – 1920)是美国历史上一段充满希望、创新、斗争和激情的时代,是普通人挑战权威和资本、争取公平与正义的时代。这场自下而上的改革(reform)被称为“进步运动”(Progressive Movement)。反垄断,反腐败,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劳工待遇,保护自然资源,这些都是“进步时代”最热门的话题。这个时代的“官方”标志是一群“进步派”政客,比如“民粹主义”领袖威廉·布莱恩(William Bryan),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等等,但他们只是选民的代言人。这个时代最闪耀的明星、最强大的动力和最杰出的领袖在民间。“进步时代”是美国社会自由、自治、自律、自强能力的充分体现,是道德与传统、民主与法治重新洗牌的时刻。

“进步时代”上承“镀金时代”(Gilded Age)下启“爵士年代”(Jazz Age)(也叫“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没有“进步运动”,“镀金时代”的弊端不会得到治理,美国也许会像欧洲那样陷入巨大的贫富悬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激烈的阶级斗争中,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思潮也许随之兴起,资本主义也许万劫不复,美国人也许根本没机会享受“爵士年代”那丰富多彩的幸福时光。然而,高度自治的美国社会特有的纠错能力催生了“进步运动”,避免了旧大陆式灾难的发生。资本主义得以保存和发展,民主制度得以完善,美国人得以继续享受《独立宣言》许给他们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最有想象力的国父也看不到他们的国家在二十世纪的模样,但他们创立的宪法,他们精心设计的制约与平衡,他们小心翼翼保护的自由,都在二十世纪初变成了他们子孙的勇气和创造力。点燃“进步时代”的正是那个没写进宪法却珍藏在国父们心中的“第四权”(The Fourth Estate)。

我们在前面的故事中讲过“第四权”。第四权是人民监督他们的统治者(政府)的权利,它常常通过新闻、媒体、舆论来实现,也就是自由的言论(Free press)。它是人民的权利,不是政府的权力。第四权对美国人来说不是“虚拟”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保护言论自由,这是第四权的法律保障(参看《美国的故事(61)- 权利法案》)。最早提倡第四权的是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第四权是最重要的一权:“(新闻媒体)就像烟囱,把有害的水汽和烟雾释放出去。”在另一封信中,他说:“如果你问我,想要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当然,表里不一如杰斐逊者,在野时大谈“人民是政府唯一的审查者”,在朝时恨不得把说他坏话的报社砸了。这是人之常情,没有哪个统治者喜欢被媒体天天拿着放大镜挑错,但第一修正案至少让权力学会了自律。在一百多年的旅程中,从国父到后来的政客们,都在痛苦中压抑着想砸报社的冲动,不情不愿地接受着人民的监督,第四权也就在政府与媒体的相爱相杀中被刻进了美国政治的DNA。这大概就是《美国宪法》的前言中憧憬的“自由的赐福”(Blessings of Liberty)。

言论自由不是胡说八道,恶意的谎言和无端的攻击不受法律保护。大法官霍姆斯在“申克诉合众国案(Schenck v. United States)”的判词中写道:“言论自由不保护在坐满人的剧院里故意大喊‘着火了’而引发骚乱的人”。那么,怎样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发表不实言论或做出错误判断呢?杰斐逊说:“避免人民犯错误的方法就是通过大众传播渠道提供给他们充分的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进步时代”毫无疑问是作家和媒体的黄金时代,而黄金时代的王冠上最珍贵的宝石是那个被今天的人们叫做“调查记者”(Investigative Journalist)的群体。是他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发掘的真相唤醒了社会的良知和舆论的共鸣,是他们无私无畏的奉献推动了社会和政治改革,是他们定义了“进步时代”。然而,这个群体在当时可没这么高贵的名字,他们被西奥多·罗斯福“赐名”为“耙粪者”(Muckrakers),就是用耙子耙污泥或大粪的人。他们专门揭露政商丑闻和社会黑幕,像职业“苍蝇”似的专叮又脏又臭的地方,恨不得把美国所有的阴暗面曝光在全世界面前。“耙粪者”们如此执着,以至于本来支持他们的“进步派”政客们都有点受不了了。罗斯福在1906年“发明”这个词时是带着贬义的,因为他已经快被这帮人整疯了。本大总统那么多丰功伟绩你看不见,专拣那馊的臭的哔哔起来没完,你礼貌吗?夸夸宝宝很难吗?他说:“拿粪耙子的人确实是不可或缺的人,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前提是他们要知道何时该停止耙粪。”可惜,“适可而止”偏偏不是“耙粪者”的风格。

在讲“耙粪者”的故事之前,我们要先讲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山姆·麦克卢尔(Sam McClure)。麦克卢尔生于1857年的爱尔兰,全家住在一个只有两个房间的小木屋里。他8岁那年,父亲去世。无法维持生计的母亲带着三个孩子漂洋过海,移民到美国的印第安纳州投奔亲戚。在一个“独立日”(7月4日),常常不得不以冰冷的土豆为食的小男孩麦克卢尔听到一位国会议员的演讲。他后来回忆道:“他讲着这片自由之地……和无穷的机会。我以前从没听过这样的演讲……我觉得,就像他说的,世界那么大那么自由,一个男孩一定能在大草原上留下自己的印记。”不管“眼前的苟且”多么艰辛,他要去看“诗和远方”。14岁时,麦克卢尔兜里揣着1美元离开家,来到伊利诺伊州。他想上高中,但没钱。于是,他在附近的农场找了份工作,每天早晨5点半起来喂马、挤牛奶。冬天,他没有棉衣,每天跑着去学校,这样才能觉得暖和一点。他说:“速度是我的棉衣。”高中的学业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求知欲,他决定去诺克斯学院(Knox College)上大学。大学学费更贵,打零工已无法维持,他便开始了“走走停停”的求学路:工作一年,上一年学;再休学工作一年,再上一年学。别人四年完成的大学学业他用了八年。在八年的尽头,当他终于拿到毕业证时,他说:“我盼毕业盼了八年。我以为,等我毕业时,我会长得更高,我会很博学,我会有很多宏伟的人生规划。现在,我既没长高,也不睿智,更没计划。我的未来是一片空白。”但是,他清楚地知道一件事:他再也不想靠卖体力吃饭。

想用手中的笔讨生活,麦克卢尔来到波士顿。他看到一个生产自行车的公司在招聘教人学骑自行车的人。从没骑过自行车的他现学现卖,做上了在波士顿的第一份工作。很快,他就开始编辑一份关于自行车的杂志。在那个年代,自行车是新鲜玩意儿,抓住了美国人的好奇心。杂志办得有声有色,收到很多投稿。麦克卢尔忽生灵感:我为什么不能像华尔街的投资财团(Syndicate)那样办个“作家集团”来“批发零售”他们的文章?这种商业模式从未有人试过,作家们都是各自分散地投稿,一稿不能多投。麦克卢尔的计划是:一,先从作家们(卖家)手里买文章的版权;二,把文章根据需要进行编辑或“包装”。比如,一个长篇可以被分成很多短篇,按市场需求以连载的方式日更、周更、或月更。这种包装还包括形式上的,比如某报刊专栏只能容纳1000字,“集团”就按客户要求编辑文章,保证把它整整齐齐地“卡进”专栏的空间。三,把整理好的文章分售给多个报社或出版商(买家)。这些报社或出版商买的不是版权,甚至不是整篇文章,而是内容(Content)。他们清楚地知道别的报纸在发表同样的内容,但无所谓,因为他们付的是比购买版权低得多的使用费。如此一来,作家们可以赚更多的钱,因为他们可以从多个报社或出版商那里拿提成;很多以前拿不到好作品的小出版商现在也能以较低的成本发表高质量的文章。买家卖家都满意,何乐而不为?这实际上是把写作产业化,作家们的文章是产品,“集团”是批发商,把包装过的产品“配送”至不同市场的“零售商”(报社)。虽然“集团”看上去有点像“中央厨房”,但喂到读者口中的可不是“预制菜”哈,因为“产品”是原汁原味的且个性鲜明,被“标准化”的是销售过程,而不是产品本身。1884年,“麦克卢尔报业集团”(McClure Newspaper Syndicate)诞生了。这一年,他27岁。这是美国第一个报业集团。麦克卢尔的商业模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把对书籍、文章、漫画等不同作品的统一营销发展成了产业链,不仅降低了成本(一本上好的杂志仅卖10美分)提高了效率,还像杰斐逊说的那样,让信息迅速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充实了每一个走向投票箱的选民。住在偏远山区的猎人和农民能看到纽约和芝加哥市民看到的同一篇文章和同一幅漫画,“耙粪者”的影响力深入人心。报业集团模式缔造了“进步时代”的辉煌,也奠定了美国现代出版业的基础。此后,这个模式被争相效仿。一个世纪后,300多个报业集团经营着1000多种出版物,年销售量1亿美元。今天,各集团的业务已超出出版业的范畴,包括了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信息渠道,遍及全世界,比如大家熟悉的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新闻集团”(News Corp),福克斯公司(Fox Corporation),等等。

麦克卢尔从没放弃当编辑的梦想。1892年,他创办了《麦克卢尔杂志》(McClure’s Magazine),永不停歇地走在寻找天赋型作家和记者的路上。1894年,他来到巴黎,敲开一位女士的家门。他也许没想到,他将要见到的,是“进步时代”最著名的“耙粪者”,最杰出的调查记者,艾达·塔贝尔(Ida Tarbell)。塔贝尔与麦克卢尔同龄,1857年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农庄里。还是个小女孩时,她听到一些杰出的女性说,如果女人想真正拥有自己的事业,她们必须放弃婚姻(很不幸,这是那个年代的事实)。塔贝尔默默发誓:她将一辈子不结婚。她信守了誓言。她想做一个科学家。像麦克卢尔一样,她知道她需要知识,需要大学教育。1876年,她进入阿勒格尼学院(Allegheny College)学习,专业是生物学。她是班上唯一的女生。四年后,她毕业了,她的科学家梦也终结了。科学研究领域是男人的天下,女人没有立足之地。受过教育的女人只有一个职业,当老师。她当上了老师,教过地质学,植物学,几何,数学,以及希腊语,拉丁语,法语,德语等,却发现教书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回到家乡,开始以写作为生,给报刊杂志投稿。她对真相的执着和不可动摇的正义感显示了一个未来的调查记者的基本素质。1891年,34岁的塔贝尔放下一切,远赴巴黎,她相信那里有她的一片天。

在巴黎,她继续为美国报纸供稿,也开始写现实和历史题材的传记。她发表了第一部人物传记,是关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重要人物兼作家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的。塔贝尔从未停止学习,向法国历史学家们学习调查研究的方法,学习如何用清晰、准确的语言摆事实讲道理,学习永远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巴黎让她成长为成熟的作家和历史学家。此时,麦克卢尔敲响了她的门。他被塔贝尔的才华深深地吸引,认定她就是他想找的天才。短暂的拜访变成深入的交流,他聊得忘了时间,错过了去日内瓦的火车。他邀请塔贝尔担任麦克卢尔杂志的编辑,年薪3000美元。当时,一般的职业精英年薪大约800到1200美元,大学教授的平均年薪不过2000美元,3000美元基本上是公司高管的水平。这就是麦克卢尔的风格。他用高薪供养作家和记者,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地写作。有时,调查研究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出活,他就这样养着他们,任他们自由发挥。

1894年,塔贝尔离开巴黎,来到纽约。她没有辜负麦克卢尔的厚望,以一个历史学家扎实的调研功力和极具说服力的文笔写了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 Bonaparte)的传记和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的传记。塔贝尔做调研时会为了一个细节不远千里跑到欧洲去查资料、访专家,力图找到那似乎已经遗失在历史的尘埃中的真相。传记在《麦克卢尔杂志》上连载,带来巨大的轰动效应。当时,别的杂志社也有人在写这些题材,但塔贝尔的水平比别人高出一大截,导致《麦克卢尔杂志》大胜对手。拿破仑传记使杂志的销量翻倍,超过10万册;林肯传记更是将销量从12万册推高到25万册。塔贝尔并不满足于历史题材,她越来越把眼光投进现实。“镀金时代”疯狂的财富积累也许让所有人的日子都好过了不少,但有些人的财富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有些人的贫穷也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为什么当一些孩子穿着新衣服高高兴兴地庆祝开学第一天时,另一些孩子在工厂里一天工作13个小时一星期工作6天?为什么当一些家庭在海边度假时,另一些家庭挤在又脏又臭的贫民窟?为什么当垄断企业越做越大时,越来越多的小企业濒临破产?幸福难道只是少数人的特权?塔贝尔审视着日益困扰美国社会的问题。

麦克卢尔鼓励塔贝尔写写美国首富约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和他的大托拉斯标准石油公司(美孚石油)(Standard Oil Company)的故事。塔贝尔花了4年的时间做调研,在1904年写出了“进步时代”的巅峰之作:《标准石油公司的历史》(History of the Standard Oil Company)。书分上下两部,共约25万字,详细阐述了洛克菲勒和标准石油的发家史,包括大量详细的资料,展示标准石油是怎样通过并购、定价、回扣等各种不公平的手段打压竞争者从而实现从原油到运输到制成品的全方位垄断。这本书让塔贝尔和《麦克卢尔杂志》享誉世界,有人说它改变了美国历史,掀起声势浩大的反垄断浪潮。此书出版7年后,1911年,标准石油在最高法院的判决后被拆分为8个独立经营的公司。这是“进步时代”的标志性案例。

麦克卢尔麾下可不止塔贝尔一个人,还有一大批当时最有才华的作家和记者。林肯·斯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是另一个著名的“耙粪者”。斯蒂芬斯来自与塔贝尔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塔贝尔用尽毕生的精力、牺牲了女人拥有家庭的权利才到达了罗马,斯蒂芬斯就出生在罗马,他生而拥有其他人做梦都想拥有的一切。他生于旧金山,长于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他从小就有自己的小马,他家那维多利亚式的豪宅后来成了加州州长的官邸。他自幼受最好的教育,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然而,这一切都没改变他的叛逆心,没妨碍他成为“耙粪者”。正是他向罗斯福抗议,为“耙粪者”们赢得了“调查记者”的美名。

斯蒂芬斯先是在《纽约晚报》当记者,专门报道警察事务,深得当时的纽约市警察总监罗斯福的赏识,罗斯福经常咨询他的意见。从1902年到1906年,斯蒂芬斯加入了麦克卢尔集团,与塔贝尔和雷·斯坦纳德·贝克(Ray Stannard Baker)同为麦克卢尔麾下的“三驾马车”。斯蒂芬斯的焦点在反腐败。1904年,斯蒂芬斯推出了他的代表作《城市的耻辱》(The Shame of the Cities)。书中揭露了美国主要大城市的政治腐败,比如当地的政治机器和黑帮如何控制选票、贿赂官员、任人唯亲、贪污公共资源、逃避规则、妨碍司法公正等等,涵盖圣路易斯、费城、匹兹堡、芝加哥、纽约等几乎所有的大城市,揭露的黑幕令人触目惊心。斯蒂芬斯的书引起强烈的舆论共鸣,促使罗斯福总统推动一系列反腐败立法。

1906年,另一个“耙粪者”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以真实情况为依据写了一本小说《屠场》(The Jungle),反映芝加哥的屠宰场里恶劣的工作和卫生条件,揭示肉类屠宰、储藏和加工过程中污秽的环境以及它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可想而知,当大家看到辛克莱写的东西,他们恶心得差点连肠子都吐出来了。辛克莱说:“我本来瞄准的是公众的心,却不小心击中了他们的胃。”他的书直接影响了罗斯福的保护消费者的内政方针,推动国会在1906年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物法”(Pure Food and Drug Act)和“肉类检验法”(Meat Inspection Act)。“耙粪者”们不辞辛苦不惧污垢,为美国人赢得了一张干净的餐桌。

麦克卢尔聚集的著名作家和“耙粪者”还包括马克·吐温(Mark Twain)、杰克·伦敦(Jack London)、乔尔·钱德勒·哈里斯(Joel Chandler Harris)、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布斯·塔金顿(Booth Tarkington)、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哈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薇拉·凯瑟(Willa Cather)等人。吐温被誉为“美国最伟大的幽默大师”,伦敦是当时最成功的作家,吉卜林是190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塔金顿是1919和1922年的普利策奖得主,加兰是1922年的普利策奖得主,凯瑟是1923年的普利策奖得主。他们的成就足以证明麦克卢尔的慧眼。

作家和记者们是“进步时代”最靓丽的风景线,但不是“进步时代”的全部。进步运动还包括哪些改革?它将怎样影响美国社会的发展?请看下一个故事:面包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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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198)- 进步时代

  1. Anonymous says:

    謝謝畢藍老師🌹🌹🌹❤️❤️❤️我們終於又等來了更新🎉🎉🎉🎉

  2. Willz_29 says:

    从中文实体书过来的…老师没有出第二册的打算吗?在中国网上风评真的很好 问美国历史读哪本书全都推荐这册lol…

  3. Anonymous says:

    太好了

  4. 高老庄 says:

    麦克卢尔报业集团后来怎么没名气了?

  5. Yin-Chih Lin says:

    我很欣賞你的創作

    我能夠將它翻成繁體中文

    讓更多的台灣朋友 學習美國的故事

    當然會尊重你的智慧財產權

    過程如果有收益產生都會歸屬你

  6. Anonymous says:

    最近刚在YouTube 上发观听说版的美国故事,顺顺着link 找到了您的博客,谢谢幸苦写作,真心希望第二季,第三节能尽快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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