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94)- 美国体系

1815年2月,参议院批准《根特条约》,“1812年的战争”正式结束了。美国人忽然发现,他们似乎“一夜回到解放前”。战争留下的烂摊子轻而易举地把人们的思绪带回二十五年前联邦政府刚成立时的窘境,也以奇特的方式揭示了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共和党”那一套不灵。既然如此,“共和党”怎样走出自己的阴影呢?

 

让我们先脑补一下“共和党”的治国法宝:一,低税收,低开支;二,不建常备陆军,海军维持在最小规模;三,无歧视低关税,完全自由贸易;四,取缔中央银行。第二条是第一条的结果,政府没钱还养什么兵?不但不能养兵,连基础设施都甭想。第三条是以牺牲工商业为代价来保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能以低价购买进口的制成品。第四条通过限制金融业来保护农业。总之一句话,这就是杰斐逊的“农业共和国”。

 

可是,这个从“一八〇〇年革命”以来就大行其道的套路被战争撕得粉碎。窘迫的财政状况让联邦政府无力支持战争,基础设施的缺失让入侵加拿大的野心化为泡影,民兵的糟糕表现让所有的人对他们失去了信心,中央银行的终结让高效的融资变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革命理想颜面扫地,革命领袖拿什么拯救美国?

 

在1815年和1816年的国情咨文中,麦迪逊总统向国会提出了他重建美国的主张:

 

  1. 增加军费开支,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和训练民兵以备战时之需,在和平时期维持较大规模的海军。
  2. 对制成品征收保护性关税(高关税),扶持美国弱小的制造业。把关税提高一倍,对所有进口商品征20%关税,对纺织品征25%关税。
  3. 兴建基础设施,修筑全国性的公路、桥梁、运河。
  4. 重建中央银行。

 

如果闭着眼听,你肯定以为是汉密尔顿在说话。早在1791年,汉密尔顿在给国会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Report on Manufactures)中就提出征收保护性关税、扶持制造业、建设交通系统。中央银行就更不用说了,那是他最耀眼的成就。当时,反对他最激烈的就是麦迪逊。时隔二十五年,麦迪逊亲自请回了曾被自己批倒批臭、踩在脚底的“汉密尔顿主义”( Hamiltonianism)。这件事说明,汉密尔顿比他同时代的人至少超前二十五年,而在现实中跌得鼻青脸肿的麦迪逊既不怕修正过去,也不怕面对未来。

 

麦迪逊画风突变让所有的人都有点发懵,“联邦党”不敢相信总统居然开窍了,“共和党”坚信党内出了叛徒,保守的“共和党”人约翰·伦道夫大骂麦迪逊“比汉密尔顿还汉密尔顿”。别忘了,麦迪逊是杰斐逊最忠实的信徒,也是“共和党”的缔造者、“九八原则”的奠基人,他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过去二十五年的否定。他还是我们认识的麦迪逊吗?其实,这才是真正的麦迪逊,一个超级务实的政治家。二十八年前,当他认定“联邦”能救美国,他义无反顾地成为“联邦党人”;二十五年前,当他确信“联邦”侵犯了自由,他毫不犹豫地变成“共和党”人。如今,当他看到“杰斐逊主义”( Jeffersonianism)不能富国强兵,他顺理成章地选择了“汉密尔顿主义”。所有的矛盾和转变都源于他心中那唯一的尺度:美国利益。

 

只剩两年任期的麦迪逊为一个长达四十多年(直到内战前夕)的经济计划开了个头,由他开启的这个计划被称为“美国体系”(American System)。“美国体系”植根于汉密尔顿的经济思想和由它产生的“美国学派”(American School),麦迪逊只是借用汉密尔顿的理念提了个模糊的设想。但国会中的少壮派议员们立刻捕捉到这个信号中蕴含的无穷的机会,他们迅速把它变成切实可行的措施。“美国体系”真正的设计者和推动者是那两个我们将耳熟能详的名字:亨利·克莱(Henry Clay)和约翰·卡尔霍恩(John Calhoun)。亨利·克莱被认为是“美国体系”的总设计师,他和卡尔霍恩也是国会中的“鹰派”领袖,“1812年的战争”就是他们鼓捣出来的。战争让他们看清了美国的发展方向,这仗也算没白打。这两位的故事我们以后再讲,先看看他们怎样把麦迪逊的“计划”变成现实。

 

1816年4月10日,麦迪逊签署了国会通过的银行法案,中央银行满血复活。这就是“第二合众国银行”(The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它的章程与第一个“合众国银行”如出一辙,但起步资金是汉密尔顿银行的三倍。不久,麦迪逊签署克莱提出的《康伯兰公路法案》(Cumberland Road Bill),由联邦政府出钱在肯塔基修路。麦迪逊竟然还想把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建立“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的梦想变成现实,但没能成功。尽管麦迪逊在卸任前一天否决了克莱和卡尔霍恩推动的建设全国交通网络的法案,但“美国体系”仍以不可阻挡之势改变了新大陆。

 

1817年,“伊利运河”(Erie Canal)开工。这条缺资金、缺工程师、缺技术、缺人手、本来预计三十年才能完工的运河只用了八年就通航了。全长524英里(843公里)的伊利运河东起哈德逊河(奥尔巴尼附近),西连尼亚加拉河(布法罗附近),把纽约市和“五大湖”区连在一起。从此,大西洋上来的货物可直达内陆,运输成本降低了几十倍。运河开凿前,从纽约市到布法罗,一吨货物运费100美元,耗时45天。运河启用后,一吨货物运费6美元,仅需9天时间。沿途所有的城市都膨胀起来,无数的村庄变成城镇。纽约市把竞争对手费城和巴尔的摩远远地抛在身后,成为无可争辩的最大的城市和最大的港口。纽约港征收的关税成倍增长,为联邦政府提供了建设其他基础设施需要的资金。

 

虽然“伊利运河”属于纽约州航运系统,但它的巨大成功为全国树立了榜样,挣钱的买卖还怕没人学?就在伊利运河开通的同一年(1825年),继蒸汽船之后,另一种交通工具诞生了:蒸汽火车。1828年7月4日,巴尔的摩俄亥俄铁路(Baltimore Ohio Railroad)开工,第一段于1830年投入使用。此后,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推动下,运河和铁路像蜘蛛网一样在新大陆蔓延。正如运河降低了水运成本,铁路在二十年里让陆运成本降低了95%,运输速度增加了五倍。偏远的乡村不再偏远,农产品也像工业品一样畅通无阻地流向全国和世界各地,为以农业为主的南方带来了繁荣和富裕。在合众国银行“复活“之后,各州各地争相效仿,三百多个政府资助的银行像变魔术一样冒出来。从1810年到1830年期间,美国的货币发行量翻了三倍。1817年,在华尔街40号,纽约股票交易所诞生了,第一个专业股票经纪公司也在纽约成立。汉密尔顿去世后遭到冷遇的金融业在他热爱的华尔街上悄然复兴。

 

麦迪逊的初衷也许只是为了振兴经济,但随着“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随着连接全国的道路、铁路、运河、桥梁的建成,随着商业、纺织业、钢铁业、运输业、金融业的成长,随着美国“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扩张野心得以实现,“美国体系”在让新大陆成为最富裕的土地的同时也让美国真正成为统一的国家。正因如此,当“内战”来临,北方不仅可以凭绝对的经济优势碾压南方,林肯总统也可以借“维护国家统一”这个不合法的理由来聚敛人心。这是麦迪逊始料未及的。

 

当然,看上去蓬勃发展的“美国体系”并不是一帆风顺。当宏伟的计划落实到细小的环节,当天马行空的梦想变成实实在在的合同,当道德与法制面对面,当联邦和州权对簿公堂,每一件小事都会成为大事,每一个案例都会变成先例。在“三权分立”的新大陆,国会和总统干得再起劲,若没有法院的支持,一切都要打折扣。那么,法院怎样解读这个日新月异的新国家呢?

 

其实,对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和他的同事们来说,千变万化的世界在他们心中只被一个尺度衡量,那就是,法律。但法律难道没有困惑的时候吗?1810年的“亚苏案”(Yazoo),学名“弗莱彻诉佩克案”(Fletcher v. Peck),就在考验着法庭和法律的智慧。事情是这样的:1795年,佐治亚州议会把亚苏地区的三千五百万英亩土地以每英亩1.5美分的价钱卖给四个开发商。这个价基本上是白送。议会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所有的议员(只有一个除外)都受贿了,开发商们给了他们大笔回扣。这就是“亚苏土地丑闻”,典型的腐败“窝案”。但纸包不住火,佐治亚人民很快就发现了真相。愤怒的选民在1795年底的选举中把所有的议员赶下台,换了一拨全新的人上去。新议会于1796年推翻了上届政府的决议,宣布买卖无效,把亚苏地区重新收归州政府,民心大悦。

 

要是事情就此了结,大家还觉得挺痛快的,而且跟联邦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接下来剧情就出现大逆转。当初那四个拿到便宜土地的开发商以闪电速度转手倒卖给其他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又转卖给了另一些投资者。等佐治亚新议会推翻最初的交易时,亚苏的土地早就转了好几次手了。那些后来的投资者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他们是无辜的。现在,佐治亚收回土地,他们的钱打了水漂,这可不行!我们要告状!怎么告?告谁?宪法第十一修正案规定,一个州不能被另一个州的公民或外国人起诉,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佐治亚人,你就不能告佐治亚州。但大部分投资者是外州人,他们没法找佐治亚州政府算账,找开发商又要不回钱,唯一的选择就是告到美国国会,要求联邦议员们还他们公道。这下,佐治亚的“家事”变成了联邦政府的“国事”。

 

自从这事儿闹进华盛顿,国会和总统的头疼病就犯了。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想息事宁人,忙不迭地两边劝,一方给钱,一方撤诉,大家都让一步不行吗?偏偏两边都得理不绕人,佐治亚不能得罪选民,投资人不能失去利益,你说咋办?1803年,来自新罕布什尔的投资者罗伯特·弗莱彻(Robert Fletcher)状告来自波士顿的投资者约翰·佩克(John Peck)。当初,佩克买了一块亚苏的土地,转手卖给弗莱彻。佐治亚收回土地后,弗莱彻说:佩克对那块地没有合法的所有权,不能把它卖给我,退钱!佩克说:冤枉!我买卖土地时是凭诚信签的合同,我怎么知道他们贪污腐败?我又怎么知道佐治亚会变卦?我的所有权是合法的!其实,弗莱彻和佩克是好朋友,根本不是真打。他们都是亚苏的投资者,也是受害者。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比别人聪明。眼看着国会和总统不管用,这俩就想找法院。找法院就要打官司。你不是不让我告佐治亚吗?那我就告私人投资者(佩克)。两人都清楚这案子最终一定会到最高法院,他们想测一下佐治亚的做法是否违宪。弗莱彻告状的目的就是想要自己输,那样就能证明佩克的权益是合法的,整个事情将会大转机,其他的投资者也将受益。

 

法官们当然不知道这俩是吃饱了撑得打官司玩,案子该咋办咋办。1807年,大法官库辛在联邦巡回法院判佩克胜。弗莱彻“不服”,一路上诉。1810年2月,案子到了最高法院。3月16日,在经过一个月的讨论后,马歇尔代表最高法院写了判词。这份判词让“弗莱彻诉佩克”成为继“马伯里诉麦迪逊”之后又一个“地标式案例”(Landmark Case)。马歇尔讲了下面几点:

 

  1. 佐治亚州议会的腐败或议会最初(卖地)的动机与本案无关,那是政治问题不是司法问题。这是马歇尔一贯的原则:不判断政治决策的对与错。这个原则被最高法院沿用至今,它让法院不为政治所累,而这一点恰恰是总统和国会做不到的(案子拖了这么久就是因为摆不平各个政治势力的利益)。
  2. 法院不关心议会做了什么,但它关心第三者的权利。第三者是那些对腐败一无所知、凭诚信从开发商或投资者那里购买土地的人。佐治亚新议会有权废除上届议会的决议,但如果这个行为损害了无辜的第三者的利益,议会就不能这样做。“过去的事不可逆转。交易已经完成了,当事人拥有合法的权益。”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它不能剥夺人们以诚信购买的资产而不给予合理的补偿。
  3. 佐治亚有自治权,但她不是完全独立的政府。“她是美利坚联邦的一部分。。。联邦有宪法,这部宪法至高无上,限制了各州的权力。。。宪法规定,任何州都不能通过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马歇尔在这里引用的是宪法的“合同条款”(第1条第10款)。他想说的是,宪法高于各州的立法,佐治亚不能例外。州议会收回土地的决议与宪法相悖。

 

从上面的话你就可以猜到案子的结果了,弗莱彻败,佩克胜。胜负不重要,重要的是马歇尔通过案子表达的观点:一,合同大于天。以诚信为基础的合同受宪法的保护。任何人,包括政府,即使是出于正义的目的,也不能破坏合同。二,宪法高于一切。任何违宪的立法都无效。“马伯里诉麦迪逊”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判国会的立法违宪,“弗莱彻诉佩克”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判州的立法无效。“马歇尔法庭”在解释宪法的同时也确立了自身的权威。

 

案子的结果皆大欢喜。弗莱彻输了官司,但为所有的投资者(包括他自己和佩克)赢得了利益。麦迪逊总统高兴死了,赶紧拿着最高法院这把“尚方宝剑”逼着国会和佐治亚州接受妥协。最后,国会通过决议,由联邦政府出钱,赔偿了所有的投资者。作为交换,佐治亚州把亚苏的土地以一百二十五万美元的价格卖给联邦政府。这个价比当初她卖给那四个开发商的价高出两倍多,而且同一块地卖了两次,佐治亚的选民满意了。联邦政府吃亏了吗?一点也没有。由“工业革命”带动的纺织业革命让棉花成为白色的黄金,亚苏地区恰是种棉花的天堂。当联邦政府转手卖地的时候,那地价已经升了好几倍,联邦大赚了一笔。当然,最大的赢家是美国人民。可以想象,“弗莱彻诉佩克”案的结论为后来的“美国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保护,它保护了私有财产,也保护了投资的勇气。“契约精神”不正是一个热火朝天的时代最需要的吗?

 

马歇尔在“弗莱彻诉佩克”案中对联邦权力和州权的阐述将在另一个“地标式案例”中再现,这一次,最高法院似乎直接塑造了“美国体系”。这就是著名的“蒸汽船案”,或“吉本斯诉奥格登案”(Gibbons v. Ogden)。

 

1798年,两个发明家兼企业家,罗伯特·富顿(Robert Fulton)和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对纽约州说:如果我们能造出逆流而行速度达到每小时4英里的蒸汽船,你就授予我们垄断哈德逊河航行的权利,怎么样?纽约州说:没问题。1807年,富顿和利文斯顿果真造出了符合要求的蒸汽船,纽约州于1808年如约授予他们哈德逊河的独家航行权,也就是说,只有他们授权的公司能在河上运营。后来,他们又从路易斯安那州获得了密西西比河下游的独家航行权。

 

垄断让富顿和利文斯顿赚得钵满盆满,也让所有的人、所有的州眼红。别的州的商人也组建航运公司,企图进入哈德逊河(哈德逊河是当时最忙的水道),但每次都被纽约州挡在门外:哈德逊是我们的内河,别人不许进!其他州气死了,哼!我们也不让你用我们的河。只要你的船过境,我们就扣下,狠狠罚!于是,各州都卯上劲儿,就像打内战。

 

1819年,一个航运官司打到纽约州法院。一个叫亚伦·奥格登(Aaron Ogden)的人从富顿和利文斯顿那里拿到授权书,在哈德逊河上开了家航运公司。一个叫托马斯·吉本斯(Thomas Gibbons)的人根据联邦“海岸法”从联邦政府得到授权,也在哈德逊开了航运公司,跟奥格登竞争。奥格登扣留了吉本斯的船并把吉本斯告上法庭,说他侵犯了奥格登的垄断航行权。纽约州法院判奥格登胜诉。吉本斯不服,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824年3月2日,马歇尔代表最高法院宣布了审理结果。69岁的他声音比平时弱,一只胳膊打着吊带。原来,两个星期前,他去白宫与门罗总统共进晚餐,回到住处下马车时因地上结冰而摔倒,左肩脱臼。首席大法官意外受伤的消息上了头条,一时间,华盛顿所有的名人政要都往医院跑。门罗亲自探视,告诉马歇尔有什么要求尽管提,他愿为朋友做任何事;内阁成员、国会议员走马灯似地来到马歇尔床前,也不知道大家是担心马歇尔还是担心他没法判这个案子,因为案件已经引起各州和各方势力的极大关注。马歇尔的伤把案子推迟了两个星期,但他身体一有好转就回到法院,并亲自写了判词。看上去仍然很虚弱的马歇尔写出来的判词却掷地有声,把清晰的思维和坚定的信念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首先,马歇尔引用了宪法的“商业条款”(第1条第8款):“国会有权管控与外国、各州之间、和印第安人部落的商业往来。”什么是商业?什么是管控?他说:“商业毫无疑问是交通(Traffic),也是交流(Intercourse)。各国之间、各州之间、以及她们的分支之间的交流都应该被有效地管理。。。州际间的商业往来不能止步于各州的边界,而应深入各州内部。。。国会对商业的管控权是完整的、不受限制的。”然后,马歇尔把国会的权力具体化:管理商业的权力包括管理航运的权力,这个权力适用于联邦所有的水域。所以,联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才拥有管理商业和航运的专有权。

 

接着,马歇尔表达了对各州自治权的尊重。他说,纽约州有权管理内部事务。但是,如果她的法律与宪法矛盾,如果她的权力与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相冲突,那么,不管她的动机如何,她必须退让。在本案中,纽约州的立法与联邦海岸法矛盾,因而必须作废。

 

案子的结果已经很清楚了。吉本斯以联邦法律为依据的经营权高于奥格登以纽约州法律为依据的经营权,吉本斯胜,奥格登败。垄断被废除了!美国的水域拥抱所有的竞争者!但马歇尔没有止步于此。他警告那些极端的州权主义者,不要企图把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局限于狭隘的框架内,强大的联邦、统一的国家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吉本斯诉奥格登”的效果立竿见影。案件结束后短短的8个月内,在哈德逊河上运营的航运公司从6个变成43个,美国所有的水域航运空前繁荣,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伊利运河的开通,哈德逊河和长岛水域的开放,也让纽约迅速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港口。纽约州失去了狭隘的垄断利益,但她收获了全世界。

 

最高法院对“蒸汽船”案的判决在当时和后世都受到热情的赞扬,被称为“解放美国商业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of American Commerce)。它不仅为自由竞争扫清了道路,也为贸易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更重要的是,“它把美国人民编织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

 

“马歇尔法庭”为自由资本主义在新大陆的茁壮成长培育了肥沃的土壤,年轻的国家在和平与发展中找回了自信。“弗吉尼亚王朝”历尽艰辛后终于走向辉煌的顶峰,它将为美国人带来一段怎样的时光?请看下一个故事:美好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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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美国的故事(94)- 美国体系

  1. 彭彭 says:

    Robert Fulton,维基和百度上都译成富尔顿。以前读的课文好像也这么译的。

    • Blueberry says:

      是的。我当时写的时候确实没用标准的翻译,现在注意多了。前99篇出书时都改成了标准翻译,但去掉了英文。下次再出书,既要标准翻译,也要保留英文,这样大家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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